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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假成真[ABO]-分卷阅读21

得太早了:那只锚虽然命中却未戳进去,反而在下落时被乌贼的尖嘴咬住。
  
  容墨尚未反应过来,便因为强大的拉力冲向前面,手中的装置被扯出去不说,人也险些摔到船外,幸而林夏勾住了他的腰部将他连抱带扯地救了回来。这场面虽然惊险,却给了容墨一些启示;他向跑过来的船员们喊道:“把它炸掉!把炸药绑在诱饵上面,然后把它炸掉!”
  
  那几名船员都不言语,只是交换着眼色。正当容墨疑惑之际,林夏附在他耳边低声道:“携带炸药是违法的,你觉得他们会拿出来?”
  
  容墨很快领会了林夏的意思:是“拿出来”,而不是“带在船上”;既然这是打捞船,就不可能不携带水下使用的爆破装置。“现在保住性命才是最重要的。虽然这船上有个为政府工作的人,但我们早有交易,你觉得他会反手告发你们么?”容墨说着,同时看向林夏;对方会意,向那些人点了点头。
  
  僵持片刻,对方终于妥协:“看看船上有没有尸体。既然这大家伙卷走了我们的人,就让它尝尝_0_ren_0_ti_0_zha_0_dan的滋味。”
  
  ***
  
  危机总算告一段落了。当幸存的船员开始了他们的海下寻宝时,容墨和林夏正呆在他们的房间里。
  
  容墨忙着为林夏处理伤口;对方身上被乌贼触手的尖刺划出了许多狭长伤口,虽然不很严重,但也不能放着不管。做完了这些,容墨却没有立刻示意对方穿回上衣,而是盯着对方的后背发起呆来。
  
  虽然朝夕相对了很久,但这还是容墨第一次近距离观察面前青年:这人的身材虽然不是肌肉厚重虬结的类型,但紧实有力的腹肌也是格外明显;那些不知从何而来的旧伤留在皮肤上,虽然算是瑕疵,却让对方看起来更有种英武的感觉。
  
  察觉到容墨的反常,林夏出声询问:“怎么了?”
  
  “你身材可真不错。”容墨下意识地答道,随即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连忙补救道:“虽然也就是一般水平,但好歹比你的脸皮好看多了。”
  
  林夏没有立即做出回应,突然将手向后探去、掐在了容墨侧腰上:“你长得这么瘦,连一般水平都达不到。竟然还好意思说我?”
  
  容墨一向怕痒,被对方在腰侧不轻不重地一掐,当即笑得弯了腰。“别乱碰,我怕痒!”
  
  我终于找到能够整治你的办法了,林夏将这一点暗暗记下,将衣服扯过来穿上。“你还想睡一会儿么?昨天晚上我们都很累了。”
  
  “不了,之前飙升起来的肾上腺素还在我身体里起作用呢。说起来,”容墨变得严肃,低声说道:“这些人打捞完毕后,那个商人会拿属于国家的东西到黑市上售卖吧?我们什么都不做,这样好么?”
  
  “属于国家的东西,当然都应该归还给国家。我总不能犯下因公费私的错误。”
  
  “诶?”容墨一愣。林夏现在说话的态度语气的确蛮有刚正不阿的意味,但他总觉得对方的话里有哪儿不对劲:“可你之前不是和这船的主人做过了交涉,说不干涉他们的违法打捞?”
  
  “我是不干涉‘打捞活动’,但没说不干涉‘打捞完毕的活动’。”林夏脸上挂着神秘的笑意;他将嘴凑到了容墨耳边,轻声说道:“我知道他们回去时要在某个已废弃的码头停靠,他们会被我的同事们抓个正着。至于我们两个……我有个在国外的朋友热衷于独自航海,今天下午他就会把我们从这船上接走。后面的事情乃至于打击报复,就都与我们无关了。”
  
  容墨惊讶地跳了起来,两眼直勾勾地瞪着林夏:“天啊!我以前都没看出来,你真是太……”忽然想起这小阴谋实是林夏该做的分内之事,容墨将“不要脸皮”四个字生生咽下,转而平静地改口道:“太机智了。”




