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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王娇养指南-分卷阅读50

而左脸上果然有个杯口大的疮疤,颜色紫红,表面坑洼,皮肉依旧外翻,实是狞恶。
  这么丑陋的一道旧疤太吸睛,旁人甚至不会注意她的五官如何。
  “兵爷,可以戴回去了么?”她满脸陪笑。
  这一笑,脸上肌肉扭曲,更丑了。几个兵丁看得隔夜饭都快吐出来,哪里还会阻止她飞快蒙回面纱?
  丑成这样,少看一眼也好啊。
  兵头子挥了挥手,不掩嫌恶:“过吧。”
  一个丑女带弟弟过江,那孩子还能说话,已经不符合嫌犯特征了。唉,看来明儿还得来这里继续挨风吹日晒。
  这对姐弟牵着马,快速上船。
  翠澜江水深江宽,往来人货又多,所以航道上来来往往的多是三桅高帆的沙船。这种船载重量大,行驶稳当,连人带货带牲畜都能坐上。
  两人安安分分坐着,直到开船了,才相视一笑。
  最难的一关,过了。
  练习说话并不容易,根据千岁预估,男孩至少要花半个月时间才能勉强掌握。然而他年纪太小,不能长时间留在野外,梁国的审查也会越来越严,他们必须尽快逃离这个国家。
  这种情形下,她能想出的办法只有一个:
  模拟渡口官兵的问题,让他尽快练熟十来几句特定的答案!
  大量的、长时间的反复练习,可以让他说出来的特定字句更清晰。千岁更把自己安排在最后出场,脸上还用树胶和面粉调制了一个假疮疤,这样可以将官兵的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身上,让男孩更容易过关。
  其实,蒙混的关键在于男孩可以说话。
  他一开口,偷溜过渡就成功了八成。
  大船慢悠悠驶向对岸,两人心情都放松下来。千岁伸出纤纤玉指,在男孩额头上一戳:“为了你,我连面相都牺牲了!”
  她是那么惊世骇俗的大美人,扮起丑来,同样也要惊世骇俗不可。
  男孩咧嘴朝她一笑,牙很白。
  但是很快地,他就笑不出来了:太阳下山以后,江面上风浪明显增大,驶出不到百丈,船身晃得有些厉害。
  胸口一阵烦闷,直犯恶心。
  头一回乘船,他晕船了。
  千岁发现了,赶紧指着船舷道:“趴过去,不许吐在船里!”船上人多货多,本来味儿就不好闻,她缩在这里已经够委屈的了!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男孩果然依言趴到了船舷边。
  这时江心一个大浪打来,船只猛然颠簸,边上坐着的胖妇人手上不禁一松,原本抱在怀里的女童“嗤溜”一下滑了出去。
  她的脑袋,正对着底下四爪铁锚的尖角!
  事发突然,胖妇人拦之不及,嘴里一声尖叫。
  (《木婆婆》卷到此结束,下一章开启新篇)


第63章 云城
  男孩还没呕出来,头脑昏沉,眼角余光见一物从身边滑过,本能地伸手一捞——
  他抓住了女童的小手。
  不过这小家伙块头不大,份量却不轻,沉甸甸地像个小炮弹。男孩年小力弱,被她带得一起往下滑去。
  紧接着,两人身体都是一轻——千岁适时出手,将他俩往上一提,拎小鸡仔一般丢到舷边,远离锚头。
  她柳眉倒竖:“都病成这样,还不让人省心!”
  这一下天旋地转是补刀,男孩立刻趴到舷边,吐了。
  千岁火速挪去三尺开外,满面嫌弃。
  那胖妇人终于回过神来,把孩子搂回怀里连声道谢:“谢谢姑娘,谢谢这位小少爷!”
