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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辅他有个白月光-分卷阅读64

这话茬:“有本事跟我比骑射!”
  阮苓苓淡定:“有本事跟我比厨艺!”
  这种车轱辘话谁不会说!
  丹璇公主已经气疯了,神来一笔:“有本事和我比写字!”
  阮苓苓顿了顿,才道:“你确定要和我比这个?”
  丹璇公主:……
  糟糕,说错话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脑抽,嘴一秃噜这话就出来了,她明明不擅长写字!
  再看对方,阮苓苓的表情也不是那么有底气……这人是真的没底气么?还是故意的,要引她入套?
  呸,这人鬼精鬼精,定是故意,扮做这样子让她以为她不行,诱她答应比字,然后就可以愉快写字打她的脸了!大景人就是狡猾!她丹璇公主是那么好骗的么?
  必须不是。
  所以这字,她才不比!
  但话是她自己亲口说的……咬牙也得圆上。
  丹璇公主视线滑过李瑞恩,眼睛登时一亮,她字不行,她这未婚夫可以啊!
  她指着李瑞恩:“我恩哥跟你比!”
  阮苓苓笑了,就你有哥么?我也有!
  “也行啊,你不愿同我比,要让别人替你,我也得请个人来替,方才公平。”
  丹璇公主对李瑞恩的字非常自信,这人此道极有天赋,整个喻国没有写的比他好的,当即潇洒挥手:“你随便!”
  这种露脸表现的机会,必须多多益善,阮苓苓一点都不担心自己这只小蝴蝶会坏事,种种高亮时刻,大佬必须要拥有姓名!
  她还不允许丹璇公主反悔,直接看向李瑞恩:“不知贵使可愿应战?”
  李瑞恩还没表态,那边丹璇公主死亡视线已经射了过来,他哪敢不答应:“无妨,我很喜欢写字。”
  他也的确对自己的字很有信心。
  这下没问题了,阮苓苓立刻转身看向裴明榛,笑容甜甜,声音软软:“表哥,求你帮忙啦!”
  她还单眼微动,快速朝裴明榛眨了下。
  左公子右手捂胸,这,这谁顶得住?表妹太可爱了!
  他赶紧狠戳裴明榛——咱们表妹等着你回答呢,你倒是说话啊!
  裴明榛视线划过小郡王。
  小姑娘要找人替的那一瞬间,小郡王就举了手,跃跃欲试,被小郡主给摁下,拉了出去。
  小姑娘从头至尾没看过他一眼。
  很好。
  你终究是向着我的。
  裴明榛唇角微勾,缓缓起身离席:“好。”
  就让这些喻国人开开眼界!
  场上一片安静。
  非常多的人对喻国使团,对李瑞恩以及丹璇公主,投去同情的眼神。
  世人皆知裴翰林天赋出色,鉴画眼力无人出其右,实则他的能力远不只如此,只因几次鉴赏画作事件闹的太大,大家才对这一点印象最深,实则他的字更是形骨俱佳,雄强庄伟,神韵潇洒,他一入翰林院,就成了那些专门誊抄书卷老学士们的眼中宝,恨不得天天盯着他写字。
  翰林院曾流传出一句话,看裴翰林写字是享受!
  殿上气氛突然变的奇怪,李瑞恩不可能察觉不到,难道……又要被坑?
  正心神交战,有些犹豫的时候,安平公主已经让人撤出空间,笑眯眯命令下人:“上桌案,笔墨纸砚伺候!”
  而那裴明榛,已经闲庭信步,走到了案前。


第43章 你不去看看你的未婚妻
  大殿中央架起两张桌案,李瑞恩和裴明榛分别在前站好。
  一白衣一青衫,俱是年轻公子,丰神俊朗。
  白衣类君子,很容易衬得人出挑,洁净白色配上微笑随和,立刻就有了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气质……李瑞恩很知道怎么打扮自己。
  可阮苓苓看到过别人穿白衫的样子。
  世人一提到君子二字,立刻会想起谦逊,温润,优雅,风骨,诸如此类的形容词,好像形象符合了,你就是个君子,实则不然。所有形容词中,最后一个‘风骨’才是关键,没有风骨,你再怎么谦逊温润优雅都没有用,有了风骨,哪怕你布衣草鞋,不谦逊不优雅都没关系,李瑞恩只做到了‘形’,他大概……非常需要别人的肯定。
  反观裴明榛,拓拓青衫,如苍柏翠,似绿竹直,挺拔昂藏,眉眼里自有天地,那是一种不需要别人肯定的气势。我自卓绝,看到我肯定我效仿我是你应该,看不懂,是你眼瞎。
  大佬还是一如既往,王霸之气滔滔……
  阮苓苓捂住嘴,担心自己笑出声,这局必须稳了啊!
