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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分卷阅读112

三番五次的要给他介绍姑娘,他已经找不出理由在推辞。
在二十五岁的这一年,小货郎做出了一个改变他一生的决定。
他带着他的这朵小娇花,离开了自己出生和长大的地方,远走他乡,并一生也没有再回去。
****
在无人知道他和她根源来由的地方,他终于成了她的丈夫。
年轻的丈夫和一个小妻子。
小妻子那么小,然而那么漂亮,足矣叫人惊叹。
他爱她,所以哪怕她是一个奇怪的东西。
做妻子,苏平安是很不称职的。既不会做饭,也不会洗衣,连收拾一下屋子都懒得动。他须得从早忙到晚,收拾屋子,照顾生意,同时还要喂饱她。
累,但心甜。只要看到她想花朵一样开在他的身边,他就已经满足。
她总是不老,即便是长年累月不出门,可时间长了,也总要引起非议。所以他们成了没有根的江萍,从一个地方漂泊到另一个地方。
这样的日子一晃就是二十年,她没有任何改变。时间在她的身上失去了作用,她是永不凋零的花骨朵,当然也永远不可能为一个男人生儿育女。
但没有关系,她曾经是他的妻子,后来是他的小妹,到如今是他的女儿,将来可以是他的孙女。
他养她就如同养儿育女。
货郎苏用干枯的大手在苏平安乌黑的香菇头上抚摸了一把,眼神是复杂的怜爱。像父亲的慈爱,像大哥的眷爱,像情人的热爱,又像是信徒最虔诚的敬爱。
他这一生,就是用来爱她。
苏平安把头靠在他的怀里,枕着他硬邦邦的胸膛,嗅着他日益老迈的气息,心里即平静又荒凉。
曾经她贪恋他年轻的身体,厚实的肩膀,温暖的胸膛,还有笑起来嘴角那迷人的酒窝。所以厚颜_0_wu_0_chi的赖在他的家里,吃他的,喝他的,用他的。
如果他愿意,他是可以赶走她的。
只要他赶,她就走。
然而他不赶,所以她就不走。
她连吃带喝,终于把他骗到了手。
小货郎人太傻,贪恋她的美色,昏了头脑。白白养了她五年,愣是连她一根手指都不敢碰。但五年的相处,足够让他看穿她的底细。
可他不愿意揭穿,不愿意醒。
那她就更没有理由走。
他带她远走他乡,并大着胆子要了她。二十五岁的年轻男子,一身的力气,像一头牛似的卖力赚钱,娇养她。
但所谓娇养,也不过是隔三差五的给她做一顿白菜猪肉馅的饺子,那肉也非得睁大眼睛才找得出。又或者收摊回来给她带一包松子糖,好让她甜甜嘴。
就为了这么一点不值钱的小恩小惠,她就在他身边待了二十年。看着他一天一天的老下去,脸上的皮都耷拉下来,笔挺的背也被货郎担压弯了。
可就是不走。
到底,谁比谁更傻呢。
他不过是被她的美色所诱,而她则是被他的温暖所惑。
红尘乱世之中,一个老男人和一个老妖精,搀扶着搭伴过日子。
他费劲力气的赚钱养她,给她所能提供的温饱生活。在万恶的旧社会,都没让她饿着过,冻着过。然而到了新社会,她却吃不饱了。
真可谓讽刺! ?



