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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凤华-分卷阅读406

,名叫杜晖。”
  简三郎一听到杜晖这个名字,整个人都发凉了。
  ”杜晖年少有为,奈何父亲被人诬陷入狱,仕途无望。他在寻死之时,被简宁救下。也是奇了,两人竟然一模一样的,好似一母双生。“
  说到这里,简夫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顿时嚎啕大哭起来,“我的宁儿呢?我的宁儿在哪里?”
  姜砚之叹了口气,从闵惟秀手中接过了那个小木盒子,慎重的交到了简夫人的怀中。
  简夫人颤抖着手,趴在那木盒子上嚎啕大哭起来。
  简三郎咬了咬嘴唇,他的声音有些发干,“母亲,这不过都是三大王的一面之词,他没有任何证据。”
  姜砚之看了他一眼,“如果杜晖还活着,敢去敲登闻鼓的话,我会重审他父亲的旧案。你知道的,我执掌大理寺,有旧案重查的权力。”
  简三郎眼眶一红,“我是杜晖,不是简宁。是我杀了他,我用砒霜毒死了他,然后把他扔到了悬崖底下。是我对不起他。还请三大王,一定一定要洗刷我父亲的冤屈,他是无辜的,他是被冤枉的。我以为我替代了简宁,做了官,就能够翻案了。”
  “可是根本就不行,我性子古板,又怕太出格被人发现。被分到了崇文馆,压根儿接触不到刑律之事。没有大理寺官员调卷宗,根本不可能重审旧案。三大王,我求你……”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简枢密使一个耳光,狠狠的打在他的脸上。
  重重的啪的一声,让整个屋子都安静了下来。
  简枢密使的声音有些发颤,“简宁再不好,那也是我的儿子呀!你要为父亲伸冤,为何不求简宁帮忙,我的儿子我知道,你同他说,他一定会回来求我的。”
  杜晖捂住了脸,“爹,不,伯父……我那时候走投无路了,宛若惊弓之鸟,实在是不信任何人,等我取代了简宁,我才知道,他那日同我说的话,都是认真的……我也悔啊,我只能加倍的对母亲好,对父亲好,对莹莹好,可是我……”
  “我对不起简宁,对不起……”
  简枢密使擦了擦眼睛,再也不看杜晖。
  他越过了他去,走到了姜砚之面前,轻声说道,“宁儿已经死了,三大王是如何得知这些事情的呢?老夫早就听闻,三大王能见鬼神。可是我宁儿,我宁儿他……”
  “三大王,可有什么办法,让我见一见宁儿?”他说着,往姜砚之的身后看去,东看看西看看,一直看到一棵红梅树,这才定住了。
  “三大王,我宁儿可是在红梅树下。他虽然是个小子,却像是投错了胎似的,最喜欢华美的衣服,喜欢那些哼哼唧唧的小曲儿,喜欢花红柳绿。”
  “我一直都在懊悔,是不是我逼得太紧了,才把我的宁儿,逼成了他不喜欢的模样。”
  听到这里,闵惟秀的眼泪哗啦啦的流了下来。
  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怀孕真的不好,老是想哭……
  再看梅花树下站着简宁,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儿。
  她从怀中,掏出了一瓶牛眼泪,递给了姜砚之。
  兴许是那头小青驴太丑,又喜欢撅着_0_pi_0_gu唱歌,把母牛都气哭了,昨儿个他们倒是接了好大一瓶牛眼泪。
  简家人相聚了好一会儿,姜砚之才提醒道,“简枢密使,简宁的时间怕是不多了。”
  他的心愿已了,没有什么理由,再在人间徘徊,是时候去转世投胎了。
  就这一会儿功夫,他的身影已经越来越淡,淡到快要消失了。
  简宁一愣,看了看自己的手,他擦了擦眼泪,笑道,“阿爹阿娘,宁儿再给你唱最后一曲吧。”
  他说着,往后退了几步,远远的站在了梅花树下,开始唱了起来。
  唱的正是他名动京城的那一曲鹊桥仙。
  唱着唱着,突然之间,响起了三声破铜锣嗓子,闵惟秀扭头看过去,只见简家的三个国字脸男人,学着简宁摆着姿势,一字一句的唱起了鹊桥仙。
  他们虽然唱得荒腔走板的,难听得要命,但却唱得很熟,一句词儿也没有错,显然平日里在经常偷偷的私下练习。
  简宁听着,笑了笑,他觉得,这是他这一辈子,听到的最动听的鹊桥仙。


第五百一十四章 金镯子的主人
  一直上了马车,闵惟秀还忍不住在吸鼻子。
  姜砚之递给她一条帕子,又手忙脚乱的给她倒了一盏茶,安喜不在,人生真的是太艰难了。
  “绝对不是我在哭,一定是福星在哭。我闵惟秀可是天塌下来了,眼睛都不带眨的人。怎么会哭呢!”
