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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盗墓]蛇蜕-分卷阅读2

貌,挺讨人喜欢。这次出事之前,一直没觉得他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案发当天她照例去打扫做饭,一开门就见到老板全身是血倒在门口,孩子手里拿着刀在旁边站着,她吓得魂都没了撒腿就往楼下跑。直跑出那栋楼几百米,有点跑不动了,见那孩子也没追出来,才打110报了案。
  等问到老板在哪上班孩子在哪上学,她就完全不清楚了。还有两份邻居的证言,说几乎没跟白家人照过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住在这的,案发当天也没听到任何奇怪的声音。
  全看完之后,我更觉得这事不靠谱。白家父子俩从姓名到行事作风,到案发当天的情况,全凭李大妈一个人一张嘴,想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虽说大妈不至于故意忽悠警察,但难保没些岔子或者隐情什么的,要凭这个定案,放谁那谁心里都得没底。
  我扒了几口饭,把李桂梅的证言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这次却让我发现了端倪。
  录口供的警察请她详细描述一下开门看到的情况。她说看见“白启纹”趴在门口,头冲着门,浑身是血,身下也有一滩血,她往里看了一眼,屋里地上和墙上到处都是血迹。“白景皓”站在“白启纹”旁边,右手拿着一把菜刀(说到这里她补充道:白家有一把双立人的洋菜刀,据说挺贵,快是飞快,但分量太轻,切菜时用着还不如市场上买的十几块的顺手),刀上也是血,他手上也是血,袖口让血染红了一大片。警察就问她那天“白启纹”和“白景皓”都穿了什么衣服,她说“白启纹”身上血太多她没看清楚,“白景皓”穿了一套白色的连帽运动服。
  我往后翻去看物证的照片,凶器还真是把双立人,Pollux系列主厨刀,型号30721-200。尸检报告说,这把刀跟“白启纹”身上所有伤口都能吻合。刀柄上提取到了“白景皓”的指纹,没有其他指纹。
  ——一把随时都在用的菜刀上除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以外,没有其他人的指纹,我说,这事还能假得更露骨一点吗?
  想到这里,我竟隐隐有些反胃。盒饭还剩一半,勉强再吃了几口,愈发不舒服起来,索性就都扔了,又接了点热水,给自己泡了杯茶喝。
  李大妈的证言,有一个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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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嫌疑人1

  李大妈的证言,有一个问题。
  她说“白景皓”袖口让血染红了一大片。
  为什么单单是袖口?
  如果对着被害人全身上下捅了二十多刀,从主卧一路折腾到玄关,搞得房间里地上墙上到处都是血,凶手按理说也会浑身上下沾满血迹才对。对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单单把袖口有血这件事拿出来说,就非常匪夷所思。
  她会特意提起袖口被血染红,说明“白景皓”当时,身上其他地方都没有血迹,至少没有明显的血迹。李大妈在说他穿了一套白色的运动服时,没有再提起运动服上有血迹,也从侧面证明,当时那套运动服大体上还是干净的。
  假设“白景皓”在杀害“白启纹”之后,无论出于什么考虑,想要换一套干净的衣服,此时就必须放下刀洗掉手上的血迹。而且这样的话,新换的衣服袖子上又沾了血就不合情理。
  唯一的解释是,他之前就穿着这套白色的运动服。他可能确实刺了“白启纹”,也可能没有,而是拿着刀做了尚不得而知的某些事,使手和袖口染了血。
  不过,“白启纹”身上那些引起大出血的致命的伤口,不可能是他刺的。
  我把全身的重量都靠在转椅靠背上,舒展四肢伸了个懒腰。
  李桂梅或者是在说谎,或者没有说谎。
  但无论如何,我到现在几乎可以确定,这案子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这么确凿。
  “白景皓”可能是从犯。那样的话,凶手就不只一个。
  他也可能对“白启纹”的死全不知情,拿刀做了无关的事。那样的话,凶手就另有其人。
  考虑到他被捕之后不发一言的态度,这两种可能性都很高。
  他在掩饰什么?
  什么事?还是,什么人?
