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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欢-分卷阅读1
《藏欢》作者:二恰
文案:
太子沈鹤之面似谪仙,却铁血手腕,杀伐决断,最厌无用之人、娇软之物。
谁知有一日竟带回来一个娇娇软软的小姑娘,养在膝前。小姑娘丁点大,不会说话又怕生,整日眼眶红红的跟着太子,惊呆众人。
众人:“我赌不出三月,那姑娘必定会惹了太子厌弃,做了花肥!”
谁知一年、两年、三年过去了,那姑娘竟安安稳稳地待在太子府,一路被太子金尊玉贵地养到大,待到及笄时已初露倾国之姿。
没过多久,太子府便放出话来,要给那姑娘招婿。
是夜。
太子端坐书房,看着娇娇袅袅前来的小姑娘:“这般晚来何事?”
小姑娘颤着手,任价值千金的云轻纱一片片落地,白着脸道:“舅舅,收了阿妧可好?”
“穿好衣服,出去!”沈鹤之神色淡漠地垂下眼眸,书桌下的手却已紧握成拳,哑声:“记住,我永远只能是你舅舅。”
世人很快发现,那个总爱亦步亦趋跟着太子的小尾巴不见了。再相见时,秦欢挽着身侧英武的少年郎,含笑吩咐:“叫舅舅。”
身旁少年忙跟着喊:“舅舅。”
当夜。
沈鹤之眼角泛红,将散落的云纱拢紧,咬牙问怀中的小姑娘:谁是他舅舅?
不近美色假舅舅x柔柔弱弱真娇花
注: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秦欢、沈鹤之 ┃ 配角: ┃ 其它:预收《取了暴君心头血后我逃婚了》
一句话简介:暗恋成真
立意:不管有多难都要坚持做自己,勇敢追求梦想和爱
作品简评:幼年图逢巨变的秦欢被太子沈鹤之所收养,失去双亲来到百生的地方,沈鹤之成为了秦欢唯一才救赎和信仰。一个娇软柔弱,一个冷情寡淡。在相处过程中,沈鹤之也从一开始的冷漠只会凶她,到慢慢理解她的想法,干娇百宠的将小娘养大,将她视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却没想到,小姑娘及笄后,第一个喜欢上的人正是他。
两人因为误会分开,再到重逢。体会过失去滋味的沈鹤之,终于认清了自己的心,突破了世俗的看法喜欢上这个坚定又美好的女子,携手一生。这是个关于暗恋以及勇敢寻爱的故事,文笔流畅,人设备明生动,暗恋细节真实戳人。
第1章 秦欢,出来(修)……
前两日刚下过场大雪,官道泥泞难行,道路两侧的树梢上还能瞧见零星的白点。
如此时令,别说赶路之人寥寥,便是鸟兽也都没了音迹。
直到日落时分,蜿蜒的官道尽头才传来了阵阵马蹄声。
为首的是一队身穿劲装的带刀侍卫,中间护着辆青蓬顶的马车,一行人在驿馆门口停了下来。
车夫身旁的同福搓了搓发僵的手掌,飞快跳下,命人抬出脚踏,恭敬的朝马车内道:“小小姐,咱们到了。”
过了片刻,布帘才被婢女掀开。车内四处铺满毛毯,同福一眼便看见了角落闭着眼的小人。
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看着不过六七岁,穿着素色的袄子,梳着两个小发揪,五官虽尚未长开,却已有荷花初露之貌,仿若画中的仙童,不论何人瞧了都不免多看两眼。
但她此刻正闭着眼眉头紧锁,额头好似还有细汗,脸色白的近乎透明,就像是枝头的绒花,一旦风吹便会散落纷飞。
同福脸色突变,恶狠狠的瞪了身旁的婢女一眼,“你是如何伺候的人?小小姐的脸色怎会这般差?”
