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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珍珠的悠闲生活-分卷阅读511

都是新崭崭的,胡家都给准备好了,厨房里的锅碗瓢盆亦是一应俱全。
  入住当日,村长带领村民给她们送来了米粮,不少和善的村民都送来了贺礼,几颗鸡蛋、一把青菜、一刀肉、几文钱……
  林林总总堆满了厨房。
  胡家更直接,李氏直接拎了一篮鸡蛋,一坛卤肉和一筐瓜豆送了过来。
  吕素青感动得一塌糊涂,自从孩子他爹生病后,她们遭受太多的白眼与嫌弃,像这般和善质朴的举动,对她们来说,太过难得。
  送走所有人后,吕素青掩上房门,抱着两个女儿痛哭了一场。
  同时,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好好教育学生,争取不辜负胡家的期望。
  ……
  进入盛夏,鄂州的天气开始变得多雨。
  大雨伴随着轰隆隆的雷声“哗哗”落下。
  珍珠踮着脚凑到廊檐下,看了看新孵出来的一对小鸽子。
  一只灰中带黑,一只似纯黑,只有脑门附近带了一片灰。
  大灰与大黑的基因,果然完美的体现在毛色上。
  “咕咕”大黑叫了两声,叫声里含着喜悦,大黑第一次孵蛋成功,它还是很高兴的。
  珍珠笑着给它添了杂粮,站在那里观察了一会儿。
  “珍珠,玉米蒸好了,快来吃。”潘雪兰在厨房里朝她招手。
  还没进六月,胡家的早玉米已经成熟了。
  珍珠让她爹摘了不少嫩玉米回来,蒸熟了直接啃,就好吃到不行。
  他们一家都爱吃。
  珍珠拿了根筷子戳在玉米芯上,举着筷子啃起了甜糯的玉米。
  “林婆婆,吃玉米了。”
  大雨“哗哗”下着,人说话的声音被遮盖过去。
  珍珠干脆再戳好一个玉米,从廊檐下穿过,走到林婆婆的厢房前。
  林婆婆正缝着双袜子,她这些日子,利用空闲的时间已经缝好了两身衣裳,衣裳可以缓缓再缝了,先把鞋袜缝出来。
  “林婆婆,吃玉米。”
  珍珠从敞开的房门走了进去,把玉米递了过去。
  林婆婆忙放下手里的针线,站起身子谢过。
  “林婆婆,下雨天,光线不好,做针线伤眼,等天气好再缝吧。”珍珠瞧了随口劝道。
  小姑娘边啃着玉米边说话,林婆婆有些迟疑。
  胡姑娘是个很好的姑娘,只是有时候,太过散漫了些。
  听闻,她的未婚夫家是个有品级的官员,她这样的性子会不会被夫家人嫌弃?
  林婆婆有些忧心。


第四百四十一章 可曾安好?