☆、第十六章

  “……周末的傍晚,我去了小镇边缘上的一座教堂。这座教堂虽然不大,但在建筑格局和浮雕、花棂的建造上与我家乡的哥特式教堂一样考究,厚厚的石墙,尖锐的塔顶……当我欣赏大片的玫瑰窗时,一桩怪事发生了:一片巨大的阴影掠过,让那透着夕阳之光的彩色玻璃窗完全黯淡下来。那飞过去的东西像是一架老式的小型飞机,但飞机的机翼可不会那样不断上下扇动。”
  
  容墨将未知巨鸟出现的这一章反复读了好几遍,随后将这本自传体小说合上。由于现在他和林夏在电车上、周围有很多人,他说话时便刻意放轻了声音:“作者好像在自传里说过,这一幕是他在某个边陲小镇上亲眼所见,由于心中疑惑未解才将它写到了书里。但谁知道真假呢?说不定,这人只是在发挥小说家丰富的想象力和绝佳的编造力,让笔下的故事变得更加神秘罢了。”
  
  “但千百年之前,雷鸟的传说就是从这个地域发展起来的。而你的父亲也是在这个小镇上拍到了巨鸟的身影并拾到了它的羽毛。”林夏说到这里,忽然将头转向隔壁坐着的乘客,问道:“不好意思,请问这个镇上有几座哥特式教堂?”自从有了世界通用语言,异国人之间的交流已经不成问题;虽然当地语言和二人的国语不同,但一般交谈也没什么障碍。
  
  那人皱了皱眉;一个肤色长相迥异的外乡人、又是个气息嚣张的alpha,这未免让他心中不快。但他还是礼貌地回答了林夏:“两座。”
  
  容墨在一旁听着,此刻终于松了口气:“还好,这样我们两个分别踩点就可以了。”林夏将视线收回来,问容墨道:“你一个人可以?我怕那只鸟把你叼走。”
  
  “别小瞧我!”容墨不服气地争辩道,意识到吸引了周边人士的目光,他连忙再度压低声音:“就算M国这几年有很多鸟类伤人的事件,但最夸张的也仅仅是‘未知巨鸟捉住十岁男孩并带其飞翔三十余米’。我都多大了,怎么可能被叼走?再说我又不是死的,它扑过来,我就不会打它走吗?”
  
  “你没研究过这里原住居民的信仰?”林夏奇怪地看着他:“在他们相信的神话故事中,雷鸟可是能够呼唤雷电的巨大生物,比人类体型都要大得多。就算是现在,他们每逢朔月之日也都要将雷鸟的神像摆出来进行祭祀活动。”
  
  “可那神像是个人身鸟面又长了翅膀的怪物,当地人把它们做成了两三米高的大型木雕,还说是按照雷鸟之神的真实个体大小塑造的。不过,我尊重他们的信仰,但不相信信仰中的生物能够活过来。”容墨嗤之以鼻:“如果真有一种生物与他们在部落中竖起的高大木雕外表相同,那这根本不是鸟,而是鸟人。”
  
  林夏对于容墨的贫嘴早已习惯。他思考了一会儿,正打算再说教对方两句,容墨却先扯住了他的手臂:“别发呆了,我们到站了。”林夏随着对方站起,将目光投向对方握在自己手臂上的那只手。
  
  从前分明都不愿意和我有身体接触,现在已经有所改变了么?但是,作为一个omega,平素对alpha的气息完全不敏感、甚至对于自己偶尔撩拨别人的行为毫无自觉,这算是某种“天赋”还是神经大条?
  
  容墨的确没有想太多;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恢复了omega的多数特性却依旧对alpha的气息不甚敏感,但他的原则一向是“想不通就不想”;更何况,在他看来,这种感应迟钝对他来说反倒是件好事,至少他不会无法自己地对别人产生好感与归顺心理。
  
  “这地方又小又偏,咱们之前也没有买到地图什么的。我们自己逛吧,反正这镇子面积不大,逛遍了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先生,您要去哪里?我可以为您带路!”一个洋溢着兴奋的稚嫩声音在背后响起。二人不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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