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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与雪三日-分卷阅读28

苏寒影站在檐外听雨的门廊下,朝着宋雁书开口:“宋大哥,我今天没开车过来,你家离我家最近,要不你捎我一段呗?”
  宋雁书点点头,“没问题。”
  常助理从停车场把车开出来,宋雁书拉开后座门,径直坐了进去。
  苏寒影很有眼力见儿直接开了副驾的车门。
  一上车就跟常助理打招呼:“常助理晚上好呀!”
  常助理微微一笑,“苏小姐,晚上好!”
  车子驶离檐外听雨,拐上堰山大桥。
  苏寒影感觉座椅上有东西咯她。
  捞出来一看发现是本兵书。
  “《孙子兵法》?”她面露好奇,轻柔的女声飘向后座,“宋大哥,你什么时候开始研究兵法了?”
  宋雁书原本是在闭目养神,听见苏寒影的话倏然睁眼,忙将兵书给拿了回去,音色沉稳,不起波澜,“没事随便翻翻。”
  傍晚自己开车过来,随手就将这本兵书给放在了副驾上,都来不及收拾。
  苏寒影心觉异样,倒也并未多言。
  将苏寒影安全送到家,常助理又将宋雁书送回精言公寓。
  宋雁书到家以后先给元宝同志喂了饲料。
  元宝是他养的一只金钱龟。养了五年了,平时也不用怎么照料,按时投喂即可,比养猫养狗省心了不少。
  饲料扔进鱼缸,小家伙慢吞吞地爬了过来,动作笨拙。
  他用手指点了点龟壳,露出笑意,“多吃点!”
  随后他麻溜地冲了个澡,躺到床上。
  捞起手机发现微信里有条新消息。
  季悄吟:【宋总,我的兵书您是不是不小心给带走了?】
  男人的余光瞟向那本《孙子兵法》,素净的蓝色封面在小夜灯的照射下泛着冷光。
  他捞起来,慢腾腾地翻开扉页。
  不小心?
  他明显是故意的呀!
  宋雁书:【书我还没看完,看完了还给你。】
  ***
  收到宋雁书这条微信,季悄吟真切地意识到她这本兵书多半是拿不回来了。
  算了,一本兵书而已,懒得跟他计较,他喜欢就拿去好了。大不了她再在网上下单一本。
  有了兵书她也不见得就能攻下宋雁书这座山头。毕竟都是纸上谈兵,全无半点实战经验。
  之所以会买本兵书,纯粹就是心理安慰。
  母胎solo真的太难了,恋爱经验半点没有,兵书于她而言多半是没用的。还不如上网搜些经验贴。
  在某乎上搜了一大圈,靠谱的点子也没多少,男女之间的这点事儿因人而异,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委实挺磨人的。
  最可怜她连个交心的朋友都没有,都没法跟人说道说道。
  她大概骨子里就有些凉薄,以前总觉得人心隔肚皮,不愿与人深交,这么多年都一直独来独往,不管是同学还是同事她都保留着最安全的距离,从不跟人交心。之前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如今到了关键时刻才意识到人是该有那么一两个知心好友的,不然遇到重要的事儿都没地儿说。说都没人说,那就更别想要建议了。
  攻略宋雁书着实是项大工程,不宜操之过急,还是从长计议比较好。
  季悄吟摁灭手机,麻溜睡觉。
  如今她也没多少精力纠结这件事了,当务之急是应付好眼下,把盛氏夫妇给伺候好。
  盛氏夫妇要在青陵待半个月。
  这半个月酒店上下都将处于一级战备状态。尤其是客房部。
  季悄吟这个经理真是一刻都松懈不得。
  而何君身为客房管家,每天都要近距离接触这对夫妇,她的压力并不比季悄吟小。
  不过她工作多年,经验丰富,应对自如。
  ***
  日子仿佛被人加了齿轮,飞速溜走。
  一转眼就到了四月底。
  青陵的天气,每年一进入暮春,天气就十分多变,阴晴不定,时风时雨。气温也不稳定,忽高忽低,高时穿短袖,低时套外套,常常让人措手不及。
  季悄吟不喜欢这样多变的季节,她还是比较喜欢冬天,从头冷到尾。就像是一个清冷佳人,总是维持着同一副冷漠的面孔,不会流露出任何温情脉脉的一面。
  酒店的工作一如既往地忙碌,琐碎。
