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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荣华-分卷阅读21

忽然说出了那句话,萧约几年来略微浮躁的心绪也终于平静了。
  他看的不错,此女日后当贵极之尊。
  小说剧情的内容对锦荣来说犹如鸡肋,男主能在短短数年里成就大业,锦荣不觉得自己会输给他,更何况最大的阻碍也可以解决。
  早在多年前,锦荣已经布下局,改变了很多剧情,就连男主邵云沛也没有如同小说中写的出现在锦荣身边,让她有个除掉他的机会。
  对这一改变,锦荣也不奇怪,如今天下人都知道她沈锦荣的昭昭之心,并且将她当作有力的对手之一,男主只要是个有脑子有野心的就不会跑到她这边乱窜,因为,得不到任何的好处。
  小说中,女配沈锦荣会输给女主,不是因为男主邵云沛爱女主胜过女配,而是因为女配能给他的已经给了,当然就要追求没有得到的女主背后的军权势力了。
  从女主徐碧君的角度来看,却未必比女配好上多少,她是大将军的女儿,却自幼熟读诗书经略,有着自认不输于男儿的傲气。
  女扮男装离家远行时,意外救下了重伤的男主,相处之后有感于男主有意于天下的志向,愿意作为幕僚为他出谋划策。
  她的才智谋略帮助男主一路直上攻无不克,更是成为争夺天下的一方豪雄,得了她父亲大将军的看重,将女儿下嫁,自此再将青衫换罗裙。
  成为男主妻子后,徐碧君也无法再像以前那般出谋划策,所有的计谋是限于闺房私语。邵云沛是个大男子主义者,待天下一统后,徐碧君虽贵为皇后,但却未必有以前自在,后宫争斗让她觉得疲惫,而邵云沛也忌惮于她的聪慧,担心她胁子篡位,最后赐下毒酒。
  徐碧君知道但从容饮下,为了一双儿女,也为了寻求解脱,与其困于后宫,倒不如死了个干净。
  所以与其说这是一部言情文,倒不如说是男主争霸文,女主和女配都是被男主牺牲的存在。小说结尾,男主孤家寡人,高坐于龙椅之上,追怀故人。
  当然,现在已经变了,不会再有这样的结局。


第22章 女皇篇
  又是三年一过,天下的形势已渐渐明显,大楚皇室名存实亡,世家门阀占据南方,且经营良久根基深厚难以动摇。都城长安一带由诸侯掌控,协天子匡扶朝政治更名正言顺。
  西北有前大将军徐渭,手握兵权,徐家军悍勇,实力最强。但为了以防北边戎狄借中原内乱趁机来袭,所以一直死守西北凉州一带,难以参与中原诸雄争霸之中。
  东部一带以沈家势力最盛,虽然是几方势力中根基最浅,实力稍弱的,但沈家最大的优势便是钱财,几乎掌控了天下近八成的经济命脉。
  各方豪雄虽有心防范其他势力的打探,但也避不了商人的南来北往,只要沈家一句话,天下的米价盐价就能变。即便已经开展种植马铃薯和玉米了,但米盐依旧是重中之重,民之根基。
  沈家家主沈虔早已让权给了女儿,专心去赚钱供女儿造反起事了。沈家又在沈锦荣的几番谋划之下,夺下了大片东南之地,之后就安心发展自己的地盘。
  以发展教育,训练军队为主。锦荣也不免庆幸上一世因为家庭的缘故,在部队经过专门训练,尤其是后期林老爷子生怕她死在了那地方,连特种部队都让她待了一段时间,枪械也亲自学过组装,大炮这些重型军事武器也参观过。还在非洲那样混乱暴动的地方经历过枪林弹火的洗礼,知道如何在最艰苦的条件下制造普通炸药和地雷。
  锦荣按着新式军队的方式训练着沈家军,在最短的时间里提升沈家军的战斗力,又给家族工匠提供了现代的火药制作方子,让他们进一步研制,有成果者厚赏。
  如果说训练军队和研发火器还只是在暗地里行动,那么大力发展教育就是坦然摆在世人面前了。
  锦荣毫不吝惜钱财,大建学堂,免费让寒门子弟求学,甚至以奖励的形式提供食宿,除此之外,还搜集天下孤本古籍,经书典籍,建立藏书楼,供读书人翻阅抄写。
  锦荣为的就是得到百姓的认同感,以及掌控舆论。
