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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次逃婚-分卷阅读27

那位受到惊吓的黑袍大妈又战战兢兢地探进了头来,连眼都不敢抬放下一包东西就赶紧闪了出去。刘芒侧头瞟了一眼,发现那是一套_0_a_0_la_0_bo女人传统的黑袍。
阿布杜拉放下了手中的杯子,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从明天开始你就换上这套衣服,以后只有和别的女人或是和我在一起时才可以脱下面纱。”
“什么!”刘芒一下子跳了起来,“为什么!我又不是_0_a_0_la_0_bo女人!”
阿布杜拉像是早就预料到了她的反应,不慌不忙答道,“虽然你不是_0_a_0_la_0_bo女人,但现在你是我的仆人。你总该听过入乡随俗这句话吧。”
刘芒不甘心地反驳,“可是在迪拜好多_0_a_0_la_0_bo女人都不戴面纱的,她们……”
“那是在迪拜。”他很快打断了她的话,“这里是贝都因人的部落,越是闭塞的地方就越会坚持传统的东西。不戴面纱的女人和_0_yi_0_si_0_bu_0_gua无异。”
“诶??”她的小脸开始痛苦地扭曲,喃喃道,“为什么,为什么要有面纱这个东西啊……”
或许是她的表情太过可怜兮兮,阿布杜拉的神色似乎缓和了一些,“先知_0_mu_0_han_0_mo_0_de说过,男人都是脆弱的,经不起美丽女人的诱惑。为了保护男人的弱点,避免男人产生不必要的欲念,杜绝男人犯罪的机会,女人们必须要戴上面纱。”
“这算什么呢?把男人的欲念归罪于女人的容貌,牺牲弱小的一方,保护强大的一方,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刘芒用力摇了摇头,“这样说来,那些出售化妆品和漂亮衣物的商场都该关门大吉才对。”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类似的话语她好像也听埃米尔提过。
“你错了,这才是保护女人的最好方式。”阿布杜拉凝视着她的眼睛,“如果有两个同样美丽的姑娘走在路上,其中一个穿着黑袍戴着面纱,全身除了脸和手部外都被遮盖着,而另一位却穿着迷你裙,这时正好有流氓出现的话,那么你说两个姑娘中哪一位更容易遭到骚扰?”
“女人保护自己的的方式有很多,并不一定要用这么极端的方式。殿下你不是还在英国留过学吗?难道思想也并没有因此变得开明一些吗?”刘芒耸了耸肩,“不过不管怎么说,我会尊重你们的信仰。反正也只要穿一个月而已,之后我们就各自回到各自的世界里,互不相干。”
阿布杜拉的手指扣着铁马克杯,琥珀色的瞳仁映着杯子里残留的深红色液体,微微轻晃出几丝涟漪。
“这一个月当然不止是穿这套衣服而已。除了照顾你的主人外,你还要和其他女人一起做该做的事情。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去打个水,烙个饼,捡点骆驼粪而已。”他脸上的神色一本正经,只差没说出这个活儿很轻松这几个字了。
“诶?”她忽然开始觉得头痛了,难不成要她穿着这身黑袍打水,烙饼,捡骆驼粪??老天!为什么她觉得自己好像一夜之间穿越回了远古时代……Oh,no!!
