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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马赛克相亲相爱那些年[快穿]-分卷阅读147

八个崽子摩拳擦掌,连素日最稳重和平的含瓶都开始捋袖子,“干干干。”
  走之前不先扫扫垃圾,怎么能放心走?
  他们硬是成了去打群架的样子,各色武器都带在身上,气势汹汹关了南风书院的门,直接杀去了大路上。
  沈翰修骑在高头大马上,正亲自监送着这些聘礼,已然快到了太师府。两旁百姓聚集的不少,皆对着这聘礼赞叹不已,暗叹这状元郎果真是家中颇有些囊资。
  唯有风光无限的状元郎自己心中清楚,这些中,竟有大部分都是段存昔日送来的金银珠宝,还有少部分是端王与的赏赐。
  他将府中几乎掏空,这才勉强凑出了能与太师府千金相配的聘礼。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沈翰修两耳不闻窗外事太久了,哪里知道这些茶米油盐累计起来,竟也是如此骇人的数目?如今除了这聘礼,他竟已是一清二白,倘若还无空缺可供他补上,之后少不得便只能靠太师府千金那七十二抬嫁妆过活了。
  到了此时,他竟有些暗悔,不该在先前与段存闹得这般僵。
  否则,怎么便会到了这等狼狈的境地。
  他心底暗暗地叹息,两腿一夹马肚,加快了身下这坐骑奔跑的步伐,眼看着眼前便已是太师府,却骤然见眼前杀出一群人来,个个儿都是精雕玉琢的好模样,只是怒目圆睁,到了路上,二话不说便将手一拦。
  前头吹打的队伍停下了,状元郎也勒住了马,居高临下望着眼前这群人,心中有些莫名。
  这都是从哪里跑来的?
  可紧接着,这些青年分两边站了,从中慢慢走出另一人来。
  这人皮肉白皙,生的也眉清目秀,这些日子在话本里看的多了,京城的五条新鲜消息里竟有三条是和这人有关的,旁边的百姓瞧着脸熟,几乎是想也不想便认了出来,“柳老板!”
  沈翰修的脸色变了变。
  他捏紧了缰绳,不知是出于何种心情,连脖颈的线条都紧紧绷了起来,声音中也现出了一种古怪的韵律。
  “柳老板至此,不知有何贵干?”
  寇秋望着他,状元郎并没有表现出一分一毫与自己熟识的模样,目光犹如在看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他轻声叹了一口气。
  “我来讨债。”他慢慢道。
  状元郎笑了声,挑高了眉。
  “柳老板说笑了,”他淡淡道,“你我素不相识,有何债可讨?”
  吞龙猛地愤懑起来,正欲开口,寇秋却伸手阻止了他,声音仍旧是波澜不惊的,丝毫不恼,也不怒。
  “我看,沈状元才是说笑。”
  他顿了顿,缓缓抬起眼,一双漆黑如点墨的眼直直地望着马上这人。
  “沈状元既然与我素不相识......那这聘礼中,缘何有这许多我南风馆的东西呢?”
  一石激起千层浪。
  两旁的百姓皆开始窃窃私语,探寻的目光如针一般扎过来。沈翰修坐在马背上,隐隐觉得后背发凉,竟是一身冷汗浸透了衣裳。
  他张了张嘴,却又沉着脸闭上了。倒是马前一个管事模样的人上前一步,喝道:“哪里来的人,胡搅蛮缠!我们爷是当今状元爷,聘的也是太师家的千金,哪里会有你的东西?”
  青年仍旧平静,只伸了伸手,一旁生的有几分妖气的吞龙立刻将手中的账本翻开了,轻咳了几声,一行行向下念去。
  “上绘祥云纹青花瓷瓶一对,折枝芙蓉花样绸缎二十匹,翠底红纹珐琅杯一对,白玉杯一对,东海夜明珠三颗,金玉烟斗一柄......”
  他将那长长的账本抖开了,一个接着一个地向下念。那些宝贝各个都价值不菲,听的围观着的百姓皆诧异不已,沈翰修的面色也越来越沉。
  在有百姓眼尖地于聘礼中分辨出那一对祥云纹青花瓷瓶之后,便连送聘队伍中的人,也开始焦躁不安起来。
  那管事的眼看不好,愈发提起一身的气势,怒道:“难道只许你们有这花样的瓷瓶不成?”
