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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酷刑-分卷阅读28

个原本应该大展才华、光芒四射的严小周。

“人不惹我,我自不会去招惹别人,偏生个个都不长眼!”这是小周的处世哲学,人不害他,他自然不会去害人,但是,人若害他呢?他也不会束手待毙,只不过,那个他最恨的人,却是他动也动不得的,伤也伤不到的。
伤不到么?小周如何能甘心?于是有了后来的处心积虑,最后的献祭般的欢好,以及在皇帝自以为终于得了小周的倾心,一觉酣睡之后,睁开眼来的绝望——小周就吊死在他的床头,正正地在他的眼前!
无情啊!狠毒啊!!绝决!!!
这样的绝决!报复得畅快淋漓、无以复加!
看到这里,心中伤痛难禁,小周,还是可怜他!
这个无奈的孩子,从十五岁到二十二岁,受了无尽的折磨,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纵有盖世奇才,也无处施展,当看到他在宫中酒醉,吟道:“少年自负凌云笔,到而今,春华落尽,满怀萧瑟,常恨世人新意少,爱说南朝狂客,把破帽年年拈出。若对黄花酤负酒,怕黄花也笑人岑寂,鸿北去,日西匿!”听了这一段披心沥胆的醉中抒怀,能不伤心?能不落泪?
可怜的小周!
如果他不是那么美貌,如果他不是那么有才华,如果他不是那么执着,如果他不是那么骄傲,如果他不是那么聪明……那么他的一生,也就完全的不同了。可偏偏,这些他都占全了!
自古以来,过于完美的事物,不是上天堂,便是入地狱,人家白居易不是都说过么:“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这世间的好物,怎能平平安安一世?平淡是福,于他们,却是奢望了!
比如朱炎明,只为了自己的欲望,就死死地制住小周,把他从天堂打入了地狱,把他从一品大员直降到从五品的小吏,一次一次在人前撕毁小周苦苦维持的尊严,甚至在最尊敬小周的宫女东袖的面前_0_qiang_0_bao小周!
在那一场惊心动魄的变故中,小周惊怖欲绝,在他手下疯狂的挣扎,朱炎明却死死的按着他,小周被牢牢的固定在刑具一样的性器上,那撕裂般的剧痛也不觉得了,只感到东袖惊愕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他紧闭了眼,恨不能立时死了,然而朱炎明又强迫他看东袖被皮鞭打出的血……那血腥的场面,强烈地_0_ci_0_ji着小周已经变态的心,“小周略略张开了眼,那满地鲜血红的娇艳欲滴,怎么就会可了心意的那么红,完全没有道理,他呼吸渐渐急促。朱炎明在他耳边轻轻的笑了:‘舒服了吧?朕早就知道了,你也应该明白才是,你已经是个怪物了,你想跑到哪去呢?谁能满足你呢?到哪儿——你也不过是个嗜血成狂的怪物,_0_ren_0_zha!你却以为你是什么?’”
这个BT的朱炎明,他生怕小周痛苦得还不到极致,居然还用这样恶毒的话来割小周那已经千疮百孔的心……效果倒是明显的:
“小周骤然尖叫起来,声间凄历,朱炎明抱着他,不容他动一分半毫,小周的手指在他手上掐出了深深的血痕。他也只是冷笑着不肯松手。小周疯了似的咬他,拼命想挣脱他的桎梏,然而他的力量太强大了,就算了拼尽了性命他也不是他的对手,小周只觉得心头一阵尖锐的空茫,忽然间大叫了一声,两眼直勾勾的望着他,半晌,身子向后一仰,精疲力竭的昏了过去!”
自此小周得了失心疯,数月之后才渐渐缓了过来,他的悲惨,又更深了一层。