婢女撇了撇嘴角:“奴婢也不知道,方才还好好的,莫不是魇着了。这么小的孩子没了爹娘,又见了那样的场面,想来睡不安稳也是正常的。”
闻言,同福下意识回忆起,那日他随太子赶到秦家时,所见到的场景。
秦家上下从主到仆二十多口人,全被残忍的杀害,原本世外桃源一般的桃花坞血流漂杵火光四起,宛若人间炼狱。
唯一活下来的只有秦氏夫妇的独女,那日刚过七岁诞辰的秦欢。
没人知道她是如何躲过匪徒活下来的,只知道见到她时,她正安静的跪坐在秦氏夫妇的尸首身旁。
夜里落了雪,已在地上积起薄薄的雪霰,而她却浑然不觉。
太子对秦欢的身世并未多言,下人们都在猜她是何来历,只有同福知道,秦家并不简单。这位秦大人早年曾是本朝最为年轻的内阁辅臣,却突然辞官带着妻子离京,隐居在这如世外桃源一般的桃花坞。
不仅如此,秦家夫妇还机缘巧合的救了太子,收养了失忆的他两年,这事对太子来说意义非凡。
如今他们夫妇二人不幸罹难,膝下只留下秦欢这唯一血脉,别的不说,太子定是会护她一世周全。
只是秦欢从那日后,便患了怪病,说是哑了又非哑,嗓子好好的却没开口说过一句话。
她被接回来后看了不少大夫,可看过后的结果大同小异,都说她是打击过大,属于心病,只能喝了药慢慢调养。
要让小姑娘自己愿意开口才行,急也急不得。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如何能不急?
她吃什么就吐什么,几日下来别说养病了,反倒比刚来时还要瘦弱。圆润的小脸尖了,显得本就大的眼更大了两分。
若说她不好伺候却又不是,她自小生活在世外桃源,养的比同龄人要稚气单纯,她从不耍性子乖巧的不得了。婢女喂她什么她都乖乖的吃,只是吃了便吐,吐了还会用愧疚自责的眼神看着你,便是再铁石心肠也被她看的心软了。
“谁准许你在背后嚼主子舌根的,给我闭上嘴,若让小小姐听见,小心你的脑袋。”
同福的语气不似玩笑,婢女这才害怕的缩着脖颈,连连称是。
许是被他们的声音给吵醒,睡着的小人揉了揉眼睛缓慢的坐了起来,她还未清醒,漂亮的杏眼里带着絪缊的水气,迷迷糊糊的环顾了一圈,表情瞬间凝固了,撑着手呆呆的坐着。
“小小姐,您醒了。”
秦欢像是没听见似的,一动不动的坐着,在光线昏暗的马车内,显得格外的羸弱可怜。
同福常年在宫内伺候人,最会的便是揣度人心,更何况小姑娘的心思几乎写在了脸上,根本就不必猜,这是睡醒了在找爹娘呢。
他不免怜悯起这个刚失去双亲的小姑娘,太子再是尊贵,可也不及父母啊。
他生怕要惊吓到小姑娘似的,声音放的更轻:“咱们到驿馆了,奴才扶您下马车。”
听到同福的声音,秦欢恍若梦醒,缓慢的抬头,歪着脑袋仔细看了他两眼,确定是熟人,才点了点头跟着下了马。
只是进屋之前她又回头去找人,可想见的人依旧没出现,她的脚步便停了下来。
同福知道她想找谁,低声的向她解释:“小小姐忘了?殿下有事要晚半日启程,算着时辰也快到了,屋外风大,咱们不如进屋去等。”
秦欢想起来了,今早出发前,好像确实听见舅舅说过,让她跟着同福先走,只好依依不舍的收回目光,一步一回头的跟着同福进屋。
太子要料理秦家的后事,还要追查凶手,就将秦欢交给了同福,可小姑娘这两日都没能好好进食,同福为此急得团团转。
住下之后,头件大事便是晚膳。
同福变着法子的在菜色上下功夫,想着小姑娘都喜欢甜食,便用红糖红枣来熬制米粥,红糖粥香甜软糯,补血养气还能开胃。
没过多久,晚膳便送了上来,盖子一揭,满屋的香味飘散。
“后厨刚做的米粥甜汤,小小姐快趁热尝尝。”
可谁能想到,同福刚期待的将红糖粥呈上去,意外就发生了。
原本低垂着眼眸乖乖坐着的秦欢,在看见碗里的红糖粥后突然愣住了。
她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像是看到了世间极可怕之物,伸手一推,哗啦啦,托盘和瓷碗全都碎了一地。
淌了一地的红糖粥,被窗外的月光一照,竟似有了血的颜色。
文案:
太子沈鹤之面似谪仙,却铁血手腕,杀伐决断,最厌无用之人、娇软之物。
谁知有一日竟带回来一个娇娇软软的小姑娘,养在膝前。小姑娘丁点大,不会说话又怕生,整日眼眶红红的跟着太子,惊呆众人。
众人:“我赌不出三月,那姑娘必定会惹了太子厌弃,做了花肥!”
