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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男的逆袭[综]-分卷阅读2

言之潇洒从容的背影,不禁有些傻眼。书生不是都吃野外偶遇落魄女子的艳遇之事吗,怎么她这回看中的书生缺恰恰相反呢,难道是口不对心。
  女子若有所思的站在原地驻留一会儿,然后脚下如风的朝着季言之追了去,不一会儿的功夫,就追上了季言之。
  “公子请留步。”女子气喘吁吁,香汗淋淋的娇唤道。
  季言之就跟没有听到似的,继续往前走。女子气得半死,差点就忍不住要把身上披的人皮给崩成两段儿时,季言之才回过头,貌似很疑惑的来了一句:
  “花魁小娘子你叫我?”
  花魁小娘子这是什么鬼称呼…
  是指她是从青楼画舫里逃出来的吗。
  莫名觉得好气好气的女子暗地里磨了磨牙,盈盈如秋水的眼眸却瞬间含了泪,期期艾艾我见犹怜的道:“公子聪慧,既然猜到了小女子的身份,不妨行行好救小女子一命。”


第2章 第一个故事
  他看起来是这么热心肠的人吗。
  而且披着人皮的恶鬼,需要他救?
  救会把命搭上的好不好!
  季言之下意识的捏了捏自己丝毫不见起伏,不见丝毫变化的俊脸,很干脆利落的道:“没钱,不救。”说罢,季言之根本就不管女子听了他这话表情有多扭曲,特别潇洒的就转身跑了。那活似将女子当成病毒的姿态,可把女子气坏了。
  女子气得直跳脚:“该死的玩意儿,姑奶奶还就不信了,你能逃得出姑奶奶的手掌心,到底姑奶奶定要把你抽皮挖心,吃得连骨头渣子也不剩。”
  女子到底不甘心放弃从里到外都散发诱人气息的王生,顺着踪迹又追了上去。此时天色已经透亮,雪白的云朵就跟棉絮一样儿点缀在晴空之上。
  季言之进了城,在一家当地比较出名,人气比较旺盛的客栈留宿修整。
  客栈的老板是一位身材妖娆、长得也十分好看,透着一股成熟蜜桃气息的中年大妈。大妈很是豪爽,见季言之书生打扮又囊中羞涩,又自称倒霉催的遇到了抢劫的错过了此回正在进行的春闱,不禁心生怜惜,让季言之住最上等的客房还少收了季言之一个铜板的房钱。
  季言之:…免一个铜板,还不如让爷全款付清呢!
  看来要想不风餐露宿的回家,只能想办法赚钱了。
  季言之看了一眼只剩下十个铜板的荷包,不免心生烦躁。别怀疑,季言之是烦原主王生呢,这玩意儿就是一只会读书,不事生产的货。
  他的妻子陈茵靠着帮人浆洗衣物好不容易存了十来两银子供他这回进京赶考,结果一出太原,途径某个小镇时,就被那儿的赌场勾了心窍,以至于全身上下就剩下百来个铜板,只得夜宿残庙。
  季言之到来时,王生已经宿在残庙三天了,百来枚铜钱也花得只剩下十九枚。刚才打尖之时,给了老板娘九枚铜钱,也就是一天的房钱。可以说即使原主没有‘迷路’走错了方向,也很难前往京城参加三年一届的春闱,除非原主能拉下读书人的脸不要一路乞讨。
  原主王生可能乞讨吗,不可能的!据季言之所得的记忆,王生平生最重读书人的脸面,明明他的书画堪称一绝,却不愿靠这为生养活妻子,反而让妻子抛头露面靠帮人浆洗衣物辛苦维持!有时同窗友人拿着银两登门求书画,他不但不收还认为同窗友人是拿钱侮辱他,不止送了书画,还他妈倒贴银子,怎能用一个傻字来形容。讲真,前世作为无房无车无钱的三无男人,季言之真心想有人上门拿钱来侮辱他!
  换了季言之变成王生,自然不会认为靠卖字画为生是种侮辱。在他看来,挥霍妻子靠着劳力辛苦挣来的银两才是一种侮辱。还算男人吗,觉得自己是一家之主就该当起一家之主的责任,靠妻子养家供自己读书算怎么回事!
  季言之将简单的包裹放好,便出了客栈直奔镇上一家卖笔墨的书店,好说歹说才让书店老板同意他用一块成色普通的玉佩做抵押,赊了一些宣纸以及笔墨。
