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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亲路上咸鱼求生-分卷阅读102

有看秦夜天,自然不知道此时秦夜天的表情,可哪怕不看,她大抵也能猜得出来,震惊,失望,又或者,原来如此?
  总之就是想把她剁碎了喂狗。
  “忍受?”
  她听到秦夜天声音沙哑,“原来阿元在我身边并不快乐,而是忍受。”
  “不错,我的确不快乐。”
  “不好意思哈,我只是嘴甜,心里没你,待你死了,我就能找属于我的快乐——”
  回答她的是一声闷哼。
  她忍了又忍终是不忍,侧目去看,是秦夜天掌心握剑身,缓缓拔出插在胸口处的碎星,他随手丢掉碎星,点点血迹滴落在他脸上,他舌尖舔了下血迹,低低笑了起来,他伸手攥住她的手,削薄的唇还带着血迹,吻已落在她掌心。
  炽热血腥的吻烫得她打了个激灵。
  她想收回手,却被他攥得更紧。
  因为太用力,她甚至还能感觉到鲜血源源不断从他掌心溢出。
  那是掌心拔剑时的伤口。
  碎星乃当世神兵,纵不开刃,也能削铁如泥。
  他掌心的伤口,自然深可见骨。
  元嘉开始后悔。
  可这个世界上从无后悔药可吃,选择了一条路,就得一条路走到黑。
  她用三年的时间弄明白面对疯批咸鱼无用,治疯批最好的办法是比疯批更疯。
  元嘉闭了闭眼。
  片刻后,她用力抽回手,狠狠打在秦夜天脸上,“对,我就是嘴甜,心里没你。”
  “我不可能喜欢一个疯批,更不会爱上一个神经病!”
  她的巴掌打得重,直把秦夜天的脸打得偏到一边,威名赫赫的将军何时挨过别人的巴掌?他慢慢抬起手,手背蹭了一下自己的脸,他的手上全是血,沾得脸上也是,再回头,无处不惊艳的脸染了血,潋滟凤目被疯狂邪气所裹挟,眼角微微带着红,如盯上猎物的兽,“阿元从未爱过本侯?”
  “也罢。”
  他突兀一笑,凤目骤眯,“阿元如此模样,倒比往日更吸引本侯。”


第62章
  元嘉:“?”
  元嘉:“!!!”
  你这个死变态不要过来啊!
  这一次老天似乎终于听到了她的呼喊, 又或者说,她让珊瑚准备的药着实霸道,秦夜天赤手拔剑其实是强弩之末, 他的话刚刚说完,她便感觉到攥着她的手已不像刚才那般有力,而那双对于男人来讲过于漂亮的凤目, 此时也不可自制闭了闭。
  凤目倾泻出潋滟水光, 战损后的破碎惊艳感扑面而来。
  这种画面对于颜狗来讲简直无力抵抗, 元嘉的小心脏为之一颤,甚至还想把他刚才说过的话还给他——侯爷如此模样, 倒比往日更吸引人。
  但眼下显然不是沉迷盛世美颜不可自拔的好时机, 战损是真战损,再损下去是要命的,她只是想给秦夜天一个教训, 没想真的让他死, 于是她调整了气息, 下巴轻抬, 冷情的眼挤出几分厌恶,“秦夜天, 你少拿这种话来唬我,我不怕你。”
  “今夜你大宴三军,连亲卫都撤了去,没有人知道我杀你,纵然你叫破喉咙, 也不会有人来救你。”
  “啧,本侯何时需要旁人来救了?”
  到底是沙场饮血的杀伐将军,她的虚张声势他丝毫不惧, 懒懒挑眉揶揄轻笑,血迹晕开的脸艳丽到极致,如披了人皮的男妖精,举止风华,倾城国色,哪怕气息奄奄了,仍不忘勾人魂魄,微转眸,声音也低了几分,“阿元,你当真,这般讨厌本侯?”
  他的声音很轻,羽毛一样拂过人的心口,元嘉却觉得有些疼,对着这样一张脸,对着这般血色染面仍缱绻深情的眉眼,任谁也说不出讨厌。
  但三岔路口既然做了选择,纵然踩着刀尖也要走下去。
  “你以为呢?”
  元嘉避开话题,点名自己捅他的原因,“秦夜天,你这个人根本没有心,更不知道什么叫喜欢。”
  “喜欢是什么?喜欢是两情相悦,是克制,是小心翼翼,而不是你这种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丝毫不顾及我的感受。”
  “你根本就不喜欢我!”
