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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仇小师妹靠砸钱飞升了-分卷阅读10
哥哥!他还受着伤呢!你这个大坏蛋!”
越秦风笑得肆无忌惮:“你都说是大坏蛋了,那爷还不得做点大坏蛋该做的事情?总不能平白担了恶名。”
余清欢:“你放了轩哥哥,我去给你打工!”
“呵!放了他回去报信?”越秦风嗤笑,“爷又不傻!”
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她,他可不会再放她离开了!
这一次,任何人都别想找到她,尤其是李执安!
……
李执安回黎山的时候,在半路上看到了一拨拦路盘查的军士,瞧着他们的穿着与金陵城的军士一样,便驻步询问了一句:“你们是在哪里当差的?为何到这荒郊野岭盘查?”
那些军士一看见李执安,便急忙站直了行礼:“见过侯爷!”
李执安蹙眉:“金陵城的?那为何跑到别城的地界来了?”
军士:“回侯爷,我等奉命在这里拦路找人。”
李执安:“贼还是匪?”
军士回答:“回侯爷,是刘参将的儿子和余将军的女儿丢了,我等从金陵城一路找过来,已经找了三天了。”
“那个叫花花的丫头?就是扎两个小辫子那个?”
李执安立马就想到了不久前在紫云城里遇到的那两个小孩。
军士大喜,急言:“余将军丢的女儿名叫余小花,小名就是叫花花。侯爷可是在哪里见过?”
李执安指了指军士手中的纸卷,“把画像给本侯看一眼。”
他也不确定那两个小孩是否就是军士要找的人,不过他是见过那个小男孩的,如果有画像的话,他应该能认出来。
“侯爷请看!”
军士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的白纸展开,呈到了李执安的面前。
下一瞬,李执安所有的目光都被白纸上的小女孩儿所吸引,心跳竟快如战鼓!
这丫头……分明就是他的欢欢!!
是他记忆中初见她时的欢欢啊!!
“你说她叫什么?!”
李执安激动地夺来军士手中的白纸,指着余清欢的画像追问。
骨节分明的手指颤抖得厉害。
军士被他的反应吓了一大跳,还以为自己说错了话惹得侯爷生气了呢,忙小心翼翼地回答道:“回侯爷,这位是余百川余将军的小女儿,名字叫余小花,小名叫花花,今年五岁了。”
“余小花,花花,竟是她……”
李执安口中喃喃,说着军士们听不太懂的字眼。
依稀想起了五年前,那一日他便觉得那丫头与欢欢长得极为相似,可那时的她只有那么一丁点儿大,即使相似也不会太过,总归是有些区别的。
可是现在,待那丫头长到了与欢欢相同的年岁,他才发现那丫头与欢欢简直一模一样!
天底下怎么可能有长得这么像的两个人?
再看向另一个头像,李执安立马就确定了下来——这个男孩,正是他今日在紫云城见到的那个!
那秦风抱着的小丫头,就是这个余小花!
“本侯今日刚在紫云城的柳林河畔见过他们。”他道。
“太好了!谢谢侯爷!”
领头的军士大喜,急忙带着部下翻身上马,朝着紫云城的方向赶去。
李执安伫立在原地,看着路上扬起的白尘发呆,心情复杂至极。
能再见到那副面孔,他是真的高兴。
可是他也清楚,他的欢欢已经没了,世间再也没人可以替代,即使那人长得再像!
他也想去看看那丫头究竟有多像他的欢欢,可是他又不敢,因为他知道那终究不会是她。
他无法想象他的欢欢孤身一人躺在冰冷的石棺里,却有另一个人代替她鲜活地活在这世上……
他怕自己会忍不住迁怒到一个无辜的人身上!
默然转身,李执安化为一道虚影朝着黎山的方向而去……
可在前行了数里后,那道虚影却是突然一顿,落在了一条汩汩流淌的小河边。
欢欢小时候的样子,秦风也是见过的,可为何他方才什么也不说?!