谁知一年、两年、三年过去了,那姑娘竟安安稳稳地待在太子府,一路被太子金尊玉贵地养到大,待到及笄时已初露倾国之姿。
没过多久,太子府便放出话来,要给那姑娘招婿。
是夜。
太子端坐书房,看着娇娇袅袅前来的小姑娘:“这般晚来何事?”
小姑娘颤着手,任价值千金的云轻纱一片片落地,白着脸道:“舅舅,收了阿妧可好?”
“穿好衣服,出去!”沈鹤之神色淡漠地垂下眼眸,书桌下的手却已紧握成拳,哑声:“记住,我永远只能是你舅舅。”
世人很快发现,那个总爱亦步亦趋跟着太子的小尾巴不见了。再相见时,秦欢挽着身侧英武的少年郎,含笑吩咐:“叫舅舅。”
身旁少年忙跟着喊:“舅舅。”
当夜。
沈鹤之眼角泛红,将散落的云纱拢紧,咬牙问怀中的小姑娘:谁是他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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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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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不管有多难都要坚持做自己,勇敢追求梦想和爱
作品简评:幼年图逢巨变的秦欢被太子沈鹤之所收养,失去双亲来到百生的地方,沈鹤之成为了秦欢唯一才救赎和信仰。一个娇软柔弱,一个冷情寡淡。在相处过程中,沈鹤之也从一开始的冷漠只会凶她,到慢慢理解她的想法,干娇百宠的将小娘养大,将她视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却没想到,小姑娘及笄后,第一个喜欢上的人正是他。
两人因为误会分开,再到重逢。体会过失去滋味的沈鹤之,终于认清了自己的心,突破了世俗的看法喜欢上这个坚定又美好的女子,携手一生。这是个关于暗恋以及勇敢寻爱的故事,文笔流畅,人设备明生动,暗恋细节真实戳人。
第1章 秦欢,出来(修)……
前两日刚下过场大雪,官道泥泞难行,道路两侧的树梢上还能瞧见零星的白点。
如此时令,别说赶路之人寥寥,便是鸟兽也都没了音迹。
直到日落时分,蜿蜒的官道尽头才传来了阵阵马蹄声。
为首的是一队身穿劲装的带刀侍卫,中间护着辆青蓬顶的马车,一行人在驿馆门口停了下来。
车夫身旁的同福搓了搓发僵的手掌,飞快跳下,命人抬出脚踏,恭敬的朝马车内道:“小小姐,咱们到了。”
过了片刻,布帘才被婢女掀开。车内四处铺满毛毯,同福一眼便看见了角落闭着眼的小人。
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看着不过六七岁,穿着素色的袄子,梳着两个小发揪,五官虽尚未长开,却已有荷花初露之貌,仿若画中的仙童,不论何人瞧了都不免多看两眼。
但她此刻正闭着眼眉头紧锁,额头好似还有细汗,脸色白的近乎透明,就像是枝头的绒花,一旦风吹便会散落纷飞。
同福脸色突变,恶狠狠的瞪了身旁的婢女一眼,“你是如何伺候的人?小小姐的脸色怎会这般差?”
