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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鸾-分卷阅读108
!”
“三老爷,我们姑娘说,医者父母心,患者在大夫眼中无男女,那么大夫在病人眼中也该无男女。她说想试一试,或许能让那人顺利参加考试也说不定。”
“这怎么可能!”
“三老爷,姑娘还说,她看一看,治不好,不过是现在的结果,若是治好了,那就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什么怀疑,能比给人一线生机更重要?”
程三叔一怔,显然被最后一句话触动了,不由往那四季山水屏风望去,心道微儿渐渐长大,确实不能再把她当小女娃看了。
他既允了她跟着学医,此刻她有这等善心,又何必做那迂腐之徒!
见程三叔点头,欢颜嘴角露出笑意,快步走到一头雾水的举子身边,低声道:“请孝廉随小的来。”
那举子也不是个傻子,刚才的女声听得真真切切,以为穿了男装他就认不出来了吗,当下迟疑困惑望向程三叔。
程三叔笑道:“我们医馆,还有一位擅长此科的大夫,孝廉可随她去看看。”
对于此时的举子来说,但凡有一丝希望都不愿放弃,哪里还顾得上多想,当下对程三叔一鞠躬:“多谢大夫!”
随后迟疑对欢颜道:“那就请小……小哥带路吧。”
欢颜道一声“请”,转身往后走,举子赶忙跟上。
因要给这举子治疗手伤,程微已不在屏风后。
欢颜带着人绕过山水屏风,走过通廊,进了一侧房间。
举子撞见室内头戴帽帷的青衫女子,不由大惊,连连告罪道:“误闯姑娘闺房,在下鲁莽了,对不住,对不住!”说完转身就走。
程微暗暗咬牙。
什么闺房,有这样简陋的闺房?这人不是手伤,是眼疾吧!
“请留步,孝廉不是要治手伤吗?”
举子听程微这么问,那声音清越柔婉,脱不去少女的青涩,像见了鬼般,脱口道:“姑娘请自重,你想提前榜下捉婿,在下是誓死不从的!”(未完待续)
ps:感谢o。懒懒打赏的香囊,倚风飘雪打赏的平安符,感谢投票的各位。昨天从医院回来已经晚上了,实在太累就没写,手机还没电了没法请假。等下还会再写一张,然后就又要赶去医院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初试身手
榜下捉婿是什么鬼?
刚满十四岁的小姑娘,被举子一句话气个倒仰。
她来医馆时,都是随时和阿慧交流的,是以阿慧也能感应到外面动静。
此时,就传来阿慧狂笑声:“哈哈哈,榜下捉婿,让你乱发善心!我都说了,你莫要为了这简简单单的伤病和不起眼的人损失自身精血,你偏不听,这下好啦,被人家嫌弃了吧?哈哈哈哈,程微,你是不是真的想要榜下捉婿啊?不行,我要去笑一笑。”
程微……
她现在反悔了行不行!
若不是想着二哥明日也要科考,对这人起了一点莫名的怜悯,她才不多管闲事!
程微学不来程瑶那种普照万物、对谁都散发着春日光辉的劲头,见这举子一脸坚贞不屈的表情往外走,当下就翻了个白眼,任他离去。
让你坚贞不屈,让你坚贞不屈,等着你妹子嫁给杀猪大汉好了!
反而是欢颜一心听主子的话,见这举人要跑,忙过去拦着:“你跑什么呀,不要我们姑娘给你治疗手伤啦?”
“别蒙骗我了,我知道的,据说京城就盛行这个,每到了杏榜揭晓之时,就有人守在那里,专门拣那榜上有名的年轻人打昏装入麻袋,一醒来就在拜堂了!我,我是万万不能接受这种事情的!”
欢颜双手环抱在前,斜睨着他:“你这人有病吧,就算我们姑娘想榜下捉婿,那也捉不着你呀,你不是都下不了场了吗?”
程微嘴角狠狠一抽。
谁想榜下捉婿啊,这丫头到底什么时候能学会说话!她有点等不及了,回头还是卖了吧。
“呃!”举子猛然停下脚步,低头,看了看包扎成猪蹄的右手,这才想了起来!
他手伤了,没法科考了。终于不用再担心会被榜下捉婿了,他要去把崔子谦的脸打烂,然后投河自尽!
大概是程微的沉默安静比急忙忙开口留人效果更好,且人终究是贪生的。举子神情数变,转身看向坐在桌边的少女,抱着一丝希望问:“姑娘真的是大夫?”
“我不是大夫。”小姑娘声音冷冰冰。
举子脸成了青白色:“那姑娘何必戏耍我,我,我也是有尊严的!”
“但我是符医。”程微咬牙。“我知道你有尊严,誓死不从,那你到底还要不要看手了?”
读书人废话都这么多吗?为何她家二哥就话少,说的话还都是她爱听的?
果然,这天下的男子,只有二哥最好了!
“看!”听说给他看手,举子说话又利落起来,往回走几步,离程微足足一丈远就停了下来,迟疑地问。“姑娘真是符医?”
