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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路-分卷阅读26

多少……罢了,娘知道你心疼她。会疼媳妇也好,只是别什么都听她的,让她少花点钱,给你省着。”
“钱是妙妙的,替我省着做什么。”谢崇华末了说道,“妙妙虽然嫁了我,但我也不愿她总跟着我吃苦。她自小就吃好喝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嫁了我从不要求什么,娘叫她做的事她虽不会但也会尽心去做,娘给她一点时日学,也多疼疼她,毕竟离了爹娘嫁过来,我们要是不疼,就太对不起她了。”
话说得顺耳,沈秀也不是个硬心肠的人,被说动了些。又想到自己,不由叹气,“当年我嫁了你爹,你奶奶总跟我横,每日都要戳着我的鼻子骂,娘是不知咽了多少眼泪。”
“母亲受苦了。”谢崇华温声,“家和万事兴,妙妙视您为母亲,娘也多担待她吧。”
沈秀想了半日,想来想去这儿媳除了不会干活,在钱财上面好像也没胡乱用钱,只是花钱太大方,不过不是小家子气,也好。重要的是儿子喜欢她,她待自己儿子也好,这就够了。
这么一想,心也放宽了许多。
似乎是心结解了一半,夜里睡得安稳,早上起晚了些,儿子儿媳已经去镇上了。揭开扣住早饭的碗,米饭上面卧着一个煎蛋,看得她心暖。又拿了个干净的碗盛蛋,放回锅里,留着给儿子吃,自己去坛子里拿了腌菜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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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妙在认识谢崇华之后,就总想着让他挪地方卖画了,这儿位置不好,也不是繁华街道,人少卖不了多少,人多起来又很难看见这小角落。从亲戚那取了车出来,她就说道,“我们去别处摆吧,那儿人少。一般人都不爱往那逛。”
“那儿不用付租金,去别人的店门口,多多少少要给钱。”
“那去我们的铺子那吧,七个地方,你喜欢哪个?”
我们二字,让谢崇华心有感触,“哪儿好?”
他甚少去那些街道走动,自然不及齐妙熟悉。齐妙说了一处,两人便往那去。谢崇华问道,“不怕别人看见笑话你?”
齐妙扁嘴,“笑什么,夫唱妇随,天经地义。人呀,不要自己看轻自己就好。”
谢崇华颇为意外,她的性子跟普通姑娘是不一样的。只是仔细看,她说这话时面上微泛红晕,到底还是拉不下面子,不过是不愿让他难堪罢了。也是,养在深闺十几年,这样抛头露面,难以接受并不奇怪。
走着走着,他忽然想起方才她说的话来,心弦微动,低头看她,“你总往东华街跑,是特地来买我的画?”
本以为她会羞赧回避,谁想她瞪眼诧异,“你竟然才知道。”
谢崇华面已烫,齐妙噗嗤一笑,“书呆子。”
见她笑话自己,谢崇华也是笑笑,也觉得自己是书呆子。早知她的心意,他也不用在原地困步那么久了。可一想年月,又好像不对,“我记得你三年前就爱往我这跑了,难不成那时你就欢喜我了?”
他起先只是当她普通客人,后来来的次数多了,觉得她脾气直爽,略有好感。真正欢喜上,大概是一年多前。
齐妙微微点头,“你不会记得,你曾借过我一把伞。”她抬眼瞧他,浓密的睫毛轻眨,双眸又羞涩又明亮,“三年前我得病,顶着麻脸穿着丫鬟衣裳跑出去,突降大雨,别人都不肯借我伞,你却将唯一一把给我,自己淋雨回去。从那时起,我就欢喜你了。”
这事谢崇华真不记得了,却没想到是这个缘故令她垂青。
齐妙将往事说出,舒坦了不少,像是将自己做姑娘时的真心全放在了他面前,更亲近他了。
谢崇华轻柔一笑,相视而笑,莫逆于心。
喜欢的人喜欢自己,两人却都不知道。所幸的是,月老的红线始终将两人牢系,没有剪断。虽并不算太顺利,可兜兜转转,终究还是垂怜,让他们结为伉俪。
街道往来的人熙熙攘攘,喧嚣的杂乱声却乱不了两人更无间隙的心。

