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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顶流夫妇-分卷阅读54

身后少年贴在她脑后说话的魅惑声音。
  高大的他低着头,危险的唇正好对着桑胭的耳朵。
  说话时喷洒在桑胭雪白脖颈以及敏感耳垂处的呼吸炙烫。
  桑胭又想起昨日在幽深巷子里,他当着别的女生吻桑胭时候的模样。
  他闭着眼睛,将桑胭紧扣在他怀里,嘴角带着笑意,三分撩拨,七分认真,那样宠溺。
  “你到底在听没有?”忽然,沈煜的手放开了。
  毛笔从桑胭指间掉落。
  笔尖蘸取的墨滴在纸上。桑胭早就走神了。
  奈何身后的人还想帮她写完。
  “我……在听。”桑胭赶快捡起笔。
  “专心一点,你不专心的话,什么都做不了。”
  “好。”
  连续不断的练习后,在沈煜的帮助下,桑胭完成了一幅字迹工整的《陋室铭》。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
  *
  谢灵很喜欢桑胭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第一次在饭桌上表扬了桑胭。
  “丫头,这就对了,只要不放弃,一切的事情你都可以学会。就是要这样劲劲的,以后长大了才能成为角儿。你师哥那样的,我这一辈子也就遇到这一个。你既然跟他不一样,你就一定得靠练。”
  “谢谢师父。我会努力的。”桑胭端着饭碗,十分开心,开心完又忍不住偷偷看了沈煜一眼。
  他端着碗,不动声色的在吃着饭,没有张口告诉谢灵,那幅字画其实是他耐心教了她三个晚上,她才写出的。
  其实沈煜这个人也不是那么讨厌啊,桑胭想,还挺好的。什么都会。
  有他在,以后就什么都不愁了。


第35章 第三十五颗糖 风花雪月入梦,为你留在……
  自那以后, 桑胭就经常主动跟沈煜说话,就算沈煜还是习惯性的对她寡言少语,桑胭还是很愿意靠近他。
  不仅是毛笔字, 桑胭会主动请教他其他的事情。
  桑胭想,虽然现在不会,但是只要努力去学, 以后总会学会的。
  只要沈煜愿意教她,那一切的问题就不大。
  像井佩那样的辣妹他都不愿意跟对方多说一句话, 可是他却愿意耐心的教桑胭写毛笔字。
  说不定, 对沈煜来说, 桑胭是一份特别的存在呢。
  那时在心内偷偷沾沾自喜的桑胭, 一点都没有想过, 当她渐渐放纵自己,开始去依赖他的时候,
  他会悄无声息的冷漠离开,将她扔在原地, 为他画地为牢,一步都不能往前。
  日复一日的努力下, 桑胭终于百折不挠的摸到了表演的门道, 正式入门了,时间却来到夏天的末尾了。
  九月, 沈煜就要正式进组。
  桑胭听师母吴莎说了好多遍,说他九月一号就要去有海的青市拍戏。
  这段日子, 桑胭跟沈煜的相处愈发多了起来。
  表演课上,在谢灵用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教桑胭表演,桑胭还是摸不清头脑的时候,沈煜会主动开口为她解释谢灵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桑胭渐渐在表演这件事上开了窍, 期待自己也可以在沈煜面前展现进步的那一天。
  谢灵给他两布置了作业,要他们在处暑那日演一幕薛平贵身骑白马走三关,与王宝钏相会的戏。
  桑胭暗自发力,苦苦练习了很久,这一次她想要对沈煜证明她自己。
  就如同戏里的王宝钏那般义无反顾追求自己的爱情跟梦想。
  起早贪黑用功的桑胭怎么都想不到,两人约定要给谢灵交作业的那日,沈家提前来了人,说要接沈少爷回去。
  原本预定月底才离开谢灵家里的沈煜提前了好几日就离去了。
  他收拾行李走的那个下午,桑胭陪吴莎出门去裁缝铺做衣服了。
  吴莎有好几匹以前在文工团表演时在苏吴采买的丝缎,质地上好。
