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羔羊-分卷阅读264

盘子里滚来滚去,好确保它的每一寸地方都能沾上覆盆子果酱,“他们不会发表意见。也不会做出结论,没有录音,录影,没有签字,他们不会出现在仓库、地下室、码头和废弃工厂。没有_0_ji_0_nv、没有毒***品,参与的每一项活动,花出去的每一张钞票都保证合法清白。”他举起那条猪腿,“我亲爱的朋友,你尽可以放心。”
“也就是说,”大霍普金斯说:“只有他们。”
“还会有其他的一些人。”切加勒说:“他们会被保护好的,乖乖。都是些可靠的人,”他把那条酥嫩的猪腿整个儿塞进了嘴里:“我很抱歉,但是,亲爱的。那是家族事务,所以,虽然你是我的好朋友。所有人都知道,可是,你不能参与家族事务,不能。”他直截了当地说:“但撒沙不一样,霍普金斯。他是别西卜的兄弟,一起长大的兄弟。”
“另外,虽然在好几年前我就这么说过了,霍普金斯,我现在还得说一遍,你不能总像个犹太佬看着钱箱子那样的看着他,如果他是个女孩儿,那就算啦,可他是个男孩,没多久就是个男人,你得让他自己走走,闯闯,受点儿伤,吃点苦头,见见血。他是个好孩子,你不能把他养成一只小鸡崽子,这很不好,对他不好,对你也不好,对任何人都不好。”
“没人能一直看着他,没人,除了上帝和死神。”
***
百货商场的慈善内衣秀要比聚餐会结束的晚一点,所以格兰德的大孩子们最终在这里_0_ji_0_he。
商场里人潮如涌,在空旷的中庭举办的内衣秀非常成功,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情不自禁地为之神魂颠倒——虽然他们关注的目标并不一致。男人们的眼睛只会停留在那些以往只能在电视与画报上看到的*、_0_pi_0_gu和大腿上,而女人们关心的只有式样、颜色与价格,并幻想自己穿上这套内衣后能和它的展示者媲美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撒沙与别西卜从负责他们的教师那儿获得了一点自由时间,终于能够离开吵闹异常的中庭让两个听力敏锐的异能者都松了口气,他们不能离开底层,所以就在供顾客休息的长椅上肩并肩地坐着,等着内衣秀结束,为了打发时间,他们去买了两杯加了牛奶的热巧克力和炸鸡块。
他们意外地遇到了个熟人。
那个神态和松鼠非常相似的小女孩儿,她还穿着下午穿着的那套衣服,只在外面加了一件外套,脸和头发被雨水打的湿透。她独自在不远处走来走去,拉扯墙面上所有她能碰到的装饰品。
在看到撒沙和别西卜后,她笔直地向他们走了过来。
两分钟后,她得到了一杯热巧克力和一个奶油甜甜圈。
别西卜走开了一会儿,拿回来一条大的足以将两个小女孩包裹起来的,又暖和又柔软的浴巾,还有一件黑色卷毛绒的连帽大衣,在看到自己兄弟那若有所思的笑容时,海神岛的继承人略带着点不自在地耸了耸肩:“有点让人难以忍受,我是说,湿乎乎的……那什么。”
“哦,我也是这样想的。”撒沙淘气地眨眨眼睛,“她的确太湿了。”
两个大男孩给女孩擦拭头发和脸,拿走她同样半湿的外套,换上大衣,他们做这些的时候确实有点儿笨手笨脚的,不管怎么说,无论是大霍普金斯还是比桑地的教程中都不会囊括这类课程;在海神岛上,能够和别西卜与撒沙在一起的几乎都是差不多年龄的男孩子,就算其中有年龄比较小的,也不会小到无法照看自己。
小女孩儿异乎寻常的温顺——放下杯子,抬起头,低下头,不要动,伸开手臂,抬高手臂,放下手臂,低下头,好啦,坐下,你可以继续喝你的巧克力了。
撒沙蹲下来,他看着她的眼睛,那是双漂亮的眼睛,但倘若观察的时间足够久——明亮而清澈,但死气沉沉,那不是属于正常孩子的眼睛。。
“暖呼呼的。”别西卜说,在擦干了头发和脸,换过衣服,喝过热巧克力与吃过甜甜圈之后,迷路的小松鼠毫不见外地趴在别西卜的腿上睡着了,她的脚搁在撒沙的膝盖上。
“你问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吗?”
“她妈妈让她在这儿等着,因为保姆回家过感恩节了,所以她不能一个人呆在家里。”
“所以就能让她一个人呆在这儿?”每小时的人流量以万计的地方——富庶的西大陆与海神岛不同,如果一个幼儿被诱拐劫掠,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罪犯都不会是冲着钱来的,她可能活不过最初的三小时。
“也许她很快就会回来。”撒沙丝毫不抱希望地说。
他们等到人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五十分钟,那是个挺漂亮的女人,浅褐色的头发盘成盔形,脸上写满了不耐烦与疲惫,手里拎满了东西,在看到女儿睡在两个陌生的年轻人身上的时候,她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紧皱着眉毛,粗暴地叫醒了孩子,命令她跟在自己身后。
“我得说我预料到这个了,”别西卜说:“但她至少应该记得拿走她孩子的衣服。”
“或者她根本没注意到她的孩子已经换了件衣服。”撒沙说。
别西卜看了看拎在手上的小外套,那件外套是宝石蓝色的,虽然湿了之后确实有点变深了。
(待续)

