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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者-分卷阅读670

如字面意义般地跳了起来。
  “那么说诺曼的敌人正在用诺曼的子民来生产更多的敌人。”夫人镇定地说,她在精灵的信上已经看到了大概,所以现在还能勉强保持平静,“雷霆堡的领主,狄伦。唐克雷是否已经知道了这一重要的讯息?”
  “我不知道,”丑鸡说:“但据说,他现在正在王都。”
  “那么雷霆堡呢?”夫人惊讶地问道:“秋季短暂,冬季即将到来,兽人们的侵袭近在眼前,而雷霆堡的领主竟然还在王都?”
  “具体情况我不是很清楚。”能够得到这些情报还要归功于精灵们,丑鸡摇了摇头,然后她听到夫人询问那些曾经和她一起从兽人的爪牙下逃脱出来的人后,不由得露出了哀伤又憎恨的神情:“他们啊,他们都死了,夫人,”她说:“他们被吊挂在城墙上,从头颅往下几乎都是骨架,雷霆堡的代管理者告诉人们说他们是兽人的奸细。”只有一个女人赤身裸体地被关在站笼里,精灵们猜测可能是为了引诱出丑鸡,如果她确实去了雷霆堡,或是听说了这件事情,为了求证或是别的原因出现在那些观望的人群中。
  所以丑鸡在来到多灵的时候,她编织了一个小小的谎言。她也没有回到她的村庄,她连那片土地的边缘都没接触,路途中,哪怕城市和村庄近在咫尺,她也宁愿在荒野与密林中休息与寻找食水,虽然这样意味着她必须与野兽搏斗争夺,但她知道人类要比野兽可怕多了。
  法师看向夫人,多灵距离王都很远,距离雷霆堡就更远了,但比起南方诸国,他们又离得太近了。“我们能希望雷霆堡的狄伦。唐克雷能够注重这个消息吗?”他低声喃喃道。
  夫人则看向了丑鸡,雷霆堡现今的混乱情况她也有所听闻,因为多灵也是一个商业城市,来往的商人不止一次地抱怨过那位代管理者的贪婪,而那位要强行将多灵与洛伦诺斯夫人纳入囊中的爵士也提到过他会将那些敢于违抗他的人卖给兽人,还有,也有商人求见夫人,询问她是否要将战役中俘获的士兵卖出去——即便在以前,这也不能说是一件稀奇的事情,扈从、骑士和爵爷会被赎回,但普通的士兵所有的财产都在自己身上,他们如果有一个有钱的亲戚,也不会甘愿去做一个战役中的消耗品,但如果把他们留下来,很多领主又会怀疑他们的忠诚,而且也不是每个村庄都愿意接受外人,尤其是曾经劫掠与屠杀过他们的人,所以说,干脆利索地用这些标准的鸡肋换取一些亮闪闪的金币似乎成了一个最好的选择。但那个时候,他们也只会被送到与这场战役没有干系的诺曼领主那里,虽然作为农奴他们也未必能够存活很久,但总比成为食物要来得好。
  作为诺曼的子民,夫人甚至希望前一年的胜利不要来得如此轻易,她虽然是个女性,但她知道一些男性,特别是如狄伦。唐克雷这样的年轻男性,位高权重,又有着施法者的天赋,他几乎生来就是站在荣耀顶端的,他不是摩顿。唐克雷,也不是伯德温。唐克雷……就算是伯德温。唐克雷,二十年战功赫赫,却也有一次险些失去了雷霆堡,如果不是以毁掉整个城市作为最后的手段,那些兽人可能已经踏着诺曼人的尸骨如豺狼一般侵入诺曼的腹地了。
  而狄伦,他的做法夫人也和盖文的_0_di_0_zi探讨过,他们也研究过这个法术是否可以用在多灵,从理论上来说,这个法阵似乎确实无懈可击,只要有足够的魔法宝石与足够隐秘与稳固的安置地点,无需士兵和骑士,这个防御法阵就可以慢慢地将敌人消耗殆尽,但正是因为它确实是这样的看似毫无瑕疵,反而让夫人感到心惊胆战——狄伦。唐克雷将雷霆堡的士兵驱逐了多少?虽然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必须的,伯德温在雷霆堡矗立了二十年,他的威名简直就和雷霆堡的三重城墙一般厚重,每个士兵都有可能是他的崇拜者,夫人可以理解狄伦的做法,但她为之忧心的是雷霆堡的战力居然没有得到及时的补充——新王需要自己的军队,而那些贵族们在不满新王的同时也在竭力保证自己的力量不受削减,譬如说,现在新王的使者来向多灵索取骑士与士兵,洛伦诺斯夫人会温顺地交出手中的力量吗?不,她不会,虽然名义上这些士兵都会被补充到雷霆堡,但她不相信新王约翰,也不相信狄伦。唐克雷。
