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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女配娇宠记[穿书]-分卷阅读117

会在叶楚面前丢了脸。
  茶社的老板走上前,冷笑了一声:“你可晓得这里是谁的地盘,就敢在这儿撒野。”
  蒋伯俊初来上海,还一直忙着让叶楚爱上他的事,自然对上海滩的事情不太了解。
  而且他向来自信,他这样优秀的人,在上海滩找不出第二个了。
  蒋伯俊还记得叶楚在一旁瞧着,自然不能丢脸,他反驳道:“我不知道,而且也没兴趣知道。”
  茶社老板看着眼前这个盲目自信的人,为他鞠了一把同情泪。
  自恋是病,得治。
  这个人以为自己难道会无缘无故地找他麻烦吗?他本就在茶社面前碍事,心里竟然一点也没愧疚。
  况且刚才他接到了沈九爷的命令,九爷下令要整治这个男的一番。这男的就别想打哈哈略过这件事。
  老板眼睛一眯,冷声道:“这里是沈九爷的地盘,你要是再敢放肆的话,别怪我不客气。”
  叶楚暗笑了一声,应该是沈九注意到这边的动静了,看来用不着自己出手,蒋伯俊也不会好受。
  沈九爷是谁?蒋伯俊从来没有听过。
  这人以为随便搬出一个名字,就能唬住自己,未免也太天真了。蒋伯俊想着这次他可要好好出一次风头。
  “哼,别说什么沈九爷了,就算你叫出什么二爷三爷四爷,我都不怕!”
  蒋伯俊挺直了腰杆:“你可知道我是谁吗?我是苏州蒋家蒋伯俊,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有本事你就把我抓了,别只会在这里动动嘴皮子。”
  老板淡淡问了声:“你确定?”
  蒋伯俊放大声音:“你还要我说多少遍,你别以为你可以用权势压人,我一点也不怕!”
  老板大手一挥:“来人,把他抓到巡捕房去,说他妨碍人做生意,还咄咄逼人,屡教不改。”
  令蒋伯俊没想到的是,真的有一批人上前来,将他两侧一围,手臂被禁锢住,完全动弹不得。
  这次不是他之前的演习,是真真切切地发生了。
  “还有没有王法了,现在倡导民主自由,你们不能随便抓人!”蒋伯俊虽然一路喊着,还是被直接拉走了。
  事后,叶楚自然被请到了沈九面前。
  沈九原先想在茶社找个人,没想到碰到这么精彩的一幕,要是陆淮知道他的小丫头当街被人表白,到底会是个什么表情。
  他实在太好奇了!
  沈九一脸坏笑地看着冷静的叶楚:“小丫头,这个追求你的男人,陆淮知道不知道啊?”
  叶楚摇了摇头:“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三少没必要知道。”
  沈九满脸的不赞同,虽说叶楚口中这么说,但是他沈九一定会好好地将此事跟陆淮描述一遍。
  看到全程的人肯定不少,到时候他可要好好询问一番。
  沈九想了想,又坏坏地笑了,像是打着什么算盘似的:“小丫头,刚才那人那么讨厌,要不要我帮你一下。”
  叶楚声音淡淡的,但是非常坚定:“不劳烦九爷了,这个人我会用自己的方法解决的。”
  沈九愣了下,随即轻哼了一声。
  他瞧着叶楚,仿佛她已经确定了这件事,就不准任何人插手。
  嗯?这副样子,跟陆淮简直一模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某人次次装逼失败,评论随机掉落红包。
  统一解释大家的问题。
  1.本文的高智商反派没有出现,前面打脸的炮灰都是来调节气氛的。
  2.前世假夫妻发乎情止于礼,今生是相互靠近,这是两种甜,会交错来写。
  3.我采用了诙谐风和正剧风交错的办法。陆淮叶楚冷静克制,沈九幽默,乔六残忍,蒋伯俊搞笑……我想写的是上海滩众生的故事,以后还会出现不同性格的人物,自然会用不同文风处理。