  第23章 寒冬腊月

第二十三章寒冬腊月
转眼已入腊月,无雪无雨,穿了四件厚实衣服,将自己团成雪球般的齐妙却还是冷。镇上还稍有人气,回到村里似乎更冷三分,边走边抱着暖炉哆嗦,接连打了几个喷嚏。
嫁到这两个月,连村里的狗都认识她了,她从旁经过也不再乱吠。路过见到村里人,她也远远打招呼。不过六十多日的光景,已经很得乡邻称赞,说谢家有个好儿媳,对富贵人家小姐娇生惯养颐指气使的偏见印象也少了许多。
齐妙回到家里,才进院子,就见丈夫在井边打水。
谢崇华听见声音回头,见了她便放下水桶,走上前拢她的帽子,“冻得鼻子都红了,快进屋。”
“你这么快就从县衙回来了?”齐妙知道他今日要去县署那看明年府试的公告考期,原以为要很晚才回来,谁想比她还早一步。
“公告放得快,看完后我去了仁心堂想接你一起回来,谁想岳父说你刚走,说要办事。我便想你应当是去巡视铺子了,结果走了一圈,也没看见人。又想你难不成是回家了,我就回来了。”谢崇华边说边将她带进屋子,屋里已经生好了炭,进去便觉暖和。
“我是去裁缝店和点心铺了,不是还有一个月就要过年了吗,让他们做几身新衣服,准备些年货。”她没将钱财藏着,租金只收了一个月,钱箱就已很丰盈。她便趁热打铁,去将年货办齐全了,还给母亲和丈夫做新衣裳。她坐在铺了松软毯子的凳子上,笑盈盈看他,“是不是觉得我很能干?”
这样当面邀功已不是第一回,谢崇华被她逗笑,“是是,妙妙是贤妻,厉害得很。”
谢崇华将她递给自己的钱袋放回钱箱,一眼看去见白银很多,说道,“可以请个丫鬟了。”末了学了她的腔调,“雇个会杀鸡的丫鬟。”
齐妙噗嗤一笑,扁嘴说道,“不许学我,坏透了。”一会又道,“娘现在也不让我杀鸡了,而且也不要我去做活,我只要吃吃喝喝就好,不需要丫鬟了。”
想要个人打点家里上下一直是她念叨的事,如今却说不要了,让他好不奇怪,“可是还要生火,偶尔还要去菜地拔草。”
齐妙还是摇头。她想明年二月考了府试后,便到八月才是乡试,再过一年,才要去京城科考。足足有十几个月的租赁钱,她是一点也不愁他的路费了。只是路途太遥远,怕他省着花,苦了自己。干脆断了买丫鬟的念头,将钱都攒起来的,那笔钱可不少。
谢崇华不知她是在考虑这个,又弯身问道,“真的不要了?”
“嗯。”
正说着话,外头有声响,出去一看是沈秀回来了。
见她棉裤又沾了泥,齐妙就觉不舒服。她磨破了嘴皮子,也没能让婆婆丢掉三分半亩的地,全都揽着做,早出晚归。一说钱的事,她便说那是她的钱,不是自己的钱,也不是自己儿子的钱,她心里不踏实。
齐妙也明白了一件事,儿媳就是儿媳,永远没办法被婆婆当做女儿看。就好像亲生母亲和婆婆放在一起让她选,她心里还是会将母亲放在前面。只是婆婆于她的态度算是好了许多,兴许几年之后,又会更亲密一些。
沈秀见两人要上来接担子,她便摆手说道,“别弄脏了你们的手,回屋回屋。”
谢崇华还是将担子接了过来,见里面全都是草,问道,“割这么多草做什么?”
沈秀说道,“你二舅家的羊生小羊了,说要牵一头过来,就这几天的事。”
谢崇华笑道,“怎么突然要养羊了,之前二舅就说要给我们养,娘还嫌辛苦不要。”
见儿媳进了厨房,沈秀才收回视线说道,“等有奶水了,每天挤了煮给妙妙喝。你舅妈说这样好生养,生出来的孩子也好看。你没瞧见你小表弟,真是个胖小子。”
说着说着,就好像已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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