  季言之选择卖字画的地点是一处闹事,那里人来人往,想来生意应该很好,所以季言之才把卖书画的小摊摆放在那儿。事实证明,季言之的预测还是挺靠谱的,当他将从老板娘那儿借来,用来现场作画的桌子板凳摆放好,并很快上手写了几幅字画,又画了几幅简单的花草鸟鱼后,便有人上前来问代不代写书信。
  季言之:“.…..”
  书信自然是能代写的。于是起了这么一个好‘头’,这一整天下来,季言之卖了一副只有四个字的‘天道酬勤’的字画和一副喜鹊登高枝的花鸟画,但光是代写的书信就有二十来封,简直将他的手腕儿都写酸了。
  收摊回客栈,季言之数了一下今日的收入,发现刚够今天赊的笔墨纸砚。看来要想存够回家的银两,还得要停留在这小镇上好好努力的几天。只希望那恶鬼……
  希望她没那么快追上来吧!
  那喜欢扒美人皮儿披在自己身上的恶鬼的确没那么快追上来,因为恶鬼紧追季言之准备进小镇的时候,刚好在半道上碰到了一户早上起来,挑着一旦子菜准备进城去卖的人家。
  这户人家是四口之家,虽说是庄户人,但皮相都挺不错,特别是那小姐儿,长得那叫一个花容月貌。洋溢的青春气息简直将恶鬼目前所披的人皮都给比了下去。
  恶鬼瞬间就将季言之暂时抛之脑后,盯住了小姐儿。要知道普通庄户人家,哪抵得过恶鬼,所以不出几天一家四口都惨遭不测。其中除小姐儿以外的三口被裂腹掏心,小姐儿失去了心肝不说还被活生生、血淋淋的剥了一身人皮。待恶鬼换上刚剥的人皮在上面描眉擦粉时,小姐儿那颗被逃出来的人心还是跳动着的。
  恶鬼吃掉小姐儿的心,打算再追撵吃掉季言之已经是几日后的事了。这时季言之靠着摆的书画摊、靠着帮人代写书信和卖字画已经将做抵押的玉佩赎回来,还清赊欠的笔墨纸砚的钱后还有不少的剩余。因此,在小镇盘旋了数日,季言之便退了房,又将回家的事儿纳上了纲程。
  因为赚了不少钱,所以季言之难得奢侈一把,雇了一个驴车,让车把式驾着驴车送自己回太原。
  赶驴车的车把式是一位穿着粗布麻衣很健谈的老头。之所以用很健谈来形容,是因为季言之一上驴车,赶着驴车的老头便忙里偷闲的问:
  “看郎君打扮,是进京赶考的秀才吧!”
  季言之点头:“老人家眼光真好,某的确是进京赶考的秀才,只可惜途中运气不佳遇到了劫匪,虽说人未有损伤,但到底失了钱财丢了凭证又误了时间,如今春闱已经开始,某就算再怎么急赶怕也是赶不上,只得打道回府。”
  “郎君这运气……”
  老头感叹连连倒没怀疑季言之的说词。毕竟这个时代的人对于读书人的普遍认知都是高傲、不屑于跟普通老百姓说谎的。哪知道季言之除了冷着一张脸外态度不高傲外,还会谎话连篇呢!
  当然这也不能说季言之是个谎话精,谁让原主错过春闱的原因那么的难以启齿呢。进赌场赌博输得只剩下百来个铜板不说,还他妈走错了道儿,以至于继续去京城的话比回太原还要远,所以这才是季言之干脆利落选择归家的最主要原因,绝逼不是因为季言之对于怎么写好八股文没信心的缘故!


第3章 第一个故事
  恶鬼再次出现在季言之面前的时候,不管是她的形象还是其他,都非常的套路。
  但是一开始,季言之根本没有怀疑。因为恶鬼除了换了一张人皮来披外并没有紧迫的盯人。
  恶鬼装扮的女子,只是以顺道搭车的名义招呼老头。老头想多赚一份银子,又想着小女子孤身一人上路不安全,便答应了恶鬼顺道搭车。
  从季言之盘旋数日的小镇到太原是有一段距离的,总共十来天的路程会有一半的时间,都会和驾驴车的老头以及后来搭车,自称叫柳红的小姐儿待在一起。
  第一天,上车的柳红并没有紧迫盯人,因此季言之没有察觉她是恶鬼。
  可随着第一天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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