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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袭成男神-分卷阅读713

并不怎么聪明的熊宝宝。
  他问‘为什么不能生或者捡女孩子来养’,是为了了解小哈士奇的偏好吗?他明明是纳闷自己为什么非要生或者捡男孩子来养?就为了培养原女主金鲤的小舔狗,或者是童养夫?
  季言之无语至极,偏偏小哈士奇从自己意识海洋溜走,回到位面与位面的次元壁垒处的时候,还丢下了一句“不管男女,都有机会成为舔狗的可能”的话,更是让季言之忍不住怀疑,此方位面世界小天道固特意化身成小哈士奇的形象,是为了给他添堵吧。
  对于季言之这种狠角色来说,过多的知道未来,有时候反而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最起码在得知自己当前的选择,严重影响到季萝莉的未来人生,一时之间,季言之变得有些举棋不定。
  原本季言之就不打算再结婚生子,如今得知如果娶了徐红卫,所生儿子成了原女主金鲤的终极小舔狗,季言之就更加的不愿意娶妻生子了。哪怕不娶徐红卫,娶另外的女人,谁又能保证生下的儿子不顾年龄差,执意要当原女主金鲤的小舔狗呢。
  还有捡狼孩来养,如果没有二选一,要吗童养夫,要吗小舔狗的话,季言之把从字典里抠出去的善良找回来后,会很特意将捡来的狼孩当儿子养。
  所以说嘛,提前知道未来的走向就这点不好,何况是知道三种的未来走向。第一种选择,直接排除。选择第二种的话,则要小心操作,真要让季言之一通努力到最后给金鲤做了嫁衣,只怕季言之会呕得吐血。
  必须得好好思考。
  季言之再次陷入了沉思,直到临近中午的时候,村里闹哄哄说有孩子落水时,季言之还恍然惊醒,下意识就冲出家门。果不其然,落水的是季萝莉,而救季萝莉的人,是前段时间下放住在牛棚,一位面黄肌瘦,年龄大概在三十岁左右的妇女。
  她比季言之大了三岁,可是看起来却至少比季言之大了十岁以上。季言之很感激她,哪怕心里清楚,水性特别好的季萝莉即使没人救也不会出事,依然拿了不少好东西真诚像她道谢,随后不经意的问起了季萝莉落水的经过。
  季言之直觉认为,季萝莉落水与金鲤有关。
  果不其然,当救季萝莉的人说起季萝莉落水时,有几个孩子在不远处玩耍,其中就有金鲤时,季言之眼睛危险的眯了眯。
  季言之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误区,身为全能大佬的他,为什么要按照此方位面世界预设的几种结局走,为什么要在养成童养夫这个问题上举棋不定。
  害怕精心培养的童养夫按照剧情的尿性,变成了为金鲤养的,那就直接解决掉原女主金鲤好了。季言之原本都已经下定决心,各自美丽了,非要没完没了是吧,那就别怪季言之心狠手辣了。


第468章 锦鲤闺女三岁半(22)
  记得还没想着让季萝莉、金鲤这对现女主、前女主各自美丽的时候, 季言之曾动手,以鲤鱼精身上鳞片为基础,制作过恶念反弹道具。只是后来,季萝莉、金鲤这对现女主、前女主都没什么交集, 季言之就把这事儿, 抛到了脑后, 各自美丽。
  可如今, 呵呵, 偏偏要跳出来找存在感,季言之还能怎么着, 只能将恶念反弹道具拿出来,当做镶嵌着亮片儿的红头绳子, 给季萝莉扎几个小揪揪, 配合那张圆润的脸, 显得格外的喜庆。
  季萝莉很喜欢, 当即就带着张扬过市。平日里常跟她扎堆儿的金秋菊见了很羡慕, 告诉季萝莉她脑袋上用来扎小揪揪的红头绳, 一定是省城买的。他们金水村上边的金盘子镇根本就没有这样的红头绳子卖。
  “我不知道鸭!”季萝莉笑得特别开心的说话:“我噗嗤掉下水里, 起来回去换衣服,爸爸就把漂漂亮亮的红头绳子拿出来,给我扎了好看的小揪揪。”
  金秋菊赞美道:“真好看,叔叔那里还有吗?”
