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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妇的极致重生-分卷阅读68

家里的针线娘子,还望夫君不要嫌弃。”
  萧南这话绝对不是谦虚,她的女红确实不咋地。
  不管是本尊也好,萧南自己也罢,都不是善针线的人。
  而且,在萧家的家教里,针织女红什么的并不是女子闺训的重点,像她们这种士族家的贵女,琴棋书画、针织女红甚至烹饪都不是特别的注重,也不是生活必须的技艺。
  不是萧家不注重闺训,实在是当下的大环境如此,与其学习什么针线女红,还不如学习如何处事交际;擅长琴棋书画,还不如擅长骑马歌舞。
  女工之类的,只要会就成,她们家里又不是没有专业的仆妇,自己和家人穿的衣物,自有针线的仆妇打理。
  琴棋书画也是如此,她们又不是寒门小户的女子,需要靠这些扬名。
  至于刚才提到的歌舞,则是指当下流行的宴会曲调和舞蹈。
  大唐民风开放,又承自洒脱、自由、奔放的两晋南北朝,人们也极富浪漫、奔放和个性。
  日常的生活中,人们的娱乐活动也是丰富多彩。
  比如在贵族的宴会上,宾客们玩儿得兴起,便会有人拍案而起高歌一曲,或者一时兴起当堂舞蹈一番,甚至还会邀请与会的贵宾共舞……
  这些绝对不是主人或者客人侮辱对方,使对方行伎人之事,而是一种风雅,一种主宾尽兴的体现。
  反之,如果有人邀你共舞,你却含蓄的推说不会,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儿,而是一种非常失礼的行为。
  所以呀,有了这样的宴会文化,努力使自己的歌舞表现得优雅不失俗气,远比练习别人看不到的女红重要得多。
  是以,真正的贵族勋贵家里,女子们并不十分擅长所谓的闺阁技艺。
  崔幼伯也知道这些,所以看到针脚不是很密实的衣服,也没有表现得很失望,相反的,他很高兴:“娘子太谦虚了,这已经很好了,我很喜欢,娘子辛苦了。”
  萧南听到夸奖,却没有露出笑容,而是板着小脸儿,双手一摊伸到崔幼伯跟前,“我的呢?郎君,我的礼物呢?”
  崔幼伯尴尬的挠了挠头,在萧南故作生气的目光中,丢下一句‘我去拿’,便落荒而逃了。
  事实上,崔幼伯根本就忘了所谓的七夕礼物,他这么说,不过是保全面子的托辞罢了。
  “呵呵,郎君也有这般狼狈的时候呢。”秦妈妈看到萧南和崔幼伯的良性互动,很高兴,也很欣慰。
  “是呀是呀,就是不知道郎君在仓促间会送给娘子什么礼物”
  玉竹也过来凑热闹,主仆几个围坐在一起,喝着茶汤,嬉笑着聊天。
  而书房里的崔幼伯却没有这么轻松了,他在屋里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却怎么都想不起送什么好。
  最后,目光落在书案上散开的一卷字画,脑中灵光一闪,终于有了办法。
  “侍书,笔墨伺候”
  崔幼伯站在书案后,铺开一张宣纸,摸起毛笔,蘸墨,在下笔前,吩咐道:“我要作画,谁都不要打扰我”
  “是,郎君”
  站在门外的小厮忙答应了一声,随后更是将匆匆赶来的翰墨拦在了外头。
  
  第068章 改变(二)
  
