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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风流(秋水伊人)-分卷阅读2

 这是他自醒来后,头一次见自己的这个新爹,瞧着也就三十岁左右,面皮还长得挺不错,现在也算一壮年帅哥,就是偏偏为求老诚,在唇上留了短胡须,比陆小凤的两条眉毛的造型要美观。
  老爹穿着一身居家的锦锻绣花长袍,一条精致绣纹的宽腰带,上面系着各色荷包、香囊和挂饰,琳琅满目的,很是惹眼。如果非要用一个词形容的话,孟明远觉得“_0_feng_0_sao”二字足以表述。
  老妈高氏穿着甚是中规中矩,一看就是那种良家妇女的典范,合身的交领短襦,把她丰满的胸围勾勒得_0_hun_0_yuan饱满,腰身紧恰,下面一条撒花洒金裙,腰间环佩叮当,与老爹的腰间佩饰有异曲同工之妙。头上梳了盘云髻,金钗银簪翠玉步摇,真可谓让人满眼生辉。
  新老爹身后站着随侍的丫环,个个青春娇俏,与他那个老爹的帅倒是相得益彰,只瞧丫环紧绷得就要暴出来的胸部和偶尔眼波流转间泄露的媚意,他就知道那两个必定是老爹的通房之类的。没准昨晚上才刚快活过,身上的味道还没完全收敛好,他老妈在那边已经挖了好几眼过来了。
  嘻!
  老妈身后一个大丫环并一个陪嫁的刘嬷嬷,那个大丫环很是清秀,柳眉凤眼,浑身上下收拾得干净整齐,衣服也裹得含蓄周正,孟明远第一眼就挺喜欢这个□□柳的丫环的。
  “孩儿给爹、娘请安。”
  孟海林并没有对儿子有太好的脸色,只是哼了一声。
  “远儿到娘这里来。”高氏笑着招呼儿子。
  “娘。”孟明远乖乖的到老妈跟前扮演听话儿子,反正他是不得老爹喜欢的嫡子,就不必非去他跟前招人烦。
  “身子好了,就好好读书,别再贪玩不上进。”高氏怕丈夫再训斥儿子,急急的先开了口。
  “儿子知道了。”为了美好的未来,我也会好好读书,天天向上。
  庶出大哥也过来给父亲和嫡母请安,瞧老爹那慈父的德性,孟明远就忍不住暗自抖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爱屋及乌,宠小老婆的人,也就瞧小老婆生的儿子千好万好。
  再瞧他那个姨娘,妖妖娆娆的身段,胭脂水粉把她勾画得眉目如画,一身合身低胸的齐腰襦裙,这衣服有点像唐朝的样式,又没唐那么大气,至少他瞧着这位张姨娘穿着一身的青楼味。就差甩着帕子嗲声嗲气的喊一声,“客官,来哟”。
  而他那个庶生大哥因为遗传了老爹和他那个美貌娘亲的基因长得也风流雅俊的,面相甚好。孟明远现在这个身体长得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加上年纪还不大,颇有几分粉妆玉琢的样子,但孟府这位庶出的大少爷比他这个身体的本尊还要强上那么两三分。
  孟明远在心里不住腹诽,脸上却表现得平板吊滞,就仿佛他真的被水溺得傻了一样。
  陪着父母用过早饭,孟明远懒得看庶出大哥跟渣爹卖弄文采聪明,乖乖的回自己的书房读书去了。
  做为一个书香门第和官宦人家的儿子,读书是必须的。做为经受过现代教育的人来说,孟明远更明白知识的重要性。
  在卧房逃避现实的躲了半个月,这是他头一次跨进这具身体的书房,左半边摆放着书架,桌案,右半边一架博古架后有一张软榻,是他平日读书累了休息的地方。正对房门摆着方桌,桌上摆着茶水点心,搭配左边的棋桌,琴案之类的,也算个小型待客室。
  孟明远对木材不太懂,但觉得家俱打磨得还算美观大方,精致倒不是特别谈得上,左右他对那些雕纹什么的也不懂鉴赏。
  不管这个身体的原主人爱不爱学习,书房的一应配置是齐备的,笔架上光笔就从大到小挂了五六枝,大小粗细任君选择。
  他从笔架上拿了支细一点的羊毫笔,蘸了墨,挽了袖子试着写了一个“一”字,觉得又找回了当年学写毛笔字的感觉。
  就算没“失忆”,这孩子也基本是白纸一张,以后就靠他去重新书写了,对于这点孟明远还是比较满意的,接收了这个身体,日子就要他自己去过,不用费心去遮掩太多总归是件不错的事。
