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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王Ⅱ-分卷阅读20

“然后?上楼换衣服或者直接离开……都不对。”她注意到煤粉仅限于沙发周围,如果宋春林走动,其他地方也一定会有痕迹。她拿出放大镜在楼梯和玄关处细细地找了,什么都没有找到,“有人消除了痕迹?”
司徒笙道:“但为什么不消除沙发的?这是皮质沙发。”
罗蜜沉思。
“我们可以从进门开始想。”司徒笙道,“有个浑身煤粉的人进来之后,躺在了这张沙发上,然后他从沙发上掉了下来。”
罗蜜打断他:“你怎么知道他掉了下来?”
司徒笙蹲在沙发前:“你应该看煤粉的走向。它们大面积地向外摩擦,说明那个人是在躺着的情况下掉落下来的。如果是坐起来的话,身体上方是不会向外摩擦的。”
罗蜜点头。
“他从沙发上掉下来,地上却没有大量煤粉……”
“有东西接住了他。”罗蜜顿了顿,眼睛一亮,“是箱子!”
司徒笙道:“三十二寸的箱子,一米六七的身高,应该能塞进去了。”
罗蜜道:“这真是太阴险了!明明带走了人,还带走半衣橱的衣服让我们误以为宋春林是自己离开的。”
司徒笙摇摇手指:“对方并不想误导别人。”
“那为什么衣橱里只有一半的衣服?”
“应该是万春芳搬家时自己带走的。你没发现吗?衣橱里的衣服很过时。”司徒笙嫌弃地看着自己身上的睡衣,“包括这一套。”
罗蜜整理了一下头绪:“也就是说,黑衣人将沾满煤粉的宋春林丢到了沙发上,然后从楼上拿了个箱子装起来带走。听上去像把这里当成了加油站。这不太可能吧?”
“是的,这不合理,只要改动一个小细节就合理了。”
一个可能性冲到了罗蜜的嘴边,但就是说不出来。
“有两拨人。”
“一拨送过来,一拨带走!”罗蜜双手握拳,兴奋地挥舞。
“带走的那一拨是谁?”
罗蜜冷静下来。
司徒笙道:“这个可以做排除法。知道宋春林被带到这里的只有那群黑衣人,我,和……”
“和谁?”

