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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千金老公是满级大佬/我老公成为满级大佬后穿回来了-分卷阅读114

地方,就能离她更近。
  阮素见时间的确很多,也不用赶着去机场值机,便转道带季明崇来到她以前的高中,高中课业繁重,基本上没有双休日可言,不管哪天去,学生们都是在上课,市一中管得很严,上课时间是不会允许外人随意进出的,阮素跟季明崇围着学校转了一圈。
  她踢开脚边的石子,对他说道:“我第一次来这高中时,觉得这学校好大好大。”
  “现在呢。”季明崇看她。
  “现在觉得好小。”阮素抬起手看了一眼时间,“还想说带你去学校食堂吃饭的,算了,就不破坏学校的规矩了,我请你去吃我以前最喜欢的砂锅小馄钝。”
  “好。”
  这几天,都是阮素说吃什么就吃什么,一开始她还以为季明崇会不习惯的,就算他说好吃,她也觉得是客套话,结果一两天下来,她发现她安排的他是真的喜欢吃。
  加上今天,他们这样单独相处也只有三天,可是这三天里,他们的关系,他们对彼此的了解是突飞猛进。
  阮素要带季明崇去吃的那家店,就在学校附近,太短的距离也就不需要打车,天气又好,气温也不低,两人便慢悠悠地步行过去,学校附近有一条街非常热闹,平常做的也就是学生生意,一排店铺,要么是卖衣服卖小饰品的,要么卖奶茶卖吃的,阮素几个月之前也来过一次,知道那家店还没关门,正带着季明崇往前走时,一道响亮的男声叫住了她:“阮素?还真是你啊!”
  回老家最容易碰到的就是熟人。
  只是阮素没有想到毕业后还会见到于驰。
  于驰在高中时期追阮素算是很轰轰烈烈的了,他跟阮素不是同班,这都快过去十年了,阮素一眼还能记得他,认出他,也是因为对他印象很深。
  “恩,你好,于驰。”阮素冲他笑着打了个招呼。
  于驰不是当年的板寸头了,他也没高中时清瘦了,他的身上多了烟火气息。
  他嘿嘿笑了一声:“幸好你没问,你是谁啊,还记得我啊?”
  “恩,记得!”
  于驰的目光从阮素转移到了季明崇身上,“男朋友?”
  “还不是。”回答这个问题的是季明崇,他语气沉静,同样也是盯着于驰。
  两个男人无声地打量着彼此,也在暗暗较着劲。其实于驰早已经放下了阮素,但毕竟是他当年最喜欢的人,最认真喜欢过的人,看到她身边有个男人,也会习惯性地去挑剔,很幼稚的比较一番。
  “到饭点了。”于驰拿出手机看了时间,对阮素提出邀请,“正好我开了家小饭馆,请你跟你朋友吃顿饭?”
  阮素看了季明崇一眼,算是在征求他的意见。
  季明崇心里怎么想的没人知道,只见他表面风轻云淡的点了下头。
  他一眼就看出这个叫于驰的男人不对劲,再一听他们以前是一个学校的,阮素还记得他,那这两人肯定是有过过去。
  对方既然都邀请了,阮素也没婉拒,来征求他的意见,他总不能小气到连或许已经成为过去式的情敌也容不下吧。
  三人来到于驰开的小饭馆,于驰领着他们去了楼上的包厢,铺好一次性桌布后,在点菜时,他问道:“还喜欢吃炒土豆丝吗?”
