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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运气至上主义的游戏房间-分卷阅读14

  然而再往深处走,街道却变得又脏又乱,阴影里瘫软地坐着几个狼狈的人,他们几乎浑身溃烂,间歇性地发出低声哀鸣。
  黑暗里还有一双双虎视眈眈的眼睛。
  晏修一不知道从哪儿变出一顶帽子,丢给沈凛:“戴上。”
  沈凛被压得脑袋一点,扶了扶帽檐:“怎么了?”
  晏修一目光冷冷地扫视周围:“我不喜欢他们看你的目光。”
  沈凛:“……”
  “那是野兽的目光,”晏修一神色严肃冰冷,沉声说,“他们想要从你身上掠夺什么。”
  沈凛屏了屏呼吸,离晏修一更近了些。
  他们小心翼翼地走过那段脏乱的巷子,又进入了一条较为干净整洁的小路。
  不远处传来嘈杂声,煤油灯的光芒从窗户里不遗余力地跳了出来,在小路尽头出现了一家非常热闹的酒馆。
  那酒馆是用木头搭建的,一个巨大的酒桶盖在酒馆左上半边,桶身上裹着黑色的油纸,上头写着赤红色的酒字。因着夏天,天气炎热,酒馆外搭了凉棚,铺开了几个木制的酒桌和椅子。
  男人女人正坐在凉棚里喝酒,笑声接连不断。
  不远处,有个用蓝色布帘兜着金发的年轻女子正挽着花篮低声吆喝:“卖花啦,卖花啦,先生,买朵花送给这位漂亮的小姐吧。”
  “新鲜的百合,刚采下来的,只要一个铜币,先生,要买朵花吗?”
  “哈哈!”正在喝酒的男人大笑着说,“莱莎,别卖花了,过来陪我喝一杯!我给你五个铜币!”
  “真小气啊,我们漂亮的莱莎只值五个铜币吗?我出一个银币!莱莎,来!坐过来!把这个喝了你就能赚一个银币!”
  “谢谢您的邀请,但我不会喝酒,”名叫莱莎的卖花女甜甜地笑了笑,婉拒男人后依然执着地兜售着自己的花。
  沈凛仔细观察这些人,他们都是普通人的长相,穿着打扮也没有任何古怪,有些还是质朴的农民,裤腿挽到脚边,露出了沾着泥土没有清理干净的脚踝。
  他对晏修一比了个手势,让晏修一先藏起来,自己利用潜行的优势,悄声混入酒馆。


第12章 魅惑
  酒馆内比想象中的还要嘈杂。
  一旁喝醉了的酒鬼大声吹嘘着自己年轻时的事迹,说到动情的地方用力拍打着酒馆结实的实木桌子,把酒桌上的瓶瓶罐罐拍得蹦了两蹦;几个壮汉正在划拳,一脚踩在桌面上,青筋暴起,虎视眈眈地盯着对面的对手;角落里,情侣甜甜蜜蜜地碰杯,鲜红的葡萄酒点缀在女人艳红的唇边,两人抱在一起_0_ji_0_qing拥吻;
  空气里充满了烤物的沁~人~心~脾~的香味和谷物经过充分发酵后的醇香。
  酒馆的老板娘是个微胖的中年女人,头上捆着深色的发带,扎着一条又粗又长的麻花辫,系着深蓝色的格子围裙,长裙下摆膨起,点缀了一圈十分少女的蕾丝花边。她高举着托盘,灵活地在人群里穿梭,把一杯杯啤酒送到酒客的面前。
  “莉娜!来杯黑麦啤酒!要冰镇过的!”
  “莉娜!这里也要一杯!装满!酒沫要多!”
  “莉娜——”
  声音起此彼伏,沈凛压低帽檐挡住面容,悄无声息地在酒馆的角落里坐下。
  一旁两个中年男人正在聊着今日的工作,一人正在破口大骂:“班森那个_0_hun_0_dan!克扣我的薪水!如果不是我带人顶上那边的缺,中央广场的花架哪能这么顺利地搭起来!我今天去找他结算,他只给了我几枚金币!几枚金币!!!”
