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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物年年-分卷阅读22

目,也就是他老妈和他伯母。他们家的家规包括了:要是薄幸,就该抓他去撞墙,撞错了就拖去填太平洋!
  结果高三那年,他被第女朋友劈腿,对象是好友。
  “我总觉得其实你没那么爱我,小伟却说他我不行。”那时女友的泣诉让他原谅了不忠,虽然项晚咒骂着说要去找那对狗男女算帐---那是他第一次觉得不是外面抱回来养的小孩。
  其实那女孩说的没错,他当时全部心思都在考大学上面。他放荡了两年,在高三时才浪子回头,本来就要比别人更努力,是他不该轻易答应要交往,所以那次失恋他只郁结了一天,第二天继续努力准备联考。
  第二次失恋就严重许多,大二那年他开始和同班同学交往,想不到他去当兵那年被兵变----正确来讲与一般人兵变的定义有些差别,因为那和初恋女友是完全相反的类型,初恋女友爱情就会枯萎,这一任的女友则独立自主。两人交往了那么久,他又是骨子里有点古板的,绝不会带她去宾馆或在野外那种不正经的地方要她,结果她说要出国深造,不想浪费青春,就跟他说bye-bye了。退伍后他追到美国,那个好样的,学业打工样样拿第一,还交了个哈佛毕业、目前在知名企业当CEO的男友。则打算朝女强人之路迈进。
  “所以你就开始到世界各地流浪?”
  “也不是,只是决断带给我很大的冲击和领悟。仔细追究起来,她并对不起我,新男友是她和我分手后两年才交往的,只是她那种有了目标就坚决完成的态度让我有些启发吧。”
  人生说到底就是如何去作选择,有人守在原地,有人远走它乡,有人随波逐流,也有人一生都在寻找方向,谁对谁错。
  “她选择了她想要生,而我想要生是?总不能等到老了才来思考吧!”大学那年他迷上了登山,又有学长邀他加入当时人数不足面临界废社的摄影社,玩久了也玩出兴趣来了,他想他可以朝这两个方向发展。
  兵变事件让老妈和老姐对他深感同情,告诉他退伍后可以提供他半年经济支助让他好好散心----毕竟既不偷吃又不爱花天酒地,要人才有人才,要身材有身材,长得不帅但也堪称性格,偏偏两次谈恋爱都被毫不留情地甩了,未免也太悲惨。
  为了避免他心灵严重受创,从此对深恶痛绝,对爱情弃之如敝屣,说不定以后遇到真爱还会心生抗拒,再狠狠地凌虐那个倒霉爱上---总之那时小说和连续剧看太多的老妈和老姐恶烂地扮演起女性长辈角色,要他有空就多散心。
  想到明明就剽悍无双的老妈和泼辣无比的老姐硬要扮温柔慈爱的模样,到现在都还会让他鸡皮疙瘩掉满地。
  拜托,他身心健康的年轻人,家庭和人际关系健全,才两次被飞就身心受创,那EQ商数大概可以列为精神科专家研究的对象了吧!
  正好那时大学的学长又来找他,邀他加入高山摄影团队与某个运动登山器材品牌的探险队,学长人脉很广,而且专门做那些一般人觉得奇奇怪怪的事,他觉得有趣就接受了。那几年他做的也不只是摄影与探险,还拿了野地求生教练的执照,在美国加入国家公园管理组织,没事时就被学长拉着到处跑,也是那时他才怕水,潜水执照花了比别人多一倍的时间才拿到,被学长笑了好久……
  比起他来,巫元宵觉得的经历好空白。到底能不能说是前世的记忆困住她,她也无法找到解答,但巫元宵还是有点庆幸那女孩放弃了项阳,否则现在他就不会在她身边了吧?
  “我没交过男朋友。”她有点沮丧地承认,“你是第。”唉……
  “我,所以我怕你……”项阳清了清喉咙,显然有点尴尬,“我是说,我想你可能要多一点心理准备。”
  巫元宵从棉被里探头看他,害羞又撒娇地以食指在他喉结上画着圆,“人家又说我没准备好,我想你没兴趣的话……”
  项阳抓住她不知死活的小手,吞下一声,“你真是一点也不了解,你没上过健康教育课吗?”他在棉被底下的大掌忽然揪住臀部将下半身与他紧密贴合,“我整晚硬到快抓狂,最好叫作对你没兴趣!”
  她全身像蒸气火车般冒烟了,傻愣住,无法言语。
  “你这么呆呆的,还是等结婚那天吧!”他也觉得对单纯的她来说比较好,“所以,现在乖乖睡觉!”他恫吓道。
  巫元宵鼓起腮帮子。她哪是健康教育不及格?明明是他一直避免和她有亲密的接触,害她误会了嘛……
  “其实,我已经准备好了哦!”她小声说,“没关系的嘛……”然后又转身,扭啊扭地,与他面对面。
  在项阳眼里,她只是个天真无邪的笨瓜,无知到在他这只快要爆发的大老虎怀里扭动妖娆的娇躯---身材不错,他老早就注意到了!以台湾现在病态的审美观来说有点胖,但他觉得刚刚好,该有肉的地方就肉肉的,脱下衣服时绝不会看到两排肋骨,洗完澡后躺在他怀里的此刻,更是可口的仿佛软嫩肥美的小羔羊!
  他想恶作剧地捏脸,再警告她乖乖听话睡觉,偏偏理智跟身体在这时分家,他像恶虎扑羊,高在壮硕的身体猛地压向她,饥渴地吻住她还喋喋不休地发出愚蠢邀请的小嘴。
  他忘了告诉她,其实他最怕的是饿太久啊!

