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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我嫁给了残疾反派-分卷阅读44

椅推过来。
  万俟峥却摆手拒绝了,一手拉住容乐,道:“我们就这么进去吧。”
  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提出来在外要自己走路,容乐先是惊讶,紧接着就是喜悦,不过还有些隐隐的担忧。
  他的确是希望万俟峥少使用轮椅,但是他更怕对方会因别人的看法而影响心情。尽管他知道万俟峥没他想得那么脆弱。
  他反手握住万俟峥的手,特地放慢了脚步,两个人相携往庄里走。
  庄园本身面积很广,不过马车停靠的地方是庄里宅院前,只走了十几米就进了正堂。
  这里的宅院要比王府更大,不过没那么精致,看起来带着些古朴的感觉。
  庄子上的管事从一开始就站在一旁,如今仍跟在两人身后。见容乐好奇地看着周围,他观察世子的脸色,然后在一旁开始为世子妃介绍整个宅院的构造。
  别看这位管事其貌不扬,但是说话倒是条理清晰,寥寥数语就能把每个地方的特点讲明白。
  容乐只觉得对方的态度过于恭敬,他也不好露出不好的神色,只能一直带着礼貌的微笑。
  等到两人回到自己的院中,他才揉了揉自己的脸,感觉脸都要笑僵了。
  他疑惑道:“庄子上的管事是不是太热情了?”
  让他不由得想起了那句十分出名的谚语——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万俟峥倒是一脸平静,“放心,他是我的人。”
  他随手翻开了一本摆在桌上的书,“当初我在庄子上骑马受伤,后来整个庄子的人都被换掉了。”
  至于原来的那些人去了哪里,万俟峥没说,容乐也没敢问。
  不过看着如今庄子上那些管事仆人对万俟峥的态度既敬又畏,只怕凶多吉少。
  容乐怔怔地注视着面前的万俟峥,此时对面的人低头翻看着泛黄的书页,骨节分明的手指莹白如玉,青丝从鬓边垂落,衬得一张冷漠的脸欺霜赛雪。绝艳如斯,冷酷如斯。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可能是万俟峥在他面前太过温柔,几乎让他忘记了眼前人的手段。
  这可是个在原著中一言不合,就能屠尽对方满门的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白酒有在存稿,只是进度感人【猛虎落泪.jpg】拖延症+懒癌患者+手速五百伤不起啊_(:з」∠)_


第40章
  自那次坠马事件以后,万俟峥再也没来过庄子上。
  至于其他端王府的主人就更不会来了。端王每天忙着和那些世家联络感情, 端王妃生怕自己的儿子也出同样的事故, 自那以后连万俟岱出门骑马都不允许, 更别说放他来这个已经被万俟峥占据的庄园。
  虽然这里依然保留着各位主人的院落, 宅院的下人也每日仔细打扫,甚至在昨天得到消息后,就让人过来又认真擦拭了一遍, 但是容乐还是觉得屋子里有一股尘土味。
  不是说里面不干净, 而是没人气, 哪怕没有一丝灰尘, 但给人的感觉还是不够清爽。
  曲远早带着人将马车上的行李搬下来, 整理到房间中。容乐一看大家忙忙碌碌, 他们两个不干活的人反而碍手碍脚, 就别站在屋子里耽误人家收拾了, 于是拉着万俟峥去外面闲逛。
  此时按理来说正是用午饭的时间,不过容乐在马车上吃了一盘子话梅, 现在肚子还不饿。
  他转头询问万俟峥, 万俟峥摇摇头,道:“正好趁这个机会先去试试骑马。”
  原本万俟峥最亲近信任的手下就是孔昭和曲远,如今孔昭在王府里代替容乐管理庶务, 曲远在两人院子里整理行李, 于是两人身边跟着的人就成了曲丹和李元。
  容乐扫了一眼这两人,一看李元就细胳膊细腿,万一遇上事, 说不定还不如他腿脚利索,至少他大学还学过散打。
