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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男的逆袭[综]-分卷阅读706


  芦苇荡之所以叫这个名字,自然是因为河边长满了芦苇,飞一吹,芦苇左右摇摆就和水波纹一样,因此得名芦苇荡。
  芦苇荡中央有条小河,河水并不深,不过由于芦苇杂草丛生,因此没有人会到那儿。曹|操原本的计划是他们几人偷摸溜进新房里偷走新娘,然后就在芦苇荡里成就好事,所以特意叫上季言之为他们望风。
  谁曾想出师不利,醉醺醺的新郎居然提前进了新房。
  新郎一进新房,就看到曹|操背上了新娘,正在袁绍的帮助下准备跳窗偷新娘跑。
  新郎顿时酒醒了,喊了一声。
  于是吓了一个激灵的曹|操背上新娘就赶紧跑,留下袁绍和着何咸面面相觑,然后‘唆’的一下,就跟脚底抹油似的追着背新娘跑了的曹|操跑……
  他们三外背一个新娘使劲儿的跑来跑,新郎家的人在后面追啊追。
  等曹|操看到季言之芝兰玉树的身影矗立在芦苇荡旁,喘着粗气准备喊季言之帮忙解决‘追|兵’的时候,比他跑快了那么一步的袁绍一脚踩空,连人一起栽进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大坑里。
  跑得第二快的何咸紧随其后,然后是曹|操……
  至于曹|操背着的新娘子则在将要一起跌落大坑里的时候,被季言之用腰带裹|住,轻巧的甩到了大坑的一旁。
  “多谢恩公相救。”
  惊魂过后,新娘子在夫家人的搀扶下,朝着季言之道谢。
  季言之微微颔首,示意新娘子不必多礼后,便让新娘子赶紧随夫家人回去,免得坑里的几个无赖,借机赖上他们。
  新郎家虽是大户,但实际上只是一般的乡绅,并没有多大的权势。季言之一身穿戴虽看起来普通,但那身气度就不是一般人能够比拟的,而那做出偷新娘子举动的登徒子又跟季言之同来。新郎家唯恐沾惹上麻烦,索性新娘子又‘找’了回来,所以也就没再追究,依言带着新娘子回了家门。
  一大群人走后,季言之蹲在坑边,一言难尽的看着灰头土脸的三人。
  “这坑不关我事,我可没那么大的能耐在那么短的时间,挖这么大的坑埋你们。”
  ※※※※※※※※※※※※※※※※※※※※
  老季:嗯,坑就是我挖的,咋地!
  [快穿]逆袭成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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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_0_6_0_4章 第四十七个故事
  在季言之的帮助下, 掉坑的三人灰头土脸的爬了上来。
  “这儿什么时候有坑了?”
  他们之中最柔弱, 也是最俊俏的何咸揉了揉吃疼的屁|股,无奈感从里到外的开始涌现。何咸真的觉得自己好倒霉, 明明只是想看戏,结果却被无辜的牵扯进来……
  ‘嘶’
  他洁白如玉的大腿绝对擦伤了。
  何咸哀怨的看着依然光风霁月,风流文士模样儿的季言之。
  “谁这么不道德,居然在村里挖这么大的坑。”
  上面撒了一层薄土, 一脚踏上去, 噗通一声都不带回音, 没缺胳膊腿儿, 都是因为袁绍在底下垫着的缘故。
  “防贼呗。”
  季言之心情极好的道:“好在你们…嗯,都没什么事。应该不需要叫大夫吧。”
  袁绍是正面朝下摔进坑里的,又是垫底,可以说他最受伤。不过也好运, 只是表皮擦伤而已。只是东汉魏晋年代,男人特别是那些自诩风流的文人比美人还要爱美,何郎敷粉可不是假话。
  哦,‘何郎敷粉’的何郎指的是何晏,他是何咸的遗腹子。所谓大多孩子都是集中父母优点长的,刨开何晏生母尹夫人是位难得一见的大美人外,何咸其实也长得挺帅的。他和袁绍、袁术的差别,或许只在于明明生父早年是个屠夫, 却没有继承到生父魁梧有力的身材, 柔柔弱弱的小白脸一个。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 何咸每回出门除了要涂脂抹粉外,还要用香料把自己香薰一遍,就跟移动的香(骚)包一样,每每都熏得季言之差点嗅觉失灵。
  袁绍抹了一把被小石子划伤的脸,表情显得格外的阴沉。
  “要是让我查到谁挖了这么大个坑,我非……”
  “你也只有嘴巴上哔哔的能耐了。”季言之不屑的睨视袁绍。
  遭遇这么丢脸的事情,又被季言之直晃晃的挤兑,心眼并不大的袁绍直接就气得青筋暴动。充当他们‘兄弟’之间润|滑油的赶紧开口转移话题,说天色已经这么晚了,要不要去勾栏院喝喝小酒听听小曲。
  何咸:“洛阳楼来了几名身姿婀娜的楼兰舞|妓,要不就去洛阳楼如何?”