小周的BT,是被逼迫出来的,小周的死,也是必然的。他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折辱和酷刑,苦苦地挨着,忍耐着,先前恐怕还是为了皇帝的威胁,后来则是越来越有了不甘心,越来越想报复朱炎明。七年的相处,不能说没有一点点的动心,特别是小周失心疯以后,原先的傲气,是荡然无存了,尊严,也一丝不剩了,变得毫无威胁力,于是可了朱炎明这BT皇帝的心,对他反倒好起来了,温柔以对;但这种毫无尊重的亲切,绝不是小周想要的,这种依附于人的宠物生涯,也不是小周所能容忍的,他不会接受、不会妥协。
没有尊重的爱,为什么要接受?没有自由的生活,怎么可以忍耐?小周是才华横溢的,小周是傲骨天生的,他绝不可能容忍自己变成一个绕指柔的宠物,所以,当他发现了自己可能有所动摇的时候,也就是他生命终结的时候了……
小周的耐力也已经到了尽头,在他的努力下,朱炎明对他产生的错觉情意也已经达到了很深的程度,他几乎以为,小周已经屈服了、也爱上他了,于是,小周决定,可以结束自己的生命了,这样既可以使自己解脱,也可以报复朱炎明,甚至毁了他——他确实做到了。
一个悲剧的结尾,令人伤痛,却又肃然起敬。
可怜的小周,可敬的小周,他是绝对与众不同的,看完了这个故事,看了这几个塑造得活生生的、令人惊佩的人物,我只有一个感觉,以往的宫庭文,有95%以上都不必再看了!

反回头来再说说作者小周123,赞叹一句:天才!
我一向认为写作这件事是需要一定的天分的,会写文的人多了去了,然而真正写得好的,凤毛麟角。不是不需要努力,也不是大部分的人不努力,而是……写作真的是一种感觉,看看张爱玲、冰心,都是少年成名,震动文坛,她们就算从娘胎里开始努力,也……也不过十多年而已,然而成就,却是有目共睹的啊!
小周123,聪明、理智,举重若轻地就写出了这个经典的文章,故事精彩、人物出色、文笔洗练而优美,_0_gao_0_chao低谷、叙述穿插,无一不恰到好处,佩服啊,佩服!看耽美将近一年,除了凤凰大人和NIUNIU,小周是我最欣赏的一个写手了。而这篇《十大酷刑》,也是我认为值得细读的少数经典文之一。(注:虽然如此,偶实在不想多看几遍,心脏承受不起>_<|||||||||||)
虽然夸得天花乱坠,但我相信小周自己,对于写出这样的文来,可能还是有一点随意的,她也许并没有觉得这样写有什么了不起,而是因为想这样写,所以就这样写了(所以才叫天才嘛^^),对于别人从多方面的赞叹与批评,对她来说,可能都是一个有趣的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只有重量级的石头,才能激起大家评论的热潮啊。
说小周聪明和理智,还有一个例证:她又写了一篇《白马王子拍花记》,写得极好,但是,她老人家只贴了几章,就做出了如下决定:“真的不贴了,本来是写了想在JJ出的,结果好像不大受欢迎。但这种文风投稿的话很容易就会中,所以,我想拿去投稿了。对不起大家,谢谢大家的支持。鞠躬,谢幕。”
真的是……气死人不赔命啊!
不过她的文风真的是很适销对路,希望她的书能够快快出手,收益大大滴^^

☆ ☆☆江洋于2005-02-05 23:30:47留言☆☆☆ 




【番外篇】 那一见的风情 BY:小周123

  朱炎旭是九月份进的京,没见过京城里的繁华,看什么都觉得新鲜。身边的小丫头便劝他道:“王爷,你也给我们当下人的做做脸,说我们伺候的是王爷,有谁会信。”
  朱炎旭年不过十八,与当今圣上生得不太像。南疆的毒热没损了他一分娇贵,_0_bai_0_nen嫩的一张脸,笑起来春色绽然,煞是讨人喜欢。他便笑著向那小丫头道:“姐姐,你不让我看,人家越发的要说我没见过世面,到时候不但会丢你们的脸,又让皇上的脸面往哪里搹?”
  小丫头应不上来,眨了眨眼睛道:“看也就罢了,又怎么把头伸到人家轿子里去看,安了心要去讨打。”
  朱炎旭份外无辜的道:“那姐姐的脚好小,我若不凑近了看,又怎么看得到?”
  小丫头被他噎得一句话也说不出,只好坐到旁边去生闷气。朱炎旭乐得清静,自车窗里爬出半面身子,逢见年轻女子便笑成一团,吓得人家直往後躲。朱炎旭正觉得有趣,忽见对面酒楼上走下三个年轻人,清一色的士人打扮,显见是来赶考的举子。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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