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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分卷阅读149

, 等过了年青黄不接的时候分给社员。”
  老书记:“公社有干部下来监督秋收,收多少交多少,都是有数的。”
  三巨头凑一起也没想出个办法来。
  林会计看陆正霆在那边帮忙对账,就过去讨教,他觉得陆正霆虽然不爱说话,但是很有主意。
  陆正霆看了他的意思,“那些玉米都脱粒了吗?”
  林会计写道:“没呢,只剥了皮。劳力都在地里,就老头子老婆子带着孩子们剥,没那么快。”
  陆正霆:“那就连玉米芯一起分给社员,来不及剥让社员们随吃随脱粒,少了工分支出,多分一些补偿可以吧?再者,整个玉米里面有玉米芯,重量肯定比玉米粒要大,至于大多少玉米大小不一样,就取个合适的值算算好了。”
  林会计一拍巴掌,“哎呀,好办法。直接一辫辫的分给社员,他们拿回去挂着还好保存。”
  他跑去跟书记和大队长说,按照陆正霆的办法,就是将粮食带皮分,比如本来应该分一百斤粒子,现在就分个150或者200,反正只会比纯粒子多就是了。
  这样既光明正大地分给社员解决温饱问题,又不会犯错误。
  “中,就这么分吧。”老书记同意。
  大队长道:“留两百斤放在医务室,要是上头再来视察什么的,吃饭也方便。”
  老书记和林会计知道他是想补贴林菀家,他们也同意。
  林菀娘家排在前面,运完她就找陆正霆回家吃饭。
  路上有些泥泞,陆正霆很自然地揽着她的腰,怕她不好意思就解释道:“路滑,我怕摔了,请林大夫扶着我。”
  林菀笑了笑,把他的胳膊架到肩上,扶要有个扶的姿态嘛。
  路上有社员看到,还关心地问:“林大夫,要不要帮忙?”
  林菀摆摆手,“没事没事,你们快去分粮食吧。”
  走到拐弯的时候,林菀没注意踩到了一处泥泞,脚下哧溜一滑,多亏陆正霆及时拎住她的胳膊才没让她坐在泥地里。
  林菀:之前送粮食回来好好的也不摔,要不是我自己的脚,我肯定说故意的。
  陆正霆看前面路不太好,直接把她托起来,让她跟无尾熊一样趴在自己肩膀上。
  林菀赶紧环着他的肩膀,“注意你的腿!”
  陆正霆听不见,却走得稳当当的,到了门前才把她放下来。
  陆明良和小明光俩从东边窜出来,一人挥舞着两棵大葱。
  陆明良:“我是大葱!”
  小明光:“我是小葱!”
  两人:“我们是超级无敌葱葱兄弟!战无不胜!”
  林菀笑起来,一把揪掉一条葱绿的叶子,“拔掉你们的天线,现在你们只能原地打转。”
  “三婶,什么是天线?”陆明良不懂。
  林菀把葱叶子在头上一比划,“收音机要想收台就得有天线。”
  陆明良:“我还没见过收音机呢。”
  小明光立刻把大葱插在头上,“我是收音机!嘟嘟滴滴答答,社员们注意啦,注意啦,现在是广播时间。”
  “哈哈哈。你那是大喇叭!”陆明良笑起来。
  林菀摸摸他俩的头,“三叔给你们买。”
  “真的吗?”小哥俩眼珠子都亮起来,努力仰头看着陆正霆。
  俩小豆丁太矮,说什么陆正霆看不见,他只能看着林菀的嘴唇猜,反正不管他们说什么,他负责笑就好啦。
  他一笑,俩孩子果然更加激动,一左一右抱着他的腿就开始蹭。
  林母听见喊道:“你们在门口干嘛呢,回家吃饭啦!”
  回了家,林母对林菀道:“大湾村也该分口粮吧,你要不要回去瞅瞅?”
  人不在家,可别让人扣了偷了的。
  林菀笑道:“明天回。”
  就算分口粮也不怕,大队会替她处理,而且还有金大夫呢。别看金大夫自己过日子一副邋遢不上心的样子,涉及朋友的事儿他都给弄得利利索索的。
  “回去把粮食放放好,别返潮生虫。我看你缸不够,可以再买俩。”
  林菀点点头。
  林母又笑着商量,“你们要是没事,你和女婿就再来。要不让明良和明光留下?”
