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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遗传妻管严[重生]-分卷阅读232
他又是责任心极重的人,让他先回去,他定是不肯的,与其让他白白受煎熬,还不如等回京城之后给他个意外之喜。”
“调皮!”谢怀琛轻轻刮了下她的鼻翼,语气亲昵。
窝在被窝里的小狼听到响动,探出颗毛茸茸的脑袋,湿漉漉的眼睛四处打量周围的场景。看到陆晚晚,它缓缓朝她爬过去。陆晚晚对这种充满野性的动物保持着本能的戒备,向后退了退。小狼的目光格外受伤,怯怯地缩回了毛茸茸的小爪子,可怜巴巴地望着陆晚晚。
谢怀琛乐得脸上像笑开了花。
三天之后,戎族的战事又起,谢怀琛带伤奔赴前线。陆晚晚本欲同行,她放心不下谢怀琛。但北方幽州六皇子的势力已破,谢允川和沈在歌破除成平王的防御,已带重犯回京,又另派了一支队伍从幽州开往戎族,与谢怀琛的大军形成合围之势,将达阳的游兵散将包围其中。
已是收尾的小战,无需操心,对于谢怀琛来说,不足挂齿。
他舍不得陆晚晚奔波,让她在竟安州等他,最多半月他便回来。
他离去之后,陆晚晚掰着枝头算日子,幸好前线捷报频传,使她稍微心安。
谢怀琛当真将小狼养在军营,一个小士兵专程负责养它。
此时它还小,分辨不出是狼是狗,他们只当是小狗,喂着它。
有几次它悄悄跑到陆晚晚的医帐外,在她出门的时候窜到她脚边,歪着头看了她片刻,又转身跑远了。
它似乎知道陆晚晚不大喜欢自己,每次只远远看她,也不靠得太近。
谢怀琛铲除达阳余孽,大胜而归的前日,陆晚晚去安州府衙办事。
她到府衙的时候,府衙的人进进出出,像在忙什么事情,急得焦头烂额。
“出什么事情了?”陆晚晚问身侧的文书。
他道:“驿馆来了几位贵客,听说丢了东西,对方大为光火,要咱们宁太守给个说法。”
“丢了什么?”陆晚晚皱眉,这么大的阵仗,想必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一块手绢,绣花手绢。”他道。
陆晚晚讶然:“什么手绢?很贵重吗?”
“手绢只是块普通手绢,只是那人不是寻常人。”文书环顾了一圈,见四下无人,这才压低了声音说道:“驿馆里住的是北狄使臣和使臣夫人。那夫人手绢丢了,吵着闹着要找回来,否则绝不善罢甘休。”
北狄和大成素有罅隙,打了几十年,边境不宁。近些日子,北狄和大成有意和谈,这回北狄的使臣来大成恐怕是详谈议和事宜。
怪不得府衙的人如临大敌。
但,因一块手绢发作未免太大题小做。
他们正说着话,府衙外传来一阵喧哗。
“夫人,您放心,我们肯定会把东西找到的。”府衙的官差战战兢兢地说道。
而后,传来一个颐指气使的女声:“放心?我要怎么放心?事情都过去一日了,还半点眉目也无,你们都是做什么吃的?大成就是这么招待远方来使的吗?”
陆晚晚觉得那声音莫名熟悉,回头望去,正好和华服女子四目相对。
陆晚晚瞳孔一放,骇然大惊。
女子嘴角慢慢浮出一抹笑意,诡异而又包含几分耀武扬威般的得意。
第112章 仇视
在那一瞬间, 陆锦云脑海中闪过的是浮光掠影, 是电闪雷鸣,是久别重逢后复又惊起的浪。
陆晚晚还活着,她果然没有死。
她眸子里闪着寒光, 眼神憎恶到了极点。
她穿着胭脂红的衣裳,身披正红的披风, 步态优雅, 缓缓朝陆晚晚走来。她戴着上好的红玛瑙全套首饰, 在日光下一照,浑身泛出明亮而又贵气的光。
陆晚晚微愣,她没想到陆锦云摇身一变成了北狄重臣的夫人。
陆锦云笑了起来, 问道:“他们都说你死了, 我就说像你这种祸害,没这么容易死的。”
她美丽得近乎妖艳, 从眼神到姿态,都透露出一种成熟的魅人气质。
陆晚晚也笑道:“夫人认错人了, 在下从前从未见过夫人。”
声音平淡自然得好像她们当真从不相识一般。
陆锦云的笑容有一瞬间的僵硬, 旋即, 她的僵硬消失不见, 媚眼如丝道:“那你是谁?”
