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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装-分卷阅读31

要追债的事儿透给了甄妃,甄妃告诉了三王,三王就急急忙忙的给甄应嘉递了信儿。如今这甄家的家主坐不住了,大过年的跑到京城,无非是想要找皇帝哭诉日子艰难,求皇帝或者是朝廷能高抬贵手,能免去债务了更好,如果是不能免了也要想法子拖延。只要甄家还在江南,筹出来二三百万的银子也就是几年的时间而已,江南富庶,甄家刮地皮已经成了习惯,挤出这几百万两银子他们总会有门路的。
  “往宫里递话,明日请皇爷出来逛逛,夏天的时候皇爷还说带本王去看斗鸡呢,如今皇爷也得闲了,本王就请皇爷带着本王去见识见识。”
  程掬应诺,自去往宫里传话。
  第二日一早,司徒越穿着簇新的蓝色棉服,领口镶着一圈的白色皮毛,腰间系着锦带,挂着荷包,带了一只皮质发冠,皇城门口等着皇帝。左等右等不见人出来,司徒越等的烦烦的,就坐在皇城门口的台阶上,晒着太阳,暖烘烘的。
  过了很久,眼看着太阳就要升到正中了,才听到皇帝在他背后喊他,“君明,快起来,堂堂贵胄,坐地上失了体统。”
  司徒越站了起来,转过身后,盯着皇帝背后的方云吃惊极了,“表哥,你脸怎么好了?”
  “表妹,”方云被司徒越看得羞涩起来,低下头“江湖秘技罢了,这叫易容术。”
  司徒越走近了看,整个人几乎要贴在方云身上,皇帝咳嗽了几声也当听不见,方云的脸上伤疤一样的地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光洁的皮肤,仔细凑近了看,能看出来和原本的皮肤是不一样的。倒是显出来他这个人十分的英俊。
  “简直是妖术,这是怎么做的?你怎么学会的?”司徒越自认为前世今生也是见过世面的,除了不靠谱的武侠小说里说过□□和易容以外,现实中单靠化妆是不能把一个人的十分巨大的伤疤一样的皮肤给遮盖住,近距离观察还几乎察觉不了。
  “我前几个月去剿匪,在他们的老窝里发现的,用蚕丝做的,一次用一张面具,用完之后就不能再用了,不过我做了很多,藏了起来,表妹,别这么看着我。”
  “走不走?你们不走朕走了啊。”皇帝不高兴的在前面催着,司徒越就放弃研究方云的面具,跟着皇帝从皇城经过内城到了外城。
  “咱们看斗鸡为什么要去外城吗,祖父,咱们也可以找几只斗鸡在家里斗啊?”
  三个人在街上闲逛,周围的叫卖声此起彼伏,百姓们如今要买年货,外城此刻非常的热闹,这种热闹还要持续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过了年,各种的庙会和街会把人从家里引来,在街上花上几个铜钱,买上几件东西,全家都乐淘淘的。
  “你不懂,在家里,人人都让着我,没什么乐趣,那些鸡看着威武霸气也不过尔尔,在这里,才能看到真正的斗鸡,这些斗鸡一旦上了擂台都是至死方休。”
  司徒越听着就像是听天书一样。
  看着她不明白,皇帝只好接着给他普及,“你们啊,都不知道多读书,有记载,斗鸡起源于春秋,兴盛于汉唐,王勃为何遭到贬斥,王勃你知道吗?”
  “知道知道,写了那个滕王阁序的王勃,里面有个名句是好像是什么什么一色,什么什么齐飞的那个。哦,秋水共长天一色。”
  皇帝在路上走着也忍不住回头白了司徒越一眼,“唐高宗与武后有四个儿子,其中李显和李贤酷爱斗鸡,当时的王勃写了一篇文章来说这件事,被唐高宗认为是在挑拨两个儿子,于是发配了王勃。具体是哪一篇祖父就不说了,估计也你没读过。”
  方云就在一边笑了,司徒越恼羞成怒的说“笑什么,你读过?”
  “《檄英王鸡文》”方云小声的说。
  司徒越故意不去看他,凑到皇帝身边,“想想也是,如果承岳要是因为斗鸡和人发什么檄文,六叔肯定会教训他一顿,再把给他作檄文的人赶出王府。不过,祖父,斗鸡真的那么有意思吗?”
  “你待会看了就知道了,这种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心态平和的人自然见不得这种斗法,要是心不静的人,恨不得两只鸡斗到两败俱伤。子固,带银子了吗?”