  林菀笑道:“回去要忙几个手术,让他俩也回去,我大嫂想孩子。”五柳大队也有人挂号预约动手术。
  “那住阵子再来也行。”
  林母稀罕孩子,自己没孙子就稀罕外孙。
  晚上林母收拾了一包东西,有晒的地瓜枣,还有石榴、山楂、红枣,“等大队柿子熟了还能晒柿饼子呢。”
  她给陆正霆织的毛衣也好了,让他穿上。
  这时候如果有毛线基本都染成红色的,因为外衣都是蓝、灰、黑、土黄、绿等暗色,没有什么鲜亮的颜色,有件红色的就特别打眼。
  这颜色是相当高调的,如果让陆正霆自己选,他宁愿选择不起眼的颜色。不过这是亲丈母娘送的,送什么颜色他就喜欢什么颜色。
  他里面是一件本色棉布做的衬衣,为了活动方便袖笼略肥,林菀给他做了俩袖箍勒着,即便肥大也不会邋遢,反而有一种休闲的时尚感。
  衬衣外面套上大红色的毛衣,衬得他原本就十分白的皮肤越发白净,端的是唇红齿白俊秀出众。
  林母夸道:“看,也就女婿这大高个能撑起来,个子不够穿着都窝囊。”
  肩宽腰细腿长,哪怕衬衣和毛衣略肥也不会显得邋遢,穿在他身上就觉得一切正正好。
  林菀抱着胳膊转了一圈,品评道:“不错,人间绝色。”
  林母赶紧怼她,让她不要调侃女婿,得亏女婿听不见。
  林菀就道:“娘,回头我再弄几斤毛线,你给我大哥二哥也织件穿。”
  林大哥在炕上听见,立刻道:“我不要。”
  林二哥:“真的?我也想要红色的!”
  陆明良和小明光也立刻要红色的。
  林菀:“好,都要红色的,到时候我们一起红红火火。”
  怕不是要成为他们家的制服了,哈哈。
  林母:“不用你买,供销社多少贵呢,不划算。自己纺的毛线更结实暖和,比买的好。回头我去你大舅村买几斤,他们村养羊多得很。”
  林菀:“行,听娘的话,我要是帮你买也买羊毛可好?”
  林母:“中。”
  她扭头看看陆正霆,忍不住又夸,“啧啧,女婿穿红色的毛衣可真俊,从哪个方向看过去都俊。”
  林菀:真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中意。
  她拍拍陆正霆,“你亲丈母娘把你吹出花来了。”
  陆正霆垂眼看她,握住她的手柔声道:“谢谢你。”
  谢谢你,给我一个家。
  第二日林菀和陆正霆就带俩孩子坐木板马车回大湾村,顺路去医务室说一声,周朝生就把林大夫不坐诊的小木板给挂门口。
  回到大湾村,大队也在分口粮呢。
  分口粮是有先后顺序的,一般都是抓阄公平。不过大夫、退伍军人、孤寡老人这样的特殊人群,大队会优先照顾,先分给他们。
  林菀家和金大夫的已经分回来,金大夫让陆正衡等人帮忙把粮食分别装在缸里盖好,免得让老鼠进去祸祸。
  见林菀回来,金大夫高兴得一下子笑起来,“你们再不回来我要去林家沟了。”
  林菀笑道:“你不是会做饭嘛。”
  之前陆正霆做饭让金大夫烧火,还教他怎么简单做菜,金大夫表示学会了。
  金大夫笑着扶了扶眼镜,“眼镜学会了,这手没学会,忘得太快。”
  林菀走后他就自己推磨,然后把杂粮面粉给陆大嫂,让她和二嫂帮忙做干粮,他自己热一热弄点咸菜对付。要熬稀饭他就按照陆正霆说的,大半瓢水两把粮食碎粒,开锅小火儿,焖半个多小时就好。
  这办法不错,没烧糊锅也没毒着自己,可不知道为什么吃着就是不香。
  还是别人做的好吃。
  林菀一针见血道:“你这是不想做饭,只要不是自己做的,怎么都好吃。”
  金大夫赶紧否认,“我没那么懒吧,你看我还是很勤快的,推磨这么麻烦的事儿我都不嫌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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