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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十里醉-分卷阅读33

川长长久久,不管结果如何,都还有我呢!他不养你,我养你啊!”她模仿着某个电影里这句经典台词的腔调。
  程慈把脑袋蹭到她身上,笑得喘不过来气。
  “我自己可以养我自己,你喜欢我就够了。”
  -
  罗琳在这边待了十天就走了,因为实在不想做一个电灯泡,陆胤川这个男人,表面上看太正经了,其实内里是个不折不扣的闷骚,细节控,特别在意程慈的感受,恰恰程慈是那种敏感细腻的人,所以对他的温柔能百分之二百的体察,然后投桃报李地从别的地方补偿他。两个人感情升温得快得罗琳都觉得不可思议。
  照这情形下去,估摸着两个人离同居不远了。
  程慈妈妈还旁敲侧击打电话跟她打听,问程慈恋爱谈得怎么样?她说挺好的,把陆胤川上上下下夸了一遍,然后拍着程慈的肩膀说:“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程慈抱拳,“好姐妹!”
  罗琳心血来潮想去老酒吧再玩一回,走的前一晚,非拉着程慈过去。
  那条街还跟去年一样,到处是廉价的霓虹灯,却意外的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像老旧的电影画面,带着几分落拓和浮华下的寂寥。
  酒吧外头绕着的爬藤植物浓密地覆盖了整面架子,霓虹灯管修过,那根坏掉的灯柱已经被替换了,进了门,照旧是那个向下楼梯,走到尽头,看到左侧通道里台子上表演的乐队,今晚意外看见熟人,程慈在一片嘈杂中趴在罗琳耳朵上吼着:“那边唱歌的,是我同事的男朋友。”
  小美的男朋友,是个歌手,原先签过经纪公司,出过单曲,后来公司倒闭了,合约也废了,估计现在都没人认得他了,挺有才华的,但是缺那么点机遇。
  两个人径直往前走,要了个卡座坐着喝酒,罗琳十八岁成人礼第一件事就是要去蹦迪,蹦迪是她人生为数不多的乐事,她把外套脱了下了舞池,程慈不会跳舞,她这么喜静的人,即便在这种昏暗闹腾的场合里,也跳腾不起来。
  她一个人在喝酒,罗琳知道她酒量不怎么样,要了杯低度温和点儿的鸡尾酒给她,像果汁,喝起来甜甜的。
  然后迎来了今晚第一个搭讪的人。
  一个男人,模样不错,是程慈喜欢的类型,高冷的,带点儿疏离的调调。男人推了杯酒给她,“请你喝!”
  程慈摇了摇头,“抱歉,不太会喝酒。”眼神里都是戒备。时刻记得哥哥警告她的话,在酒吧里不要喝陌生人递过来的酒。
  男人笑了笑,“怎么,怕我下药?”他有些好笑地拿手蹭了下嘴唇,“小姑娘,不要看太多电视剧。法治社会,大家都是文明人。我是看你一个人呆挺久了,怕你无聊,怎么不下去玩?”
  程慈歪着头,“叫谁小姑娘呢?”她拿舌头顶了下腮帮子,旋即反应过来这动作莫名像陆胤川,没忍住笑了起来。
  对面搭讪的小哥倒是被她笑愣了,好一会儿才跟着笑起来,“你挺有意思的。”
  ……
  这边没营养地说着口水话互相打发时间,那边小莫趴在吧台上恨不得化身千里眼盯着那边,这嫂子刚进来他就发现了,却没发现三哥,这几天三哥都没往酒吧来,于是打电话问了句,“三哥,嫂子来玩啊!你怎么不过来?”
  “她在酒吧?”
  “你不知道啊?”
