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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暴君童养媳的日子[重生]-分卷阅读132

戾的倾向,险些虐待死下人。
  王国舅是有远大志向的人,王林威这样的性子是不适合留在京内的,只能将其送往广州城,同时也是因为那几年成帝对藩王们很是忌惮。
  王国舅主动送自己的儿子和夫人去广州城,名义上是养病,实际也是为了监视镇南王府的动向。
  故而他的内心还是对这个儿子有感情的,尤其是‘小儿子,大孙子,老人家的命根子’,不仅他不舍得王林威,他母亲也很溺爱这个小孙子。
  这些年来,他才会一直苛责家中的两个儿子,却一直纵容王林威,不停地给他处理闯的祸。
  平日里他很不喜欢有人提起王林威,沈玦不仅坏了他的计划,还提起了王林威一时让他脸上无光,这让王国舅出离的愤怒。
  想起沈恒璘所说的,眼里就闪过一丝的寒光。
  既然沈恒璘都说能放开手去做,就不必再有所顾忌了,沈玦是自己要犯到他手里来的,就休怪他心狠。
  王国舅掩下心里的波澜,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给其他人敬酒,这回就从沈广安开始一一敬过去。
  等到一圈敬过,宴席才正式开始,沈威与沈玦离得最近,就靠过来与他同饮。
  “堂弟过的可真是潇洒。”沈威一饮而尽然后惬意的说了句好酒,就打趣起沈玦来。
  沈玦乌黑的长发佩以玉冠高高竖起,发尾散落在肩背,此刻慵懒的斜靠在案桌上,挑了挑凤眼,疑惑的道:“堂兄何出此言?”
  “从你进京起,我每日都能听见关于你的传闻,而且一个比一个_0_ci_0_ji,与堂弟相比,我过的可真是窝囊。”
  这是真话,沈威日日被那幕僚拘在王府,偶尔出门应酬他也时时在耳边唠叨,提醒他这里是京城要谨言慎行,千万不能出错。
  他有时候都怀疑,到底谁是主子谁是奴才。
  你再看看沈玦,不是打守卫就是收拾王家的二公子,这可都是不好惹的人物,偏偏他说打就打了,他都不知道该笑沈玦有勇无谋,还是羡慕他恣意快活好。
  听了沈威的感慨,沈玦忍不住的嗤笑出声,“我算是听出来了,堂兄这是笑话弟弟呢。”
  沈威觉得自己嘴笨,可能会说多错多,既然解释不清干脆就不说了,直接喝酒,“怪我话说不清楚,来,不说了,我们喝酒。”
  酒过三巡,众人都酒足饭饱,沈玦和沈广安被分成了两边,同时被众人围在了中间,你来我往的说着话。
  也不知道是谁先提出来要找点什么活动,毕竟这么多少年郎聚在一起血气方刚的,光喝酒,不做点什么实在是无趣。
  王国舅早就借着说不胜酒力去休息了,这会是王家的大公子王林祺在招待众人。
  他这会就坐在沈广安的身边,听到有人提议,自然是笑着说好。
  “若是喝了酒不想走动,可以行酒令或是饮酒作诗,或是不喜此等文绉绉的,家中这别院也还宽敞,后面有个大院子,可以投壶射箭蹴鞠,不知道各位想玩些什么?”