长相那般相似,就不值得他提上一句?
心跳莫名加速,李执安匆忙折回,再次赶向了紫云城。
他到紫云城的时候,金陵城来寻人的军士还未抵达。
柳林河畔,越秦风与童若渝对战时留下的残痕依然清晰如前,看客们早已退去了大半,只余零零散散几堆人围聚在沟壑周围,兴致勃勃地讨论着不久前发生的事情。
而那双小人儿,早已不见了踪影。
李执安拿出了二人的画像给附近的人看:“可有见过这二人?”
“好漂亮的小孩子哎!是你的儿女?你可真是有福气!!”那人的关注点有些跑偏。
莫名觉得恼火,李执安的脸色一下子就阴沉了下来。
第12章 拜师
李执安拿出一锭白银:“在童小姐与越秦风交战的时候,这个小丫头掉进过河里,谁知道她现在去了哪里?”
“哦!是那两个小家伙啊!见过见过!”
人们这才确定李执安问的人是谁。
毕竟之前两人离他们太远,鲜少有人看清他们的相貌。
“人呢?”李执安有些着急。
“早走了!”
“被越公子给拎走了!”
“被越公子抱走了!”
几人同时回答。
“小丫头是被抱走的,小男孩是被拎走的!”
有人心思玲珑地总结了一句,便顺利收到了李执安抛来的银锭,忙乐呵呵地道谢。
“走了多久?去的是哪个方向?”李执安又问。
得了银子的人极为热情:“他们走了有半个时辰,我看着是朝南城去了。”
联想起小男孩手臂上的伤口,李执安跃身离开,迅速将南城的医馆寻了个遍,却并未发现两个小孩子的身影,也没有听到他们来过医馆的信息。
虽是寻找无果,李执安却并不担心。
因为他已经知道了两个小家伙的身份,即使今日找不到,只要回了金陵城,总归还是有再见着的时候。
再者,就目前得到的消息来说,他们与他的师弟越秦风在一起。
越秦风虽说性格乖张了些,却并不是大奸大恶之人。有了越秦风在身旁,至少在这段时间内,那些鸡鸣狗盗行凶抢夺之徒是无法伤害二人的。
且金陵城的军士已经得到了消息,正在朝这边赶来——
李执安知道,找到那个余小花,只是时间的问题。
且不会耗时太长。
也是为了第一时间得到消息,李执安这次并未折返黎山,而是回了他的封地:金陵城。
与此同时,在紫云城北面的某个小客栈里,那被全城寻找的二人正在大块朵颐。
“看你们穿得也不差,怎么跟没吃过好东西似的!”
越秦风斜倚着靠背,翘着二郎腿,一边悠哉游哉地喝着清茶,一边吐槽着狼吞虎咽的二人。
“我当然有钱请花花吃好吃的!”
刘泽轩当即就不干了。
嘴里塞着个肉丸,囫囵不清地解释道:“出门在外,财不外露,要不然别人看我们是小孩子,要抢我们钱怎么办?”
“还是没钱的过错。”
越秦风得意洋洋地敲击桌面,特意将手指上的数枚价值连城的戒指展露出来。
半是得意半是遗憾地感概道:“还是你们会过日子,爷就从来没考虑过这些,为这么点事劳神费力的,啧啧啧,不值!”
“大侠的修为高深,当然不怕别人抢啦!我们不一样,人家伸根脚趾,都能把我们碾死!”
刘泽轩本就是个健谈的,今日又遇到了他所崇拜的偶像,简直就跟打开了话匣子一样,话赶话,密得紧。
刘泽轩:“大侠叔叔,你收不收徒弟啊?我和花花正准备去学院报名呢,你要是收徒弟我们就跟你了,学院我们就不去了!”
“哦?”
越秦风往前倾了倾身子,“说说看,你们看中哪所学院了?”
刘泽轩侃侃而谈:“我爹想把我们送到金陵学院去,不过花花不想去,她想去更远的地方,我现在还很为难呢。”
“你们是金陵城的?”