  念着夏天结束,桑胭也要离开,吴莎便提出拿着那些丝缎做两件旗袍送给桑胭。
  吴莎老家在江南,有女孩子长大了要穿旗袍的习俗。
  吴莎其实很喜欢桑胭这个口直心快的小姑娘,念着临走送她一份特别的礼物。
  出门前,桑胭专门跟沈煜说过。
  “师哥,我陪师娘去裁缝铺,过会儿就回来跟你对戏,这次我肯定会演了。你等着。一定让你大开眼界。”
  沈煜淡淡的牵动嘴角笑:“你会演就奇怪了。”
  “你别瞧不起人。”桑胭挺有底气,“我们一个老师,我不会差到哪里去。”
  “好。真的很期待。我等你。”沈煜像哄小孩一样敷衍她。
  桑胭跟吴莎出了门,在裁缝店让上了年纪的老裁缝量了她的尺寸,为她定制旗袍。
  又陪吴莎去街角的花店买了束百合,喜滋滋的回来,以为过了今天,沈煜就再也不会用瞧不起的眼神看她了。
  她要把王宝钏演活给他看。她期待得到他的认可。
  岂知,等桑胭回来时,沈家派来的黑色加长房车已经开始启动,在狭窄的深巷里,突兀出现,然后滑动。
  像丑陋的怪兽,将那个夏天在这里发生的一切美好带走跟吞食。
  怀里抱着百合花的桑胭来不及有任何反映,麻木的睁大眼睛,看到的只是半开的车窗旁边,沈煜不带任何神色离去的侧脸。
  路过的时候,他甚至没有侧眸看她一眼。
  车很快驶出了狭窄的巷子。
  他根本就没有对她说过一句认真的再见,就那样冷漠又冷淡的从她身边离开了。
  他明明亲口说过,我等你。
  为什么又离开得那样绝情?
  出了深巷,沈煜坐的车离开得看不见影子了,桑胭都还站在原地,用眼睛去追朝那个方向刮去的风。
  为什么?
  直到手里捧着的花被风吹得都丧失水分了,枯萎了。
  她才回神来,接受这个事实,他们只是来这里学戏的,脱掉这层关系,他们只是陌生人。
  桑胭后来也是想了很久才明白为何沈煜离开得那样仓促。
  因为沈煜根本不想跟她对戏。
  因为他们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因为他嫌她笨,考个艺考都过不了。
  沈煜走后,桑胭又在谢灵家住了几日。
  暑假结束,桑家也做了安排,传信来要接她回去。
  桑胭一直不肯走,说是为了等吴莎给她在裁缝铺里做的旗袍做好,她亲自拿着,装在行李箱里带走,那样才显得对师父跟师母的尊重。
  实际上,是桑胭的心空了。
  每一日,她站在曾经沈煜时常站的小阳台上,托住下巴看天空,看鸽群,看小巷蜿蜒伸出去的巷口,看那个约好要为她在戏里身骑白马走三关的少年何时会来赴约。
  可是,没有,少年再也没有回来过。
  一味逗留的桑胭最后等了个空,最后也收拾行李,离开了那个充满烟火气息的文工团小区。
  长到十八岁,那是唯一一个让桑胭懂得忧伤的地方。
  即使是这样,长大后的桑胭也时常会在睡梦中故地重游。
  从未能够从原地离开的她想鼓起勇气,等到那个人为她而来,问一问那个人,那日为何要失约。
  吴莎给桑胭做的旗袍很好看,她本来还想穿给那个人看,让他夸她漂亮的。
  只是,对方弃她而去的时候是那样云淡风轻。
  连一言半语都吝啬的没为她留下。
  他绝对不会知道,在他不告而别的那个残暑,桑胭是如何度日的。
  桑胭湿了眼睛,情绪陷在记忆中那个残暑,有那么多没有实现的遗憾。
  跟师母一起去街口水果摊买的石榴很甜。
  撕开其貌不扬的皮,内里就是鲜红的闪着晶光的石榴籽果实,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
  你要不要尝一尝,真的很甜。
  你教我的写过的毛笔字,我天天都在练习。
  虽然还是很丑,但是我已经可以自己提笔写完一篇陋室铭了。
  你看了我写的山不在高,有仙则灵,一定会笑的。
  师母给我做的旗袍是白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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