  “投壶可不行,太幼稚了,那都是姑娘家玩的把戏,射箭不骑马也显得无趣,咱们这么多人不如就蹴鞠吧。”
  此刻说话的是沈广安,蹴鞠本就在少年之间很是流行,尤其是军营,甚至还会有将军以蹴鞠来排兵布阵,研究兵法。
  沈广安人高马大的很是健硕,又常年在军营,很是喜欢蹴鞠,他就直接提议玩蹴鞠。
  王林祺去问众人的意见,屋内身份最高的便是三位世子,沈广安同意,沈玦半眯着眼也无不可的点了点头,其他人见他们三人都同意,自然也跟着附和。
  除了几个不胜酒力喝高了的,其他人都参加,并分成了两队。
  分队是以抽签的方式组成,恰好沈威说自己喝的有些多他来当裁判,就由沈玦和沈广安各领一队,沈玦是红队,手臂系着红绸子,沈广安为蓝队,手臂系着蓝缎子。
  为了公平,沈威给了两队同样的休息以及熟悉队友的时间,为半个时辰。
  巧的是,沈岳晖和秦琅都正好和沈玦抽在了同一队,王林祺和王林诚兄弟则是和沈广安分在一队。
  沈玦这一队除了自家兄弟,都是今日才认识的各府公子,看着都很羸弱,甚至有几个就是来凑数的,以前真是看过没有下场玩过。
  好在沈玦对比试并没有太大的兴趣,赢了更好,输了也无所谓,他原本是像学沈威找个借口不参加的,后来沈广安点了他的名,要与他过招,他才打着哈欠同意了。
  反倒是秦琅在摩拳擦掌的,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模样,用他的话就是,读书他不行,但玩的方面绝对不能输。
  不仅给其他人传授经验,还在和沈岳晖商量战术。
  剩下沈玦靠着躺椅,一双大长腿搭在案桌上悠闲的休息,不过他看似休息,眼睛却没闲着,在左右的观察场上的人。
  很快就发现了自己队里有个眼熟的人,上回王林诚喝酒闹事的时候他们见过,他记得邱浩然说过,好像是户部侍郎家的四子余子瑞。
  年纪不大脸又小又白个子也不高,在人群中看上去很是不显眼,难怪沈玦一开始没有注意到他。
  其实那日沈玦就关注他了,甚至可以肯定,王林诚闹事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这个人,尤其是今日接触了王林诚之后,他就更能肯定了。
  王林诚是个敢作敢为又很克制的人,沈玦不信什么巧合,越是克制的人越是不敢在外面放松警惕,一定是有人在设计这一切,想挑起两家的矛盾。
  最让沈玦想不通的是,余家和王家既然是姻亲,理应福祸同依,余子瑞这么做有什么好处。
  沈玦用余光细细的打量着他,此刻的余子瑞还是一脸人畜无害的样子,在认真的听秦琅传授经验。
  越是这样面上不显的人才越是危险,难怪都说会咬人的狗不会叫,你永远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咬你一口。
  也就难怪王林诚会吃了这个哑巴亏了,真有意思,余子瑞到底想做什么呢?
  很快半个时辰就到了,众人也跟着王林祺到了后院,确实是一个很宽敞的蹴鞠场,从球门和周围的建筑来看应该是早就有了,并且一直使用的。
  “家里小辈都很喜欢蹴鞠,时常会来玩,玩的都有些旧损了,不知今日会用上也来不及整修,只好委屈诸位了。”
  “王公子实在是客气,我们也是突然来的兴致,有的玩就很好了,并不在意场地如何。”
  有沈广安如此说,众人自然是附和的,只有沈玦观察的细致,嘴角微扬,在心中露出了一个讥笑。
  若是他不仔细的去看也会信了王林祺的话,可他本来就对王家不信任,自然就多留了个心思。
  球门如果真是风吹日晒以及蹴鞠时时产生的旧损,就不会出现外面都是划痕内里却是完好的情况,甚至他还注意到地上的沙土也是翻新过。
  至少可以证明,这所谓的蹴鞠根本就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就谋划好的。
  而他们想要守株待的那只兔子,就是他。
  沈玦原本想要提醒一下沈岳晖和秦琅,但在看到沈广安的时候,突然有了个主意。
  很快所有人都站好了自己的位置,沈威站在场中间的高台上,下人放上了沙漏,再由沈威敲响锣鼓。
  球场的正中央竖立两根高三丈的球杆,上面部分的球门直径约一尺,名叫“风流眼”,计算的是沙漏的时间内,两队踢进风流眼内的球数多哪队就获胜。
  在众人蓄势待发下,沈威用力的抛出了蹴球,最先抢到的是秦琅。
  秦琅从小就喜欢跑跳的玩意,蹴鞠马球样样精通,尤其是跟着沈玦上山学武之后就更会合理的运用手脚的力量,对于这些玩乐的东西反而更加得心应手。
  只见他助跑之后原地弹跳而起,从众人中脱颖而出,用胸膛上去顶蹴球。
  小小的蹴球好像是被注入了活力,从他的胸膛被高高顶起,再精准的落在他的肩膀,就见他左右双肩顶撞,蹴球就飞快的落在了他的脚背之上。
  别说是很多不懂此道之人,即便是精通此道的沈广安也被他这一手给惊艳到了,眼睛一亮,这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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