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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爷竟是我同桌-分卷阅读1

  《康熙爷竟是我同桌(清穿)》作者:谦谦意
  文案:
  穿到清朝成了云南某处的土匪头子后,乐臻日常纠结怎么在三藩之乱时不做那被殃及了的池鱼。
  后来她发现,这个问题压根没必要纠结,就以他们山寨的水平,吃饱都难,还是赚钱跑路划算。
  没想到跑路也不那么顺利,在山道上打劫了微服私访的康熙爷后。
  乐臻:是这样的皇上,我们先来聊一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康熙:富强民 主文明和谐?
  乐臻:??
  ——
  穿越到现代那么些年,康熙满脑子现代文明,乍一回到大清成了在位的皇帝,他有点想_0_ba_0_gong。
  但是百姓生计要管,天花要预防,三藩要撤……
  于是康熙决定,提前微服私访大业,顺便“剿个匪”。
  不过这个土匪头子,长得跟他同桌有点像啊。
  ——
  【阅读指南】
  1.男主非c,主剧情流,谈恋爱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男女主可能很长一段时间都是革命友谊。
  2.九龙都被蝴蝶掉了。
  内容标签: 清穿 强强 甜文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乐臻,康熙 ┃ 配角:孝庄,赫舍里皇后等 ┃ 其它:咸鱼,吃瓜
  一句话简介:我在大清建功立业
  立意:好学力行


第1章 土匪头子?
  伏虎寨上,一个黑脸壮汉大步流星地绕过寨子后面的一大片田地,到了训练场。
  “乐叁,大当家的今日不在这儿吗?”壮汉看了看训练场上训练的兄弟们,挠了挠头,“洒家准备带着兄弟们下山了,准备跟大当家的说一声呢。”
  “那你倒是来迟了一步,大当家的刚走。”乐叁伸手指了指,“你现在追过去,应该来得及。”
  “好嘞。”壮汉应了一声,转身一路顺着方向追过去,没跑多久,就看到一个红衣姑娘走在前面。
  “大当家的——”壮汉连忙大喊一声,红衣姑娘听到动静,回眸一望,停住了步伐。
  “是乐贰啊,什么事?”
  姑娘生得一双妩媚的丹凤眼,眉宇间却透着一股子英气,再配上手中长剑,江湖儿女的侠气便有了七八分。
  “大当家的,今日轮到洒家带着弟兄们下山,洒家先来与大当家的说声。”乐贰一边说着一边朝这边走过来,“等会儿便直接下山去了。”
  姑娘抬头看了看天,正是春夏交替的时候,太阳出得早,清晨便挂在了天上。
  晨风吹过,方才练武汗湿了的内衫黏黏腻腻地贴在身上,带起丝丝凉意。
  “你且等等,我今日要去趟集市,顺道与你们一同下山,你让弟兄们准备准备,我马上就到。”
  “好嘞,那洒家去与弟兄们说声。”乐贰说着,顺着田埂小道走了。
  姑娘也没停留,很快回了房间,随手翻出一件衣服,走进了里面一个布帘隔出的小间。
  她名乐臻,目前是伏虎寨的大当家。
  然而,不久之前,她还只是二十一世纪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四狗,忙毕业论文忙到头秃的那种。
  一朝穿越头发回来了人也年轻了,除了变成了土匪头子之外没啥不好的。
  明明别的妹子穿越都是公主贵女后妃之类的,离谱点的女穿男,当个皇子王爷或是世子将军。再不济的,哪怕是个普通老百姓也会有什么金手指,带个系统、空间甚至读心术之类的,她倒好,啥也没有,还特么是个土匪。
  既来之则安之,抱怨解决不了问题,乐臻只能一边抱怨一边努力解决问题了。
  她边换衣服边思索着下山后要做些什么、怎么做。原主的记忆断断续续,不清楚穿越的原因,也不清楚穿越后的处境,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片段。
  值得庆幸的是,从那些片段来看,原主的性格和乐臻的性格相仿,她不必来个角色扮演,原主的武功她也是掌握得驾轻就熟,这大概称得上是……穿越福利?