  让普通百姓们吃饱肚子的确会让他们感激一时,但真正让他们认同并尊敬的却是学识,以及子孙后代能步入士人阶层,无论在盛世还是乱世,书都比黄金贵,各阶层的人都更愿意尊敬读书人,这是扎根了数千年的思想。
  锦荣这一举,着实让很多人感恩戴德,便是仍然诟病于她女子身份的儒家学子也不禁朝沈家地方深深一鞠躬。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仅仅是为读书人提供庇护之所,便能得到天下学子的尊崇,更何况是提供读书这条上品路呢。
  锦荣为了实施这些计划费了不少钱财心力,不过,沈家,别的东西不多,就是钱多。而她更知道,唯名与器,不可让人。
  但物以稀为贵,锦荣把读书这种一般只有富贵人家能够享受的权利广泛地落到了贫苦阶层,让书本也不再私有化,自然也会受到其他人的敌对。
  其中最为针对的便是门阀世家,他们自恃出身高贵不凡,又有常言道,流水的皇帝,铁打的世家。原以为可以顺利地再扶持一个合他们心意的皇帝,没想到局势乱得超出了他们的想象,以前他们根本没放在眼里的默默无名小辈,如今一个比一个厉害。
  只道时势造英雄。
  沈家就是其中崛起的最快也是势力最雄厚的一个,沈锦荣从一个商家女到如今,不过言笑晏晏,便能斩断他们的臂膀,还让他们毫无反击之力。
  被世家怨恨的沈锦荣此时正乔装赶往北方,为的是购买战马一事,还有萧约和几个护卫随行。
  沈家虽豪富,但也是什么东西想买就能买到的,比如战马,任谁都知道它的价值,沈家过去也收购了不少马匹,甚至自己开辟马场培育良种,但短短的几年的工夫还是比不如有多年养马做马匹买卖经验的北方马场。
  购进大批良马这种事虽然重要,但也不至于让锦荣以身犯险,毕竟她的身份今非昔比,不再是沈虔的独生女,而是争逐天下的霸主之一。
  对于这事,连沈父也有来劝阻,但锦荣自有主意,她此行除了买马,还另有打算,而且让别人做她不放心。至于萧约,纯粹是他死皮赖脸跟上来的,真是越老越活过去了,锦荣看着依旧童颜俊秀的萧约,忍不住摇头叹气。
  五月风乍起,
  北方样貌到底于南方不同,更多了分雄奇豪放。
  “现在是到哪了?”坐在车厢里的锦荣低头翻阅着手里的书卷,随意道了一句。
  外头驾车的侍卫沉声道,“小姐,是到了青州,再行上两天过关就能到百里坞堡了。”
  百里坞堡,正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交易马匹的对象。
  萧约也在车厢里,车厢外表瞧着不起眼,但实则内里宽敞,坐下四五个人也绰绰有余,萧约一路上也悠然闲适,应该说不愧是游走天下的人吗?甚至还不忘记督促锦荣学习奇兵诡道。
  进了城后,锦荣一行人稍作休息,侍卫去做了些补给。
  锦荣和萧约上临江楼饮了一杯清茶,听得远处桥边传来喧哗声,瞧着人群中央有一个眉清目秀头戴纶巾腰间配着长剑的书生在说话,这是如今士人的惯常打扮,到底世道不太平,刚出来孤身行走的书生多是会点护身的武艺,或佩戴长剑。
  萧约眉头微蹙,唤来了一个侍卫,“沈泉,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锦荣眼眸微闪,萧老师似乎不是个爱听热闹的人啊,不过是些小事罢了,锦荣也没有多话。
  沈泉很快就去又复回,“禀告小姐,萧先生,是个年轻书生在断案。”
  “哦,什么案。”锦荣随口一道。
  沈泉犹豫了一下,“起先是偷窃案,后又变成了妻与人偷情杀夫……最后那书生竟指出了那奸夫乃是曾经犯下大案逃窜的山匪。”
  锦荣点点头,“是个聪明的书生。”
  她往楼下一瞥,却正好对上那书生的眸子,纯澈干净,眉目清秀。
  锦荣轻笑了一声,竟是个女扮男装的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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