  姜砚之无奈的眨了眨眼睛,“没错,不是你在哭,我家福星是个好哭鬼!”
  闵惟秀喝了热茶,好受了几分,“简宁若是没有遇到杜晖,如今肯定还是唱着小曲儿,一直都不去考进士的少年郎。”
  姜砚之点了点头。
  手指头在马车窗边轻轻的击打着,“惟秀啊,你真是料事如神啊,你怎么知道,简枢密使也喜欢唱小曲儿的啊!”
  闵惟秀无语了,马屁精!
  见闵惟秀的心情好了一些,姜砚之笑道,“你不是想吃樊楼的烧鹅么?咱们这就过去吃。明日我便要去大理寺看卷宗了,咱们走了这么久,怕是卷宗都要堆积如山了。”
  闵惟秀想了想樊楼的烧鹅,顿时觉得嘴馋了起来,她觉得自己个一口能够吃下一只去。
  樊楼还是老样子,姜砚之同闵惟秀一下马车,那小厮来宝便迎了上来,眼睛放光的说道,“三大王,我们东家可想死您了!您可算是回来了。”
  姜砚之小心的扶住了闵惟秀,“李明白人呢?净会说空嘴皮子话,小爷我可是九死一生才回来,他这个当兄弟的,影子都没有见着。”
  来宝点头哈腰的笑了笑,“哪里哪里,我们东家一大早就吩咐了,早就给您备了好酒好肉,那老参汤从昨儿夜里便开始熬了,当真是老底子都掀出来了。您惯用的屋子,还给您留着呢。”
  “东家听说寿王妃有孕,把那桌垫儿又重新换了一拨儿,绵软着呢!都请家中大夫瞧过了,绝对没有问题。”
  姜砚之哼了一声,“算他识相。”
  闵惟秀同姜砚之上了西楼,那间屋子的门用大铁锁锁着,显然是只留给姜砚之的,一进屋子,里头一点儿香气都没有,熏香炉子都撤走了。桌子角儿,椅子边儿,都细细的用布给包好了。
  屋子里烧得暖烘烘的,中间的小炉里煨着香喷喷的汤。
  闵惟秀算是明白,李明白为何要叫明白这个名字了,因为他这个人,活得真的很明白。
  闵惟秀拒绝了姜砚之塞过来的软垫,笑道,“我之前可是跳崖打架什么都干过了,总不至于一会儿就变成瓷瓶人儿了,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姜砚之想想也是,给闵惟秀装了一碗汤。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了。
  说话间,一声尖叫响起,“杀人了杀人了!”
  闵惟秀站起身来,朝着窗外看去,只见一个妇人手中拿着一把长刀,满身是血的跑了出来。
  她光着脚丫子,披头散发的,显得十分的狼狈。
  一边跑一一边摆着手,她的身后,一大群人追了过来,嚷嚷道,“别让杀人凶手跑掉啦!快把她抓起来!”
  那妇人一惊,正好摔倒在了樊楼门口。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虽然只见过她一次,但是闵惟秀却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在她添妆的时候,见过这位夫人。
  当时她走路姿势极其怪异,手腕上戴着两个宛若大金饼子的镯子。
  后来这对镯子,跟着闵惟秀去大辽,立下了汗马功劳。
  当初高银芳送给她的小册子上,还写着,这位夫人的郎君,在外头养了一个外室,生的儿子,都已经老大了。
  她当时还在想,待回了京城,一定要好好的感谢这位夫人一番。
  没有想到,今日在这里遇见了。
  “是王夫人,她的夫君曾经高中过状元。我的那对金镯子,便是她送的。看样子,她像是杀了人?”
  姜砚之将掀开的汤锅盖子又放了回去,牵起了闵惟秀的手,同她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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