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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御神录-分卷阅读7

目前她还动不了,给他一个教训足够了,他也罪不至死,因为大虎的伤过上三四个月也就康复了。
  他打断了大虎的腿,她拿走了他两三百年道行的灵兽,很公平。说起来,还是她赚了。
  想通了这一点,她炒菜都加倍有干劲了。此时朝云宗的客人已经来到主峰,外面欢声笑语,就连厨房里的仆佣们都一个劲儿地往外瞟,偶然有两三个见过了贵客的小丫鬟进来接茶水,都将朝云宗的大帅哥形容得天花乱坠。只有她岿然不动,眼观鼻、鼻观心地认真烹饪——反正外头再热闹都与她无关,她在这里不过就是个厨娘罢了。
  孰不知这番做派落在膳长老眼里,那又是暗自赞赏不已,心中直夸她小小年纪就如此沉稳,强过大人们许多。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听说了少年俊彦权十方要来,哪个还能这样淡定的?
  可惜膳长老不晓得,宁小闲不是不喜欢帅哥,而是她自己的神魔狱中就有一枚绝世大帅哥坐镇。那权十方再帅再有型,能帅过长天,有型过长天?她才不信!
  再说她接下来要考虑的正事,是从浅水村出发后要如何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西行路上多劫难,她得想办法活着抵达目的地。跟自己的身家性命比起来,帅哥这种身外之物,自然是可看可不看了。
  眼看着日上中天了。她加快了手上烹炒的速度。


第14章 素食也能很惊艳
  老实说,她的任务不重,只需要负责朝元宗和赤霄派双方主宾的菜品就可以了。面子面子,功夫都是做在外面给人看的。其他_0_di_0_zi的饭食,自然有厨房其他人去料理。幸好汤底早已吊好,剩下都是手头翻炒的功夫,于是中间还能挤出时间去狞兽巢穴外头看热闹。
  话说,刚才厨房外头鬼鬼祟祟来了几个_0_di_0_zi,找厨房里的人问了几句就匆匆走了。她只装作看不见,心里却知道那是霍正华派来的人,正在核实她的行踪。只要他派人到这儿来,必定就是无功而返,她的嫌疑就基本被洗掉了。
  终于,外面远远地传来了一记清脆的磬响。她知道,那是开宴上菜的讯号。
  这个时代,有身份的人们吃饭都是席地而坐,一人一案,实行分餐制。朝云宗贵客其实只有六人,因此她其实只要准备主宾共十三人的份量。
  由于膳长老的信任,她可以按自己心意来备菜。修道之人平时注意吐纳养气,胃口都不大,所以她备下的饮食就必须以精致、美味胜出。
  菜品流水一般端了出去。宁小闲解开了身上的围裙,轻轻呼了口气,跑到厨房外头站了一会儿。这大热天的,还要跟几十号人挤在厨房里和油烟战斗,本来就不是件轻松的事,消耗的体力大概就和高中女生深恶痛绝的八百米小长跑差不多。
  “唉,身体素质和这帮修仙的家伙还是没法儿比啊。”她特别希望能早点儿蜕变体质,打开神通的大门。
  头两道菜刚端上筵席不久,膳长老就满面红光地跑了回来:“小闲,你的菜让朝云宗贵客赞不绝口,直说在宗内也从来没有尝过这样的精馔。掌门面上大大地有光,让我赶紧把嘉奖带回来。”他递过来五百两银子,还有一支小小的玉瓶。
  掌门大概是考虑到她不过一介凡人,给她银子最实在吧?“瓶内装有益体丹五颗,服用后祛病益体,有强身之功效。”
  嗯,这个倒是不错。
  她莞尔一笑,嘉宾的反应早在情理之中。上古时期神魔当道,人不过是覆巢之下的完卵,终日提心吊胆;而人族兴起至今不过几千年,这个世界的主角换成了仙家门派。修士嘛,餐霞饮露以求长生之道,对口腹之欲哪有那么讲究?反倒是生活在世界底层的凡人需要每日进食,可是世间不太平,像背靠赤霄山,有仙派庇护的浅水村是个特例,不知羡煞了多少平民,又有多少人能潜心研钻厨艺呢?