程微发誓,以后再也不给举人秀才这些奇怪的生物看病了!
她咬牙:“你离我这么远,就是看脚,我也够不着!”
“可是,坐近了岂不是唐突了姑娘——”举子万般委屈。
程微……
不要逼她这么快发第二次誓!
欢颜把举子拎到了程微面前:“你这人再啰嗦,你妹子说不定已经给那个四十多岁的杀猪汉生出娃娃了!”
说得漂亮!
程微瞥一眼自家丫鬟,心道暂时还是不卖了吧,看来这丫头还是有抢救余地的。
举子面如土色:“你,你不要乱说!”
他把手举到程微面前,眼一闭:“姑娘。那就劳烦你看一下吧。”
少女声音传来,因为闭着眼,举子只觉那声音不带一丝烟火气,纯粹干净又清冷:“你最好叫我符医。”
“把他纱布解开。”程微吩咐欢颜。随后对双目紧闭的举子道:“你忍着点。”
“姑娘尽管来!”难道他会在女子面前哭天抢地喊痛吗?举子觉得被鄙视了,神情肃穆。
程微不想多看。
这人一脸视死如归的表情是怎么回事,不就解一下纱布吗,难道会比刚刚三叔给他用烈酒清理伤口更痛?
读书人的世界,果然不是她这样平凡的少女可以理解的!
这些日子以来,欢颜跟着程微出入医馆。立志做最受姑娘宠爱丫鬟的小丫头早就下了决心,姑娘要学的,她也要跟着学,这样才能帮上姑娘的忙。
于是,欢颜不仅随着程微认真听程三叔讲药理,还悄悄给门口的流浪狗包扎了十数次。
别误会,最开始当然是因为那狗一条后腿受伤了,至于后来,纯粹是这丫头想练习包扎而已,最后一次,当她给那狗包扎尾巴时,那狗终于再也不堪忍受,冲救腿恩人狂吠几声,掉头跑了,从此再也没敢出现过!
这回,终于又有练手的了!
欢颜忽然看这举子顺眼了些,举着他手,利落的取下纱布,眼睛亮晶晶向程微邀功:“姑娘,好了!”
程微颔首赞许:“做的不错。”
欢颜双手捧脸傻笑起来。
果然,她找狗练手是对的!
程微打量着举子手上伤口。
伤口虽看着狰狞,用她新学会的止血生肌符就能好了,这倒不算大问题。
她伸手,指尖搭在举子腕上。
指尖微凉,指腹柔软,少女的芬芳扑鼻而
“三老爷,我们姑娘说,医者父母心,患者在大夫眼中无男女,那么大夫在病人眼中也该无男女。她说想试一试,或许能让那人顺利参加考试也说不定。”
“这怎么可能!”
“三老爷,姑娘还说,她看一看,治不好,不过是现在的结果,若是治好了,那就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什么怀疑,能比给人一线生机更重要?”
程三叔一怔,显然被最后一句话触动了,不由往那四季山水屏风望去,心道微儿渐渐长大,确实不能再把她当小女娃看了。
他既允了她跟着学医,此刻她有这等善心,又何必做那迂腐之徒!
见程三叔点头,欢颜嘴角露出笑意,快步走到一头雾水的举子身边,低声道:“请孝廉随小的来。”
那举子也不是个傻子,刚才的女声听得真真切切,以为穿了男装他就认不出来了吗,当下迟疑困惑望向程三叔。
程三叔笑道:“我们医馆,还有一位擅长此科的大夫,孝廉可随她去看看。”
对于此时的举子来说,但凡有一丝希望都不愿放弃,哪里还顾得上多想,当下对程三叔一鞠躬:“多谢大夫!”
随后迟疑对欢颜道:“那就请小……小哥带路吧。”
欢颜道一声“请”,转身往后走,举子赶忙跟上。
因要给这举子治疗手伤,程微已不在屏风后。
欢颜带着人绕过山水屏风,走过通廊,进了一侧房间。
举子撞见室内头戴帽帷的青衫女子,不由大惊,连连告罪道:“误闯姑娘闺房,在下鲁莽了,对不住,对不住!”说完转身就走。
程微暗暗咬牙。
什么闺房,有这样简陋的闺房?这人不是手伤,是眼疾吧!
“请留步,孝廉不是要治手伤吗?”
举子听程微这么问,那声音清越柔婉,脱不去少女的青涩,像见了鬼般,脱口道:“姑娘请自重,你想提前榜下捉婿,在下是誓死不从的!”(未完待续)
ps:感谢o。懒懒打赏的香囊,倚风飘雪打赏的平安符,感谢投票的各位。昨天从医院回来已经晚上了,实在太累就没写,手机还没电了没法请假。等下还会再写一张,然后就又要赶去医院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初试身手
榜下捉婿是什么鬼?