婢女撇了撇嘴角:“奴婢也不知道,方才还好好的,莫不是魇着了。这么小的孩子没了爹娘,又见了那样的场面,想来睡不安稳也是正常的。”
闻言,同福下意识回忆起,那日他随太子赶到秦家时,所见到的场景。
秦家上下从主到仆二十多口人,全被残忍的杀害,原本世外桃源一般的桃花坞血流漂杵火光四起,宛若人间炼狱。
唯一活下来的只有秦氏夫妇的独女,那日刚过七岁诞辰的秦欢。
没人知道她是如何躲过匪徒活下来的,只知道见到她时,她正安静的跪坐在秦氏夫妇的尸首身旁。
夜里落了雪,已在地上积起薄薄的雪霰,而她却浑然不觉。
太子对秦欢的身世并未多言,下人们都在猜她是何来历,只有同福知道,秦家并不简单。这位秦大人早年曾是本朝最为年轻的内阁辅臣,却突然辞官带着妻子离京,隐居在这如世外桃源一般的桃花坞。
不仅如此,秦家夫妇还机缘巧合的救了太子,收养了失忆的他两年,这事对太子来说意义非凡。
如今他们夫妇二人不幸罹难,膝下只留下秦欢这唯一血脉,别的不说,太子定是会护她一世周全。
只是秦欢从那日后,便患了怪病,说是哑了又非哑,嗓子好好的却没开口说过一句话。
她被接回来后看了不少大夫,可看过后的结果大同小异,都说她是打击过大,属于心病,只能喝了药慢慢调养。
要让小姑娘自己愿意开口才行,急也急不得。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如何能不急?
她吃什么就吐什么,几日下来别说养病了,反倒比刚来时还要瘦弱。圆润的小脸尖了,显得本就大的眼更大了两分。
若说她不好伺候却又不是,她自小生活在世外桃源,养的比同龄人要稚气单纯,她从不耍性子乖巧的不得了。婢女喂她什么她都乖乖的吃,只是吃了便吐,吐了还会用愧疚自责的眼神看着你,便是再铁石心肠也被她看的心软了。
“谁准许你在背后嚼主子舌根的,给我闭上嘴,若让小小姐听见,小心你的脑袋。”
同福的语气不似玩笑,婢女这才害怕的缩着脖颈,连连称是。
许是被他们的声音给吵醒,睡着的小人揉了揉眼睛缓慢的坐了起来,她还未清醒,漂亮的杏眼里带着絪缊的水气,迷迷糊糊的环顾了一圈,表情瞬间凝固了,撑着手呆呆的坐着。
“小小姐,您醒了。”
秦欢像是没听见似的,一动不动的坐着,在光线昏暗的马车内,显得格外的羸弱可怜。
同福常年在宫内伺候人,最会的便是揣度人心,更何况小姑娘的心思几乎写在了脸上,根本就不必猜,这是睡醒了在找爹娘呢。
他不免怜悯起这个刚失去双亲的小姑娘,太子再是尊贵,可也不及父母啊。
他生怕要惊吓到小姑娘似的,声音放的更轻:“咱们到驿馆了,奴才扶您下马车。”
听到同福的声音,秦欢恍若梦醒,缓慢的抬头,歪着脑袋仔细看了他两眼,确定是熟人,才点了点头跟着下了马。
只是进屋之前她又回头去找人,可想见的人依旧没出现,她的脚步便停了下来。
同福知道她想找谁,低声的向她解释:“小小姐忘了?殿下有事要晚半日启程,算着时辰也快到了,屋外风大,咱们不如进屋去等。”
秦欢想起来了,今早出发前,好像确实听见舅舅说过,让她跟着同福先走,只好依依不舍的收回目光,一步一回头的跟着同福进屋。
太子要料理秦家的后事,还要追查凶手,就将秦欢交给了同福,可小姑娘这两日都没能好好进食,同福为此急得团团转。
住下之后,头件大事便是晚膳。
同福变着法子的在菜色上下功夫,想着小姑娘都喜欢甜食,便用红糖红枣来熬制米粥,红糖粥香甜软糯,补血养气还能开胃。
没过多久,晚膳便送了上来,盖子一揭,满屋的香味飘散。
“后厨刚做的米粥甜汤,小小姐快趁热尝尝。”
可谁能想到,同福刚期待的将红糖粥呈上去,意外就发生了。
原本低垂着眼眸乖乖坐着的秦欢,在看见碗里的红糖粥后突然愣住了。
她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像是看到了世间极可怕之物,伸手一推,哗啦啦,托盘和瓷碗全都碎了一地。
淌了一地的红糖粥,被窗外的月光一照,竟似有了血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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