“在下是谢家军里的军医, 来府衙办事的。”
除了陆锦云, 她身边还跟了一个锦袍男子,约摸二十来岁,眉目冷清而锋利, 眼神不善,好像谁都欠他似的。
陆晚晚觉得他有几分眼熟,仔细一想,才想起当初在沙漠里遇到沙尘暴之前,她碰到的那个北狄商队。
原来,那时候坐在马车里的人就是陆锦云。
陆锦云幽幽一笑:“原来是大夫,你和我一位故人长得可真像啊。”
顿了下,她又说:“我离乡近一年,染了思乡症,既然你是大夫,不如给我瞧瞧。”
陆晚晚正要推辞,陆锦云便已在椅子上坐定,她眉毛一挑,示意陆晚晚过去看诊。
陆晚晚身后的文书推了推她,小声说:“这人咱们得罪不起,你就给她看看吧。”
她轻叹了口气,走过去,道:“夫人请把手腕伸出来。”
陆锦云伸出雪白的手臂,露出纤细的手腕。
陆晚晚轻轻握住,但她刚碰到陆锦云的手腕,她突然跳了起来,一巴掌挥向陆晚晚的脸。
“你碰疼我了。”陆锦云尖叫着,掌风凌厉要打陆晚晚。
陆晚晚飞快地侧过身,躲过了她的巴掌,但到底她出手太快,躲避得不是很及时,陆锦云坚硬的护甲还是划破了脖子上的皮肤。
幸好划得不是很深,破了皮,有些刺痛的感觉,微微冒出了欲破未破的血珠。
陆锦云见她躲过一巴掌,又飞快抡起胳膊,这一巴掌下去,她的脸得肿得老高。
但她的手腕被人从身后紧紧攥着,陆锦云微微抬头,意外地撞到宁蕴的目光。
他眼神冷漠,周身透露出一种人神莫近的冷漠,他看向陆锦云,眼神比一年前新婚之夜还要冷淡:“你做什么?”
“宁太守,好久不见。”陆锦云咬牙切齿“问候”他。
对于宁蕴,她充满了恨意。
起初,她以为他是她的救命天神,将所有生的希望都压在他身上。她希望他能娶她,救她脱离苦海。
后来,他救了,也娶了。
却在新婚之夜给了她重重一击——他心上竟然有陆晚晚。
这比宁蕴不愿意娶她而更耻辱。
她被愤怒和羞辱的情绪冲昏了头脑,在离京奔赴北地的路上,谩骂宁蕴。两人不像夫妻,更像仇人,每天睁眼便开始吵架,一直到睡觉了才停歇。她口无遮拦,几乎用尽她知道的所有恶毒的言语。
宁老侯爷被她气得数度昏厥,口吐鲜血。
她心中有气,宁蕴却从来不知道哄她。他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和她针尖对麦芒,这无疑使她怒火更甚。
终于,宁蕴受不了她的撒泼,一纸休书将她发配回京城。
陆锦云自然不干,成婚不过半月,他便休妻,回到京城她就不用做人了。她死活不肯。
宁蕴却是铁了心要和她两清,将休书塞进她的衣襟里,又将她绑到马车里,找人送她回京城。
正因如此,匈奴人来抢东西的时候,随行的人都逃了,就她没逃掉。
她落入了匈奴人的手里,半条命都差点没了。
两个月之间,她辗转跟了四五个人。他们都没把她当成人看,她只是货品,是玩物,随时可以拿去换自己想要的东西。
去年八月前后,她的主子为了一把剑将她送去了北狄。她意外遇到北狄的大相,碌安。
碌安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将她带回府上,成了他的一名宠妾。
陆锦云年轻漂亮,很得他的宠爱。
碌安的正房夫人是个地道的北狄女人,她又蠢又笨,竟然妄想和她称姐妹。陆锦云跟着陈柳霜这么多年,别的没学到,虚与委蛇的手段学了个通透。
她暗中害死了碌安的夫人,一步步取得他的信任。
北狄蛮人对贞洁不在乎,碌安
“调皮!”谢怀琛轻轻刮了下她的鼻翼,语气亲昵。