  李瑞恩动了。
  他左手牵起右手袖角,目光突然锐利,神色一改之前温润,动作大开大合,手里毛笔随之舞动,十分帅气!
  一看这熟练姿势,就知他必定练了很久,男人动作力与美的结合,也的确足够吸睛。
  丹璇公主立刻自信回来,唇角扬的大大,目光滑过裴明榛后,立刻投向阮苓苓,各种挑衅得意,就好像在说——看着吧,你必输无疑!你表哥还不知道写什么呢!
  阮苓苓嗤之以鼻。
  天真的小炮灰啊,你怕是还不知道谁是本文的天命之子。
  大佬光环也是你同是炮灰的未婚夫能压得住的?想的美!
  裴明榛并没有让人们等很久,短暂思考后,也开始落笔。他的动作不像李瑞恩那么大开大合,没明显的起范动作,只是悬腕提笔,蘸饱了墨,目光专注的开始。也没有李瑞恩那种发狠,想要想要吃了谁似的劲头,就像平常写字一样,神态相当平和。随着他的动作,青色衣袖微摆,慢慢的,形成一种特殊韵律,让人很舒服的韵律。
  正好外面一阵风起,屋角挂的铜铃清脆有声,风随门窗进殿卸了劲,到了裴明榛旁边已经非常舒缓,轻轻拂起他的衣袂发梢,温柔又安静……
  再加上那张脸的杀伤力,翰林老学士们说的不错,看他写字,的确是一种享受!
  阮苓苓是个手残,对鉴赏字画各种境界没研究,以她浅薄的看法,写字认真用力是没错,但到了一定境界,就该站得更高,看得更远,随性而发,意境千里,不然为什么都说写字是静心的习惯?因为写到最后,必然是静么。这些个杀气浓厚的,一看就修炼不到位。
  不是她无脑舔大佬,任谁来都应该这么分析么,就看这对比,大佬也是十足十的碾压!
  二人很快收了笔。
  裴明榛并未关注李瑞恩写了什么,李瑞恩眼角瞥到裴明榛的字,瞳孔就是一缩。
  殿上众位官员已经上前,包括大景和喻国使团。
  李瑞恩写的是颜体,裴明榛写的是柳体。书法上有个说法叫颜筋柳骨,这两种字体备受人们推崇,也很难练出味道。颜体讲究方正方正,横轻竖重,写出来感觉应该穷雄强圆厚,气势庄严,李瑞恩的字写得是不错的,腕力用的好,效果很是悦目耐看——
  不跟裴明榛比的话。
  裴明榛的字完全诠释了柳体精髓,落笔爽利干脆,笔锋挺秀敛锋,骨力遒劲,结构匀衡瘦硬。比之李瑞恩,仿佛他才是用力写字的那个。
  李瑞恩的颜体单看很好,和裴明榛的一比,问题就明显了,圆厚有余,庄严不足。大概他本人太追求君子之风,太想写的好看,就有些漂了,颜体的筋,还差了点火候。裴明榛就写的相当完美了,紧凑的字体结构,扑面而来斩钉截铁的气势,仿佛击不垮,拆不倒,就是一副副铮铮铁骨!
  门外汉看两个人的字,只觉得都很好看,但凡练过,有点眼力的,立刻能分出高下,任何试图解释辩白都苍白无力。
  李瑞恩脸色铁青,这怎么可能?裴明榛这个年纪怎么可能写出这样的字?
  裴明榛淡淡看了他一眼:“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贵使,你着急了。”
  失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是一件很难承认的事,李瑞恩牙齿咬得咯咯响,一点都不想认输。
  他伸手指着自己的字,目光逼视裴明榛:“鼎之大小轻重,在德不在鼎。我喻国从不固步自封,常学习对周边各国长处,在下不才,看过你们这里的很多书,桀有昏德,鼎迁于商,商纣暴虐,鼎迁于周,你们的史书,你们的先人,都在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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