  曹老板一向喜欢被别人率先开发过的妹子,一听这话,自然附和起何咸的话来,就说去洛阳楼。于是就这么着,洛阳四大公子在‘劫新娘’失败之后,转战洛阳楼。
  不过鉴于季言之不近女色的人设,季言之真的是纯喝小酒纯听小曲,才不像袁绍、曹老板、何咸三人分别和妹子们玩了一出大被同眠的游戏。
  夜半的时候,依然了无睡意的季言之在安排小厮照顾好那三只禽|兽后,便采取非常规的回府姿势,翻墙回了自己所住的小院。季言之深刻的觉得,跟着那几个浪货玩耍,简直太浪费光阴了。
  “得了,明天恢复‘我爱读书’的日常吧,虽说我还是觉得读四书五经没个卵用。”
  季言之瘫在塌上,翘着二郎腿,带着点痞气。他微阖着眼睛,显然是在养神。
  经过小绿修改的天地不老长春功不用练到极致,都可以用打坐来代替睡眠。更别说东汉魏晋时代的空气中还含有淡淡灵气,即使这淡淡灵气不足以支撑季言之在修炼改编版本的天地不老长春功筑基,但年年益寿,当个百岁人瑞却不是假的。
  只是……
  兵戈铁马,杀戮之气太重,如若他要做以袁代刘做执掌这片土地的皇者,活得太久有时候也不是一件好事,所以季言之并没有选择将天地不老长春功练到极致,从而起到延年益寿的作用就成了。
  “除了‘读书日常’,还有商业,农业……商业可以搞下去,但是农业,我还未出仕,拿出优良的小麦、稻种等粮食作物,估计也不能改变东汉大夏将倾的结局,而且种出来的粮食最终落不到百姓的手里,反而会成为世阀诸侯割据的有利武器。”
  季言之记得历史上的袁术割据淮南。要知道淮南一带历来有“中州咽喉,江南屏障”、“五彩淮南”之称。季大佬既然成了袁术,也没有换地盘的念头。说句不要脸的自夸,哪怕跑到沙漠建造基地,季言之也有信心让治下的百姓安居乐业衣食无忧,何况是鱼米之乡的淮南。所以左思右想下,季言之的打算是先搞商业得钱财,至于农业,等他跑到淮南再说吧。
  打定主意,季言之随后睡去。醒来之后,漱洗完毕去给王氏请安,随便陪着王氏一起用早膳的时候,王氏兴冲冲的告诉季言之,他的表妹诸葛明玉没有婚配的事情。
  季言之这时候已经知道了他嫡亲的小姨嫁给诸葛玄,一时之间心情有些难以言喻。诸葛玄这人在历史上很出名,不是自身的才学出名。而是他养大的侄儿除了诸葛瑾较为不出彩外,诸葛亮可是名垂千古。
  所以历史上袁术到底为什么没有娶诸葛玄的女儿呢,想想三国时期多风流人物,能割据一方诸侯者皆是妻妾成群,就连…曹老板别说了,反正自从第一次遗那啥开始,女人就没断过。据说他如今最喜欢的一位刘姓通房丫鬟,还是他祖父曹篙转送给他的。
  正在议亲的何咸,也是女人不断。不过相比_0_pao_0_you遍洛阳花楼的曹老板,何咸要相对好点儿,不过明显也有出身花楼的三五纯肉|体交流的红颜知己。只除了季言之,他的欣赏真的只限于口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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