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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分卷阅读41

,这会儿干活儿也忙。”
  陆正霆:“没事,等一会儿。”
  等吃过早饭大家都去上工,陆正霆和林菀在家里等。
  陆老太看他们在家,赶紧躲出去串门子,不肯和他们单独呆着。
  八点半左右的时候,外面响起马蹄声,“吁——”
  陆正霆:“来了。”他示意林菀和他出去。到了门口,就看到一个男人从马上跳下来,男人穿着旧军装,没有肩章,想必是退伍军人。
  陆正霆给林菀介绍,“这是沈飞。县邮递员。”又给沈飞介绍林菀,“林菀,我媳妇儿。”
  因为当地路况问题,不适合全境骑自行车,所以沈飞都是骑马下乡的。
  他对林菀笑道:“老弟写信给我,让我弄匹退役的马给你。我给你弄了一匹温顺的母马,脚程不快,胜在稳妥。”
  他拍了拍那匹枣红马。
  林菀都惊呆了,陆正霆这是送她交通工具?
  999吹了一声口哨,“小甜甜送宿主宝马哦!”它觉得陆正霆是甜的,所以给他起昵称叫小甜甜,惹得林菀直乐。
  林菀跃跃欲试,她向来胆子大的很,骑马而已啊,前世也在草原驰骋过,真的很爽呢。
  她左手握着马缰绳,两手扶着马鞍,左脚踩着马镫,用力一跃,整个人就翻上去坐好。
  动作利索标准。
  沈飞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漂亮!”
  林菀扭头看陆正霆,他正笑微微地看着她,目光里充满了惊艳。
  陆明良领着小明光跑过来,看到她骑马,陆明良激动得嗷嗷叫,小明光不说话,眼睛却亮得很。
  陆正霆看她俏丽飒爽的模样,忍不住出口指点,“身体不需要前倾,放松靠后就好,双腿不必过于紧张,轻轻夹着马腹即可。”
  骑马其实很累,长途跋涉会把大腿、_0_pi_0_gu磨破。她只是回娘家,或者在公社跑跑,不需要急行军,慢慢走路就好。
  林菀按照他说的,轻磕马腹,“驾!”
  那马便走起来,步子稳当,而且善解人意。
  林菀笑起来,“太棒了!咱也是能骑马的人了。”
  陆明良拉着小明光追着跑。
  陆正霆:“不要站在马后面。”
  马看不见会踢到,温顺的马也不例外。
  陆明良立刻拉着弟弟让开,还叮嘱他,“刚才你站在马_0_pi_0_gu后面,危险,它要踢你的,记住了吗?”
  小明光看着他,没说话,却听明白了。
  沈飞望着林菀飒爽的背影,打趣陆正霆,“弟,好眼光,媳妇儿不但俊,还辣。”
  陆正霆与有荣焉,唇角是淡淡的笑意。
  林菀骑马绕着转了一圈,回来跳下马跟沈飞道谢,又问怎么付钱。
  沈飞瞅着陆正霆,笑道:“老弟付过了。”
  林菀纳闷地看着陆正霆,“你还有钱?”
  陆正霆拿出一封信递给她。
  林菀展开快速扫了两眼,竟然是他之前资助的人家,孩子大了,这会儿是公社干部,赚了工资还他钱。
  妈呀,这是什么神仙良心啊。
  那人寄给陆正霆一百六十块钱,他用来买了这匹马,里面有优惠减免。
  陆正霆对林菀道:“你自己骑马回去,人多就借个小板车拉着。”
  所谓人多,就是他也去的话。
  沈飞还要去公社,他就不多呆,跟陆正霆和林菀告辞徒步走了。
  陆明良:“三婶,咱们给它起个名字吧。”
  林菀看向陆正霆,陆正霆却示意她自己来。
  林菀想这还不简单,多少现成的名字呢,什么红云啊,红玉啊,追风啊,闪电啊,哈哈哈,“红玫瑰、火玫瑰、小红、大红好像都不错哎。”纠结了两秒钟,她顺口道:“就叫温柔吧,这马多温驯啊。”
  她用棍子飞快地在地上划拉俩字。
  陆正霆已经笑起来,本来她在说什么小红大红红玫瑰火玫瑰之类的,最后却出来个截然不同的名字。
  没想到她会有孩子气的一面。
  “好,就叫温柔。”
  林菀扶着马鞍,扭头朝陆正霆指了指他,又指指马鞍子,询问:“你要不要试试?”
