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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欢-分卷阅读11

前大步走过,她才眼巴巴的跟了上去。
  虽然沈鹤之事先没有打算要接秦欢回来,但府上下人的手脚快,他刚做了决定,前院后边的小院子就被收拾了出来。
  这是原先待客用的院子,即便不大却也一应俱全,从正屋到耳房厢房,俨然是个独立的小天地。
  太子府对秦欢来说是陌生的,可她还记得这不是下午待过的院子,虽然在秦家她也不是与秦逢德他们同屋,可好歹在一个院子里,隔着不过几步路,这让她有些困惑和不解。
  “站着做什么,进去。”
  秦欢虽然有疑问,但还是很乖的跟了进去,同福很是贴心的向她一一介绍里面的布局。
  “这是正屋您休息的地方,这是书阁以后您可以在这读书写字,这是琴房棋室还有水池和石亭,池里有鱼和莲花,待到夏日盛开的时候好看极了。”
  秦欢惊喜的发现,她不仅拥有了自己的屋子,还拥有了一整个院子!
  这让她暂时忘记了疑惑,兴奋的睁着亮闪闪的眼睛一直四处看,好多新奇有趣的东西让她应接不暇,这也太厉害了吧。
  等看完之后,才依依不舍的回到了正屋,最让她欢喜的是,她的兔子布偶就被摆放在床榻上,她笑的合不拢嘴,抱着兔子跑到了沈鹤之的身边,仰着脑袋可爱的看着他。
  “喜欢?”
  秦欢用力的点着头,都快把小脑袋点晕了,她的喜欢溢于言表。
  沈鹤之淡淡的嗯了声,“喜欢就住下,一会让伺候你的人过来,有什么想要的就同他们说。”
  见都安顿好了,他就起身往外走。
  却把秦欢弄得措手不及,急匆匆地上前拉住了他的衣袖,张着嘴焦急的问他。
  舅舅去哪儿?
  “我自是回前院。”
  秦欢抱着兔子愣在了原地,舅舅不和她住在一起吗?


第9章 金屋藏娇
  虽然秦欢什么都没说,但沈鹤之还是从她脸上读懂了她的心思,抬了抬眼淡淡的道,“你长大了。”
  长大了就该学会一个人住,他把人带回来,会尽到教养之责,却不代表他能忍受一个总是哭哭啼啼的小姑娘在面前晃悠。
  秦欢见他态度冷淡,慢慢的在心里把自己给说服了。舅舅说得对,她过了七岁的生辰已经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可以自己一个人住大院子了。
  只是想通归想通,低落也还是低落,刚刚因为新鲜事物而得到的兴奋感,瞬间就被浇灭了,知道沈鹤之要走,也不像之前那样去撒娇的拦了。
  低着脑袋可怜巴巴的跟在他身后,想要送着他出院子。
  冬日的天暗得快,今日又来回闹腾了这般久,此刻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
  沈鹤之大步的走在前面,临出院门才止步,想要让秦欢回屋去。
  低头便见秦欢手里正紧紧抱着布兔子,乖顺的站在陌生的院子里,斜阳落下暗橙色的光影,一点点的将她瘦小的身影吞没。
  大约是感觉到他停下了,秦欢跟着抬起了头,在触碰到他的视线时,她原本失落的神色重新明亮了起来,咧着嘴冲他挥了挥手,在与他道别。
  她明明没哭,还很懂事的笑着与他道别,这本该是沈鹤之愿意看到的,可不知为何这勉强的笑,却让他更加不悦。
  在秦家什么正经东西都没学会,倒是学会忍了?
  已经到嘴边的话转了个弯,再出口便成了:“跟上来,我带你认认路。”
  看着秦欢勉强的笑变得诚挚灿烂起来,沈鹤之才转过身去,听着身后属于小孩的脚步声响起,几不可见的勾了勾唇角。这还差不多,方才那比哭还难看的笑,真是丑死了。
  而后不发一言的朝前走去。
  天都快黑了,肯定不可能打着灯笼逛府邸,这所谓的认路自然是从小院到前院的路。
  小院和前院其实离得并不远,中间只隔了两道院墙,可为了将其与前院分离开,中间的院墙并未打通,要去前院就得绕一大圈,走了足有一刻钟,才到前院。
  秦欢实诚的很,说让她认路便真的记得无比认真,等到前院,晚膳都上来了,她还在脑海里努力的回想,生怕一会找不回去了。
  直到沈鹤之轻点了两下桌案,她才回过神来,一眼就看见了她最熟悉的小金碗,和最喜欢的鸡蛋羹,一高兴就把什么路都给丢到了脑后,捧着小金碗吃得无比的香。
  也不知是饭菜合口味,还是因为有沈鹤之同席,她的胃口出奇的好,不仅把整碗鸡蛋羹给吃了,还吃了半条小黄鱼,要不是同福怕她吃多了,夜里会不克化,她能吃上两碗米饭!