  ☆、第两百一十七章 “工作”

“以城市而论,拉斐特还是个孩子。”红头发的年轻男人说,他搭在方向盘上的右手小指带着一枚镶嵌着蓝绿色碧玺的戒指,戒面很大,几乎覆盖住了整一个第二关节,在冬日早晨的阳光下鲜亮的就像是一汪从海洋的最深处取出的水。“一百多年前,它连名字都没有。没人想到这儿来,这儿只比地狱好一点。遍地黄沙,土地贫瘠,干净的水大概只能从畜生和他们自己的膀胱和血管里找。
直到有人在这里找到了黄金。
黄金很快挖光了,有些人走了,更多的人留了下来,他们继续在这里挖铜和硫磺——哦,挖矿从来不是什么好工作,辛苦、枯燥、单调、危险,触目所及除了黑洞洞的矿井、石头就是和自己一样硬邦邦臭烘烘的男人,粗鲁,肮脏,不识字,从不上教堂,没有父母,也没有孩子,居无定所,只有魔鬼才知道他们是从那儿冒出来的——除了罪犯就是将要成为罪犯的一群野狗;工资微薄到如果想吃饱就别想女人,当然,也很少会有女人到这儿来——这儿太危险了,到处都是成打身强力壮却被强迫至少禁欲几年之久的男人,而法律和道德的眼睛和手指头都还没能落到这儿——就连最老最丑最爱钱的妓*女也不敢来试试看是能带着大把钞票离开还是在若干天后被*裸地直接扔进某个废弃的矿井里。”
“没人知道第一场赌赛是何时何地出现的,”犹大,天堂宫的新主人继续道:“总之,有个聪明人觉得,让那些力气和血肉白白浪费在酒吧外面的黄沙地上实在是太浪费了——最初的时候,一切都很简陋,两个_0_hun_0_dan打在一起,打到另一个认输、不能动或者死了就算是赢了,主持赌赛的庄家抽头。赢的人再从庄家那儿拿钱……唔,可能也不是钱,什么都可能被拿来抵押,酒、肉、面包、裤子、衬衫、矿石甚至于纽扣、假牙。只要你想得到的都会被摆上桌子。只要庄家和赌家认可——有个人曾经把他从外面带来的小儿子推上了桌子。”
他略微调整了一下后视镜。
“他赢了,不过真可惜,赢了的人总是想着再赢一次,第二次他输了,连着先前赢来的东西和他的小儿子。”犹大微微一笑,露出了雪白的犬齿:“那场的庄家很慷慨,赌赛结束后所有参赌的赌客都获赠了一次廉价的近似于白送的快活机会,包括他的父亲。据说那孩子不间断地嚎叫了一整夜,这可真难得,要知道。如果纪录没出错的话,他只有八岁,而且严重营养不良——把这件事情记录下来的是个热血沸腾想要拯救迷途小羔羊的神父,他刚到地方就被这真真切切的地狱吓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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