窝在被窝里的小狼听到响动,探出颗毛茸茸的脑袋,湿漉漉的眼睛四处打量周围的场景。看到陆晚晚,它缓缓朝她爬过去。陆晚晚对这种充满野性的动物保持着本能的戒备,向后退了退。小狼的目光格外受伤,怯怯地缩回了毛茸茸的小爪子,可怜巴巴地望着陆晚晚。
谢怀琛乐得脸上像笑开了花。
三天之后,戎族的战事又起,谢怀琛带伤奔赴前线。陆晚晚本欲同行,她放心不下谢怀琛。但北方幽州六皇子的势力已破,谢允川和沈在歌破除成平王的防御,已带重犯回京,又另派了一支队伍从幽州开往戎族,与谢怀琛的大军形成合围之势,将达阳的游兵散将包围其中。
已是收尾的小战,无需操心,对于谢怀琛来说,不足挂齿。
他舍不得陆晚晚奔波,让她在竟安州等他,最多半月他便回来。
他离去之后,陆晚晚掰着枝头算日子,幸好前线捷报频传,使她稍微心安。
谢怀琛当真将小狼养在军营,一个小士兵专程负责养它。
此时它还小,分辨不出是狼是狗,他们只当是小狗,喂着它。
有几次它悄悄跑到陆晚晚的医帐外,在她出门的时候窜到她脚边,歪着头看了她片刻,又转身跑远了。
它似乎知道陆晚晚不大喜欢自己,每次只远远看她,也不靠得太近。
谢怀琛铲除达阳余孽,大胜而归的前日,陆晚晚去安州府衙办事。
她到府衙的时候,府衙的人进进出出,像在忙什么事情,急得焦头烂额。
“出什么事情了?”陆晚晚问身侧的文书。
他道:“驿馆来了几位贵客,听说丢了东西,对方大为光火,要咱们宁太守给个说法。”
“丢了什么?”陆晚晚皱眉,这么大的阵仗,想必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一块手绢,绣花手绢。”他道。
陆晚晚讶然:“什么手绢?很贵重吗?”
“手绢只是块普通手绢,只是那人不是寻常人。”文书环顾了一圈,见四下无人,这才压低了声音说道:“驿馆里住的是北狄使臣和使臣夫人。那夫人手绢丢了,吵着闹着要找回来,否则绝不善罢甘休。”
北狄和大成素有罅隙,打了几十年,边境不宁。近些日子,北狄和大成有意和谈,这回北狄的使臣来大成恐怕是详谈议和事宜。
怪不得府衙的人如临大敌。
但,因一块手绢发作未免太大题小做。
他们正说着话,府衙外传来一阵喧哗。
“夫人,您放心,我们肯定会把东西找到的。”府衙的官差战战兢兢地说道。
而后,传来一个颐指气使的女声:“放心?我要怎么放心?事情都过去一日了,还半点眉目也无,你们都是做什么吃的?大成就是这么招待远方来使的吗?”
陆晚晚觉得那声音莫名熟悉,回头望去,正好和华服女子四目相对。
陆晚晚瞳孔一放,骇然大惊。
女子嘴角慢慢浮出一抹笑意,诡异而又包含几分耀武扬威般的得意。
第112章 仇视
在那一瞬间, 陆锦云脑海中闪过的是浮光掠影, 是电闪雷鸣,是久别重逢后复又惊起的浪。
陆晚晚还活着,她果然没有死。
她眸子里闪着寒光, 眼神憎恶到了极点。
她穿着胭脂红的衣裳,身披正红的披风, 步态优雅, 缓缓朝陆晚晚走来。她戴着上好的红玛瑙全套首饰, 在日光下一照,浑身泛出明亮而又贵气的光。
陆晚晚微愣,她没想到陆锦云摇身一变成了北狄重臣的夫人。
陆锦云笑了起来, 问道:“他们都说你死了, 我就说像你这种祸害,没这么容易死的。”
她美丽得近乎妖艳, 从眼神到姿态,都透露出一种成熟的魅人气质。
陆晚晚也笑道:“夫人认错人了, 在下从前从未见过夫人。”
声音平淡自然得好像她们当真从不相识一般。
陆锦云的笑容有一瞬间的僵硬, 旋即, 她的僵硬消失不见, 媚眼如丝道:“那你是谁?”
