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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媚肉生香 BHL-分卷阅读139

手打开了门,带着怒气与担忧之色的面容随着门缝的扩大逐渐展开,不偏不倚地对上了顾明月神情错愕的脸。

四目相对,两两无言。

顾明月是一时不知该和这位“初次见面”的小姨说些什么才好,且看对方的架势,竟是像早就料定他们会来投奔一样,在家里等候多时了。

石小曼身着元宝领深蓝色绣白玉兰鹅黄滚边的倒大袖配素面黑色香云纱长裙,肩上披着米色缀小珍珠的坎肩,岁月似乎特别优待石家血脉的女子,她年近40仍旧雪肤乌发,风韵秀逸,即便是此时面上略带怒容,又气又心疼,仍旧不损美貌。

钱云笙站在不远处,放下手中的行李箱,他有些踟蹰,但不过一息之间便重新打起了精神,拿好行李走到顾明月身旁站定,握住她的手,紧紧地攥在手心。

石小曼抬眼轻撇眼前姿容清绝的男子,双手环胸,指尖有节奏的轻点手臂内侧,她突然一笑,只是望着顾明月点点头道:“进来吧。”

顾明月闻言赶忙跨进门内,她与钱云笙改为五指交握,在石小曼的带领下一前一后地入了院内。

石小曼的住所极大,是套三进的宅子,前院种有海棠和石榴树,以及一些盆栽花木,只不过现在季节不对,只有一排排光秃秃的枝桠支楞楞地挺在寒风中。穿过连接院落的走廊,正院呈现在了眼前。

正院两侧栽种的银杏树有好些年头了,半壁粗的树干高耸直立,探出了屋顶向天空蔓延,繁茂的枝桠错落有致,上面零零散散地还挂有金黄的叶片,风一吹便倏倏地飘落,在青石地板上铺洒一层明黄的地毯。主屋的门前有两口金鱼缸,夏日时里面会开出小巧幽香的睡莲,而锦鲤会在哪些或深绿或嫩青的小圆叶下穿梭嬉戏,自由自在地在水缸里过着它们无忧无虑的小日子。

这是一处极好的院子,若不是在那银杏树下,在那口水缸前,一位军装青年挺拔地站在那里,顾明月一定会想要好好地四处逛一逛,看一看这北国的院落园林。

只是现在,她拉着钱云笙,来不及出言告别石小曼,便头也不回地想要原路折返。

“姐姐,好不容易来了,怎么招呼都不打一声便要走呢?”

雪兴泽站在银杏树下,他的肩头落下了一片银星树叶,明亮的色泽衬托出军装的肃穆。少年模样的男子舒眉浅笑,竟是比满地的金黄还要光彩夺目。

顾明月不得不停下了脚步,她半转过头,差点被他的笑晃住了眼。

雪家,是看脸收养子的么。

这是顾明月对雪兴泽的第一个印象。

少年的乌发柔亮细软,不算长却很有型的刘海垂在额前耳边,他的眉眼疏淡,如一幅淡墨写意的山水画,神思高远而意蕴绵长。他的鼻梁挺直,鼻翼小巧,脱胎白瓷般光滑的脸部线条流畅,一张略显苍白的淡色薄唇微微上扬,而那双琥珀色的双瞳,正一眨也不眨地盯着想要逃离的女子。

纤细,瘦弱,白皙,带着诗意气质的少年,除了唯美,周身笼罩着阴郁**的气息。

他苍白得有些病态了。

“姐姐,是不喜见到我吗?”高挑修长的少年踏着金灿灿的落叶缓步走来,他停在顾明月的身前,扳过她的身子,一字一句地认真问道。

顾明月语塞,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雪荷泽是否和这位弟弟的关系良好,到底做出怎样的反应才好,她一概不知。

【记忆开始传输……传输完毕】

“几日不见,阿泽又长高了呢?”像是自然到刻入了骨子里的习惯一样,顾明月抬高右手轻轻地揉乱了少年细软的黑发,半是亲切半是忐忑的语气,恰到好处地表现出了她的紧张与不安。

雪荷泽和弟弟的关系不算十分亲密,却也一直相处融洽。过往两人相处的点滴在脑海中飞速略过,庞大的信息量经过系统的处理压缩瞬间灌入大脑,面前的少年从陌生到熟悉,只需要短短几秒的时间。