  她制作的食物,在另一个世界里不算稀奇,可是在这儿,那就是独此一家,再无分号了。
  就拿首道开胃菜蜜汁芸豆来说,这道菜的简单易做与它的美味不成正比。只将芸豆在清水中泡过夜,等它自然膨胀完毕之后,再放入煲锅中,加山泉水,与话梅、山楂干、红枣、冰糖共同熬煮。在另一个时空,这道工序都由高压锅来完成,但在这儿,要花费一个时辰左右才能将芸豆煲至软糯,待冷却后再淋上蜂蜜及桂花糖,静置小半天即可。
  为了突出这道小菜的风味,宁小闲特地请膳长老制作了两张凝冰符贴在锅底,这样取出来的蜜汁芸豆不仅酸甜酥软、入口即化,还带有冰镇的清凉效果。
  要知道现在可是盛夏七月呀!天上的阳光正毒辣,若说寒暑不侵,那是指修为精深的权十方、梅掌门等人,功底稍差一些儿的,夏天里挟上几颗冰冰凉凉的芸豆,那舒爽劲儿从喉咙一直贯穿到胃里,不要_0_shen_0_yin出声就很不错了。
  再说鲍汁捞饭。宁小闲将米饭在碗中压实了,再倒扣入金盏之中,浇入汤汁,覆上鲍鱼,旁边以西兰花缀色。可是在这世上,捞饭原本是农家主食,也就是把米饭丢进汤中搅和吃掉,这样省油又省菜。梅掌门看到这道菜端上来,心中就极不喜,可是有贵客在侧,他面上又不好表现出来,只在心中把厨师宁小闲骂得狗血淋头。
  可是等他不情不愿地浅尝一口,不禁大感意外。覆在顶上的鲍鱼集香、脆、软、醇于一身,明明已经煨得入味,鲍鱼却还很弹牙。最惊艳的反倒是底下的米饭。晶莹剔透的米饭虽然粒粒分明,并不黏牙,却蘸饱了鲍鱼的金黄汤汁,嚼在口中香醇隽永,回味无穷。而且这滋味原本应该是厚重的,开始几口特别香浓,但后头却失之油腻。可是宁小闲做出来的汤汁,却只有其鲜,未有其腻,令主宾们在几口匆匆吃完之后,还有意犹未尽之感。
  这便是“美食不可多得”之理,好吃偏偏又吃不够,人们对这道菜肴才会加倍好评。
  他们却不知,黏腻之感原本来自与鲍鱼同烧的猪骨、老母鸡等食材,它们富含胶原蛋白,虽能给菜品提供肉食之鲜,却也免不得带来肉食之腻。而宁小闲的汤头却是调集了山珍与海味来精研调制的,鲍鱼也只是由白灵菇刻成,自然有鲜而无腻。
  当然,其中最大的功臣,却是采自海中的干货——昆布,赤霄山离海不远,每天能够接触的海货其实种类丰富。宁小闲看到这样东西的时候也吓了一跳,这儿的人们竟把它从海里捞起,当成农家喂猪的饲料,当真是暴殄天物。她用几个铜板的价格就收来了一堆昆布,洗净后在太阳底下暴晒起来。
  昆布的作用是什么?只说一样地球人都很熟悉的事物:味精。味精在地球上直到20世纪初才被研发出来,它提鲜提味的功能其实来自于海带。作为海带的近亲,昆布熬煮的汤头味道更加鲜香,尤其晒干的昆布上覆盖的晶莹盐粒,更是汤中至味的秘密关键。
  梅掌门放下手中的金盏,转头看去,席上贵客品尝菜肴的时候皆面带微笑,可见是十分满意的,心下不禁也有些自得。和庞然大物朝云宗相比,赤霄派拿得出手的东西不多,只有今晚的菜式却堪称惊艳。


第15章 便宜实惠的好东西
  宁小闲也饿了。厨房里这帮人伺候众仙长们在外面吃喝得舒畅了,自己却还没有半粒米下肚哪。
  她做饭的手脚极快,厨房里其他人还在伺弄仙长们的饭菜时,她手里的十三份甜品也做好了。叮嘱小丫鬟在饭后再端出去之后,她从厨房里顺手拿了几样食材洗剥干净了,转身离开。
  毕竟是仙家门派的厨房,里面也有不少贵重的食材,为了防止凡人们偷食,赤霄派对于仆佣厨师们的伙食是有标准的。换句话说,只要查到你偷吃不符合你伙食标准的东西,那么惩罚是极严厉的。尽管很得膳长老喜爱,宋小闲也没必要去触这个霉头,所以她拿的东西都是最普通的。她今天又是主厨,其他人也不会说什么。
  离厨房大半里地外,有一片榕树林挨着山泉水,占地范围不大,平时却人迹罕至,相当安静。宁小闲在厨房忙完,总喜欢来此小憩。今天中午奋斗完素宴的菜品之后,她肚里虽饿,却吸饱了油烟味儿,对米饭可没有多少兴趣了。厨房里热得像蒸笼,午后的阳光又如此毒辣,催得人满头是汗。
  但她知道,如果像素宴上的修士们吃点冰品,固然能骗肠胃一个惬意畅快的感受,但对她这样的体质来说,却更容易坏肚子或中暑。因此这样的条件下,她从门派厨房带出来的东西,其实就是农家之中最常见的——红薯*。
  这儿是她的小小根据地,她早在林中藏着一口煮锅,此时拿出来到泉边冲洗干净了,舀上一小锅水,拎回林间,又拣了些枯干枝叶,搭起一个小小火堆。此时天气太热,雨水稀罕,树枝中的水分很少,她拿火折子点了两下,火苗就窜了上来。
  煮个红薯汤却不需要什么技巧了。把红薯剥皮洗净,丢进去就是,待汤熬好了,洒点冰糖就行了。她还额外放了几枚红枣干,算是给自己补一补血吧。这种天气里喝一碗热乎乎的甜汤,其实最祛暑。