  一上午,他就坐在书桌边练字,一遍又一遍的写,挑出一张自己写的比较满意的字贴到书房墙上——
  上联:书山有路勤为径
  下联:学海无涯苦作舟
  横批:学无止境
  他决定以此自勉,努力向上。


☆、第 2 章
  二少爷懂事明礼了,知道上进了。
  随着孟明远待在书房练字的时间越来越久,孟府的人终于明白二少爷这次是真的不一样了,以前他最多坚持两天,还是偷工减料的,但现在已经两个月过去了。
  下人们觉得二少爷越来越安静,也越来越沉稳,小小年纪硬是有种与年龄不符的稳重。
  老爷也终于允许二少爷到学堂去读书了,这一切最高兴的莫过于高氏。
  自己的儿子上进,这是她做为一个母亲最大的安慰了,女人说到底最后倚仗的不是丈夫而是儿子。
  孟明远每天除了上学堂,回来后基本是呆在自己的书房,继续读书练字,他深知能写一笔好字对读书人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
  孟家书香世家,孟老爷在朝为官,家里还有些私产,家境也尚算富裕,所以孟明远虽然年纪小,但书房内也有些的书藉,估计也有装饰门面的意思。
  虽然前世也读过一些旧版繁体书藉,但是毕竟有些字是不太认得,所以他是连猜带蒙找来有关历史记载的书来看。
  他贪婪的吸收着这个时代的知识,渐渐弄明白,历史大约是在三国之后便产生了分歧,这个在他所知的历史上并没有存在过的庆朝,建朝不过几十年,具体跟中国历史上哪个时期更接近,理科生毕业的孟明远实在闹不明白,总之他明白的是如今在位的皇帝勤政,国力强盛,短时期内是不会有战乱暴动,这让他很安心。
  社会安定,想要安稳生活便容易多了。
  而因为历史是在三国之后就跟他原来熟知的历史不一样了,吓得他赶紧把书房墙上的对联撕下来,烧掉,重新写了副贴上去。
  他重新写的是——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贻。
  好歹是从手边启蒙读物里的《论语》中找出来,总不会有出差子了吧。
  穿越架空时空,不想因剽窃而出人头地的人伤不起,有木有?
  实在是一不小心就会把脑子里印象深刻学会的东西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他真的不是故意的。
  天气一天天变冷,这个时候孟明远才发现这个时代竟然没有棉花!填充被褥的都是些木棉,老天爷,那东西怎么保暖啊,看来到时候少得要多盖几床被子皮毛之物,再在屋里多放几个炭盆了。
  春芽、双桃的话都不多,除了伺候他就是默默的做着针线,缝着他要穿的大小衣物和鞋袜,有时候看着她们在一边飞针走钱,孟明远就会暗自庆幸自己穿成男的了,要是女的,他的十根手指就惨了。男子至少能读书上进,能自由在外行走,较之女性实在是有太多的好处。
  有一天的晚上特别冷,结果早晨醒来推开窗户的时候,就看到外面白茫茫一片,他才惊喜的发现下雪了,细碎的雪花自空中扑簌簌的落下来,一眼望不到头。
  入冬的第一场雪!
  虽然屋子里的炭盆烧得通红,可是习惯了空调暖气的孟明远还是觉得冷,赶紧关了窗户,捂紧了身上的袍子。
  正在他搓着手在炭盆上烤的时候,春芽和双桃端着托盘走进来,利落的把早膳摆上了桌,然后退到一边侍候。
  红枣小米粥,几样小菜,一小碟糕点,还有一碟小汤包。
  入冬之后,高氏心疼儿子,就不许他过去陪自己用膳了,让他在自己屋里吃完了再过去请安。
  对于这点孟明远是很高兴的,大冷的天空腹过去请安,再陪那对面和心不和的夫妻用饭,还得看大哥和那个姨娘对渣爹的讨好卖乖,他实在也不乐意。
  给父母亲请过安后,孟明远便领着自己的书僮上学去了,他从不跟那个庶出的大哥过多交谈来往,他对他没有什么想法,就是讨厌麻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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