多亏了系统难得的相助,顾明月总算体验了一回金手指。

伸出去的手没能收回,嫩白的柔荑被一只骨节分明,手指根根修长大掌拦截,少年的眸光好似倒映出了湖光山色般和煦温暖,他专注地望着顾明月,握住她的小手贴在脸边,细细地感受着从手心酝酿出的温度。

顾明月暗暗用力想要抽回手,却发现对方力气不大却出奇坚定,她不敢挣脱过于明显,于是只得老老实实地顺着雪兴泽的动作,以掌心抚过他的眉,他的眼,他的半张面容。

钱云笙的整张脸都黑了下来,面前的少年当着他的面便如此放肆,实在是恨得人牙痒痒。虽然他现在立即就想要拽过顾明月把她整个人抱入怀里,宣示所有权,可对方是顾明月名正言顺的弟弟,他货真价实的小舅子,二人动作亲密,也让挑不出什么错处。

真正引燃导火索的,是雪兴泽的下一句话。

“我也长大了呢,姐姐,你感受到了吗?”

顾明月略微有些尴尬了,钱云笙则是满腔怒气濒临爆发顶点,而石小曼,则是悠闲地站在一旁看热闹。

雪荷泽嫁给雪兴泽,在当年雪家决定收养兴泽的时候,未尝没有做这样的打算。雪兴泽完全是按照雪家继承人的标准来抚养的,雪荷泽若是嫁给他,想也不会过得太差,仍是娇养着的金枝玉叶。

只不过这几年时事变迁,政权交替,种种因素使雪家决定把雪荷泽送出去联姻,却不曾想到她对联姻无意,竟还能惊世骇俗地与戏子私奔。

石小曼并非不看好钱云笙,而是在这个世道,若是没有点过硬的势力,如何才能护得住她最最心肝宝贝的,视作亲生女儿的外甥女儿。

相比较,还是托付给从小看到大,知晓脾性的雪兴泽更让人放心。

可惜顾明月无意雪兴泽,就是原来的雪荷泽,也从来都把他看做亲人而已。

年轻人们的情情aiai,她便不掺和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对于这一点,石小曼向来看得开。虽说是看得开,却也不容易接受顾明月与戏子私奔的事实。只她知道年轻人一贯面对爱情难以自控,就算是她,不也曾有那么一场风花雪月的过往么。

“阿泽,不要闹了。来,我给你介绍,这位是钱云笙,我们在过来的路上已经结为夫妻了。”顾明月欢欣地笑着,拉过钱云笙热情地为雪兴泽介绍。

钱云笙嘴角勾起一抹笑,不卑不亢地面对着似笑非笑的雪兴泽,两个男人在沉默中用眼神无形地厮杀。半响,雪兴泽伸出了右手,“钱老板。”

“雪少爷,久仰。在下现今已非仙霓社班头,实不敢当老板二字,如雪少爷不嫌弃,不妨唤在下姐夫如何。”钱云笙皮笑肉不笑地握住雪兴泽的右手,语句间看似寒暄亲近,实则火药味浓重。

雪兴泽与钱云笙握住的那只手上,骨节更加突出分明了,白惨惨地几个突起周围环绕着膨胀的青筋。

“钱云笙,你也配做我的姐夫?”

灰蓝色军装少年的语气带出了森森寒意,其中夹杂着仿佛冰川崩裂般的残暴与锐利,他慢条斯理地抽回自己的手,随后用外套口袋里的丝帕罩住,开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仔仔细细擦拭。那张透出淡白的薄唇虽仍然保有笑的痕迹,却漫出了阴郁狠戾的味道。

他怎么会和下九流的戏子握手?不过是想要羞辱他一番罢了。

钱云笙垂眼用余光打量起被雪兴泽扔到自己肩膀上的丝帕,他神色如故地把它取下,放在手心里叠好,不慌不燥,甚至连一丝怒意也无,手上的动作简直称得上是赏心悦目,风度翩翩。末了,他把手帕收到衣兜里,笑如春风道:“雪少爷,令姐一路车劳顿做,已是疲惫不堪,不好一直在这院子里吹风,在下先与她到厢房收拾打理一下,还望见谅。”

竟是一个字都没有提到手帕。

钱云笙语气平稳,神情坦然磊落,轻描淡写地用叙话家常的寥寥几语,把亲疏关系理得分明,堂堂正正地告诉雪兴泽谁才是顾明月身边的男人。他与顾明月情投意合,只要此情不移,那他配或是不配又岂容他人置喙,只要两人能安心地过小日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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