  万俟峥先前已经让管事退下了,那管事管理这么大的地方,一天根本不得闲。不过在离开前,管事还是给他们留下了一个专门带路的下人。毕竟这庄子几年来很多地方有了改变。
  马场距离比较远,但是宅院后面有单独的马厩,养着几匹好马。
  容乐和万俟峥又不赶时间,于是一路慢悠悠地走过去,两人的手一直拉在一起。
  容乐一开始觉得有些别扭,但是转念一想,万俟峥毕竟腿上有伤,不太灵便,这么牵着也好,既不像扶着那么明显,若是万俟峥有了什么岔子,他也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不过两人为了骑马方便,穿的都是窄袖短袍,脚上蹬着鹿皮靴,这样一来,两个人交握的手就没办法掩藏在广袖长衫中了。
  不过好在庄子里人并不多,这一路上容乐只遇见过几个下人,还都是低着头,只对他们行礼,等他们走过才敢离开原地。
  容乐一看万俟峥习以为常的样子,也不能越俎代庖,让他们不必行礼。在外他一向都是以万俟峥的意志为先,不会去反对对方。
  不过他暗暗把这件事记在心里,想着等没人的时候和万俟峥提上一句。
  走了能有快半个小时,领路的人总算说快到马厩了。
  还未看到目的地,容乐就闻到了一股不太好闻的味道,不由得皱了下眉。
  那人连忙解释,马厩里的马都是世子的心爱之物,他们不敢不好好对待,只是毕竟是牲畜,即便他们时常清理打扫,仍然会有味道。
  万俟峥倒是被这个样子的容乐笑到,甚至还调侃道:“这就受不了了?”
  容乐揉了揉鼻子,他的嗅觉和味觉灵敏,因此在这种地方的确比别人难过得多。不过被万俟峥这么一说,他不服气的劲又上来了,“你可别小瞧我。”
  两人穿过前方的拱门,便到了马厩,容乐第一眼就看到了最高大的那匹马。
  只见那匹枣红色的马被拴在马桩上,体态结实健壮,身体线条流畅而优美,或许是闻到了主人的味道,它在马厩中来回走动,看起来跃跃欲试,仿佛下一秒就想冲破牢笼,驰骋原野。
  容乐一下子就被这高头大马吸引住了,松开万俟峥的手往前走。不过他是第一次和这般神骏的马儿近距离接触,看着对方劲细有力的四肢不太敢靠得太近。他心中惴惴着想,若是被踢上一蹄子,只怕这场穿越直接就可以画上句号了。
  万俟峥感觉到手中的温度离开,他本想握紧容乐的手,但是一个犹豫,对方已经跑到了马厩不远处。他手指间拈了拈,最后还是背过手,走到容乐身边。
  只一眼,他就看出来容乐正在注视着那匹最雄健的马,他问:“喜欢?”
  容乐眼睛亮晶晶,狠狠地点点头,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
  万俟峥对他轻轻勾唇,温柔而坚定地拒绝了他,“不行。”
  容乐的眼神瞬间就黯淡了,却还想着和万俟峥讨价还价,“我就骑一小会儿。这不是你的马吗?你站在旁边看着,肯定没事的吧。”
  万俟峥不松口,他解释道:“这是圣上送我的大宛马,身强性烈,我当年也是花费了不少功夫才驯服了它。但这么多年来,除我以外,它还是不愿让他人近身。何况你本身对骑马一窍不通,就别想着能骑这等烈马了。”
  容乐也不是不知好歹的人,听万俟峥的确是在为他考虑,只能失望地放弃了原本的想法,有些蔫蔫地问:“那我的马在哪里?”
  万俟峥道:“早为你准备好了。”
  这里一排马厩,每个地方都很大,养着十多匹马。容乐对马没有研究,不过也能理解万俟峥收集这些良马的心情,这就和现代人对豪车的追求是一样的。
  万俟峥让马仆将他为容乐准备的马匹牵过来,容乐打起精神,虽然他知道自己的马肯定没有那匹枣红马那般令人惊艳,但既然是万俟峥挑出来的,一定也不一般。
  不过当他真的看到那匹马时,他还是惊讶了。
  那是一匹黑色的马,但并非纯黑,头部有一缕白毛,四肢上有白章,有些类似猫咪中的白手套。胸廓宽深,背腰平直,这的确是匹很漂亮的马。
  但即便如此,也不能掩盖它还是匹未长成的小马的事实。
  那水汪汪的杏核眼,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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