  金秋菊扭捏起来, 很不好意思的说自己想要。
  对于朋友,季萝莉一向大方, 当即就拉着金秋菊的手儿,蹦蹦跳跳的一起回了家。
  季言之在家,就坐在院子里。面前的木桌子上放了很多片颜色鲜艳、红得像血一样的鳞片。季萝莉带着金秋菊从院门外蹦进来时, 鲜红的鳞片上似乎闪过光芒。
  感觉像活的,实际上那不过是制造比如说幸运符、恶念反弹道具的原材料之一罢了。
  季言之在季萝莉高高兴兴的出门玩耍后,就很有紧迫感的准备批量生产恶念反弹道具,不拘款式,只要金鲤再对季萝莉心存恶念,就一定会遭到反噬,区别只有轻和重。也就是说,一定都取决于金鲤自己。
  那么问题来了,已经被金大山一家毫无原则宠爱,宠坏了的金鲤,能在与季萝莉两看相厌的情况下,压抑住滔天的恶念吗?依着金鲤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让季萝莉倒水的能耐,恶念能小吗!
  反正季言之不用脑子想,就猜到再有下次,金鲤绝逼会缺胳膊少腿儿。
  季言之深藏功与名,暗搓搓的等着看金鲤的笑话。很快,尿意来袭,季言之一抬头,就看到季萝莉、金秋菊两个丫头,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
  “怎么了?”季言之不解的问。
  “季叔手真巧。”金秋菊没想到她好喜欢,喜欢到厚脸皮问好朋友要的,带亮片儿的红头绳子居然是季家叔叔做的,当即就瞪大了眼睛,无比真诚的赞美。
  季言之很淡定自若的接受了金秋菊的赞美,并且取了两根带着亮片儿的红头绳,给金秋菊扎起头发。和季萝莉一样,一左一右两个揪揪,显得脸圆圆的,凭添几分喜庆。
  “谢谢季叔。”
  “不客气。”季言之笑眯了眼睛,“晚上秋菊就在叔叔家吃吧,有毛毛鱼做的鱼酱哦。”
  金秋菊摇头:“奶让我不要学小叔,季叔家的粮食本来就不多,我要是像小叔一样,时不时就蹭饭吃,会饿着萝莉的。”萝莉可是她最喜欢的好朋友,和她跟着小叔去城里的友谊商场看到的洋娃娃一样,白_0_bai_0_nen嫩,要是被饿着了,就不好看了。
  金秋菊很懂事的拒绝,并且为了避免季言之再开口留饭,金秋菊恋恋不舍的和季萝莉打过招呼,说明天去采野菜,便一溜烟的跑了。
  “这孩子真懂事。”
  季言之感叹一句,随即走进厨房。
  季萝莉抠了两根小红薯,走进厨房直接把两根小红薯丢进灶里,在季言之打米加玉米渣,准备煮玉米渣子粥的时候,填柴烧火。几乎玉米渣子粥煮好后,季萝莉烤的两根小红薯也烤好了。
  家里已经没肉了,本来季言之打算今天去山里一趟弄点的,结果先是此方位面世界小天道跑到意识海洋来唧唧歪歪,并用三条不明确的未来走向扰乱他的思绪;然后季萝莉落水被救,自己将家里有的几只干鸡腊兔全部当谢礼送给了将季萝莉从水里救起来的章大姐。
  这一出出的事儿,季言之怎么还能有时间跑去山里弄肉。所以晚上的菜,十分的简单,就一个糖醋白菜,一碟切成细丝儿的咸菜。不过糖醋白菜是用猪油炒的,也算另类的沾了油腥。
  吃过晚饭,天便黑了下来。
  季言之招呼季萝莉洗澡。洗完澡后,季言之态度很坚决的拒绝了季萝莉想出去玩的请求,只说早起早睡身体好。
  季萝莉没有反驳,很听话就回房,不一会儿的功夫便沉入梦乡,而提倡早睡早起身体好的季言之,则在院子坐了好一会儿,才回了屋子睡觉。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早,季言之是被院门外的吵闹声惊醒的。季言之看了一下时间,五点17分,外边天色已经蒙蒙亮了。说起来,季言之起的还不算早,村里有的人家四点多就起床,挑水砍柴喂鸡,几乎将一天的活儿,都集中在了做早饭之前完成。
  季言之翻身起来,简单洗漱后就淘米做饭。在季言之将米粥煮上,快好的时候,季萝莉打着哈欠,披头散发的起来。
  季言之招呼季萝莉过来。
  季萝莉揉着眼睛,听话的凑到季言之的跟前,任由季言之抓着自己那头柔软蓬松的,微微偏黄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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