  她从怀里取出一小罐药油,递给男孩:“在额上抹一点,可以缓解晕动。”
  男孩难受得紧,也不推拒,挖出一点药油涂在太阳穴上。鬓边一阵清凉,鼻中一股辛辣,烦闷感果然稍有缓解。
  胖妇人找了个话头:“两位要去哪里?”怀里的女童约莫是三、四岁左右,眉清目秀,皮肤白皙,这时正睁着圆溜溜的大眼打量着眼前两人。
  “云城。”千岁淡淡应了一句,闭目假寐。
  她浑身都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胖妇人干笑几声,不再言语。
  ¥¥¥¥¥
  沙船驶到对岸,江畔已经亮起灯火。
  随大流下了船,胖妇人抱着女童向两人打了个招呼,走了。
  男孩做了一次深呼吸,空气冰冷清新,还带着江边特有的微湿水汽。
  这是自由和安全的味道。
  后面,再也没有追兵。
  他坐在江边大石上缓了一刻钟,晕船的不适感终于消褪无踪。
  马儿安然无恙,啃了几口草皮,千岁指着它笑道:“你还没这匹马皮实,它肯定也没乘过船。”
  她站在他身边,毫不顾忌形象地伸了个懒腰,“走,找个好馆子大吃一顿!”
  这些天吃住都在野外,每顿饭只有咸鱼和硬肉干,偶尔才能打两只野味,她嘴里都快淡出鸟了。
  她也好想啃只大蹄膀啊,要炖得够肥、够软、够香,拿起来甩一甩就能皮肉分离,嚼在嘴里满口滋油那种!
  男孩却摇了摇头,在她发脾气之前抢先道:“大城……好吃!随便点!”
  城池够大,饭食才丰富、才好吃!
  而且他说了,自助放题无_0_xian_0_liang!
  千岁不气了,一把将他拎到马背上,用力一拍马股:“驾,快跑!”
  马蹄得得响,穿过狭窄的江边渔市之后,栗马沿着主路加快了速度。
  翠澜江东岸是沃野千里,连个小山包都不好找,道路亦是平坦笔直,绝不像大江西侧的山路那么崎岖难行。
  所以两个时辰后,男孩就抵达了拢沙界最繁华的大城之一,云城。
  夜幕早就降临,云城的西大门依旧灯火通明,有大量人马进出。
  云城没有宵禁,是个标准的不夜城。
  男孩初见十丈高的城门楼时,就震撼了一把,待走进西大门后,更是久久不能言语。
  鳞次栉比的房屋、高低错落的建筑,在夜里只浓缩为厚重的黑影,显不出棱角和身段,可是透窗而出的灯光曝露了这个城市的繁华。
  男孩往西大门一站,就能望见万家灯火,闪烁又恒久、璀璨却温柔,如同天上星河倒映人间。
  也倒映在男孩眼中。
  这个刹那,他屏住了呼吸。
  许久,他才挤出一个音节,终于字正腔圆:“美!”
  “这就算美了?乡巴佬!”千岁嗤之以鼻,“你是没见过……”
  话未说完,男孩后头的两个男子不耐烦道:“走不走了?不走别挡道儿!”
  他刚进城门就站在原地发呆,挡住了其他人的路。
  男孩这才如梦方醒,牵着马儿往前走去,青石板路面干净平整又宽敞,至少可以容下十马并驾。
  就连马蹄踏在路面的滴跶声,都是那般清脆悦耳。
  如果他不曾拿到木铃铛,如果他不曾一路逃亡,如果他不曾经历那许多危险,他会以为小小的黟城就是整个天下。
  眼前这般盛景,甚至不会在他梦中出现。
  “还没走到酒楼就开始流口水了?”千岁满面鄙视,“出息!”
  男孩见识了这个城市的庞大壮观,她却嗅到了纸醉金迷的气味,就和从前呆过的许多大城一样。
  哦对,还有饭菜的香气。
  她轻轻嗅了两下,用力一拍男孩肩膀:“快走,我饿了!”
  云城的主街很气派,名字更气派——天街。
  这个城市规划得很方正,从西城门笔直往东,就通往整个云城的核心区域。因此街道两边的建筑越来越高、越来越精美,门面越来越气派。
  就连檐下的灯笼,也是越来越明亮。
  男孩正好经过一家酒楼,足有三层楼高,烫金的招牌在灯光下明晃晃地还能闪瞎人眼。
  酒楼门口,门庭若市。
  “福寿居。”千岁一字一字念出了招牌名,漂亮的凤眼眯成了月芽儿,“我们进去大吃一顿吧!”
  她闻到味儿了,麻油、老酒,还有大火热锅快炒的烟气。
  红尘浊世太无趣,也只有这一口值得她挂念啊。
  就在她的满脸期待中,男孩牵着栗马从人家门脸儿前方走了过去。
  得得,得得,毫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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