“等下会有人带你到扎义德的妹妹的房间里去。你也早点休息,明天还有很多事等着你做。”阿布杜拉边说边留意着对方那副深受打击的表情,心里暗暗好笑。不知为什么,这女孩的反应让他想起了自己最喜欢的宠物拉比亚。
看来让她暂时成为自己的仆人,并不是个错误的决定吧。



第101次逃婚 22王子的仆人不好当
刘芒一出房间,立即有位黑袍大妈将她领到了附近的一间房舍。这间房子看起来比刚才那间还要简陋几分,屋顶上铺着一些干芦苇,房间里同样也是空空荡荡的,只有墙旁边的木杆上挂着几件衣服。而所谓的床,也不过是在地上铺了个草垫子,然后又在草垫上铺了几张褪色的旧地毯。
眼前的一切已经让刘芒已经没有任何想法了,唉,睡就睡吧,反正王子殿下的待遇也同样是打地铺。
这时,从外面又进来了一个年轻的黑袍女子。刘芒一下子就认出了她就是刚才那个煮红茶的女人。黑袍大妈见她进来,吩咐了她几句之后就离开了房间。
黑袍女子进来之后也不说话,径直走到了墙边,慢慢伸手脱去了头巾和面纱。
当那头如浓云般美丽的黑发滑落下来时,刘芒只觉得眼前一亮,而当那位女子转过脸时,她惊艳地瞪大了眼睛,竟然完全发不出任何声音来。
以前总听说_0_a_0_la_0_bo美人多,这次她算是真正见识到了。
撇开完美的脸型和性感丰润的嘴唇不说,最为勾魂的就是女子那双深褐色的大眼睛。当这双眼睛凝视着别人的时候,就像是一池微微荡漾着醇香的美酒,令人甘愿沉醉其中千年不醒。那种充满异域风情的美,是用任何语言都难以描绘出来的。
刘芒忽然有点明白为什么_0_a_0_la_0_bo女人要戴上面纱了。这样绝色的容貌,如果不严严实实包裹起来,还真是容易让男人们方寸大乱呢。
“法蒂玛……”女人笑着指了指自己,清晰地吐出了几个音节。
刘芒愣了愣,很快就反应过来那是这个女人的名字。尽管语言不通,但名字的发音听起来还是差不多的。她也笑了笑,指着自己发出了一个简短的音节,“刘。”
法蒂玛试着重复了一遍,又像是感到自己的发音有些奇怪,连忙不好意思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可是唇边又忍不住漏出一丝笑容。
看到她这么羞涩可爱的表情,刘芒也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顿时觉得心情舒畅了很多。
或许在这里的一个月时间,并不是那么难熬吧。
这一夜,是她流落沙漠以来睡得最安稳最香甜的一次。
第二天一大早,刘芒就被法蒂玛叫醒了。在对方的帮助下,她费了不少劲才套上了那身黑色长袍。谁知还没出门,她就被长袍结结实实绊了个嘴啃泥。
倒楣的一天,就从这一跤开始了。
通常来说,贝都因人寻找到沙漠里的地下水源之后,就会在水井边盖起简易的房子定居,他们也会养些骆驼和羊之类的牲畜。等到水井枯竭之后,他们又会带着全家离开这里,重新再寻找其他有水源的地方居住。
离这个部落不远处就有一个水井,也是这里的村民赖以生存的唯一水源。
刘芒跟着法蒂玛跌跌撞撞地来到了那里,终于见识到了什么是沙漠里的水井------原来样子和中国农村里的水井也差不多。她好奇地低头往下一看,吓!没想到井水这么深,估计有个四五十米吧。
法蒂玛走到了取水的辘轳旁,用力摇动着摇把,不一会儿就打上了一桶水。刘芒见对方打得这么轻松,也不禁跃跃欲试,对法蒂玛指手划脚了几下,表示自己也要试试。
不过,这毕竟不是快乐的旅行团体验生活游。当刘芒摇动着摇把,发现那个家伙居然纹丝不动的时候,她又开始郁闷了。再加把力,再用劲,辘轳总算是缓缓地移动了一下。慢慢地,慢慢地……好不容易将桶吊到了一半,她的手没劲了……只听哗啦啦一声,水桶又悲惨地掉到了原点。
苦难并没有到此结束,比打水更可怕的是把水带回去。虽然刘芒只是个普通百姓,但在国内她好歹也是个独生子女,从小就没吃过苦,更别说做什么体力活了。在台里也有死党萧捷罩着她,什么摄像机啊带子啊机器啊都是他在拿。试想在炎热的天气下,不但浑身要包着个黑床单,就连嘴巴和鼻子也被藏在面纱下,透个气都不方便……还要再承受份量不轻的负荷,对于刘芒来说,这可真是和受刑没什么区别。
-------现在她的情况似乎并不比魔鬼沙漠好多少啊。
“刘!”法蒂玛忽然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往天边指了指。
刘芒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厚厚的云层后面似乎透着淡红色的光芒,将灰白色的天幕映照成了一片浅玫瑰色,随着浅玫瑰色的范围越来越大,越来越广,一轮红色的旭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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