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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男的逆袭[综]-分卷阅读678

给他送回去。所以认真计较起来,季言之其实并不常上菜市场买菜。
  季言之进了菜市场,在相熟的小商贩那儿,将大约一周所需的油盐酱醋米面全部买齐之后,又走到专门卖肉类的地方买了一只活鸡和一些猪下水。
  “上周不是说有牛肉吗,怎么没了?”季言之问肉贩子道。
  “被洋人馆的负责对外采买的…那什么,哦,对了,他们叫做厨师长的大鼻子给买走了,说是要让即将到来的中日联合商会的领事品尝一下正宗的法国牛排。”
  “中日联合商会?”季言之挑眉,有些意外的问:“在东三北帮助日|本人为非作歹的那个中日联合商会。”
  “哎,季哥这话你可不能乱说,中日联合商会的目标可是扶持华夏商人走向世界,和外国佬做生意的!”
  “粉饰太平的说法。真要这样,也不会有越来越多的北方人逃到南方了。”
  当初闯进王府的进行杀烧抢劫的强盗真的是强盗吗?不过是因为老头子公开反对溥|仪那_0_sha_0_bi成为伪满|洲国的傀儡皇帝外加把玉玺藏起来的缘故,所以被伪满洲军清理罢了。
  啧,国仇家恨一起算,对于属性为间谍、走狗的中日联合商会,季言之有好感那才奇了怪了。可以说在听到中日联合商会成员不久要来柳城的那一刻,季言之已经在算计怎么将他们全灭。
  季言之用舌头抵了抵虎牙:“二狗子,记住下回有什么好东西,都给哥留着,不然哥会跟你翻脸的。”
  叫二狗子的肉贩子连忙挂上谄媚笑容:“季哥,还有半扇山羊肉要吗。”
  季言之满意的颔首:“一会儿你卖完肉,亲自给我送去胡同小巷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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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章 第四十六个故事
  原剧情中, 季言之这位王爷世子是没有机会逃出京城的, 他和着幼弟、家人一起葬身于熊熊大火中。也就是说,他的存在只不过是为日本人的残暴增添了一笔墨而已, 并不算太重要。
  但是现在……
  将国仇家恨压在心头的季言之即使躲藏在暗处,也会成为收割日|本人的最锋利的一把镰刀。
  出了菜市场, 季言之将附送的一颗白菜交给了等着他的黄包车苦力。
  “老黄再等一会儿, 我去对面的洋人商店买块蛋糕。”
  柳城最大的菜市场对面便是洋人的聚居地, 那儿的店铺百分之七十都是洋人开的。剩下的百分之三十, 华夏商人占了百分之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则是加入了中日联合商会的日本人。
  而其中最为出名一家专卖各式西洋糕点的洋人商店是一位操着地道伦敦腔的葡萄牙人。嗯,国籍是葡萄牙, 但却是在英国长大,然后赶上西方人前往东方淘金的那浪头,就此在柳城定居下来。
  华夏有铁骨铮铮、无双侠士, 自然也有卑躬屈膝、崇洋_0_mei_0_wai之辈。即使是柳城这四通发达,经济繁荣的南方城市, 也是有不少的国人为了蝇头小利上赶着当汉|奸走|狗。
  远的不说,柳城城东栗家的家主便是地地道道的汉|奸, 季言之空闲时整个城市闲逛的时候,就曾看到栗家家主跪舔一位‘护送’中日联合商会干事前来的日本军人。
  事后季言之没有杀他,只是在他收下日本军官转送的两名温柔可人的艺伎的时候, 免费帮他做了一个去烦恼根源的小手术, 让栗家家主真正的成了他口头上所说为大日本帝国(军官)献身的‘特殊人才’。
  季言之快速的去了对面的洋人商店买了一盒过分甜腻的马卡龙, 然后在回来的路上顺手救了一位穿着古典, 差点被疾驰而过的甲壳虫汽车撞了的大家闺秀。
  “没事吧,小姐。”