☆、第66章 第66章

  按照原计划, 督军陆宗霆将在一周后返回上海。
  自从接到了叶楚的消息之后, 陆宗霆同陆淮商议,使调虎离山之计, 并借机抓住那群伏击的人。
  在这场周密的计划中,抓获的那些人都已经准备好了□□,在任务失败后就咬毒自尽。
  陆宗霆和陆淮心中已经有了算计,他们早就知道那群人的背后是谁。
  现在的这次行动不过是为了给那人一个警醒。
  ……
  这几日, 叶楚一直在关注那件事的进展, 她晓得陆淮的能力, 在他的计划之下,向来不会出现失误的情况。
  周末的时候, 叶楚在家里翻着《申报》, 上头有一条醒目的新闻。
  “陆督军在沪宁铁路遭遇伏击,分毫未伤,现已将所有歹徒全部抓获。”
  这篇报道写得很具体,就是为了威慑那些想要继续动手的人。不要说别的军阀, 就连上海滩那群人都极不安分。
  看了今日的申报后,叶楚的心情格外地好。她将报纸收了起来, 换了身衣服就出门了。
  今天,叶楚和丁月璇约好了,要陪她去订做新的旗袍。
  因为丁月璇现在已经是大都会的歌女了, 大都会的歌女待遇好,丁月璇得到了一笔预支的钱。
  丁月璇从先前那个地方里搬了出来,换了一间更为雅致的公寓, 但她仍旧节约得很。
  这笔钱用来做演出的准备,大都会专门教仪态的老师已经给丁月璇上了好几节课。
  虽说丁月璇天生嗓音条件好,又从小在唱评弹的家中长大,但她对一些表演时的技巧,还是需要雕琢。
  这段时间,丁月璇依照着老师的教授,天天在家练嗓。
  大都会有了新歌女这件事并不稀奇,但是丁月璇现在还不需要像其他人那样经常演出。
  为的就是在首演当日,一炮打响。
  叶楚和丁月璇是在史密斯路见面。那条路上有一家很有名气的成衣店,丁月璇要做一件新旗袍,将会在首演上穿。
  两人见面后,携手往成衣店走。
  前面有两个男子在走,他们穿着长袍马褂,戴着宽边沿帽,讲话声音有些大。
  “你听说了吗?大都会好像来了一个新的歌女呢。”
  他们的声音传了过来,叶楚和丁月璇对视了一眼。
  “她漂亮吗?唱歌好听吗?这几日我没去歌舞厅,你同我讲讲看。”
  “我去过几回大都会,但是没看到她。据说连参谋官家的小公子去了,都没能见着一面呢。”
  “这个歌女不出来表演的吗?”
  “这回神神秘秘的,听说只有在首演的时候才会看到她。”
  “她叫什么?”
  “夜来香。”
  “……”
  夜来香就是大都会最近新来的那个歌女的艺名。
  所有人都不知道夜来香的长相和来历,大都会歌舞厅对此一直保密,没有人敢走漏半点风声。
  大都会只放出了一些消息来,这个夜来香的声音极为动听,好似天籁。不过,要是想听夜来香唱歌,只能在她首演当天过来看。
  这消息在上海滩的歌舞厅中顿时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有的人觉得大都会特地挖掘了一个唱歌极好的新人,正是为了抢仙乐宫的风头。
  你看,前些日子,仙乐宫不是刚挖走了大都会最有名的歌女蝴蝶吗?大都会定要找回场子来,所以才想了这种办法出来。
  而有的人觉得,这只是大都会弄的一场噱头。
  那个歌女指不定唱歌一般,红起来比较困难,于是大都会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能抢先记住夜来香这个名字。
  尽管谁都不知道哪个消息是真的,也不晓得夜来香唱得是好是坏,他们仍是想着首演当天去大都会歌舞厅,看一眼那个夜来香。
  叶楚知道丁月璇的性子,她很淡然,只想着唱歌,总不喜欢和人争。叶楚认为,大都会虽公平,但底下的人却不一定好。
  比如之前那个歌女阿琼,丁月璇只是过了一场面试,就先被她挑衅了一番。在上海滩,这样好胜心强又捧高踩低的人数不胜数。
  叶楚告诉丁月璇:“你歌唱得好,若是红了,准会惹些麻烦。”
  丁月璇点了点头。她自然明白那些道理,她要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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