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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十年代小女当家-分卷阅读21
客,见到林宛后,笑着道“你可来了,我吃你家粽子上瘾了,吃别家的总觉得没你家的好吃”
林宛一愣,笑道“这两天村里有来卖粽子的?”
“是呀,也是你们村儿的,一对母女,吃过一次,口感不好,吃起来硬硬的,也不知是不是没有煮熟,没有你家的软粘。”
林宛听到一对母女后,立马就想到了是谁。并不在意。笑着给这位大姐剥了两个粽子。
叶青和她妈估计来的太勤了,她在附近村子转了一圈儿,没卖掉儿多少。
林宛就背着去远一点儿的村子跑了一圈儿。勉勉强强的卖了三十多个。
看天色不早了,林宛赶紧回了家。
剩下十几个粽子,林宛给小外婆家送了十个,剩下的几个,她们留着,蒸红薯配点儿辣酱,简单的吃了个晚饭
“今天怎么剩下这么多?”梁红梅疑惑的问道
“妈,这几天叶青她们家也做起了这个生意,附近村子都转了个遍。粽子本来就当个零嘴吃的,哪儿有那么多人买?咱们的糯米马上完了,用完以后咱们不做了。”
“叶卫军家?”
林宛点点头,叶卫军就是叶青爸爸的名字。
“她们家倒是捂的严实,前几天叶卫红还在村里说咱们投机倒把呢,这才几天自己就干上了”梁红梅被人抢了生意,有些生气“当年,你七岁的时候,叶青扛着削树叶子的那么长的镰刀,割伤了你的手腕儿,当时缝了三四针呢,整整疼了一夜,叶青他爸他妈只来家里看了看你,连个鸡蛋都没拿。你外婆倒是好心,还给了叶青一块糕点儿。那块糕点是你外公攒了半个月的钱给你和你哥买的,你爱惜的都舍不得吃,记得那时你为了那块糕点还闹了一通脾气呢。惹得你外公有不得不省吃俭用的给你又买了一份儿。他们这种人呀,从来就抠嗦的狠。一点儿小盈小利就翻脸不认人。”
梁红梅说的事儿她还有印象,现在过去都好多年了,她的手腕上还留着疤呢,就连当时缝的针眼都很明显,硬生生三四厘米的疤痕,看上起很不美观。
虽说因为叶青吃了她的糕点儿,她生了一段儿气。可正是因为这块儿糕点儿,她和叶青才慢慢玩儿到一起的。
“妈,管人家那么多干什么,今天我问了,大多都说她们家的不好吃。她们肯定为了省钱,在糯米里加了普通的大米。”
“这样说,咱们还是可以继续卖的”
林宛摇摇头“这种小吃食一个月挣不了几个钱,而且还累人。我想做点儿别的。”
梁红梅叹了口气,想着女儿每天走这么多的路,自己看着也心疼,点点头“你点子多,妈听你的。不过。再有几个月就要高考了。自从回来天天忙着挣钱,妈都没见你去学校看看。要不妈和你老师说说,你跟着复习几个月吧。咱们现在多少又些存款,能供的起你和你哥。”
“不用了妈,我今年没想着要考,在等等吧。不急。”
------题外话------
被割手腕这是大金子的亲身经历,那晚我爸出去遛弯,我骑着自行车出去叫他吃饭,走到我们村子大路时,一个陡坡,自行车下去的块,我没太注意,前面我们村长家的女儿肩上扛了一个一两米长的镰刀,本来走的好好的,互不干扰,谁知道她突然扭了个头,肩上的那镰刀正好砍到我的左手腕上,差一点就砍着血管了。
因为太严重,我自己都看到里面的白骨了,村长里的医生没发治,我爸抱着我去了镇上,封了三针,那个时候镇上的医生技术也不咋滴,到现在我手腕上还留着伤疤。事后,村长夫妻带着她女儿来看我,手上什么也没带,反过来,我妈给我买的方便面,还被她女儿吃了。当时我委屈坏了,那个年代一袋方便面可是我们小孩子的稀罕物!
