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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在地铁上误连别人的手机蓝牙后-分卷阅读20

年地铁,第一次碰到,看你耳机名字,我估计是个妹子,来都来了,不如听听我的歌。”
  “你居然没被吓走。”
  “当时是愣了一下,”回顾那天,不再只有讶异和新奇,还多了甜情蜜意:“但你的歌也是我的歌,很熟悉,有归属感,所以我就听下去了。”
  我问:“第一首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陆成则答:“不记得了。”
  我遗憾地叹气:“唔,好吧。”
  因为我还记得。
  因为那一瞬间妙不可言,歌声奏响,神清气爽,眼前那些或倦怠或麻木的面孔挨个失踪了,人海消弭,拥挤不复,音乐像是蜜糖金的河流那般,汹涌灌入车厢,我的灵魂仿佛在跟播放它们的人翩翩共舞。
  陆成则在我的哑然和失望里憋不住了,哼笑一声,用手臂环住我:“好了好了,我记得,怎么可能不记得。因为你的耳机名字看起来很甜,所以我选了一首歌。”
  他果然在耍我。
  我佯愠捏住他脸,要挟他必须立即说出正确回答:“什么?”
  他不假思索地笑着说:“《sweet talk》。”


第20章 第二十首歌
  陆成则。
  借用王小波一句话:一想起你,我这张丑脸上就泛起微笑。当然,我脸不丑啦,只是泛起微笑这回事,仿佛从此刻在了我的表情肌里,都因为陆成则。
  来光纽的第二周,我的同事,他的同事已经默认我们光速结对,因为总是同进同出。
  他常“不辞辛劳”地跑来十二楼约我出去,或者买了饭送上来,每次远远现身,我没及时注意到,身边的同事就会提醒:“祁妙,你小男朋友来了!”
  小男朋友。还不是因为此人极具迷惑性的_0_bai_0_nen皮相,以及常年堪比男大学生的穿搭风格。
  再加点清爽笑容。
  他看起来总是朝气蓬勃。
  这个人只比我小一岁好吗?我在心里默默回嘴。
  之前那个叫他“则则”的戴眼镜的男同事也跟我们吃过一次午饭,调侃陆成则办事高效。
  我笑盈盈地抛出死亡问题:“他以前都这么高效么?”
  眼镜小哥油滑但也实诚:“以前不知道,但他来立付后我可没见他追过女生,你是第一个。”
  追。
  他到底怎么对外营造我们的故事的?
  我有点想笑,问:“真的假的?”
  眼镜小哥瞥一眼陆成则。他正在气定神闲地切牛排:“你也看到了,他拿着刀。”
  陆成则立刻放开刀叉,用面前的扭结面包做了个丢他的姿势。
  同事作格挡状。
  我笑:“长成陆成则这样很难不高效吧。”
  眼镜小哥扶脸,痛苦道:“我为什么要来蹭饭啊……”
  陆成则表现得很像那种大学男舍里品学兼优但腹黑的寝室长,懒着声:“是啊,过会你付你自己那份。”
  “陆总,陆宝,陆哥,则则——”他的同事开始哀求:“给点活路,哪有人找虐还倒贴的。”
  ……
  晚上八点多,下班后,陆成则的同事们约我们去K歌,我也叫上了相熟的朋友。
  大家都玩得很尽兴,眼镜小哥扫着我俩嘴角抽搐:“不是你俩,我都不知道世界上的对唱情歌有这么多,开眼了,谢谢啊。”
  众人笑仰在沙发里。
  陆成则虽然长了张洋气玩咖脸,但他不沾烟酒。倒是我,把鸡尾酒当润喉糖浆,一口接一口,不知不觉喝掉好几杯,好在酒量不错,回去路上只是微醺,不至于胡言乱语,路都走不直。
  好吧,我确实有点兴奋,沿着花圃里的路砖跳格子,乐此不疲。
  陆成则走在我后面,不紧不慢。
  第三次回头说他再也别想赶上我时,他追了过来,从背后夹抱起我。
  我“啊”一声,双腿悬空,懒得挣扎:“放我下来。”
  他听话地让我着地,又将我困回他怀里。
  我偎依着他,他的下巴搁在我肩头。
  好重啊这家伙,这样走路并不和谐方便,期间我还踩到了他白色的板鞋,我心虚地说:“放开啦。”
  陆成则一字否决:“不。”
  那只能……
  以防再误伤对方,我像玩三人两脚游戏那样数拍子:“左、右;左、右。”
  陆成则配合地迈步。
  我们就这样叠抱着,像两只被什么奇怪的魔咒粘接在一起的笨拙企鹅,他裹着我,我倚着他,慢慢吞吞挪到了电梯口。
  好在已是深夜,不容易遇到路人让我们当场社死。
  进门就接吻已经是家常便饭,有时只甜丝丝地互啵一下,有时会擦枪走火地亲吻好久,今天的陆成则有些食髓知味,我被他抱回卧室。
  陆成则的手有些凉,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还开始发笑。
  他也在上方笑:“笑什么?”