  寇秋背着手,慢悠悠道:“自然不是。”
  管事的正欲继续,却听寇秋将后一句补全了,“只是这瓷瓶,原是白府白二公子赠与我的,瓷瓶下方还印着白府的标志。倘若这并非是我那一对,何不抬起来,让这满城百姓看一看?”
  “对啊,看一看!”
  “总不会是白公子也送了你们一对吧?”
  围观的百姓们跟着起哄,渐渐也从这状元郎面上的神色中看出些不对来。声浪越来越大,最后几乎是铺天盖地而来,齐刷刷高呼着,让这状元郎为他们亮一亮瓶底。
  “看一看!”
  “看一看!”
  “......”
  沈翰修在马上,用力地闭了闭眼。
  呼声太大,队伍中仆从都左右为难。
  状元郎的指甲深深嵌入了掌心中,最后还是一挥手。那瓷瓶被两旁的仆从抬了起来,一点点彰显出了它的底部。
  在此时,沈翰修的心内仍旧存着点希望。
  倘若,倘若这真的不是段存与自己的那一对呢?
  他屏息凝神望去,可这样的倘若从不存在——即使沾了些尘土,那白家的标志也仍旧是醒目的,明晃晃刺着人的眼。像是毫不遮掩的刀子,一下子亮出了自己雪亮的寒光。
  ——这是真的。
  众目睽睽之下,沈翰修手中捏着的缰绳猛地一松,险些从马上坠下来。
  藏不住了。
  ......藏不住了!
  【虐渣任务进度:20点。】


第74章 南风馆从良记(十)
  状元郎红袍乌发, 高高骑于一匹枣红大马上, 身姿英挺。
  只是此刻, 他的手紧紧抓紧了缰绳,连上头的青筋都暴凸了出来。原本仍在叫嚣的奴仆亲眼看见了那对青花瓷瓶下的纹路, 也是一怔,诧异不解地扭头去看自家主子。在看了一眼之后,他猛地打定了主意,怎么也得把这盆脏水泼回去,这样大好的日子, 绝不能毁在这群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人手里!
  “我们是买来的,”他挺直了脊背, 嚷嚷道,“怎么知道原主人是谁!”
  寇秋双手拢于袖中,轻声笑了笑。
  “买来的, ”他慢慢道,“那敢问状元爷, 是从哪家店, 用哪里来的钱, 买来的?”
  沈翰修一言不发,仿佛已然凝固成了一座石头垒成的雕像。他抿紧了嘴唇, 眼睛也并没有再看寇秋, 只是沉默着抬起了视线, 沉沉落向远方。
  “是我。”
  寇秋仍旧望着他, 一字一顿道:“是我从十二岁起开始入南风馆做杂役, 供你——”
  “柳老板!”
  状元郎骤然截断了他的话,原本的平静也再也无法维持下去了。他的眼神猛地投射过来,里头说不清装的是什么,像是油盐酱醋都混在了一处,酿的这味道也变得乱起八糟。他望着寇秋,目光中慢慢含了恳求。
  “......柳老板。”
  寇秋看到了乞求,可他并没有分毫心软。
  “沈状元,”他轻声道,语气坚定,“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
  不止一次。
  在两人的相处中,段存永远是节节败退的那一个。沈翰修说喜欢的,便毫无原则让给他;沈翰修说需要的,哪怕手上磨出泡来也要赚银子买给他。初时只是出自对同乡的照顾,可后来,这感情便慢慢变了味。
  段存的心里,沈翰修的位置很高很高。沈翰修又聪明又文雅,生来就应该坐在书院里,做他凡事都无需担忧的公子。
  而他,生来却就是风尘的命。
  他整整劳碌了一辈子。劳碌到把自己的位置一直降到了灰里,却还是不能让那个人低头看他一眼。
  甚至连他辛苦赚来的钱,沈翰修也觉得脏。
  可那又能怎样呢,沈翰修分明是忘记了,他自己便是被这些脏钱养大的。
  而如今,终于连段存也死了心。寇秋抬头再看着面前脸色铁青的状元郎时,心中平静无波,没有再因这个人而掀起半分波动。
  “怎么,”他笑道,“沈状元害怕了?”
  沈翰修的额上蹙起了一道道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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