第四十三章 韩亦调走
接下来几天,林宛只做了二十多个,去了稍微远一点儿的村子。
差不多一个星期,她们家的糯米用完了,她和妈妈就没在做。
李富贵这段儿时间老实了许多,给村里办了不少实事儿,听舅舅说这些天正向镇上上申请走电线的事儿呢。
林宛并不在意这些,今天特意起了个大早,去了趟县城,给哥哥买了两件春季的衣服,又给哥哥寄去了二十块钱。
路过怀镇的时候,林宛又去了趟军营
这次依然一样,在外面徘徊了许久,也没人搭理她。失落的正要回去的时候。我人叫住了她
“林妈饺子馆的同志?”
林宛一听,欣喜的转过头,看见的正是上次那个士兵。此时他正坐在车上,像是要出去
“同志你好”
“这次又来给韩亦送东西呀”
“是呀,他人在吗”
“上次去前线后他就没回来。对了,你稍等一下”那位士兵说着,叫了一声门口的士兵。不知说了什么,只见门口的士兵迅速的跑回了军营。
不一会儿就拿着一件毛衣出来
“同志,另一件我们营长收着了,这件你拿回去吧”
“你们营长回来了,我能见见他吗?…我想问问韩亦的情况”
“我们营长被调走了,前几天刚走。同志要是早来几天还能见上。”
“…。哦,谢谢你”
“我还有事,先走了,同志也赶紧回去吧”
林宛看着他们的车辆走远,失落的拿着那件毛衣,都不知道怎么走回家的。
这一世他们还能在一起么?没了韩亦的下落,她又没上大学。那她们怎么见面?
林宛越想越失落,回到家饭也不想吃就回了屋
叶青她们家做了一个月的生意,在村里人还没发现之前,就早早的收了手。
不得不说,叶青很聪明,这一个月,她们也挣了几十块钱吧。
上一世她和韩亦是明年的暑假在s市认识的。林宛这些天想了很久,决定去s市等韩亦。
哥哥在s市上学,她和妈妈可以在那边做些生意。在大城市里做生意,肯定比在一个小乡镇上赚钱。上一世她在s市待了好几年,对那边熟悉。她们现在有几百块钱的存款,到了那边开个小店的钱还是够的。
做好决定后,林宛和妈妈说了自己的想法。
梁红梅起初顾虑很多,不过自己也深思熟虑了几天,觉得女儿说的对。她们有手艺,到大城市里闯荡闯荡,说不定就起家了呢。
她现在压力大,两个孩子要上学,她可管不了别人说什么闲话。
母女两人商量好后,林宛给哥哥写了封信,说了下她们的想法,让哥哥在那边先给她们找个住的地方。
这个年代,工业兴起,城市里的人大多都去厂子里国有企业上班。
如果谁家有一份工厂工作,不知道会羡慕死多少人呢,那就是铁饭碗,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争先恐后的往工厂里进。
那时候在厂子里上班,就是一份特体面的工作。家家户户为里一个职位,都能争抢着打破头。
第四十四章 去s市
改革开放刚刚起步,百废待兴,企业职工宿舍严重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厂里的老职工家庭基本上都是三代同堂了,依然挤住在六七十年代建的狭小住房里。青年职工多达上千,正步入谈婚论嫁的年龄。就在人人谈“房”色变时候。
所以这个年代都面临着住房难,结婚难,大多像她们这一代人结婚的都很晚。一家几口人挤住在十几平米的房子里很正常。就等着单位分房子。
这个年代还没有商业住房,都是国有企业,单位分房。
所以她们去那边住房是个大问题。
决定要去外面了,家里长时间没人,梁红梅就让舅舅帮着张罗了下,把家了的猪和鸡鸭都给卖了。
剩下的一头小猪给了舅舅家。家里的钥匙也给了舅舅。让他们帮忙看顾一下家。家里的三亩多地也给了大舅一家。
信寄去一个多月后,哥来信了,说在那边找好了房子。让她和妈过去呢。六七月的天气,已经热了起来。她和妈妈带着两个大大的行李就去了s市
从她们这边没有直达s市的车,
林宛一愣,笑道“这两天村里有来卖粽子的?”