  这话似乎比当胸捅他一剑更能_0_ci_0_ji他,她的声音刚落,他略显萎靡的凤目陡然睁开,攥着她的手此时也用了力气,“本侯不喜欢你?”
  “对你不克制?”
  “不小心翼翼?”
  “元嘉,你我之间没有心之人到底是谁?!”
  闲适慵懒的男人再难维持俊逸假象,几乎是咬牙切齿说出这些话,话说得急,不免扯到了伤口,最后一个尾音吐出,他便止不住咳嗽起来,殷红血迹顺着他的嘴角溢出,针扎一样让元嘉不忍看。
  元嘉呼吸微紧。
  若是在平时,秦夜天定能察觉她的异样,可受过重伤的身体能支撑到现在已经是个奇迹,她细微的动作他不曾留意。
  又或者说,气头上的他不想留意。
  “是你。”
  元嘉干脆利落结束争执,“等你知道什么是喜欢,再来与我说你喜欢我。”
  “可惜,你这个人太自负,也太以为是,桀骜不驯如你,根本不屑于知道什么是喜欢。”
  另一只不曾被他攥着的手拿起早就准备好的枕石,趁他不注意,直接砸在他的后脖颈。
  这个动作她演练过无数次,又快又狠让人难以防备,更别提秦夜天此时是个伤员,枕石落下,秦夜天瞳孔微缩,显然没有料到她会如此狠心,削薄的唇张了张,似乎想说什么话,但一个音节也不曾发出,身体已倒在床榻上。
  这个让人闻风丧胆的修罗阎王,战无不胜的杀伐将军,就这么被她一个不会武功的人用一块枕石轻松撂倒。
  既讽刺又可笑。
  床上的人陷入昏迷,元嘉丢了枕石,伸手去拿床榻小几上她一早让珊瑚准备好的上药,手脚麻利给秦夜天上药包扎。
  这么做一来是心疼,二来,也是想让醒来后处于暴怒边缘的秦夜天恢复一丝理智——她的确捅了他,但也救了他,精明如他,必能明白她的矛盾所在。
  明白了她的矛盾,后面的事情也就水到渠成了,其结果是反思,还是一条路走到黑,就看他对她的喜欢究竟有几分了。
  细细给他包扎好伤口,元嘉轻抚着他染满鲜血的脸颊,低声道:“秦夜天,我的确喜欢你。”
  “但现在的你,配不上我的喜欢。”
  闭目而躺的男人眉头轻皱,似乎昏迷都昏迷得不安稳,长发散落在他脸侧,眉目的凌厉迫人被虚弱所取代,烛火斑驳着他脸上的血色,如就血画出的美人图,是写意山水的磅礴大气,也是工笔描就的俊逸风流。
  看着面前惊艳到极致的男人,元嘉有一瞬的失神。
  但很快,她又回神,探手拉出被子盖在他身上,头也不回走出营帐。
  营帐外珊瑚早已在等候,“女郎——”
  “放心,他死不了。”
  元嘉打断珊瑚的话,强迫自己狠下心,“咱们走。”
  到底是细细筹划了两年的事情,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亲卫们被她远远支开,换好衣服翻身上马,没有人知道她的离开。
  逃跑的路线也是早就制定好的,在哪落脚,又如何避开秦夜天的势力,她在过去的两年里推演过无数次,做起来自然得心应手。
  为了让秦夜天的暗卫找不到她的踪迹,她与珊瑚甚至还改了妆,女扮男装一路南下,最终在清远县停下脚步。
  选清远县,其实原因很简单,一是因为它离洛京足够远,纵然秦夜天手眼通天,在她一路隐藏踪迹的情况下仍得知了她落脚的地点,但清远县距洛京有千里之遥,一路找过来也需要花费很多时间,这段时间足以让秦夜天把她离开的原因琢磨清楚。
  二是因为清远县是典型的南方士族势力之下的县城,世家势力错综复杂,洛京派来的人无处插手,秦夜天得罪了那么多的士族,他若来清远县,未必能活着回去,所以纵然知道她逃到了清远县,要不要来清远县找她,只怕在他心里还要打上一个问号。
  强龙难压地头蛇,这个道理秦夜天比谁都懂。
  元嘉施施然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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