  我躺在转椅上,从案卷中抽出那张嫌疑人的照片,放到离眼睛很近的地方,盯着瞅了半天。照片里的孩子显得有些疲惫,但并不萎靡,一双漆黑的眸子清澈镇定得很。瞅得久了,便觉得他眉眼之间好像有股气势,不露锋芒,却能感染人。
  这是一种有故事的人的眼神。
  我长长地舒了口气,觉得思路无比清晰。
  要搞_0_qing_0_zhen相,果然得见见这个“白景皓”。
  我把犯罪现场和尸体的照片和勘验笔录都扫描了,把案号和人名盖掉,发了封邮件给刑侦的老师,只说是实习时师父出题考我,我跟他意见不统一谁也无法说服谁,请老师大概画个像,我们好看看到底谁对。刑侦这门课虽然开在法学院,这位陈老师却是外聘的资深刑警,一级警督,有二十年的办案经验,请他画像应该绝对信得过。
  陈老师讲课幽默风趣,案例丰富,给分又厚道,在学生中非常受欢迎。想当年选课时我费了老大劲才挤进去,结果一个学期听得云里雾里,笔记里尽记了些案情八卦。多亏课后给他发过邮件,现在地址簿里还留着他的邮箱。
  发完邮件,我稍微整理了一下桌子上摊开得乱七八糟的案卷,按页码排好摞成一摞。刚做完就见邮箱有了新邮件的提示,是陈老师的回复。我在心里感叹搞实务的人办事效率跟学院派就是不一样啊,这要是发给院里那些老学究,两三天内能收到回复还要算运气好。
  陈老师的邮件很简短,只有一行字:
  “_0_ji_0_qing杀人,熟人犯罪可能性高,综合作案手法和现场情况推测,凶手为女性,中等身材,偏瘦。”
  大部分跟我想的差不多,如今老师也这么说,就坐实了我的这些想法。正想给老师回复一封邮件表示感谢,收件箱竟提示又有一封新邮件。
  是陈老师的第二封回复,同样只有一行字:
  “我知道这个案子,亦觉蹊跷。你师父若有意调查,我可以联系看守所让你们见到嫌疑人。”
  我死死盯着这句话,心脏一阵狂跳,顿时有一种作弊撞枪口上了的感觉——要打比方的话,就是你在网上百度来一篇出处不明的论文_0_fu_0_zhi粘贴好几大段到自己的论文里,本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答辩时主审老师先评价了几句文章可圈可点总体还不错,然后接着说:“你_0_fu_0_zhi粘贴那篇是我写的,已经修改出版了,修改之后很多观点比原版更成熟,你有兴趣我可以送你一本。”
  弱爆了啊!盖案号改名字这种小把戏,简直弱爆了!我的脸火烫火烫的,恨不得能马上有块豆腐,好让我一头撞死。
  羞愧归羞愧,陈老师提到可以见到嫌疑人,对我实在是大大的方便。这案子现在还在审查_0_qi_0_su,按程序走的话要提审少说得再等个把礼拜,而且又不是师父负责,到时候根本轮不到我一个小小的实习生露脸。
  俗话说,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我当然不会因为花招被人识破觉得无地自容就放过这种天上掉下来的驴肉火烧,赶紧给陈老师回了个邮件,说希望尽快见见嫌疑人,如果可以的话今天下午最好不过,末了还留了我的电话。
  又等了5分钟,陈老师的回复就进来了,还是一行字:
  “下午1点半,到看守所找吴桐警官。”
  我心里一阵暗喜,没想到机会来得这么快。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已经12点半了,连忙又到师父办公室从正本案卷里偷出那张提押证,收拾了一下东西,给师父发了个短信请了假,出门奔看守所而去。
  等我在出租车上坐稳之后才收到师父的回复:“这么着急回家娶媳妇吗?别耽误正事。”总觉得其实师父是希望我去查这件事的,他这种神神秘秘的态度实在很奇怪。我也没多想,只回了一条:“放心吧。”
  到看守所的时候正好1点半,我跟门口值班的说找吴桐警官,他打了个电话,告诉我在大门外等着。等了能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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