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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雾[无限]-分卷阅读144

有没有人想收养,如果没有的话就把它们送去流浪动物救助站。季雨时临走前,工作人员嘀嘀咕咕地说不知道是谁这么无良,暴雨天将这么小的猫咪遗弃在外面,他便想起了在花园里见过的那个人影。
  季雨时问:“您能帮我查一下监控录像吗?”
  季雨时不过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面容清冷,看着像温室花朵。
  工作人员没有想到他会对这件事这么重视:“查监控录像?”
  “是的。”季雨时说,“不侵犯他人隐私,只看公共场合的录像回放,应该是可以的吧?”
  他们回放了录像。
  往前一个小时,果然见到了抱着纸箱进入花园的人。
  那人个子很高,纸箱抱在他的怀里几乎小了一号,只见他在季雨时居住的那栋楼下站了好几十分钟,时不时地抬头看那栋建筑,似乎在等人。
  暴雨前的光线很昏暗,那人又戴了一顶帽子,叫他们从视频里看不清楚脸。
  物业处的工作人员骂道:“靠!这么大个人了还做出遗弃宠物这种事!不能养就不要买,再不然送去救助站或者送人也行,太没有道德感了!”
  季雨时没有说出刚才在花园里的事,他觉得没有必要,只问了句:“他是这里的业主吗?”
  工作人员说:“应该不是,我没见过这里有谁这么高个!”
  说到这里这位工作人员更气了,敢情人家还是专门把猫遗弃在他们小区的!
  季雨时出了物业办公室。
  他回到家中换下湿衣服准备洗澡,发现自己的T恤上黏着几根黑色的猫毛。
  洗完澡出来。
  他吃了点面包当做早餐,然后躺在沙发上看书。
  家里很安静,而外面的雨还在下。
  一个人的寂寞感铺天盖地而来。
  他站起来穿好鞋,重新找到抖一抖就仍在滴水的雨伞,再次去了物业办公室。
  “你怎么又来了?”对方问,“是找到那个人了?”
  “没有。”季雨时说,“我想养猫。”
  工作人员惊诧道:“你要养猫?”
  明明刚才把猫送过来的人就是眼前这个少年。
  季雨时:“嗯。”
  工作人员问:“可是,你要养猫的话家里人同意吗?”
  季雨时说:“我是一个人住。”
  工作人员道:“那行,你看看要养哪只?”
  “都养。”季雨时说,“家里很大,三只我都想养。”


第94章
  [1451.11.22 23:35:47]
  宁城。
  维纳斯酒吧外。
  醉酒的人们打闹着从酒吧后门走出。霓虹灯的光影里,有人注意到门口倚着一个男人。
  男人正在抽烟,身穿一件样子有些过时的风衣,看上去就像不知道是从哪个年代冒出来的一样。可对方简直是个天生的衣架子,傲人的身高加上近乎完美的身材比例,让这样的衣服在他身上穿了不一样的气质,硬生生地被提高了好几个档次。
  可惜的是,顺着他的身材一路往上看去,他的脸被隐没在阴影中,叫人看不清楚。
  在这里遇到这样的男人,即使看不清楚脸,也足够让大胆的人走上前去搭讪了。
  “帅哥。”染着栗色发的年轻男孩走过去,裤腰松松跨在腰间,露出清瘦的胯骨,“约吗?”