越秦风皱
越秦风笑得肆无忌惮:“你都说是大坏蛋了,那爷还不得做点大坏蛋该做的事情?总不能平白担了恶名。”
余清欢:“你放了轩哥哥,我去给你打工!”
“呵!放了他回去报信?”越秦风嗤笑,“爷又不傻!”
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她,他可不会再放她离开了!
这一次,任何人都别想找到她,尤其是李执安!
……
李执安回黎山的时候,在半路上看到了一拨拦路盘查的军士,瞧着他们的穿着与金陵城的军士一样,便驻步询问了一句:“你们是在哪里当差的?为何到这荒郊野岭盘查?”
那些军士一看见李执安,便急忙站直了行礼:“见过侯爷!”
李执安蹙眉:“金陵城的?那为何跑到别城的地界来了?”
军士:“回侯爷,我等奉命在这里拦路找人。”
李执安:“贼还是匪?”
军士回答:“回侯爷,是刘参将的儿子和余将军的女儿丢了,我等从金陵城一路找过来,已经找了三天了。”
“那个叫花花的丫头?就是扎两个小辫子那个?”
李执安立马就想到了不久前在紫云城里遇到的那两个小孩。
军士大喜,急言:“余将军丢的女儿名叫余小花,小名就是叫花花。侯爷可是在哪里见过?”
李执安指了指军士手中的纸卷,“把画像给本侯看一眼。”
他也不确定那两个小孩是否就是军士要找的人,不过他是见过那个小男孩的,如果有画像的话,他应该能认出来。
“侯爷请看!”
军士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的白纸展开,呈到了李执安的面前。
下一瞬,李执安所有的目光都被白纸上的小女孩儿所吸引,心跳竟快如战鼓!
这丫头……分明就是他的欢欢!!
是他记忆中初见她时的欢欢啊!!
“你说她叫什么?!”
李执安激动地夺来军士手中的白纸,指着余清欢的画像追问。
骨节分明的手指颤抖得厉害。
军士被他的反应吓了一大跳,还以为自己说错了话惹得侯爷生气了呢,忙小心翼翼地回答道:“回侯爷,这位是余百川余将军的小女儿,名字叫余小花,小名叫花花,今年五岁了。”
“余小花,花花,竟是她……”
李执安口中喃喃,说着军士们听不太懂的字眼。
依稀想起了五年前,那一日他便觉得那丫头与欢欢长得极为相似,可那时的她只有那么一丁点儿大,即使相似也不会太过,总归是有些区别的。
可是现在,待那丫头长到了与欢欢相同的年岁,他才发现那丫头与欢欢简直一模一样!
天底下怎么可能有长得这么像的两个人?
再看向另一个头像,李执安立马就确定了下来——这个男孩,正是他今日在紫云城见到的那个!
那秦风抱着的小丫头,就是这个余小花!
“本侯今日刚在紫云城的柳林河畔见过他们。”他道。
“太好了!谢谢侯爷!”
领头的军士大喜,急忙带着部下翻身上马,朝着紫云城的方向赶去。
李执安伫立在原地,看着路上扬起的白尘发呆,心情复杂至极。
能再见到那副面孔,他是真的高兴。
可是他也清楚,他的欢欢已经没了,世间再也没人可以替代,即使那人长得再像!
他也想去看看那丫头究竟有多像他的欢欢,可是他又不敢,因为他知道那终究不会是她。
他无法想象他的欢欢孤身一人躺在冰冷的石棺里,却有另一个人代替她鲜活地活在这世上……
他怕自己会忍不住迁怒到一个无辜的人身上!
默然转身,李执安化为一道虚影朝着黎山的方向而去……
可在前行了数里后,那道虚影却是突然一顿,落在了一条汩汩流淌的小河边。
欢欢小时候的样子,秦风也是见过的,可为何他方才什么也不说?!