第16章 第四局 朋友一生一起走。

这套丝质睡衣一点儿都不耐寒,尤其是大半夜在寒风中奔跑。司徒笙敏捷地避过巡逻的保安,翻过墙,钻入罗蜜一早停在路边的车里,打开空调。
要不是万春芳的房间只有睡衣是黑色,其他都是浅色,他就不用抖着身躯在路上展示睡衣秀了。
罗蜜过了一会儿才悠然地从大门出来,驾驶着车往回家的方向走:“我先回家,你自己开车回公司?”
睡意来袭,司徒笙抱着抱枕缩在后座,随口敷衍道:“有点远,去你家凑合一个晚上吧。”
“……我家不是青年旅社。”
“我没打算付钱。”
“三更半夜我带着一个男人回家,我老公会怎么想?”
“Oh,_0_s_0_h_0_i_0_t!这不就是我在你们家的形象吗?我会贯彻到底的。”司徒笙打了个哈欠,“到了叫我。”
“……”
罗蜜的确到了叫他。但在他缩在车里睡了一晚上之后。
“哈欠!”
司徒笙心急火燎地接过热豆浆,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神色淡定的罗蜜:“你居然把我丢在车里一个晚上!”
罗蜜道:“我锁了车。”
“是的,还开了窗!”
“只是一条供你自由呼吸的缝!”
司徒笙又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道:“吸的都是寒气。”
罗蜜伸出手:“热豆浆不喝还给我。”
司徒笙张大嘴,叼住口子,咕噜咕噜地喝了个干净,抹抹嘴巴:“早饭呢?”
“你不是喝了豆浆吗?”
“虽然我拥有花儿一样的美貌,但我不是花,不是晒点太阳浇点水就能产生光合作用的!”
罗蜜伸出的手往前凑了凑。
司徒笙狠狠地拍了一掌在她手心里:“用你欠我的医药费去买!哈欠!”
看司徒笙昏沉沉的样子,罗蜜有些愧疚,主动买了肉包鸡蛋营养早餐,附赠一碗红糖水。
司徒笙一边嘀咕着女人才喝红糖水,一边喝得点滴不剩。
“你一会儿想办法去写意乐园打听一下发生了什么事。”就算他擅闯宋春林的家被发现,也不可能让他们警戒到草木皆兵的地步,“最好能弄到监控视频。”
罗蜜睡得晚起得早,精神还没调整过来,闻言一瞪眼,正要_0_kang_0_yi,就见司徒笙有条不紊地打了个喷嚏。
“……”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司徒笙昨晚就算用火柴棍撑眼皮子也要撑住十分钟,飞车回家睡觉。司徒笙不顾罗蜜的_0_kang_0_yi,闯入她家洗了个热水澡。
七十多平方米,两室两厅的房子在司徒笙看来有点小,尤其是卧室,放了床和衣橱后,转身都很局促。
他洗完澡出来,不忘吐槽。
罗蜜拿了套丈夫平时_0_bu_0_chuan的衣裤甩在他身上:“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如果我是你,一定回去把‘礼义廉耻’四个字好好地临摹几遍,体悟一下意境。”
司徒笙打了个夸张做作的喷嚏。
“……你确定不趁着自己还能用鼻子呼吸的时候回家写封罪己诏,以免人间地府都找你算账吗?”
“等我达到写罪己诏的地位再说吧。”
罗蜜看他收拾干净往外走:“去哪里?”
“找人。”
“谁?”
“绑架犯。”
罗蜜家那口子友情赞助的冬装被司徒笙穿起来后很有走时装秀的效果——厚围巾,九分裤,宽大的大格子外套,加上他媲美偶像的漂亮脸蛋,走到哪里,都吸引住大片的目光。
张维朝公寓楼里的门卫依旧懒懒散散的,却记得他是张先生的朋友,打了个招呼就放了进去。
司徒笙拎了个水果篮,在张维朝家门口按了半天门铃,见没人应声,于是从包里掏出万能钥匙,泰然地打开了门。
房间被收拾得干干净净,茶几上放着一沓报纸,日期显示是昨天。卧室的门半开着,被子叠得整整齐齐,衣橱里放着五套衣服,夏冬各两套,春秋一套,还有一套想必已被穿走。
司徒笙刚发现张维朝过得如此简洁,不禁感慨自己的识人之明。只有这样的人,才会老老实实地每个月还欠款。
床头柜放着一张身份证和一本《会计学原理》。
也就是说,这间卧室除了证明张维朝是个节俭的会计之外,什么都看不出来。
他转身去书房。
书架有三排,一排放四大名著,一排放外国名著,还有一排放专业书和工具书。
司徒笙的手指在书上抹了一把,轻轻地搓掉灰尘,低头用脚趾戳机箱的开机键。戳了几下都没反应,他低头一看,原来机箱也是个装饰品,后面的线都没插实,书桌抽屉里只有一个打火机和一个钥匙扣。
一个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居然没有任何主人的特色气息……简直连酒店都不如。
司徒笙坐在椅子上,托腮沉思。
从张维朝家出来,司徒笙刚关上门,就看到英灏亨从电梯里出来。
四道目光在空气中诡异地撞了一下。
“他在吗?”
“不在。”
英灏亨扬眉:“我刚才好像看到你从房间里出来?”
司徒笙面不改色道:“你看错了。”
“我还听到门‘砰’的一声。”
“你听错了。”
英灏亨道:“你故作镇定的样子,像刚刚杀完人,来不及毁尸灭迹的凶手。”
司徒笙道:“娇弱的白雪公主能杀什么人?”
英灏亨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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