  饭也吃饱了,路也认了,秦欢这回终于满足了,乖乖的与沈鹤之道别,回去休息。
  兰香的风寒来势猛烈,在病彻底好之前,同福肯定不会让她伺候主子,便另外从前院挑了一个嬷嬷和四个婢女,过去照顾秦欢的起居。
  对于太子头次带人回府,而且还是个小姑娘,下人们猜测纷纷,都好奇的想往她身边钻,希望能得些好处,伺候起她来也就愈发的仔细。
  小姑娘看着娇娇柔柔不好伺候的样子,原以为刚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她会害怕的睡不着觉,嬷嬷已经预先想好了七八种哄小孩的法子。
  可没想到,一种都没派上用场。
  秦欢洗漱更衣躺上床后,不到半刻钟,就传来了平缓的呼吸声。
  嬷嬷不敢相信的探头去看,就见小姑娘怀里抱着布兔子,睡得格外的香甜。
  -
  天方微亮,书房的桌上已铺满了纸张。练字可静心养性,沈鹤之每日都会晨起练字,这个习惯多年来雷打不动。
  纸上的墨汁未干,入目皆是狂草,每个字都是从头到尾一笔落下,且一张比一张要写的大,大到纸张已装不下他的字,有种欲要腾空而出的磅礴大气。
  看得在一旁伺候的同福,连气都要喘不出了,好似从昨夜太傅传来消息后,太子身上的戾气便尤为重,他不敢发出丝毫动静,只能梗着脖子小心翼翼的将纸铺上。
  待烛光燃尽,微凉的晨光透过窗牖落在笔尖时,沈鹤之正好收了笔。
  同福长松了口气,如往常那般上前收纸,太子的字自然是要拿去裱起来的,但没想到下人刚进屋,就听沈鹤之突得开口道:“全都拿去烧了。”
  同福愣了愣,才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虽然觉得可惜,也还是听话的让人全都丢进了火盆。
  等火盆里的纸张翻滚变成灰烬后,沈鹤之的神色也恢复了往日的清冷,不再多看一眼,抽身离开了书房。
  这会正是用早膳的时候,后厨已经备好了菜肴,皆是按着宫中的规矩来,八大菜四银碟小菜汤水米粥无一不全。
  沈鹤之没什么胃口,只简单的捡了几样小菜就搁了筷子,看向同福道:“那边如何?”
  即便他没指名道姓说谁,同福还是飞快的明白了过来,“方才吴嬷嬷来过,说是小小姐还未起,夜里也未有不妥。”
  小孩年纪小,这会天色尚早,多睡会也正常。
  沈鹤之点了点头,还算是满意,就准备要起身,同福便很有眼力见的及时道:“奴才去让门房备车?”
  “先不急。”
  同福诧异的抬了头,他明明记得昨日殿下交代过今日要进宫的,怎么突然改了主意,但不等他好奇,门外就传来了道清朗的声音。
  “我就知道你定是没走,还好我赶得及时,还能蹭上你这的早膳,同福给爷重新上副碗筷。”
  来人身穿宝蓝色的锦袍头戴玉冠,高挑清瘦,宝蓝色最是挑人,可穿在他的身上却毫不违和,反而更衬得他贵气俊朗,让人眼前一亮。
  沈鹤之像是对其熟悉的很,见他出现没丝毫的意外,随意的点了点头,同福亲自为他拉开椅子伺候他坐下。
  “小侯爷请。”
  能自由出入太子府,行事又如此随性张扬的,全京城除了定国公府上的小侯爷周淮,再找不出第二人。
  周淮不仅是定国公的嫡孙,同时他的姑母也是已故的周皇后,他与沈鹤之乃是嫡亲的表兄弟,即便性格全然相反,关系却十分好。
  沈鹤之虽已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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