  我陷在自己的发丝里,摇头:“不知道。”单纯开心着,因为他在我面前,触手可及。
  我喜欢他的各种亲昵,手指或嘴唇。
  我们的喘息愈发急促,我手脚并用地缠紧他,不敢发出太过分的声音,隔壁住着一对老头老太,我不知道隔音效果到底如何。
  我就这样跟陆成则同居了,像呼吸一样自然,像是每天都要喝水吃饭,他抛弃了他户型极佳采光优越的三室居,非要挤进我的蚂蚁窝,用他的各种物品标记我的圈地,增强存在感,还举出充分理由:怕我养不好他的小鸟。
  他是靠坐在床尾的椅子上跟我讲这话的,很随意。
  我没好气地蹬了他膝盖一脚。
  他明显不想白挨这一下,起身拉住我腿,把我拖拽过去,欺身而来。
  陆成则给我的体验很好,他看起来纯白,却充满黑色的,毁灭般的张力。我觉得自己被深切而暴烈地爱着。
  就这一天,我们签订不正式同居契约,我窝在他身侧,用手指在他锁骨凹陷的位置画押:“好啦,收留你了,毕竟这么尽心尽力地交公粮。”
  这话让他气笑不得,像只坏狗狗似的对我猛一阵扑咬。
  每晚一起刷牙洗脸时,我都会在镜子里端详他,直到他看向我。
  我龇牙咧嘴,他也龇牙咧嘴。
  顶着满嘴泡沫都愿意接个吻。
  谈恋爱的感觉怎么会这么棒,我无数次地感叹,陆成则就像一首歌,roses & sunflowers,玫瑰和向日葵,有他在总是春意盎然,花期无限,我的撒娇技能又回到身体里,我自私爱吃醋,我成了没手没脚的人,我怕被油溅到,拧不开瓶盖,打伞都会累,我骨质疏松肌肤饥渴症晚期要他一直一直抱着我,我想方设法地证明我极其需要陆成则,我想要他永永远远地陪伴我。
  in house结束的前一天中午,我抽空去了趟商场,买了套男士护肤用品,因为陆成则带来的同款旅行装即将告罄。
  回家后,我将水乳霜洁面一字排开,生怕他看不到。
  我故意装出沉迷看剧的样子,没跟他一起洗漱,留心他动静,过了会,果不其然听见他在盥洗室呼唤我:“祁妙。”
  我没有立即答应。
  “祁妙——”他声音高了些。
  我偷笑暂停屏幕:“什么事——”
  “过来。”
  我下床趿拖鞋,走得优哉游哉,为了让一切看起来自然且随意,绝非故意之举,好嘛,我就是很爱演,但我男朋友显然吃这套,早在门边等着我,一过去就握住我胳膊肘,把我拉到洗脸池前,双手架住我肩膀,让我看正前方。
  “你买的?”他在镜子里问,唇勾着。
  我点点头:“对啊,我看你的快用完了。”
  陆成则将我转向他,脸上是发自内心的笑容,能让窄小的空间提亮三度。
  “我都没发现,”他说:“我也太幸福了。”
  我也好幸福,因为他说他幸福,我的幸福从此乘以二。
  我正色,变成不容置喙的绑匪:“明天我就要回公司了,白天看不到也看不住我漂亮的男朋友,容易胡思乱想,就买了这些,没用完这几样东西,你都不准离开我。”
  陆成则眉微挑:“哦,我省着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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