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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次逃婚-分卷阅读54

手,却没有留意到对方眼中一闪而过的不爽。
“这几天我就暂时不过来了,S城那边有几个重要的仪式需要我主持。有什么事你就告诉纳耶夫,他的英文和你交流起来应该没问题。”他面无表情地指了指那位管家。
刘芒没有吱声。因为不知怎样回答,所以就干脆不答。若是答了,更让她觉得自己是被关养在这里的某类宠物了。
“最后再提醒你一句。即使我不在这里,也最好不要动逃跑的傻念头。”他讥笑地弯了弯唇,“到现在还没死心吗?如果你现在放弃这个约定乖乖嫁给我,我可以原谅你之前的无礼。”
刘芒的嘴角抽动了几下,她没听错吧?他——原谅她?他竟然敢用原谅这个词?啊啊!这个男人根本就还是那副高高在上的态度嘛!自己真是太没出息了,一顿饭居然就让她开始动摇了,这不成了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吗?
真是好险,她差一点就昏了头。绝对,绝对不能放弃自己的逃跑大计。
她才不要将来在黄金打造的笼子里哭泣。
此刻,S城的大王妃寝宫一隅。在这个带着当地传统风格的房间内,来自叙利亚的手工台灯散发着柔和的光线,将王妃那纤细柔美的身影投放在了墙面的彩色细密画上,摇曳出了一种极致的美丽,仿佛揉进了天方夜谭里的迷梦。阿曼拉王妃正替酋长的新长袍缝上袖扣,那认真仔细的模样就像是位再普通不过的贤妻良母。
“王妃,这些事让我们来做不就行了?何必要尊贵的您亲自动手呢?”侍女尼娜忍不住说道。
“妻子亲自为丈夫做些事也是应该的。”她笑了笑,“这副钻石袖扣我可是选了很长时间呢。”A国男人的长袍看起来千篇一律,但袍子下不经意流露出的富贵逼人则需要眼力细细品味了。除了布料材质不同外,最主要就是在袖扣上加以变化。
尼娜又像是想起了某件重要的事,“对了王妃,我刚刚打探到原来殿下和那个女孩定下了约定,并且给予她逃婚100次的机会,如果女孩最后还是未能逃脱,那就要遵照约定嫁给殿下。”
“哦?”阿曼拉王妃不禁哑然失笑,“想不到这孩子还会想出那么浪漫的约定?看来有了喜欢的人,就连性格都会随之改变呢。”
“不止是这样。我听说殿下现在又将那女孩带到了M国的古城,还派人全天24小时盯着她,看来那女孩是很难逃脱呢。”
“看来好戏已经开始上演了。”阿曼拉王妃抿了抿嘴,当她微微笑起来的时候,月亮似乎就从她的眼角散发出皎洁的光芒。
“王妃……”尼娜似乎还想说什么,但犹豫了一下还是将话咽了回去。
“昨晚酋长大人来我这里,谈起了萨拉玛的婚事。”王妃有意无意地转移了话题,“这孩子也到了适婚的年纪了。有不少邻国的皇亲贵族陆续来提了亲,不过我倒是有意将她嫁给其他几个部落的王子,这样离我也近些。”
“您心里已经有人选了吗?”尼娜试探着问道。
“其实埃米尔特倒是个不错的孩子,自小我也是看着他长大的,更是了解他的为人。只可惜——”王妃叹了一口气,没有继续说下去。
“王妃,我知道您在介意什么。”尼娜显然对王室里的八卦动态了如指掌,“虽然赛义德殿下现在最疼爱的儿子就是埃米尔特,但因为他的母亲是位外国平民,所以他一出身就注定了无法得到王族封号和王位继承权。萨拉玛是您和酋长的长公主,身份尊贵无比,她的夫婿只能是未来的酋长或国王。”
阿曼拉用赞赏的目光看了看尼娜,“你现在可是越来越了解我的心思了。”说着,她低垂眼睑,轻抚着刚刚缝好的长袍,轻轻又说了一句,“不过,如果这位未来夫婿恰恰是萨拉玛喜欢的人,那就更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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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王子与猎隼
接下来的几天,阿布果然如他之前所言没有现身。刘芒倒是没有再被饿着,一天三餐都有专人伺候着,吃好喝好,可这种笼中鸟的生活无疑令她越来越抓狂。她扳指一算,郁闷地发现按王子的推算方法,她的逃跑机会好像只剩下78次了。如果一直都维持这种局面,那么剩下的逃跑机会很有可能就这样被慢慢耗光了。
Sigh!那还玩什么啊!