  “他是出了名的缺德,可从外头带回来的东西要经过他的手,咱们这很多缺了短二楼的原材料都得从他那领,真要论起地位,镇长都比不过他。”
  “呸!他算是个什么东西!”他憋着一股气,闷头把酒杯喝干,把空酒杯对着柜台一推,说,“不说了,我先回去,还得想办法先凑钱发给几个手底下的工人。”
  “实在没办法,我先借你一些。”
  “不用不用。”他从口袋里摸索出一枚银币和两枚铜币拍到柜台上,“先走了,下回找你喝酒。”
  沈凛记下了班森这个名字,就在这时,柜台后坐着的年轻人嗓音清脆地问:“这位客人要来杯什么?”
  沈凛瞄了一眼上面的黑板,眯了眯眼:“来杯淡朗姆。”
  “勾兑清柠汁、苏打水和薄荷,再加一小片柠檬,少冰,”年轻人非常健谈,熟练地调配着比例,冲沈凛眨了眨眼,“从家里偷跑出来的孩子都喜欢这个口味。”
  沈凛笑了笑,礼貌地说:“谢谢。”
  “祝你今晚愉快。”年轻人很快把酒调好推给沈凛。
  沈凛咬着麦纸卷成的吸管,没有真的喝这些酒,他仔细聆听周围的情况。
  KP:“这里环境太嘈杂了,想知道什么的话就过一个聆听。”
  “可以。”
  沈凛点击聆听,成功。
  KP郁闷地说:“……形同虚设的检定。”
  “运气而已。”沈凛不以此骄傲,他一向清楚运气是一时的,他现在只不过是比一般人更要幸运。
  没多久,两个男人在沈凛背后的空位坐下。
  其中一人说;“交易的清单写好了吗?我真是头疼,不知道该要些种子,还是要些衣料,艾琳娜最近天天都在抱怨衣服穿旧了。”
  “种子?百合的种子吗?你还没放弃种植百合?这里的土壤不适合百合生长,你不是已经实验过很多次了吗?”
  “我知道,但我就是不甘心!明明都是花匠,不知道为什么,只有莱莎才能养出那么漂亮的百合。”
  “只是她比你更用心,哈哈,你就是不肯承认自己种花的技巧比不过一个小姑娘!”
  “闭上你的臭嘴!我怎么可能比不过那个小姑娘!”他闷了一口酒,郁闷地说,“……算了,你说得有道理,我为什么非要和百合杠上,我种出的丁香和芍药也得到了一致好评,人就是要发挥自己的长处!这次就换些布料好了,给艾琳娜换一身新衣裳。”
  “外乡人来了吗?”
  “不知道,”另一人揶揄地说,“你知道的,班森以为自己掌握了镇子的命脉,把外乡人的事情掖得很牢,非得交易的前一天才会让我们知道他们都带了什么东西。不过……”他压低了声音,说,“上一次的祭礼失败了,这一次他们可能会更加谨慎,我们都担心,这次外乡人不一定会带来那么多东西。”
  “那就糟糕了,我们还好,但可怜的下一代可要过上苦日子了,毕竟下一任外乡人要十年后才能带来交易的物资。”
  沈凛听完他们的话,不仅没弄清仪式和多伦纳的下落,反倒牵扯出了更多的谜题,他想了想,打算和他们交流获得更多的情报。
  但这样做真的好吗?沈凛在脑海里开始剖析利弊。
  尝试交流可以为他挖取更多的情报,他可以通过话术或其他手段知道“和外乡人的交易”究竟是怎么回事,还可能知道“十年前发生了什么”;但是,代价是他的潜行会被解除,大大提高自己被镇上的人发现的概率。
  他还无法摸透小镇上的对“外乡人”是什么态度,听着像是利益捆绑的人,但他们口中的“外乡人”指的一定是凯恩和多伦纳他们,绝对不是他们这些“祭品”。
  思量时,坐在柜台后的年轻人突然低声喃喃:“都这个点了,信使先生怎么还没来?”
  信使?这不是凯恩在这里的代号吗?沈凛抬头看了一眼年轻人。
  旁边的人说:“祭礼的日子快到了,他忙得很,应该不会每天都来酒馆了吧?”
  “可是……”酒保从抽屉里拿出一块老旧怀表,说,“这是他遗落在这的,我记得他说过这是他妻子的遗物,里面有他女儿的照片,如果他知道丢在这儿一定会回来找的。”
  “哎,那我就不知道了,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吧,你先替他收着。”
  另一人明显喝得高了,说话时打了个酒嗝,讥讽地说:“嗝,外乡人的东西至于这么上心吗?谁不知道,信使和班森是一伙的,外头送过来的东西先过信使的手,再经由班森转交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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