  阮素一愣,看了季明崇一眼,点了下头。
  “行,哥们儿,吃不吃牛杂,我这招牌是牛杂干锅。”
  季明崇神色淡定的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可以。”
  于驰征询他们口味后点了一桌子菜,见他还要加菜,阮素赶忙拦住他:“别点了,点多了吃不完多浪费啊。”
  于驰将圆珠笔随手夹在耳后,感慨道:“你还这么替人着想啊。”
  季明崇抬起头静静地凝视他。
  点好菜后,于驰坐了下来,摸了摸自己的头,面对昔日的女神,还是有些不好意思,“我成绩不好,后来没上大学,这几年自己在上班赚钱,跟一个亲戚合伙开了这家饭馆,生意不错,你等下尝尝菜就知道了,厨师手艺真不错。”
  于驰当年也是市一中响当当的校霸。
  当然所有的传说在他毕业后就没了,校霸这个位置总是不停换人的,他身上也没那股混不吝了,没穿奇装异服,也没玩打火机,板寸头没了,手臂上的纹身也没了。他还是很帅,不过走在路上,也融入到了普通人的队伍中,一样的为生活奔波、低头。当年的意气风发,当年想要成为英雄神话的梦想也都被生活的油烟冲走了。
  阮素对于驰的印象并不坏,他没有唐突她,也没有强迫她,他只是会警告那些缠在她身边的男生离她远一点,不要打扰她学习,会使用校霸特权,夏天时让坐在风扇下的学生乖乖地跟她换位置,虽然她没接受。那时候有几个社会青年缠着她,她烦不胜烦,后来发现他会在放假回家时跟在她身后,看着她坐上大巴。
  他好像知道她不会喜欢他,也知道她的心思放在学习上,所以从来也没说过“做我女朋友”这种话,后来高中毕业后,她考上了大学,再后来就没听过他的消息了。
  再次见到他,看他过得这么好,她也打心底里为他感到高兴。
  吃完饭后,阮素想要去附近的超市买点特产送人,她一个人去了,季明崇留在饭馆里等她。
  于驰问他:“抽烟吗,我戒了,不过厨师有。”
  季明崇摇头。
  于驰笑,“挺好的,你别误会,我跟她就是校友。”
  “没误会。”季明崇淡声道。
  于驰被哽了一下,“其实我挺高兴的,有你跟着她,她现在应该不会到哪里身上都揣着几把美术刀吧?”
  季明崇看向他,“什么美术刀。”
  他们对彼此都陌生,呆在包厢里,不聊天的话,气氛很怪,聊天的话,就只能聊阮素了。
  于驰心里有一种微妙的得意。虽然他没有跟阮素在一起,但他见过眼前这男人没见过的她。
  就,挺有优越感的。
  “她啊,以前的时候总是带着美术刀。”于驰说,“高一那会儿,我注意到她,别的同学不上晚自习的时候都去外面玩,她哪里都不去,就呆在学校里……”
  于驰慢慢回忆那个时候的阮素。
  其实那时候的她,跟现在完全不一样了。高中时候,尤其是高一时,阮素是沉默寡言的,不愿意跟别人说话,也不愿意跟人打交道,他也是无意间发现,她到哪里都带着美术刀,不知道是要防谁,那一次他经过,有个社会青年想搭讪她,她的反应特别激烈。
  也是那时候,他才注意到她的。他一开始以为是那个社会青年对她动手动脚了,想着都是一个学校的,总不能让那瘪三欺负吧,他跟那社会青年打了一架,打完以后,他发现那么冷的冬天,她吓得头发都湿了,跟傻了一样,推她她也不说话,再定睛一看,她手里攥着一把美术刀。
  到了高二快高三的时候,她才没那么沉默了,会跟同学交往,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
  其实他没想过要追她,人要有自知之明,就她那样,看得上他吗?省得祸害了人家姑娘,他就给她当了三年的护花使者,护着她上了大学。
  “其实也就是我遇到她的时间不对。”于驰乐呵呵地说,“要是我跟她在大学碰上,要是我也考上大学了,也就没哥们儿你什么事了。”
  季明崇目光沉静地看着他。
  于驰嘿了一声,“行了,她快回来了,不说了不说了。”
  季明崇眼睑低垂,于驰看到了阮素那样的一面,但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那样,他是知道的。或许,她的独立她的温柔,都是自我妥协自我打磨,那么漫长的时间里,一定很苦吧。
  阮素回来的时候,提了大包小包,还给于驰买了一提牛奶跟水果。
  于驰咧嘴笑:“这么客气做什么。”
  他们走的时候,于驰一路送到了路口,在她上车时,于驰手搭在车门上,弯腰看她,目光专注,说道:“祝你过得幸福啊。”
  她一怔,回过神来,真诚地说了一句,“谢谢你。”
  这一句谢谢迟来了几年。
  季明崇坐在她旁边,也跟于驰挥了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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