  这里的红薯却是很让她惊叹的。从穿越到异世之后,她在宋嫂家吃的第一顿饭就是烤红薯。也许是这个世界未受到人类的各种可怕污染,灵气又很充足,植物的长势普遍很好,味道也远非另外一个世界可比,那只红薯软糯清香,偏又带着几分水果的甜味,好吃得让她连舌头几乎都吞掉了。从那以后,她就很喜欢这种经济实惠又好吃的农家宝贝。
  榕树林离梅掌门的宴客现场也不远,偶有丝竹之乐随风传来,却都断断续续地听不清楚。这不过是一里地的距离,可就真真切切把仙门与凡人隔成了两个世界,彼此之间壁垒森严,径渭分明,丝毫逾越不得。
  宁小闲侧耳倾听了一会儿,突然笑道:“这乐奏得也不好,拿来招待朝云宗的贵客,不觉得太寒碜了么?”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据说还有个仙派是专攻乐音,以乐御敌,以乐入圣,那样的音乐想来是非常美妙的,不知有没有自己原本世界的音乐那般无拘无束。不过,赤霄派请来的乐师虽也奏得不错,但比起她曾经听过的音乐,却是被甩出了七八条街了。
  长天冷冷道:“小小年纪,口气倒不小。”
  此地山泉叮咚、树随风摇,远远地又有乐声传来,恍惚就在梦中。她已经决定踏上西行之路,也许明天就要动身。此后路途中不知再有没有今日这般轻松惬意的时光。
  回想起来,住在浅水村的日子虽然平淡无趣,但至少性命无虞。这凡世间不知道有多少人就羡慕这样的平淡无趣。
  奇异的是,长天似乎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语气也软下来几分:“你若舍不得,过几天再走也是一样。”
  “为何要推迟?”宁小闲笑道,“你不是说修仙之途要勇猛直前么,现在第一步还没踏出去就想往回缩,像什么样子?”
  “长天,你活了那么久,必定听过仙人奏乐吧?据说九天仙女演奏的音乐,才是真正的神曲?”
  他不说话,她就当默认了。
  “凑巧我也知道不少神曲,你想不想听?”
  没等他回答,她就咳了两下嗓子,开始轻声唱了起来。
  此情此境,她也不知道为何自己选的居然是《沧海一声笑》这样十足男人味儿的曲子,或许面对未知的前途,自己其实需要一点小小的鼓励吧。
  这支曲子也堪称奇葩,本来就得要一个至少年过四旬、半生浮沉、鸠衣百结的破锣嗓子来唱反而才有味道,以宁小闲的嗓音、年龄和功力,根本唱不出其中的沧桑,好在她咬字十分清楚,尽管歌之而不达其意,这声音却仍乘着风儿飘了出去。
  长天在神魔狱中,一开始不过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随意听了两句。然而听着听着,眉尖却渐渐地蹙了起来。他自被关在神魔狱中以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与牢狱相抗,与缚龙索与化妖泉相抗,甚至也与自己相抗,前尘旧闻如今想来已经恍若隔世。所谓“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岂非是他现在最佳的写照?
  三万年,足够让神佛也忘却很多事情,然而宁小闲的歌在他耳边这般轻轻地唱起来,却好像将那些记忆从无底的深渊之中放了出来。那些舍生忘死的快意战斗、那些盘根错结的神仙往事、那种纵横天地不可一世的情怀,原来他从来也不曾忘掉。只是日日坐在这狱中,分秒承受无边苦难,在磨去了他的锋芒的同时,却也砥砺了他的神魂,令他心志越发坚忍起来。
  在她的歌声中,他心中泛起的浪花被汹涌的暗流悄悄吞噬掉了,细细咀嚼这样热血的歌词和曲调,反而让他的心绪更加古井无波,面上也更沉凝若水。
  一曲终了,长天破天荒地赞了一声:“好词,好曲。”这词与曲确实是绝配,居然能触动他的心神,释放出他的心魔。但这样的词曲,绝非这个小丫头片子做得出来的。
  宁小闲翻了个白眼,他只说词好曲好,言下之意就是说只有自己唱得不好呗。
  偏偏在这个时候,又有人赞了一声:“好词!好曲!”
  (ps小常识:甘薯传入中国通过多条渠道,传入的时间也很晚,约在16世纪末叶。不过咱这是仙侠穿越,就不要太计较啦!)


第16章 权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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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小闲面色一沉。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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