  毕竟,要一个体测跑八百米都能没了半条命的人啥也没有的情况下上来就当个土匪头子舞刀弄枪的,属实有些难为人了。
  穿越来的这些天,乐臻想尽办法暗中试探,总算是了解些基本的情况。
  比如,她如今是在清朝,康熙十二年初。
  刚开始她属实有点慌,毕竟这个寨子地处云南省,云南这时候是哪?平西王吴三桂的领地啊。
  吴三桂这个人,除了冲冠一怒为红颜,放清军入关,她就记得这家伙后来搞了个三藩之乱,给康熙刷了波声望,顺带把自己作没了。
  康熙爷八岁登基,十六岁除鳌拜这一点在清穿文以及各种电视剧里出现了太多次,乐臻记得是清清楚楚。
  今日去集市,很大一部分原因也在这里。
  她可不记得撤三藩具体是什么时间,可不得趁现在去集市探探消息。
  换了衣服,乐臻径直朝着山寨大门走去。
  “走吧,下山!”
  下山的路并不那么好走,伏虎山山势险峻,下山的路也是崎岖难行。或者说,这原本称不上路,只是他们寨子里的人走的久了,也便成了路。
  走了约摸半个时辰,乐臻总算看到前方的一条山道。
  云南多山,往来客商想进云南,大多都得翻山越岭,山岭之间总不会只有他们这一家土匪。
  交通如此不变,还有土匪横行,当真有客商头铁往这边来吗?
  停在山道一侧,乐臻仔细看了看,杂草丛生,道路上也没有车队经过留下的车轮印。
  泥巴路若是经过车轮重压,应当是会留下一道道车辙印的。
  这些日子也没下雨,不存在车辙印被雨水冲洗掉的可能性。
  如果三五日碰不上一个往来客商,靠打劫的话,这日子似乎没那么好过啊。
  想到山上那一大片田,乐臻大约明白了日常吃喝靠什么。
  那样的话,当土匪的意义在哪?打劫的意义又在哪呢?
  乐臻一时想不明白,却也不动声色地将这个念头藏在心底,只开口道:“你们就在这守着吧,我去趟集市,晚些再回来,你们看时间差不多就回去,不必等我。”
  “大当家的,就你一个人怎么行?”乐贰急吼吼地开口,“洒家与你一道去!”
  乐臻抬眼看了看他,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又黑又壮,长得还凶,忍不住嫌弃道:“你瞅你这样儿,怕是下山就被官府当土匪抓起来了,还是我自己下山比较安全。”
  “行了,你们就给我好好在这待着。”乐臻边说边顺着山道往下走,太阳光洒在身上,热得她有些烦躁,“我走了。”
  好在最近的集市离得不算太远,乐臻走到的时候还未到正午。默默在心底怀念了下现代的各色交通工具,乐臻才迈步进了集市。
  “礼不下庶人”这一点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本来她还担心这个年代女性出门在外会不会太引人注目,转念一想,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压根不必在意这个。
  而且,平民女子基本不在意这些,不管怎样人是得吃饭的,吃不饱穿不暖的谈什么礼仪?
  集市上男女皆有,像她这样年纪的姑娘家比比皆是。乐臻随意逛了逛,寻了个客人不少的茶馆走了进去。
  她要打听的也不是什么秘闻,寻常茶楼酒肆这样的地方再合适不过了。
  茶馆里头简陋得很,只摆了几张桌子、条凳,供人们歇脚之用。乐臻寻了个靠边的位置,要了壶茶,边喝茶边听那些人聊八卦。
  平民百姓家能说的多是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乐臻耐心听了许久,总算听到一点有用的消息。
  “家里最近怎么样?我今日出来时间紧,马上就得回府,倒也赶不及回去了。”
  “没什么大事,还是老样子,你呢?听说……”说话的人指了指天,压低了声音,一脸意味深长,“有撤藩的意思。”
  “前阵子,平南王爷主动请撤藩归老辽东,当今的态度很明确了,你们家主子会没点动静?”
  “就算有动静,那也不可能叫我们这些普通奴才知道了。真哪天要叫咱们都知道了,估计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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