  珍珠不知道,林婆婆已经开始替她忧心嫁人以后的事情了。
  她依旧笑眯眯地啃着玉米,然后示意林婆婆快吃。
  林婆婆挤出笑容,慢慢啃食。
  她在胡家住了半个多月,渐渐适应了胡家的节奏。
  胡家人,是前几年才开始兴旺起来的农户,没富裕之前,一直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家中自然没有什么规矩而言,一家里人都挺随意和善,没有什么特别讲究的地方。
  林婆婆的活计也不算多,主要是喂牲口洗衣裳清扫院落等。
  做完活后,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想干什么都随意。
  最让林婆婆惊讶的是,胡家一家人都识文认字,胡姑娘送她那本白本子能派上很大用途,这让她内心安定不少,有什么问题都能很好的解决,而不是比划半天,仍然不知道她在表达什么。
  她吃过太多这样的苦头,毕竟普通老百姓没有多少人是识字的,特别是妇孺女子,更是稀少罕见。
  像胡家这般,老_0_shao_0_fu孺都识字的人家更是凤毛麟角。
  林婆婆会识字是因为在宫里待了十几年时间,跟着一位同院的老嬷嬷学习的,那位老嬷嬷出身耕读世家,从小跟着父兄读书认字,可惜家道中落,被迫入宫,因为能读会写,在宫中混得不错。
  林婆婆分到了老嬷嬷身旁,一直跟着服侍左右,时间久了,老嬷嬷对她有了情分,便开始教她读书识字,她亦知道机会难得,学得很是认真。
  而胡家之所以个个都识字,是因为胡姑娘硬让胡家人跟着秀才娘子与凌老先生学的,说人生百年,花上几年时间习字读书,既能开阔视野,又能增长见识,看待事物的眼观亦会不同。
  这些话都是潘雪兰告诉她的。
  胡姑娘真是个有远见的女子,林婆婆深感敬佩。
  这段时间,林婆婆每天躺在温暖舒适的床上都感觉像在做梦。
  她在刘胖子那帮工时,每天有忙不完的活计,天亮干到天黑,中午给一碗厨房剩下的饭菜,那时,那一碗剩饭剩菜已经是她最好的一餐伙食了,刘胖子先头给的工钱,全得存起来交租子,要不她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
  不能说话,年纪又大,眼神也不好了,绣活绣不了,干活没人要,林婆婆觉着自己没几年好活了。
  她去刘胖子那讨要工钱的时候,口袋里只剩最后几文钱,要是要不回工钱,过不了几日乱坟岗上估计就要添新的亡魂了。
  好在,她遇到了好心的胡家姑娘。
  林婆婆看向珍珠的眼神满是感激。
  珍珠就有些待不住了,林婆婆人还是不错的,不会说话,但干活勤快,做事认真,潘雪兰交代的事情,说一遍基本就能记住了。
  可是,也许是因为曾经在宫里待过的关系,总是动不动就行礼道谢,各种主仆规矩严格遵守,看向她的眼中还总是感恩戴德。
  有一种看菩萨般的虔诚。
  艾玛,就差没把她供起来,每日三炷香的跪拜了。
  “林婆婆,你慢慢吃着,锅里蒸了好多,吃完了再拿啊。”珍珠脚底抹油赶紧溜了。
  余光一瞥,林婆婆果然正恭敬地行礼道谢。
  啧啧,太重规矩了,自己得离林婆婆远些,省得人家看不惯她这副懒懒散散的模样。
  大雨依旧“哗哗”下着,花圃里盛开的玫瑰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
  珍珠今日还没来得及剪玫瑰,看着不由有些无奈。
  “珍珠,你还要么?”潘雪兰站在厨房门口问道。
  “嗯,再拿一个。”新出的糯玉米非常好吃,珍珠能啃三四个。
  她把玉米芯丢到了厨房的垃圾筐里,掀开大锅盖,继续戳了一个。
  “珍珠,晚上想吃啥?”潘雪兰问道。
  她已经接替了赵虹玉的班,正式成为胡家的厨娘。
  赵虹玉十天前诊出了喜脉。
  方晟大喜过望,立即让赵虹玉辞了胡家的活计。
  潘雪兰开始上岗。
  “嗯,家里有啥就吃啥吧,下雨天,菜园子也不好去。”珍珠啃着玉米嘟囔道,“要不弄得玉米煎蛋或者什锦玉米,都挺好吃的。”
  潘雪兰厨艺天份不错,只是差点火候,她比赵虹玉爱创新,各种菜式变着花样弄,不过,面食上就差些,没有赵虹玉经验老到,偶尔面没发好,会比较硬一些。
  不过,这些都是小问题,胡家人都不计较这些,倒是潘雪兰自己有些不好意思。
  她不时就会溜去找赵虹玉取经,改善自己的不足之处。
  “两样都弄吧,胡二叔掰了不少玉米,一会儿我都剥成粒。”潘雪兰就道。
  “哈哈,随你,我都爱吃。”珍珠乐呵呵道。
  两人说了会儿话,珍珠端了一盘玉米溜达去了李氏屋里。
  “娘,吃玉米。”珍珠把玉米递了过去。
  “姐,我要。”秀珠从积木堆里跑了过来。
  珍珠把玉米掰成两半,用筷子戳进玉米芯内,让秀珠拿着筷子吃玉米。
  “慢点吃,别呛着啊。”
  继续戳了个整的,递给了缝着衣裳李氏,“娘,歇会儿,又不急着穿,咋整天都在缝衣裳,小心伤了眼睛。”
  “等缝完这两针。”李氏手上不停歇,“平安八月要去参加院试,到时候入秋了,得提前准备好他去赶考的衣裳。”
  “娘,你们期望别太高了,平安才十二岁,童生过了都属不易了,秀才也不是那么好考的,你别给平安太大压力,他还小呢。”珍珠嚼着玉米劝道,她建学堂的初衷可不是为了让他们奔着举业去的。
  李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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