  盛氏夫妇入住酒店,这是短期内海盛的大事。季悄吟和何君等人积极应对,亲力亲为,诸事小心,倒也没出什么岔子。
  就这样有惊无险地度过了半个月。
  离开青陵前,盛氏夫妇提出要宴请宋雁书和季悄吟,以表感谢。
  严格来说是沈安素想宴请季悄吟,找宋雁书牵线。
  得知消息的季经理简直受宠若惊。
  她从业六年,还是生平第一次被酒店的钻石VIP客户宴请。
  宋雁书推荐的场地,一家高档的私人会所,主打粤菜。不论是菜品的味道,还是会所的隐秘性,都没得挑。
  沈安素当晚穿了条素净的半袖旗袍,清新明快的湖蓝色,水绿中隐隐透着点苍翠,双襟设计,时尚的水波领,衣身绣竹叶,古典又雅致。【注】①
  季悄吟第一次见到有女人能把旗袍穿出如此清丽脱俗的感觉,完全衬得起古人那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竟比电视上的那些女明星还要养眼许多。
  她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这条米白色流苏裙,顿时觉得她就是丑小鸭本鸭,不免自惭形秽。
  这是她最贵的一条裙子,去年生日买的。一直遗憾没有合适的场合穿。如今好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场合了,却穿不出满心欢喜的感觉来了。
  果然不能和太漂亮的女人一起吃饭,那样太虐心了,分分钟被秒成渣渣。
  她倒也不是嫉妒沈安素,她只是羡慕。她有自知之明,她是羡慕不来的。抛开盛氏总裁夫人这个头衔,人家还是宛丘沈家的女儿。自小的家境决定了人家的气质。
  光这点,季悄吟就比不了。
  她不由想到了姜叙和姜殊。毫无悬念,在姜家长大的那二位也绝对秒杀她。
  再看看坐在自己身旁的宋雁书。西装革履,举止优雅,满身贵胄。
  跟眼前这几位同席而坐,季悄吟当下的心境无异于是丑小鸭闯进了天鹅湖,哪哪都不相称。
  果然人就怕比较,一比较那差距就显现出来了。
  饭局开始前,沈安素递给季悄吟一只精致的礼盒,盒子里装一件精美绝伦的旗袍,“我们夫妇最近蒙季经理费心了,这趟青陵之行,我们都非常满意。下午去逛了旗袍展,看见这件旗袍非常适合季经理,我就自做主张买下来了,还望季经理不要怪我唐突才好。”
  鹅黄色提花真丝面料,绿色玉石扣,剪纸工艺版的流苏,领口用珍珠定花型,精致又独特。葱绿柳黄的配色,更是雅致至极。【注】②
  看到这件旗袍,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一句名诗:“春艳艳,江上晚山三四点,柳丝如剪花如染。”【注】③
  当真是意境绝美。
  如此精美绝伦的旗袍,一看便知道价值不菲。季悄吟哪里敢收,登时惶恐不已,连连婉拒:“盛太太,为您和盛先生服务本就是我分内之事,怎可以收礼呢!”
  “季经理大可不必推辞,我就是觉得和你投缘,想交你这个朋友。”沈安素浅笑吟吟,话说得动听,“季经理肤色白,很适合鹅黄色。你这么瘦,骨架匀称,完全撑得起旗袍。旗袍配美人,一件再华美的衣服,也得有人配它才行,季经理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如此一来,真就由不得季悄吟推脱了。
  她双手接过礼盒,“谢谢盛太太厚爱。”
  宋雁书清淡的目光扫到礼盒,不动声色地转了转手中的酒杯。不知道季悄吟穿上这件旗袍会是什么样子?
  私人场合,倒也随意,四人款款而谈。
  沈安素:“我听宋总说季经理是宛丘人?”
  季悄吟点点头,“没错。”
  “宛丘哪里?”
  “枫林区。”
  “离我父亲家很近。想来我和季经理也是有缘分。”说着就看向宋雁书,轻声问:“宋总去过宛丘吗?”
  宋雁书他低头品一口红酒,动作慢条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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