第187章 大逃港 4

货郎苏想的没错 ,第二天下午时分收到了陆爱国的信号,半片香烟壳上下了一个_0_a_0_la_0_bo数字5。
“5点, 天还没黑呢,不怕被人发现?”他心有疑虑。然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陆爱国看着粗枝大叶,其实粗中有细,很有一番胆略见识。
时间紧迫,他干净从土坑里挖出剩下的红薯干,和苏平安一起一刻不停的全塞进肚子里。
吃饱之后又喝了一壶凉水,红薯本来就通气,等下午5点上路的时候,这一对父女是一路走一路放屁。
“我说老苏你们家这是什么传统?出远门还带奏乐伴行的?” 陆爱国没想到花朵一样的苏平安也放屁,真是刮目相看。
他话音刚落,旁边跟着的马家兄妹就噗嗤噗嗤笑起来,连一向内向斯文白建国也抿住了嘴唇,偷偷看了苏家父女一眼。
货郎苏脸黑皮厚,呵呵一笑并不置喙。倒是旁边的苏平安脸红了一下,香菇脑袋耷拉着。
吃红薯放屁实在是在正常不过,然而因此被人笑话着实让苏平安不能忍受,便在心里偷偷把陆爱国记上了小账本。
六个人且行且走,越走人越多。原来选在傍晚时分动身的并非只有他们几个,陆陆续续三三两两的人群都从各处敢来,想趁着天黑走到边境去。
人群似起先都是一股股的涓涓细流,细流自动的汇合在一起,逐渐就变成了一股延绵不绝的河流。
六人小队不紧不慢就在队伍中央,陆爱国他们四个都是年轻力壮,一路走得轻松。苏家父女虽然一个老一个小,然而老的常年走街串巷别有一股韧劲,小的腿脚轻便身姿灵活有一股巧劲。何况父女两个出发之前饱食了一顿,底气很足。
从宝安县到梧桐山并不算远,然而到翻山得走小路,很是需要力气。
等人流行进到山下时,天已经黑了。
这是一群有准备的偷渡者,人群里不少人拿出手电筒煤油灯之类的东西,照亮路途。
货郎苏准备了一盏煤油灯,手电筒在那个年代是高档电器,不是寻常人家能准备的。况且有了手电筒也没用,还得有干电池。
苏家父女手里有灯,前面四个年轻人便放慢脚步等他们,六个人聚在一起,全靠着这盏煤油灯看路。
如果此时有人自山顶往下望去,便能看到一条晦暗不明点点星火的人流,宛如一条鬼鬼祟祟的潜龙,盘旋而上。
这一串人流是那么的细,那么的长,自闪山腰起一路往下,不知尽头。仿佛有永不枯竭的涓涓细流仍在加入其中。
“什么时候了?”陆爱国停住脚步,回头问白建国。
白建国从裤袋里掏出一块手表,凑在灯火下看了一眼。
“快八点了。”
陆爱国一摸下巴,朝身后的人做了一个收拾,往路边一蹿。
旁人不知他为啥好好的有路不走要往旁边乱蹿,然而白建国和马家兄妹也跟着蹿了出去。苏家父女心有疑虑,但也在第一时间跟着蹿了出去。
离开了人群,落单的六人窜进山窝子里很快就不见踪影。
大部队对这擅自离队的六人视若无睹,因为在这个队伍里,人人都只关心自己,没有更多的精力关心别人。
陆爱国在前面又走又跳,跳到一颗老树底下停住,蹲下身开始刨土。
白建国和马家兄妹也蹿上去,跟着一起刨。
苏家父女最后赶到,还以为他们是要挖什么宝贝。
结果挖出来的乃是一坑臭鱼,好这味冲得,山风一吹能熏六里。
货郎苏本来就蹿得急,正大口喘气,结结实实吸了一口腥臭,差点就吐了。舍不得肚子里的红薯干,这才强咽下去。
而那一边,挖出了臭鱼的四人组已经开始把黏糊糊的腥臭浆液往身上抹。
苏家父女看得目瞪口呆,苏平安都怀疑这四人是不是让山精树鬼给迷了。
陆爱国正抹了一头一脸的臭鱼,看到这两人还傻站着,瞪眼喝道。
“快摸,摸了狗就闻不到人味了!”
听了这话,父女两个浑身一震,连滚带爬的扑过来捞起黏糊糊的臭鱼就往身上抹。
人的嗅觉是有惰性的,臭鱼味一开始闻着难受,但等自己也变了臭鱼,仿佛也就闻不出什么了。
从头到脚都摸遍了,六个人连刨带踹的把土坑埋上。
才埋好,就听见远处传来一声清晰的枪声。
“开始抓人了!”陆爱国一把夺过货郎苏手里的煤油灯,啪的一声砸在老树干上。
灯火一灭,黑暗中他的双眼亮的就跟狼似的。
“走!”他伸手把马胜利推了一把,发号施令。
马家兄妹乃是土生土长的宝安县人,从小就在梧桐山里摸爬滚打,闭着眼睛都知道该怎么走。
他一推,马胜利和马秀英两个就跟兔子似的蹿出去。
白建国和陆爱国年轻人眼力好,瞅准了就跟上。
货郎苏到底是年纪大了,天一黑眼神就不好,灭了灯就是个睁眼瞎。得亏有苏平安,一把抓住他的手,拽着他往前冲。
马胜利蹿在最前面,马秀英紧跟着哥哥,却还要分心看伸手的陆爱国。然而陆爱国跟的跟蚂蝗似的,绝没有跟丢的可能。白建国虽然脚力最差,却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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