“是呀,也是你们村儿的,一对母女,吃过一次,口感不好,吃起来硬硬的,也不知是不是没有煮熟,没有你家的软粘。”
林宛听到一对母女后,立马就想到了是谁。并不在意。笑着给这位大姐剥了两个粽子。
叶青和她妈估计来的太勤了,她在附近村子转了一圈儿,没卖掉儿多少。
林宛就背着去远一点儿的村子跑了一圈儿。勉勉强强的卖了三十多个。
看天色不早了,林宛赶紧回了家。
剩下十几个粽子,林宛给小外婆家送了十个,剩下的几个,她们留着,蒸红薯配点儿辣酱,简单的吃了个晚饭
“今天怎么剩下这么多?”梁红梅疑惑的问道
“妈,这几天叶青她们家也做起了这个生意,附近村子都转了个遍。粽子本来就当个零嘴吃的,哪儿有那么多人买?咱们的糯米马上完了,用完以后咱们不做了。”
“叶卫军家?”
林宛点点头,叶卫军就是叶青爸爸的名字。
“她们家倒是捂的严实,前几天叶卫红还在村里说咱们投机倒把呢,这才几天自己就干上了”梁红梅被人抢了生意,有些生气“当年,你七岁的时候,叶青扛着削树叶子的那么长的镰刀,割伤了你的手腕儿,当时缝了三四针呢,整整疼了一夜,叶青他爸他妈只来家里看了看你,连个鸡蛋都没拿。你外婆倒是好心,还给了叶青一块糕点儿。那块糕点是你外公攒了半个月的钱给你和你哥买的,你爱惜的都舍不得吃,记得那时你为了那块糕点还闹了一通脾气呢。惹得你外公有不得不省吃俭用的给你又买了一份儿。他们这种人呀,从来就抠嗦的狠。一点儿小盈小利就翻脸不认人。”
梁红梅说的事儿她还有印象,现在过去都好多年了,她的手腕上还留着疤呢,就连当时缝的针眼都很明显,硬生生三四厘米的疤痕,看上起很不美观。
虽说因为叶青吃了她的糕点儿,她生了一段儿气。可正是因为这块儿糕点儿,她和叶青才慢慢玩儿到一起的。
“妈,管人家那么多干什么,今天我问了,大多都说她们家的不好吃。她们肯定为了省钱,在糯米里加了普通的大米。”
“这样说,咱们还是可以继续卖的”
林宛摇摇头“这种小吃食一个月挣不了几个钱,而且还累人。我想做点儿别的。”
梁红梅叹了口气,想着女儿每天走这么多的路,自己看着也心疼,点点头“你点子多,妈听你的。不过。再有几个月就要高考了。自从回来天天忙着挣钱,妈都没见你去学校看看。要不妈和你老师说说,你跟着复习几个月吧。咱们现在多少又些存款,能供的起你和你哥。”
“不用了妈,我今年没想着要考,在等等吧。不急。”
------题外话------
被割手腕这是大金子的亲身经历,那晚我爸出去遛弯,我骑着自行车出去叫他吃饭,走到我们村子大路时,一个陡坡,自行车下去的块,我没太注意,前面我们村长家的女儿肩上扛了一个一两米长的镰刀,本来走的好好的,互不干扰,谁知道她突然扭了个头,肩上的那镰刀正好砍到我的左手腕上,差一点就砍着血管了。
因为太严重,我自己都看到里面的白骨了,村长里的医生没发治,我爸抱着我去了镇上,封了三针,那个时候镇上的医生技术也不咋滴,到现在我手腕上还留着伤疤。事后,村长夫妻带着她女儿来看我,手上什么也没带,反过来,我妈给我买的方便面,还被她女儿吃了。当时我委屈坏了,那个年代一袋方便面可是我们小孩子的稀罕物!