  但或许,她可以在保证多灵不受侵扰的前提下,抽调一部分士兵前往雷霆堡,但关键在于,狄伦。唐克雷会接受他们吗?就算相隔千里,洛伦诺斯夫人在接触政务之后也听说过这位殿下正试图将雷霆堡打造成一座魔法的堡垒。
  “你要什么呢?”洛伦诺斯夫人说,凯瑞本在信中希望她能给丑鸡一些帮助,如果是一般的女性,夫人会给她房子与金币,一个身份,或许还有一个丈夫,但站在她身前的无疑是个战士。
  “我想,”丑鸡慢吞吞地说:“我想,可能是……建立起一支军队吧。”
  一支奴隶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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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狄伦。唐克雷轻蔑地将箱子丢掷在地上,箱子里僵冷的躯体滚了出来,他身边的侍卫都在蹙眉——因为那个小而卷曲的畸形身体实在是太恶心了,就算取得它的人精心地用药物炮制过,但它还是散发出一股股令人难以忍受的臭味。
  “他们在挑衅我,”狄伦低声说:“精灵们……他们在恐吓我,以为我会被吓住,然后哀求他们回到雷霆堡——做你们的美梦去吧!尖耳朵的怪物,”他扯动嘴角微笑了一下:“……我的阵法可以毁灭巨人,难道我们还会畏惧这些人类和兽人的杂种吗?”


第494章 阴霾
  这是第二十五天,克瑞玛尔率领的三军军团分支之一已经站在了最后一个公国的废墟里。
  在另一个位面里,采用借助飞机、坦克的快捷方式,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出奇制胜的一个国家,最长一个,用三十九天征服了六十七万平方公里的一个国家,最短的一个,用一天时间征服了近五万平方公里的一个国家——在这个位面里,除了红龙与人面狮身兽,鹰首狮身兽几乎可以说是整个天空的霸主,而他们脊背上的术士所投掷的法术就是比火药和钢铁更可怕的弹药,恐爪龙虽然无法与坦克相比拟,但相比起来,人类在面对冷冰冰,非人力控制就无法移动攻击的金属块,与面对一只有着獠牙利齿,浑身鳞甲的野兽的感观是完全不同的,简单地比喻一下,有许多凶徒,他们在面对枪口的时候还能保持冷静的思考,可是在面对甩着涎沫,疯狂大叫的狼犬时却会崩溃的哭叫叫嚷,难道狼犬比子弹可怕吗?若非被撕开动脉,狼犬的撕咬并不一定会致命,但子弹可就未必了,这只能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在作祟。而在这个位面的人们,他们宁愿和一个全副武装,身强体壮的骑士对阵,也不想去试探一只恐爪龙的爪子和牙齿是不是如他们所以为的那样锋利。
  而且,他们所征服的公国,也只不是三五个城市与大片的荒野所构架起来的虚弱政体罢了,能够像提兰大公那样将所有的子民全都收拢在麾下的大公也就这么一两个,更多的是大公在堡垒里豢养着不到半百之数的骑士与大约两三倍于骑士的士兵,分散在每个地方的所谓骑士就更可怜了,他们个人的装备也许还算可以将就,还有他们的扈从也能得到马匹和武器,但他们的士兵就是拿起了木矛【是的,就是字如其意的,一根削尖了的树枝】,就连鞋子也没有的平民与农奴,这些人能够在真正中起到什么作用呢?如果大公能够及时地将普通的子民驱散或是迁移,然后将散乱的骑士与士兵募集在一起也许还可以阻挡上那么一时半会,但格瑞纳达人的速度太快了,快要在一昼夜之内他们就能让一座城市陷入完全的死寂,鹰首狮身兽与法师,术士们的魔宠在城市的周边巡梭,保证没有一个人能够避开它们的眼睛向邻近的地区发出警告。
  而就在这样的城市里,一只鹰首狮身兽耸动着覆盖在绒毛下的鼻子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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