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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告诉你-分卷阅读7

尖叫着冲进那间敞开大门的顶级奢华陈列室。

但事实上,这和男*丝幻想林志玲给他捶背,范冰冰给他洗脚,章子怡喂他吃饭Maggie Q给他擦嘴一样,毫无意义。所有的一切都是一场华丽的意淫,其存在的唯一价值似乎就是和舒默的分享。如果没有舒默这个被动的观众,我打赌自己如今一定可以素颜上阵出演韩日惊悚片里那些劈头散发面青唇紫的女一号。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每周一面准时收看《女人我最大》一面绞尽脑汁地琢磨,时尚一九分及肩直发和自然毛躁感的大地色蛋卷头到底哪个更适合自己。

“相由心生”对我们这个种族来说实在是货真价值的至理名言,保持乐观积极追求美好的生活态度,真的比神马都重要。不然你们以为贞子小姐是为了什么从如花似玉的小清新美女直接变成了中老年心脏病患者的致命杀手?

帮帮忙,你被你亲爹一斧子砍死推到破井底下封起来再暗无天日地呆上那么久,你会发自肺腑地觉得自己是个什么德行?

说到底,那姐姐也只不过是太颓废。

这样说来,上帝果然是公平的,任何事物的意义和得到它所需的付出成正比。给你捶背的林志玲之所以不值钱,是因为她只是你幻想出来的一个人形气泡,而你手里一碗普通的白饭却能填饱你因为意淫消耗太多能量而咕咕乱叫的肚子,是因为那碗米饭凝结了你在寒冬酷暑的清晨和傍晚,在黑压压的同胞们中面无表情地厮杀进地铁公交时闷出的热汗。

“你没买蛋糕?”我扫了一眼餐桌没看到生日晚餐应有的主角,抬头询问似地看了一眼舒默,“还是你提前订好了正在送来的路上?”

“今晚不吃蛋糕了,我现在闻见奶油味有点腻歪。”舒默腾出一只手重新规划了几个盘子的原有位置,然后把那只还冒着香甜热气的苹果派挨着水晶汤煲摆在当中,“吃苹果派好了,低脂肪低热量高纤维,也能插蜡烛。”

“行,能插蜡烛就行。”我咧嘴一笑,露出八颗洁白的大牙,“我喜欢吹蜡烛。”

除了意念,空气大概是我唯一能施加些局限性影响力的东西了,原理么,和声波之类的差不多。随着我当鬼的年岁逐日累积,这种控制空气的能力也渐渐增强,从刚开始只能扇点小风翻翻书页,或者在窗户上哈出一口呈现不规则圆形的热气再看它慢慢模糊消失,到现在我不仅能在窗玻璃上用热空气写字,还能挥一挥衣袖扬起飘落满地的丁香花瓣在空中舞出一曲《忐忑》。至于吹灭生日蜡烛这种小case,自然不在话下。

“一口气吹灭!”我拍拍胸脯,能和舒默齐力完成某件事的念头总是让我很兴奋,“不然许的愿不灵!”

舒默从围裙里掏出一包被压得扁扁的彩色蜡烛,随手丢在桌上一角:“先吃饭。”

和往常一样,舒默先拿起我面前的空碗,盛上了满满一碗当归红枣鸽子汤,很自然地搁在我面前,然后给他自己也盛了一碗。他缓缓坐下身,吹了吹汤碗上拢着的一层热气,拿白瓷汤匙舀了一勺清汤递到嘴边,薄薄的嘴唇抿了抿,眉头很舒服地展开,啧啧道:“还不错,我还担心时间太短鸽子没有煮出味。”伴随着唇边那个微微荡漾开得笑涡,舒默又由衷地发出了一声对自己的赞许,“看来真是只要厨艺好,没有办不到。”

我托着腮帮子无奈地看着眼前那碗冒着热气的汤,抬头看了眼正在喝着自己煲的汤,神色*得仿佛在喝_0_ya_0_pian一样的舒默,咬着手指头墨迹了两分钟,终于还是清了清嗓子,慢吞吞地开了口:“舒默,其实我一直都想跟你说,那个——其实没有必要这么麻烦。”