第四十三章 韩亦调走
接下来几天,林宛只做了二十多个,去了稍微远一点儿的村子。
差不多一个星期,她们家的糯米用完了,她和妈妈就没在做。
李富贵这段儿时间老实了许多,给村里办了不少实事儿,听舅舅说这些天正向镇上上申请走电线的事儿呢。
林宛并不在意这些,今天特意起了个大早,去了趟县城,给哥哥买了两件春季的衣服,又给哥哥寄去了二十块钱。
路过怀镇的时候,林宛又去了趟军营
这次依然一样,在外面徘徊了许久,也没人搭理她。失落的正要回去的时候。我人叫住了她
“林妈饺子馆的同志?”
林宛一听,欣喜的转过头,看见的正是上次那个士兵。此时他正坐在车上,像是要出去
“同志你好”
“这次又来给韩亦送东西呀”
“是呀,他人在吗”
“上次去前线后他就没回来。对了,你稍等一下”那位士兵说着,叫了一声门口的士兵。不知说了什么,只见门口的士兵迅速的跑回了军营。
不一会儿就拿着一件毛衣出来
“同志,另一件我们营长收着了,这件你拿回去吧”
“你们营长回来了,我能见见他吗?…我想问问韩亦的情况”
“我们营长被调走了,前几天刚走。同志要是早来几天还能见上。”
“…。哦,谢谢你”
“我还有事,先走了,同志也赶紧回去吧”
林宛看着他们的车辆走远,失落的拿着那件毛衣,都不知道怎么走回家的。
这一世他们还能在一起么?没了韩亦的下落,她又没上大学。那她们怎么见面?
林宛越想越失落,回到家饭也不想吃就回了屋
叶青她们家做了一个月的生意,在村里人还没发现之前,就早早的收了手。
不得不说,叶青很聪明,这一个月,她们也挣了几十块钱吧。
上一世她和韩亦是明年的暑假在s市认识的。林宛这些天想了很久,决定去s市等韩亦。
哥哥在s市上学,她和妈妈可以在那边做些生意。在大城市里做生意,肯定比在一个小乡镇上赚钱。上一世她在s市待了好几年,对那边熟悉。她们现在有几百块钱的存款,到了那边开个小店的钱还是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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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红梅起初顾虑很多,不过自己也深思熟虑了几天,觉得女儿说的对。她们有手艺,到大城市里闯荡闯荡,说不定就起家了呢。
她现在压力大,两个孩子要上学,她可管不了别人说什么闲话。
母女两人商量好后,林宛给哥哥写了封信,说了下她们的想法,让哥哥在那边先给她们找个住的地方。
这个年代,工业兴起,城市里的人大多都去厂子里国有企业上班。
如果谁家有一份工厂工作,不知道会羡慕死多少人呢,那就是铁饭碗,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争先恐后的往工厂里进。
那时候在厂子里上班,就是一份特体面的工作。家家户户为里一个职位,都能争抢着打破头。
第四十四章 去s市
改革开放刚刚起步,百废待兴,企业职工宿舍严重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厂里的老职工家庭基本上都是三代同堂了,依然挤住在六七十年代建的狭小住房里。青年职工多达上千,正步入谈婚论嫁的年龄。就在人人谈“房”色变时候。
所以这个年代都面临着住房难,结婚难,大多像她们这一代人结婚的都很晚。一家几口人挤住在十几平米的房子里很正常。就等着单位分房子。
这个年代还没有商业住房,都是国有企业,单位分房。
所以她们去那边住房是个大问题。
决定要去外面了,家里长时间没人,梁红梅就让舅舅帮着张罗了下,把家了的猪和鸡鸭都给卖了。
剩下的一头小猪给了舅舅家。家里的钥匙也给了舅舅。让他们帮忙看顾一下家。家里的三亩多地也给了大舅一家。
信寄去一个多月后,哥来信了,说在那边找好了房子。让她和妈过去呢。六七月的天气,已经热了起来。她和妈妈带着两个大大的行李就去了s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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