[10]第十章

明明感觉失控了,一切交由野性与去主宰,在吻上那一刻,却不由自主地,像野兽收起爪子和獠牙,心软了,或者说是心头的爱怜没办法被忽略,在四片唇相依偎时澎湃而来。
  大概是因为情人的气息太甜、太美、太柔软,把心也融化了。
  交媾很简单,两个原始到人类宁可忽略的部位互相取暖,道德感低一点的两个陌生人都可以做。
  但接吻呢?
  两人可能呼吸了同空气分子,尝着同一种味道。人的身体是容器,会把灵魂放在哪里?心窝?还是眼睛里?所以接吻时两扇灵魂之窗紧挨着,不用去看,而是互相感受。
  他从来不也可以那么感性,用吻爱抚她,即使双手正在干着下流的勾当,像每个急色的把身下的扒个精光,吃遍每一寸豆腐。
  “嗯……”没想到先忘情的也是他,着,舍不得唇,又贪心地想吃遍她全身上下。
  含蓄的喜悦因为羞于表达,于是把心涨得满满的、满满的,那么多的快乐与幸福,几乎要无法承载。情人的碰触是奇迹之药,能让每一颗心常保年轻,永远美满,哪怕过去还有一点风霜的痕迹,在五指和掌心轻触的同时都要被治愈。
  于是她更加地想展开。她也想,带给他同样的喜悦吗?
  巫元宵怯怯地伸出手,贴在项阳胸口上,学他在她腹部上和手臂上的动作,缓慢又温柔地搓揉。
  他喉结滚动,又吞进一声,抬起脸看她。
  唇有与她缠绵过的湿润与红艳,性感得让她窒息。
  巫元宵一脸无辜,“你不喜欢我吗?”
  “不!”他立刻脱下T恤,抓住手贴向他_0_chi_0_luo的胸膛,也贴向心口。“继续。”他笑着啄吻唇,“再多一点,我全身上下的每地方都欢迎你,每地方……”他意有所指,笑得邪恶极了,而粗糙的大掌已经覆上她柔软饱满的雪乳,姆指像要印证他话里的_0_qing_0_se暗喻,立刻挑逗起圆挺的玉珠,逗得她再也压抑不住地娇喘出声。
  他一手撑起上身,一手握住那大小适中的软乳捏揉着,又低下头以鼻尖在她酡红诱人的芙颊上画着圈。“摸我。”他诱哄地道。
  有点困难,她得集中注意力在指尖和他热烫的肌肤上,虽然身体真的很吸引人,与柔软有那么大的不同,但此刻她很难不被在胸前邪恶地揉弄她双乳的手夺去所有感觉和注意力。
  她只好学他,也去逗弄。
  项阳一阵抽气,更恶劣地拉扯着右,她几乎颤抖着投降了。
  “你好敏感……”他笑着在她耳边呵气,巫元宵缩起肩膀,脚趾和手指都不由自主地一阵痉挛。
  “我想吃包子。”他突然说。
  “呃……”要她现在去买吗?
  表情让项阳想大笑,不过他决定这个笑点可以留着以后慢慢笑,他低下头,轻轻地咬了一口他觊觎已久的_0_bai_0_nen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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