舒默停下手中的动作,乌黑的眼睛透过不断腾起的袅袅热气盯着我。

“如果你想我陪你吃饭,其实不用这么麻烦,这么……浪费。”我随手一抬,桌上那只汤碗的4D仿真版顿时出现在我的掌心里,里面碧波荡漾的汤汁里同样浸泡着当归红枣和一只鸽子腿,甚至连腾起的白色热气从形状体积到摇摆的姿态都和原版完全一样。

“我这样更方便不是吗?而且也不会浪费粮食。”我委屈地看了一眼那只稳稳当当端坐在菱格子桌布上的沉甸甸的白瓷汤碗,“你那只碗,我根本都端不起来。”就算是过家家,也至少要让劳资碰到道具吧?

舒默看了我一眼,低头喝汤:“随你便。”

纳尼?我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地看着他。就这么简单?打从他开始学煮菜,这个像挠不到的烂疮一样困扰了我七八年的问题,就这么轻松搞定了,没有反对没有对抗没有争吵没有冷战?

“我之前是怕你干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看着我吃心里难受,想着不管怎样,做给你做上一份摆着,哪怕让你闻闻香味也是好的。可既然你这么看得开,明知是自欺欺人还能模拟得那么欢乐又逼真,那我以后就省老大事了。从明早开始,我每餐只做我自己的,反正你照着我的再COPY出一份就可以了。”舒默放下汤碗,拿筷子夹了一块藕,咬了一口又放下,“不过,你干嘛不早说?在美国读书那会,每个月就那么点生活费,为了省出来你的那份,我还要晚上去薯条店多打一份工。”

“……所以,这还是我的错?”我咬牙切齿,“那要不要小的郑重地跟您说声对不起?!”

“没关系。”舒默夹起那片咬了一口的藕送到嘴里,一边嚼着一边含糊地说,“反正这么多年不都这么过来了。”

我一口闷气堵在胸口,什么过家家的游戏都不想玩了,就托着腮帮子直勾勾地看着舒默端着印花白瓷碗举着银筷子慢条斯理地吃饭。舒默对条理和顺序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崇拜,我觉得就算有一天火烧了他眉毛,他也会先灭左眉毛再灭右眉毛。

对于吃饭这种事情更是不会例外,如果你在正餐前给他一块香味浓郁卖相极佳的蛋糕,他或许会很礼貌地收下然后告诉你他要留在饭后吃;如果你善意地提醒他那是一块香味浓郁卖相极佳的冰激凌蛋糕,那么他会微笑着一边道谢一边把它搁进冰箱的冷藏格里;但如果偏巧身边没有冰箱,那么他就会微笑着一边转身一边把它丢进垃圾桶里。

可话说回来,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似乎也并不是这样。还在圣爵读高中的那会,虽然他不大爱吃甜食,但如果两个人真的走到十字街,只要我告诉他前面200米处左拐有家名叫雾园的全T城最棒的甜品店,里面惊世骇俗的樱桃蛋糕和香槟奶茶是我曾某人的此生挚爱,那么就算手表指针明白无误地告诉他已到正餐时间而且左右手两边都恰巧有家可以吃碗宫保鸡丁盖浇饭或者红烧牛肉面的小店,他也还是会毫不犹豫地一路小跑过去,排上小半个钟头的长队然后吃上那么一份浓香醇厚的。

这样说来,那时候舒默也没有这么严重的强迫症,不会每次出门前都要把天然气管道开关反复检查三四遍,也不会每次和我在同一个房间都要关门上锁再用力推上五六个来回,也不会就连记个别人的手机号都要从前到后再从后往前反复核对个几轮。

他那时候只是一个成绩平平的插班生,除了长得还算眉清目秀之外一无是处,甚至身高都比现在要矮上快半个头。他那时候的眼神也远没有现在深邃,倒也谈不上清澈,较为精准的形容词应该是空洞,仿佛有一根内置的管道连通着他的眼底和心底,让人一眼就能窥视到他撒哈拉大沙漠一般空旷干燥而沉闷的内心。

而这些庞大而琐碎的变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一切就发生在我眼皮子底下,我却从来都没有留意过,连同这庞大而琐碎的十年,就像一捧温暖干燥的紫色细砂,松松地被我握在指间,不动声色地流走了。

点蜡烛的时候,舒默就好像给自己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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