  说起来旗人很少有长得好看的,而季言之恰好属于很少的那一部分人。他整张脸的轮廓虽说随了他那年轻时候长得特别鬼斧神工的王爷阿玛,但大部分却是随了他来自江南水乡,出生汉军旗的额娘,很是温润舒雅。
  总体来讲,就是举止优雅、长得也很俊俏的季言之成功的让被他所救的旧时小姐脸红了。
  “谢谢。”
  小姐姓林,是城西林家原配所出,自小寄养在乡下老宅由祖母、奶娘看顾长大,那种旧时代标准的大家闺秀。可以说穿着短袄沃裙的林大小姐看起来和街面上那些打扮得特别时尚的摩登女郎以及蓝褂黑裙,留着齐肩妹妹头的女学生们看起来格格不入。
  不过到底知书达礼,即使脚不小心扭到了的关系而冷汗淋漓,林小姐依然咬着腮帮子倒了一声谢。
  季言之看了一眼强忍疼痛的林小姐:“小姐好像…脚扭伤了,不嫌弃的话,我帮你叫辆黄包车送你回家。”
  “麻烦你了。”
  季言之笑笑没有说话,随即便为林小姐随手招来了一辆黄包车时机。并在林小姐面露为难脸色,不知怎么上黄包车的时候,再做了一次好人,抓住林小姐的胳膊,将她搀扶上了黄包车上。
  其实依着季言之的全能,肯定能够很轻松就能够林小姐扭到关节复原。只是季言之觉得他要是出于好心这么干的话,这位一看就十分保守却不知道怎么会单独上街的旧派女子一定会羞愧欲绝的。所以好事就做到帮她叫了一辆黄包车,送她回家为之吧。
  季言之目送另一辆黄包车载着林小姐离开视野之后,也跟着装有一周油盐酱醋米面的黄包车回到了胡同小巷尾。
  一上午都在听话练字的福哥儿听到了大门外传来的动静。他搁下手中的钢笔,竖起耳朵静静的听着动静。当他听到紧闭的大门外传来了他熟悉至极的声音时,顿时快速的从石凳子上跳了起来,然后跑去给季言之开了门。
  从福哥儿的举动中就可以看出来,福哥儿很黏季言之。对于福哥儿来说,季言之即是他的哥哥也是他的父亲。长兄如父的说法可不是假的。
  毕竟四年前从老家伙的手中接过福哥儿,凡事亲力亲为的将福哥儿拉扯到这么大的季言之其实就是在履行父亲的指责。不光亲自照顾他的衣食住行,就连启蒙也是手把手的教导他读书识字。
  福哥儿跳起来给季言之开了门,两眼亮晶晶的道。“哥,你今天没有踩着点回来。”
  “嗯,要清理下水吗。”
  季言之付了黄包车司机的钱,然后一次性的将买的东西一并的抱进了院子。
  厨房位于正房下的左厢房,原本是个摆放杂物的库房。但家里目前只有两口人的季家根本就没啥子杂物,毕竟重要的东西、钱财包括那块象征着皇权的玉玺季言之都丢进了系统空间,所以住进胡同小卷尾的最后一家民宅后,季言之就把原本是库房的左厢房改造成了厨房。
  麻溜的将油盐酱醋米面放好,又把买的一盒马卡龙丢给喜欢吃甜食的福哥儿当做这一天的零嘴儿,季言之便蹲在院子边角处打的那口水井旁,开始清洗买来的猪下水。
  那只活鸡,季言之一并麻溜的杀了,并几刀快速的剁了,加点姜一起放进大锅里炖上。
  清洗好的猪下水,则用粗盐腌制了一遍。然后猪大肠切成段儿,加葱姜蒜外加花椒、干辣椒一起爆炒。至于猪肝则用丢了姜片的清水煮了,然后切成薄片,蘸着干辣椒剁成细碎沫吃。
  说来福哥儿这家伙挑食得有些莫名其妙,像是汤面或者炖的鸡汤里撒上一把细葱沫儿的话,即使味道再香他也不下嘴。但是加了葱姜蒜等重口味儿佐料炒出来的菜肴,福哥儿却是很喜欢吃。
  只是季言之很少做这样清洗麻烦的大菜,基本上每周出去买菜后回来只做一次,然后接下来的一周就是囤的土豆、洋芋、冬瓜等易存放的蔬菜所炖或炒出来的菜肴。
  下午的一两点的时候,在柳城最大菜市场卖完肉的二狗子亲自将季言之预定的那半扇山羊肉送货上门,季言之很爽快的付了钱,并且还嘱咐二狗子如果手头有什么好货的话一定要给他这个养弟弟的五好青年留一点。
  “季哥,福哥儿吃野味不?”
  福哥儿眼睛清亮的看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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