不过,也不能说是完全没有收获。这几天她细心观察了外面的状况,更是肯定了自己的猜测。因为这座古城的关系,总会有一些西方游客会驾车找到这里。如果她能接触到这些游客,说不定能利用他们离开这里。
但眼下摆在她眼前最现实的问题就是——她该怎么从这座古城出去?
一直到了第四天,王子殿下终于再次大驾光临了。这次随王子同来的,还有一位身份特殊的小客人——一只叫做Aziz的漂亮猎隼。这是刘芒第一次见到这种被称为鸟中之王的生物,不禁也有几分好奇。很早她就有耳闻。A国人善于利用猎隼来进行捕猎,而且这段历史几乎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现在他们虽然不需要靠捕猎来生存,但古老的猎隼捕猎活动被视作一种高贵的艺术保存下来。对于A国人来说,猎隼就是高贵和力量的象征。
这只猎隼的头部还套着一个皮制眼罩,眼罩上镶嵌着好些大颗华丽的钻石和蓝红宝石,看上在怎么也都有个两三克拉。尽管明白王子殿下来自于“钱多的欠抽的”星球,但她还是不敢相信地说了一句,“这些……都是真的么?”
“你以为呢?”阿布的回答令她很受_0_ci_0_ji,“真的都那么便宜,何必要用假的?你要喜欢我可以送你一堆。”
她叹气,这是什么待遇啊……想起八卦杂志里明星们炫耀自己手上几克拉钻戒的新闻,再看看根本不把眼罩当回事的猎隼,大有种人不如鸟的感慨。
王子显然也对自己的猎隼爱若至宝,从头到尾都一脸温柔地凝望着它,还时不时动情地轻吻一下它的羽毛。看着人和鸟其乐融融的画面,刘芒忽然想起了埃米尔特无意中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殿下有时喜欢来这里训练猎隼。
她的脑中蓦的灵光一现,如果要死训练猎隼的话,多半是要去沙漠吧?这么说来,如果她能让阿布带上自己一起去的话,那她不就有逃跑的机会了吗?想到这里,她的心情不由得变得激动起来,一反之前懒洋洋的状态,兴致盎然地围住了王子殿下询问起猎隼的点点滴滴。
谈到自己喜欢的猎隼,阿布似乎也打开了话匣子,“在我们国家,猎隼是有护照的,可以随主人买票上飞机,而不是像宠物那样装在笼子里托运。我们爱护它们就像爱护我们的家人孩子。”
“猎隼也可以有自己的护照?它的地位也太超然了吧。”毕竟学过了几年表演课,刘芒总是恰到好处地表现出自己的惊叹。
“不只如此。在S城,我们还有专门的皇家猎隼医院。每只猎隼入院,都会配备特别的医生。”他的脸上还是那副轻描淡写的表情。
“啊!这待遇也太好了!”这倒不是刘芒装出来的,因为这确实令人感到不可思议。接下来她话锋一转,“但是,我听说要将一只普通猎隼训练城真正的猎隼也不是容易的事吧,好像要先饿它什么的对不对?”
“你倒也知道一点。”阿布爱怜地抚摸着Aziz的羽毛,“训练猎隼分为文驯和武驯。我一向常用的是武驯,首先要做的是‘熬鹰’和‘饿鹰’,熬鹰就是在晚上不让猎隼睡觉,连打个盹都不可以。饿鹰就是在七到十天内不喂猎隼一点肉食,同时把它绑在悬在空中的摇篮里,并且在它的尾部佩戴一个铜制小铃,腿上系一柔软的皮条。无论是哪一种方法,最重要的就是打掉它们的傲气,去除它们的野性。这样猎隼一旦被驯服,就会绝对效忠于主人。”
“这种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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