刚满十四岁的小姑娘,被举子一句话气个倒仰。
她来医馆时,都是随时和阿慧交流的,是以阿慧也能感应到外面动静。
此时,就传来阿慧狂笑声:“哈哈哈,榜下捉婿,让你乱发善心!我都说了,你莫要为了这简简单单的伤病和不起眼的人损失自身精血,你偏不听,这下好啦,被人家嫌弃了吧?哈哈哈哈,程微,你是不是真的想要榜下捉婿啊?不行,我要去笑一笑。”
程微……
她现在反悔了行不行!
若不是想着二哥明日也要科考,对这人起了一点莫名的怜悯,她才不多管闲事!
程微学不来程瑶那种普照万物、对谁都散发着春日光辉的劲头,见这举子一脸坚贞不屈的表情往外走,当下就翻了个白眼,任他离去。
让你坚贞不屈,让你坚贞不屈,等着你妹子嫁给杀猪大汉好了!
反而是欢颜一心听主子的话,见这举人要跑,忙过去拦着:“你跑什么呀,不要我们姑娘给你治疗手伤啦?”
“别蒙骗我了,我知道的,据说京城就盛行这个,每到了杏榜揭晓之时,就有人守在那里,专门拣那榜上有名的年轻人打昏装入麻袋,一醒来就在拜堂了!我,我是万万不能接受这种事情的!”
欢颜双手环抱在前,斜睨着他:“你这人有病吧,就算我们姑娘想榜下捉婿,那也捉不着你呀,你不是都下不了场了吗?”
程微嘴角狠狠一抽。
谁想榜下捉婿啊,这丫头到底什么时候能学会说话!她有点等不及了,回头还是卖了吧。
“呃!”举子猛然停下脚步,低头,看了看包扎成猪蹄的右手,这才想了起来!
他手伤了,没法科考了。终于不用再担心会被榜下捉婿了,他要去把崔子谦的脸打烂,然后投河自尽!
大概是程微的沉默安静比急忙忙开口留人效果更好,且人终究是贪生的。举子神情数变,转身看向坐在桌边的少女,抱着一丝希望问:“姑娘真的是大夫?”
“我不是大夫。”小姑娘声音冷冰冰。
举子脸成了青白色:“那姑娘何必戏耍我,我,我也是有尊严的!”
“但我是符医。”程微咬牙。“我知道你有尊严,誓死不从,那你到底还要不要看手了?”
读书人废话都这么多吗?为何她家二哥就话少,说的话还都是她爱听的?
果然,这天下的男子,只有二哥最好了!
“看!”听说给他看手,举子说话又利落起来,往回走几步,离程微足足一丈远就停了下来,迟疑地问。“姑娘真是符医?”
程微发誓,以后再也不给举人秀才这些奇怪的生物看病了!
她咬牙:“你离我这么远,就是看脚,我也够不着!”
“可是,坐近了岂不是唐突了姑娘——”举子万般委屈。
程微……
不要逼她这么快发第二次誓!
欢颜把举子拎到了程微面前:“你这人再啰嗦,你妹子说不定已经给那个四十多岁的杀猪汉生出娃娃了!”
说得漂亮!
程微瞥一眼自家丫鬟,心道暂时还是不卖了吧,看来这丫头还是有抢救余地的。
举子面如土色:“你,你不要乱说!”
他把手举到程微面前,眼一闭:“姑娘。那就劳烦你看一下吧。”
少女声音传来,因为闭着眼,举子只觉那声音不带一丝烟火气,纯粹干净又清冷:“你最好叫我符医。”
“把他纱布解开。”程微吩咐欢颜。随后对双目紧闭的举子道:“你忍着点。”
“姑娘尽管来!”难道他会在女子面前哭天抢地喊痛吗?举子觉得被鄙视了,神情肃穆。
程微不想多看。
这人一脸视死如归的表情是怎么回事,不就解一下纱布吗,难道会比刚刚三叔给他用烈酒清理伤口更痛?
读书人的世界,果然不是她这样平凡的少女可以理解的!
这些日子以来,欢颜跟着程微出入医馆。立志做最受姑娘宠爱丫鬟的小丫头早就下了决心,姑娘要学的,她也要跟着学,这样才能帮上姑娘的忙。
于是,欢颜不仅随着程微认真听程三叔讲药理,还悄悄给门口的流浪狗包扎了十数次。
别误会,最开始当然是因为那狗一条后腿受伤了,至于后来,纯粹是这丫头想练习包扎而已,最后一次,当她给那狗包扎尾巴时,那狗终于再也不堪忍受,冲救腿恩人狂吠几声,掉头跑了,从此再也没敢出现过!
这回,终于又有练手的了!
欢颜忽然看这举子顺眼了些,举着他手,利落的取下纱布,眼睛亮晶晶向程微邀功:“姑娘,好了!”
程微颔首赞许:“做的不错。”
欢颜双手捧脸傻笑起来。
果然,她找狗练手是对的!
程微打量着举子手上伤口。
伤口虽看着狰狞,用她新学会的止血生肌符就能好了,这倒不算大问题。
她伸手,指尖搭在举子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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