  陆正霆思考了一瞬,轻轻摇头,“不了。”
  就算试试,也应该她不在家的时候,他一个人试骑。
  林菀知道他自尊心重,怕出丑别人会笑话。她也不逗他,就让陆明良和小明光在家,她回姥娘家一趟。
  小明光立刻挣开哥哥的手,跑到林菀跟前拉着她的衣摆不放。
  不说话,表情却够坚定。这是要跟着去。
  陆正霆:“这马很温驯,去吧。”
  温驯的马,小孩子都能骑,更不用说林菀这样飒利的,所以陆正霆也不担心。
  毕竟他腿脚不便,不可能陪她去每一个地方,很多路要她自己走。
  想到这个,他眼神黯了黯。
  林菀就抱着小明光上马,跟陆正霆和陆明良挥手告别,然后策马出发。
  出了大湾村,正好一辆去公社的大马车停下来,车上下来一个容貌俊秀神色却有些憔悴的青年。
  正是从市里回来的陆正琦。
  他看着一个女人骑马过来,英姿飒爽,让他想起电影里的红缨子,突然他发现不对劲。
  这不是林菀吗?
  他听说林菀嫁给三哥,认定她利用三哥报复自己,他要回来解救三哥,三哥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害了三哥!
  所以他不顾江映月的反对和挽留,果断回家。一路上他一直自我暗示回来就得承受林菀式的狂风暴雨,做好准备让她发泄,不管打骂还是什么都任她,一定要把这件事彻底了结的。
  这还是那个蠢蠢的就会撒泼逼他的林菀?鬼使神差的,他居然没躲开,嘴巴不受控制地喊出声:“林菀!”
  林菀听见有人叫自己,循声望去就看到陆正琦。
  她明澈的眸子染上鄙夷之色,喝骂道:“混账东西,你还有脸回来!”
  她策马冲过去,提鞭就打。
  陆正琦拿定主要让她发泄消气,请她不要伤害三哥,索性闭眼任她打。
  “啪”一声,鞭子抽在陆正琦胳膊上,疼的他颤了颤,却没哼。
  林菀冷哼,“林菀不是你叫的,以后叫嫂子,别没教养!”
  说完她策马飞奔离去,潇洒从容,留给陆正琦一蓬沙尘。


第24章 治鹅口疮
  在陆正琦的印象里, 林菀不是个跋扈的人。最早认识的时候,她还是个羞涩腼腆的女孩子。就算他拒绝承认娃娃亲, 她也只会更加努力讨好他。
  都说她是十里八乡最俊俏的一朵花, 对他又痴情, 一定是个好媳妇。可他不能勉强自己接受一段封建包办婚姻, 更不想娶一个不爱读书、没有文化的女孩子,哪怕她相貌非常出众。
  虽然江映月长得没有林菀那么漂亮, 但是她热爱学习有理想有追求,自信而又优雅一下子就吸引他的注意力。林菀知道他喜欢江映月以后,突然就变得不讲理起来, 追着他要个说法, 甚至还让周自强带她去找江映月的麻烦。
  着实不讲道理。
  可他印象里的林菀怎么也不可能抽他一马鞭之后骑马绝尘而去。
  她怎么会真打他?她怎么会骑马?她怎么变得这样果断干脆, 毫不拖泥带水, 还那样飒爽, 像是一个新时代女性?
  这不可能是他认识的林菀。
  不对,她不可能突然变好,只会更加跋扈粗野, 所以刚才张口就骂, 抬手就打。毕竟她只读了初小,学习也不好, 脑子里没什么文化, 要想自我提升是不可能的。
  陆正琦觉得自己判断不会错,现在的林菀只会更加粗野,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乡野泼妇。否则她为什么嫁给三哥?分明就是因为自己不肯娶她, 她便故意如此。他不能让她祸害三哥,三哥已经够不容易的,他必须阻止她。
  他满脑子都是林菀怎么回事,甚至没注意到她怀里还有个孩子。自以为想通了,他背着书包迈开大步坚定地往家走去。
  有小孩子看到他,立刻喊:“高中回来啦!”
  陆正琦从小俊秀聪明,后来以他们县第一名成绩考上市里高中,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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