  男人修长指间红星一闪。
  口中吐出了烟圈。
  “不约。”
  对方的声音也好听到极致,属于不算太厚重,却很有味道的中低音,讲话时自带共振效果让人心痒。
  年轻男孩很是大胆,再靠近了些,颇具挑逗性地用手指勾住对方的皮带:“别这么冷酷嘛,一起去玩一下啊,总比你一个人在这里抽闷烟好。”
  手松开皮带,却没有离开。
  像蛇一样继续往下,正要意有所图地做出下一个动作,就被人猛地捏住了手腕。
  年轻男孩猝不及防一阵剧痛,大叫出声。
  “不约。”
  男人又说了一次,声音里带着刺骨冷意,毫不留情面地说:“滚开。”
  年轻男孩被甩开了。
  这么一来,男人隐没在阴影中的脸也露了出来。
  那是一张非常平凡普通的脸,眉毛不够浓密有型,鼻子不够硬挺,连嘴唇也是平淡至极的那一款,除了一双眼睛尚算深邃,却也不明地带了阴鸷。不由得叫人失望,这张平凡的脸孔与这副叫人垂涎不已的身材完全不匹配,简直浪费了造物主的神作。
  年轻男孩自尊心极强,被拒绝后原本正要发作,见到这样的长相也没了兴趣,甩甩被捏痛的手腕咒骂着走了。
  维纳斯是宁城的一家Gay吧,名字听上去很艳俗,实则算是少有的干净夜场。
  男人却露出厌恶神色,赶走一只苍蝇后更让他觉得这种地方乌烟瘴气了。
  他掐灭手中的烟头,弹指间将它轻松弹进了垃圾桶。
  今天他没等到想等的人。
  或许那个人今天不会来了。
  他起身离开,手插在风衣口袋里进入了一条小巷。
  宁城初冬的夜晚很冷,夜风如刀。
  男人穿行于宁城永不停歇的夜里,走过一条又一条小巷,走过宁城的繁华商圈,走过高楼大厦间的天桥,走过这一派繁华喧嚣。
  他的住处在一处便宜的旅馆。
  只需要做一点简单的、不起眼的工作,就能在不造成任何影响的情况下应付房租。
  旅馆所处的片区黑暗贫穷,有起早贪黑的小摊贩,有住着地下室打拼着的年轻人,也有不务正业的小混混抑或是卖笑迎客的暗娼。他与这里格格不入,却又奇妙地融合。
  他听着隔壁房间的笑声低语,打开房门,触摸到潮湿墙壁上的开关。
  “啪。”
  昏暗灯光亮起来的一瞬间,他蓦地眯起了眼睛。
  房间里多了一个人。
  来者戴着眼镜,身穿白色衬衣,年纪还不到四十。刚步入中年,使得来者看上去尚算年轻,身上带了令人觉得有几分熟悉的书卷气,却与那股子清冷完全不相同。
  “盛教授。”他冷冷地开口。
  “宋队。”盛云的眉间有浅显的皱纹,“你不好找。”
  他们在魔方任务中已经见过,盛云要完全弄明白他的身份很简单。
  但宋晴岚使用了模拟面孔,可以模拟不同的五官组合,不太方便盛云对他进行检索。
  “作为一名来自未来的时间见证者,我相信你一定背诵过天穹三大定律:绝不改变过去、绝不谈论现在、绝不迷恋未来。”盛云说,“严格算起来你不算违背这三条,因为你迷恋的是过去。”
  宋晴岚抬起手在耳后轻轻一碰,关闭了模拟面孔。
  他原本英气俊美的五官就这样露了出来,用原本的面孔去面对盛云,并且毫不掩饰脸上对盛云的冷漠。
  盛云不介意这种不满,而是说:“1456年的稽查者暂时还没有发现你不见了,可是你频繁穿越,即使关闭了通讯器也难免留下痕迹,他们发现你是早晚的事。”
  “你来找我也很冒险。”宋晴岚不屑,“不怕被稽查者发现,前功尽弃?”
  “不怕。”盛云说,“你和盛晗既然会来找我,那说明在你们的时空,我并没有留下什么蛛丝马迹,你们才会回去那一天了解真相,所以我很安全。”
  作为一位父亲,盛云讲这些话的时候显得过于无情。
  作为一名长辈,他此时又尚算年轻,毫无威严。
  但是天穹十二队的叛徒谢思安说得没错,虽然盛云与季雨时长得不像,但是两人身上的气质和做分析时的谈吐在某种程度上分外相似,都是冷静得令人害怕的类型,不愧是父子俩。
  宋晴岚咬了咬牙。
  光是察觉到这样微乎其微的一点,就足以让他的心被搅个鲜血淋漓。
  这几天他的状态不对,他自己知道。
  整夜整夜的合不上眼,稍微坠入梦乡,就会从满手血红中醒来。他像一个百蚁噬骨的瘾君子,只得一次一次跃迁,去看看季雨时在时光中曾经有过的模样,那股焚身的渴望才会稍微消退。
  只是看着,什么也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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