  方云上前一步,“带了,都是些碎银。”
  “也给你表妹一些,咱们下注去。”
  作者有话要说:  李显,也叫李哲,不过网上有很多是称呼他为李显,而史书上有时候写成李哲。
  爱你们萌萌哒的小天使,今天出去浪了,回来的时候发现被晒伤了。抹了一些东西才开始写的,比较晚了。在说晚安前照例求收藏,求推荐,求营养液,求地雷。
  爱你们,晚安。


第28章
  到了地方,司徒越就看到用秸秆编成一个直径约两丈,高约尺许的大圆圈,周围围着很多的闲汉,里面也不乏有些衣冠锦绣者,荣国府的贾赦就在其中,带着几个小厮,在哪里吆五喝六,威风极了。
  方云拨开人群带着司徒家的祖孙两个进了场地,人家看他们衣着富贵,也不敢招惹,仅仅是翻了几个白眼就让开了,升斗小民,自然是能忍就忍。
  司徒越看那秸秆编的大圆圈有几分的破旧,想象不出斗鸡能有多精彩,站在旁边十分的无聊,太阳已经升到中天,她自己的肚子叫了几回,斗鸡比赛还没开始,心里就有几分的烦闷。
  贾赦拨开人群,凑到皇帝跟前,先请了安,极有颜色的让小厮们找几个坐凳来,凳子找来了,皇帝赏了一个给他,他挨着皇帝坐了,司徒越坐在皇帝的另一边,方云就坐在司徒越的一边。
  过了一会,一个穿着极为朴素的老汉跨进了圆圈,朝着周围作了一个揖,“父老乡亲们,咱们这是今年最后一次斗鸡,再斗就是明年了,今天的两只鸡,一只是三岁,三斤重,十斗九胜,诸位老客见过的,抱上来。”
  一个中年男人穿着宽大的棉衣抱着一只看上去极为壮实的斗鸡进了圆圈里面,双手抱着鸡在圆圈里走了一圈,经过司徒越跟前的时候,司徒越只看到那只鸡的眼睛非常的亮,炯炯有神。
  “这只老客们都认识,叫桃花。有看好桃花的,把银钱放在锣内,从锣内取出一牌。下面这只鸡叫芦花,今年是新上来的一只鸡,从没在京城斗过,一岁九个月,重二斤四两。抱上来给大伙看看。”
  一个年轻人抱着鸡进了圈子,司徒越重点观察了这只鸡的眼睛,同样是非常的锐利。
  接着就来了两个人,没人翻过来端着铜锣,一侧堆叠着一些小木棍,前面的是桃花,后面的是芦花。众人纷纷把钱投到代表桃花的铜锣里面,从里面取出来一根小木棍。到了贾赦跟前,贾赦扔进去一只银锭,取了一根绿色的木棍,皇帝扔进去一把碎银,取了一根绿色的木棍。司徒越自后面代表芦花的铜锣里取出一根红色的木棍,扔进去了一把碎银。皇帝就拿眼睛看着方云,让他把银子投到代表桃花的铜锣里,方云顶着皇帝的目光,把钱扔到了代表芦花的铜锣里,取出了一根木棍,皇帝的眼光立即变得凶恶起来,司徒越故意往后坐了,让方云整个人暴露在皇帝的视线里。
  皇帝得意的扬了扬眉,把目光转了回去。
  司徒越低头看了一下小木棍,和牙签大小差不多,这里也不说赔率是多少,看这些人最后怎么操作。
  两只鸡被放在了圆圈里,起初相距比较远,桃花是一只鸡毛很少的鸡,两只鸡腿在关节处变得不一样,上部分看的出来肌肉非常的健壮,下半部分皮包骨狗,鸡头整个是红色的,让司徒越想起那种酒喝的太多的酒鬼们,他们的整个脸也是红色的。
  芦花是一只白色鸡,头上有着小小的鸡冠,腿部和桃花的一样,上半截是肌肉下半截是皮包骨头。
  “君明,祖父跟你说,斗鸡自古以来以中原的斗鸡为尊,看看那只桃花,黑羽,羽毛极少,腿部有力,眼睛有神,这是一只汴梁附近出的斗鸡,那里的鸡向来是斗鸡里的霸王。再看看芦花,通体雪白,这种鸡产自边陲,那里的斗鸡很少有能夺冠的。刚才你应该跟着祖父一起下注,保管让你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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