“在下是谢家军里的军医, 来府衙办事的。”
除了陆锦云, 她身边还跟了一个锦袍男子,约摸二十来岁,眉目冷清而锋利, 眼神不善,好像谁都欠他似的。
陆晚晚觉得他有几分眼熟,仔细一想,才想起当初在沙漠里遇到沙尘暴之前,她碰到的那个北狄商队。
原来,那时候坐在马车里的人就是陆锦云。
陆锦云幽幽一笑:“原来是大夫,你和我一位故人长得可真像啊。”
顿了下,她又说:“我离乡近一年,染了思乡症,既然你是大夫,不如给我瞧瞧。”
陆晚晚正要推辞,陆锦云便已在椅子上坐定,她眉毛一挑,示意陆晚晚过去看诊。
陆晚晚身后的文书推了推她,小声说:“这人咱们得罪不起,你就给她看看吧。”
她轻叹了口气,走过去,道:“夫人请把手腕伸出来。”
陆锦云伸出雪白的手臂,露出纤细的手腕。
陆晚晚轻轻握住,但她刚碰到陆锦云的手腕,她突然跳了起来,一巴掌挥向陆晚晚的脸。
“你碰疼我了。”陆锦云尖叫着,掌风凌厉要打陆晚晚。
陆晚晚飞快地侧过身,躲过了她的巴掌,但到底她出手太快,躲避得不是很及时,陆锦云坚硬的护甲还是划破了脖子上的皮肤。
幸好划得不是很深,破了皮,有些刺痛的感觉,微微冒出了欲破未破的血珠。
陆锦云见她躲过一巴掌,又飞快抡起胳膊,这一巴掌下去,她的脸得肿得老高。
但她的手腕被人从身后紧紧攥着,陆锦云微微抬头,意外地撞到宁蕴的目光。
他眼神冷漠,周身透露出一种人神莫近的冷漠,他看向陆锦云,眼神比一年前新婚之夜还要冷淡:“你做什么?”
“宁太守,好久不见。”陆锦云咬牙切齿“问候”他。
对于宁蕴,她充满了恨意。
起初,她以为他是她的救命天神,将所有生的希望都压在他身上。她希望他能娶她,救她脱离苦海。
后来,他救了,也娶了。
却在新婚之夜给了她重重一击——他心上竟然有陆晚晚。
这比宁蕴不愿意娶她而更耻辱。
她被愤怒和羞辱的情绪冲昏了头脑,在离京奔赴北地的路上,谩骂宁蕴。两人不像夫妻,更像仇人,每天睁眼便开始吵架,一直到睡觉了才停歇。她口无遮拦,几乎用尽她知道的所有恶毒的言语。
宁老侯爷被她气得数度昏厥,口吐鲜血。
她心中有气,宁蕴却从来不知道哄她。他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和她针尖对麦芒,这无疑使她怒火更甚。
终于,宁蕴受不了她的撒泼,一纸休书将她发配回京城。
陆锦云自然不干,成婚不过半月,他便休妻,回到京城她就不用做人了。她死活不肯。
宁蕴却是铁了心要和她两清,将休书塞进她的衣襟里,又将她绑到马车里,找人送她回京城。
正因如此,匈奴人来抢东西的时候,随行的人都逃了,就她没逃掉。
她落入了匈奴人的手里,半条命都差点没了。
两个月之间,她辗转跟了四五个人。他们都没把她当成人看,她只是货品,是玩物,随时可以拿去换自己想要的东西。
去年八月前后,她的主子为了一把剑将她送去了北狄。她意外遇到北狄的大相,碌安。
碌安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将她带回府上,成了他的一名宠妾。
陆锦云年轻漂亮,很得他的宠爱。
碌安的正房夫人是个地道的北狄女人,她又蠢又笨,竟然妄想和她称姐妹。陆锦云跟着陈柳霜这么多年,别的没学到,虚与委蛇的手段学了个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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