  
  “阿大,我、我真是有要事,让我进去见郎君吧。”
  翰墨擦擦额上的汗,不死心的再次跟门口守着的小厮商量着。
  阿大是负责看守外书房的粗使小厮,十六七岁的年纪,个头很高,人也壮实,一看便是个会功夫的人。
  他板着脸站在门口,执着的摇摇头,也再一次将崔幼伯的吩咐转告给翰墨,“郎君说了,他要静心作画,谁都不见。”
  翰墨死死的盯着阿大好久,见他死活不肯通融,便有些气急,略带威胁的低喝道:“阿大,你别拿这些话搪塞我,我伺候郎君的时候,你还在市井间胡混呢。我告诉你,我确实有要事要见郎君,现在你拦着我,若是耽误了郎君的事儿,你担待得起吗?”
  阿大听到‘市井’两个字的时候,板着的棺材脸上闪过一抹黯然,随即又恢复了常态,用力摇头,“郎君说了,谁都不见你若真有急事,可先向前头的管事说,我确实是市井里长大的人,但却也懂得服从的道理。”
  市井奴儿,是当下社会流行的骂人话。而在市井里长大的游侠儿或者泼皮,则更是世人唾弃、不屑的对象。
  阿大和阿二一样都是崔幼伯外出游玩儿的时候,偶然发现的,因见他们生得魁梧,手里又颇有几分功夫,人品也不算太坏,便将他们带回了崔家。
  所以,他们跟翰墨等几人不同,并不是崔家的家生奴儿。
  不是家生奴,也有不是的好处,至少不会陷入那些乱七八糟的关系里。
  在阿大和阿二的眼里,只有一个主人,那便是崔幼伯。而崔幼伯对他们也极好,每个月的薪俸也足以度日,所以他们也没有背叛主人的必要。
  所以,只要崔幼伯发了话,不管谁来闯关,阿大和阿二也不会通融。
  刚才崔幼伯既然说‘谁都不要打扰我’,阿大便绝不会让任何一个人进去骚扰郎君,其中也包括女主人萧南。
  连彪悍的县主,阿大都曾经阻拦过,更不用说最近有点儿失宠的翰墨了。
  翰墨恨恨的看着油盐不进的阿大,用力甩了下衣袖,狠狠的说:“好、好、好,好你个阿大,这是你说的,若是耽误了郎君的大事,你看郎君怎么处罚你”
  像所有被人打败、却只敢放狠话的泼皮一般,翰墨气鼓鼓的丢下一句狠话后,便悻悻的离开了书房。
  阿二目送翰墨的身影消失在墙角后,略带担心的问着兄弟:“阿大,翰墨可是郎君的贴身小厮,更是崔家迎晖院二管事的小儿子,在崔家颇有几分人脉,你今日得罪了他,恐怕日后……”
  阿大无所谓的撇撇嘴,道:“咱们兄弟虽跟了郎君,却并不曾卖身给崔家,还都是自由人。而那翰墨之流,不过是奴婢,如今又因做了错事,被娘子赶出了外书房……郎君如果真当他是心腹,又岂会不帮他说情……不过是个遭了主人嫌弃的奴儿,我惧他什么?”
  别看阿大表现得像个毫无心机的莽汉子,实际上,他一点儿都不笨,眼睛也够毒,一眼便看出了翰墨的颓势。
  想想也正常呀,他如果真笨,也不可能在父母离世后,一个人在市井间平平安安的长大,还练就了一身的功夫,最后还能以自由人的身份进入规矩森严的崔家。
  在阿大看来,那个翰墨绝对是个蠢的,竟然为了些许好处,明着得罪家里的女主人。
  哼哼,报应来了吧,还不到一天的功夫呢,娘子便给翰墨安排了其他的差事,明升暗降的将他调到了辰光院的外院。
  负责迎送宾客?
  说着好听,听着也像个肥差(崔家来往的都是士族勋贵,贵客们也大方,手指缝里漏一点儿,也够那些负责接待的小厮吃喝不尽了。),但事实上却是个冷衙门。
  因为,翰墨不是去崔家的前院宾馆当差,而是去了辰光院的中庭。
  呵呵,别看着都是中庭的宾馆,两者的区别却很大——辰光院只是崔家十几个院落里的一个,平常来往的客人用手指头都数的过来,连袜子都不用脱。没客人,迎宾的小厮也就没啥事儿,想捞好处更是不可能。
  其实吧,捞不到好处,对翰墨的影响并不大,他真正感到恐惧的是,自己去了中庭,也就变相了被主人流放,平日里根本见不到主人,没了主人做依仗,他又有什么前途可言?
  小管事?
  哼,与其当这样没有前途的小管事,翰墨宁肯继续跟着郎君身边做小厮。
  只是……谈何容易
  原本,翰墨想利用木槿让他传的话,再次见到郎君,然后再趁机求求情,让郎君准他回来。
  没想到,真是没想到,他竟连书房的门都没有进去。
  都是阿大这个死贱奴,果然是市井里长大的狗咋种,不识抬举翰墨一边怏怏的往回走,一边在心里咒骂着阿大。
  “翰墨,怎么样?小妹的信你转交给郎君了吗?”
  范德志呆在崔家中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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