长相那般相似,就不值得他提上一句?
心跳莫名加速,李执安匆忙折回,再次赶向了紫云城。
他到紫云城的时候,金陵城来寻人的军士还未抵达。
柳林河畔,越秦风与童若渝对战时留下的残痕依然清晰如前,看客们早已退去了大半,只余零零散散几堆人围聚在沟壑周围,兴致勃勃地讨论着不久前发生的事情。
而那双小人儿,早已不见了踪影。
李执安拿出了二人的画像给附近的人看:“可有见过这二人?”
“好漂亮的小孩子哎!是你的儿女?你可真是有福气!!”那人的关注点有些跑偏。
莫名觉得恼火,李执安的脸色一下子就阴沉了下来。
第12章 拜师
李执安拿出一锭白银:“在童小姐与越秦风交战的时候,这个小丫头掉进过河里,谁知道她现在去了哪里?”
“哦!是那两个小家伙啊!见过见过!”
人们这才确定李执安问的人是谁。
毕竟之前两人离他们太远,鲜少有人看清他们的相貌。
“人呢?”李执安有些着急。
“早走了!”
“被越公子给拎走了!”
“被越公子抱走了!”
几人同时回答。
“小丫头是被抱走的,小男孩是被拎走的!”
有人心思玲珑地总结了一句,便顺利收到了李执安抛来的银锭,忙乐呵呵地道谢。
“走了多久?去的是哪个方向?”李执安又问。
得了银子的人极为热情:“他们走了有半个时辰,我看着是朝南城去了。”
联想起小男孩手臂上的伤口,李执安跃身离开,迅速将南城的医馆寻了个遍,却并未发现两个小孩子的身影,也没有听到他们来过医馆的信息。
虽是寻找无果,李执安却并不担心。
因为他已经知道了两个小家伙的身份,即使今日找不到,只要回了金陵城,总归还是有再见着的时候。
再者,就目前得到的消息来说,他们与他的师弟越秦风在一起。
越秦风虽说性格乖张了些,却并不是大奸大恶之人。有了越秦风在身旁,至少在这段时间内,那些鸡鸣狗盗行凶抢夺之徒是无法伤害二人的。
且金陵城的军士已经得到了消息,正在朝这边赶来——
李执安知道,找到那个余小花,只是时间的问题。
且不会耗时太长。
也是为了第一时间得到消息,李执安这次并未折返黎山,而是回了他的封地:金陵城。
与此同时,在紫云城北面的某个小客栈里,那被全城寻找的二人正在大块朵颐。
“看你们穿得也不差,怎么跟没吃过好东西似的!”
越秦风斜倚着靠背,翘着二郎腿,一边悠哉游哉地喝着清茶,一边吐槽着狼吞虎咽的二人。
“我当然有钱请花花吃好吃的!”
刘泽轩当即就不干了。
嘴里塞着个肉丸,囫囵不清地解释道:“出门在外,财不外露,要不然别人看我们是小孩子,要抢我们钱怎么办?”
“还是没钱的过错。”
越秦风得意洋洋地敲击桌面,特意将手指上的数枚价值连城的戒指展露出来。
半是得意半是遗憾地感概道:“还是你们会过日子,爷就从来没考虑过这些,为这么点事劳神费力的,啧啧啧,不值!”
“大侠的修为高深,当然不怕别人抢啦!我们不一样,人家伸根脚趾,都能把我们碾死!”
刘泽轩本就是个健谈的,今日又遇到了他所崇拜的偶像,简直就跟打开了话匣子一样,话赶话,密得紧。
刘泽轩:“大侠叔叔,你收不收徒弟啊?我和花花正准备去学院报名呢,你要是收徒弟我们就跟你了,学院我们就不去了!”
“哦?”
越秦风往前倾了倾身子,“说说看,你们看中哪所学院了?”
刘泽轩侃侃而谈:“我爹想把我们送到金陵学院去,不过花花不想去,她想去更远的地方,我现在还很为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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