  陆胤川的确是不知道,最近在忙台球厅的事,而且程慈是突然被罗琳拉过来的,也没刻意跟他提。他闻言交代了声,“帮我看着点儿。”
  “这三哥你放心,在咱们自己地盘上,这要是出了事我去吃屎好了。”
  出事倒是出不了什么事,酒吧乱不乱因人而异,嫂子那种正经人,不太能招惹不正经的人。
  不过这会儿盯了好一会儿,小莫心里直犯嘀咕,跟嫂子搭讪的也就是个普通年轻人,做他们这一行的,看人都准,大概是个什么样式的人,瞄一眼就知道,这人看着也正派,但是就是因为正派不太好弄,嫂子跟人聊得挺开心,他总不能过去把人轰走了。
  盯了好一会儿,只能跟三哥报告:“三哥,我实在不想说有人想撬你墙角,但嫂子这会儿跟人聊得挺开心的,也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我也不好过去插手啊!您老人家要不要来宣示一下_0_zhu_0_quan啊?我寻思你这几天也没往酒吧来了,过来看看?”
  陆胤川眯了眯眼,回了句,“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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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欢迎来到我的世界(三)
  陆胤川从进门开始, 就不断有人和他打着招呼。
  三哥来了?
  最近忙什么呢?
  三哥晚上好!
  他像个睡醒了巡视自己领地的狮子, 漫不经心地迈着步子,和每一个致意的人颔首示意, 嘴上叼着一根棒棒糖,显得有些滑稽。
  这是程慈给他买的,说帮助他戒烟, 他口袋里有好几个, 橘子口味是她爱吃的,草莓口味也是她爱吃的。
  他知道自己的烟瘾戒不掉,亲吻只是个动听的借口。偶尔他会一个人躲着抽烟, 然后在程慈面前嚼棒棒糖,这种欺骗谈不上恶意,甚至带点儿善意。程慈知道,也不戳穿。甚至有点儿享受陆胤川那细微的温柔和纵容。
  ——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哪怕我明知道我做不到,但我还是愿意试一试。
  不过倒没有以前抽烟那么凶了。
  有负罪感。
  以前他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因为什么而戒烟。抽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点燃一根烟, 让尼古丁顺着喉咙滚动一圈,咽进肺里, 或者从鼻腔里散出来,这一套固定的程序并没有什么吸引人的, 就像有些人吃糖有些人吞巧克力一样,只是个消遣的方式。戒烟却是有了理由。
  他喜欢的人不喜欢,虽然她自己也会抽烟, 夹烟的动作娴熟而老练,而这些,是跟他学的,他就像个拿自己儿女没办法的老父亲,为了以身作则,只好嚼那有点儿可笑的棒棒糖。
  不能让“小孩子”学坏。
  小莫看见三哥了,忙迎上来,点着下巴示意,“嫂子在那边呢!”
  陆胤川目光巡过去,隔着暧昧昏暗的灯光,像第一次在这座酒吧里听见傅子鸣说“刚那妞儿,还在讨论你呢!情债?我看那姑娘都快哭了,念着你的名字跟喜欢了你半辈子似的。”后抬眸的场景。
  那时候他也是这样抬起头,目光巡过去,漫不经心地落在那里,定了片刻,陌生的甚至记不住脸的姑娘,那姑娘柔和地像是四月的春水,漾在浅碧的池子里,看不清形状和面目,又好像有千万种形状和面目。
  现在回想,他对她第一印象应该是好的,或者说无属性的。她像世间美好的万事万物,摆在那里,就让人觉得很舒服。
  一旦一件事情和自己牵扯上关系,就没办法彻底作为旁观者,“喜欢”这个词有很奇妙的作用。他记得那时看过去的时候,其实看不清程慈,只能模模糊糊看到一个轮廓,发顶的绒毛在灯光上打上一层光晕。
  这酒吧这里,很少有人能直接地叫出他的名字,哪怕是傅子鸣也会偶尔反应一下,“你叫什么来着?”
  名字就像是一个符号,一旦贴上去符号,就是一个确切的印记,他更喜欢把自己从名字里抽出来,把灵魂从肉壳里抽出来,俯瞰周遭每一分的喜怒哀乐,那些热烈欢腾寂寥和落寞,都和自己无关,和陆胤川无关。他喜欢这种绝对的客观和旁观。
  那种把自己封闭的日子里,程慈是透过来的一束不起眼的光。而现在,她是他的太阳。
  程慈和男生交换了名字,男生说他叫毛毛,程慈就说她叫贝贝,两个人互相调侃对方:好像狗的名字哦~
  毛毛跟程慈说了一个秘密,他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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