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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盗墓]蛇蜕-分卷阅读23
扔到深山老林里去……
都说那种地方遍地都是妖精,鬼跟妖精打一打还有点看头,何苦来为难我这杀只鸡都不敢的文弱书生……
不然去趟镜泊湖给他送回去也行,就算找不到那个龙王庙,离得近一点他更好找一些……
那琉琉说不定是他很重要的东西,他见到琉琉回去了,应该会很高兴吧……
嗯,就这么办了,给他送回镜泊湖去……
就这么办……
——————————————————————————————————
那一夜我睡得特别香。什么梦都没做,一觉到第二天中午。果然心里的事放下了,睡眠质量也会变好。
我是被手机吵醒的,心里嘀咕我明明取消了闹钟,迷迷糊糊拿起来看,竟然是电话,还是未知号码,想也没想就挂断了,准备继续睡。
可那电话隔了5秒不到就又打进来,活脱脱一副你再挂我再打,挂几次打几次的架势,我被闹得神烦,还是接了起来:“……喂?”
“韩宇,我是陈老师,你现在来经开公安分局一趟,有要紧事。”
听到“陈老师”仨字我立马醒了一半,记起之前给他写邮件时留了我的手机号码,我暗暗清了清嗓子,希望别被他听出我还没起床什么的,然后才说:“陈老师,什么事啊?”
他顿了一下,“电话里说不清楚,总之你快过来,到大门口打我电话。”说罢就收了线。
我在床上呆呆地躺了五分钟,等大脑清醒过来。
陈老师这着急的态度,不用想也知道跟白启纹的案子有关。我昨晚告诉了他李伟的事,想必是他顺着李伟案查出了什么,要我去确认一下。
可我昨天已经下定决心不再管白景皓(连再管就剁手这种话都说了),现在真心不愿意再蹚这趟浑水。
想了半天觉得老师特意打电话过来我要是不去也太不礼貌了,还是起来洗漱收拾,师生一场,权当是应酬吧。
起床的时候已经10点多了,我腿残了动作又不灵便,折腾到快12点才到公安分局的门口。到那给陈老师打电话,他直接挂了,过了2分钟不到人就出来了,神色看起来非常凝重。他可能觉得我来的太慢,表情有些不悦,看到我拄着拐也没发作。
陈老师带我去了他的办公室,拿出一本案卷给我。“这本卷子不在数据库里,可真让我好找。你看看吧。”
我看了下封面上的标签,果然是李伟案,心下了然:公安局为了追求破案率,不破不立的风气一直很盛,尤其还有“命案必破”这种死规矩压着,李伟这种无头悬案,当年公安很可能没查出什么线索,就没有立案。
虽然已经听张淑芳说过两起案件的情况极为相似,翻开案卷我还是吃了一惊:这种相似的程度,单说是复刻了现场远远不够,简直就是同一起案件。
从勘验笔录看来,六年前李伟家房子的格局与现在的白家完全相同,一百米左右的小户型,两室两厅,进门有段很短的玄关,从主卧到玄关一路到处都是血迹。凭我粗略的印象,墙壁和地板上血迹的分布跟白启纹案也是相同的。被害人李伟跟白启纹长相、身高、发型都一模一样,被捅了二十二刀,伤口的位置和大小也与白启纹分毫不差。不怪张淑芳会把我给她看的白启纹案的照片当成是六年前李伟案的照片。
我一边翻一边唏嘘不已:“怎么会这么像呢……”
陈老师哼了一声:“岂止是像,简直完全一样!从哪到哪都完全一样!我办案这么多年,从没见过这么奇的案子!”
我觉得他这语气不太对,就放下案卷抬头看他。他带着有些自嘲的怪笑,继续说道:“小韩,这事还有更奇的——白启纹与李伟的DNA比对,竟然是吻合的!”
“您说什么?”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这句话的意思,问道。
“DNA是吻合的,年龄是吻合的,骨骼和牙齿也是吻合的,最过分的是,李伟腰上有一大片胎记,白启纹腰上也有,形状颜色一点都不差。如果只是DNA,还可以用血缘关系来解释,现在相似到这种地步,根本没办法解释。我问过出现场的法医,发现白启纹尸体时他的死亡时间不超过6个小时,但事实摆在眼前,白启纹就是李伟,他六年前就已经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忽然手痒有点想写写第八个字母文_(:з」∠)_]
☆、(二十一)再访白家
我手下不稳,案卷“啪”一声掉在了地上,我连忙又弯下腰去捡。
“对不起老师,对不起……”
张淑芳说我给她看的照片是六年前的照片时,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对的:本案被害人死于六年前,六年前发生的重大事件,就是这个。
我后来的那些推理,虽然当时起到了安慰自己的作用,细想起来却很牵强:世上怎么会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呢?
学姐说冷冻血液可能保存10年以上,那么,白家那些用血袋甩到墙上去的血,也是六年前准备好的?
要从一个人那里抽这么多血,很难想象在不经过他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办到。李伟死前就预料到了有一天需要用他的血液复刻案发现场,所以预留了血液交给白景皓保存。
这样想来,李伟和白景皓不仅不是敌对关系,反而可能是在进行某种诡异仪式的同谋者。
我死死咬着牙,心里暗骂了一句:草!韩宇你个贱皮子,不是说过不再管了么,怎么还想这些事?他们是死对头也好,是欢喜冤家也好,还是gay也好,跟你有毛关系?
微定了定神,我又问陈老师:“那六年前的李伟案,尸体最后怎么处理了?”
陈老师叹了口气,“按规矩交还被害人家属自行处理。他们究竟是怎么办的我就不清楚了,可现在真的有技术能保存一具尸体六年,还能蒙骗过法医,说死亡时间只有六个小时?当年尸体交还家属时死亡时间已经超过一个礼拜了啊!活见鬼,真是活见鬼了!”
我看着面前这四十冒头的精干刑警纠结不已的样子,心中又泛起一股苦涩,“说不定真的是见鬼了”这种话,最后怎么都没说出口。
——————————————————————————————————
事情到这里,可以算告一段落。
奇怪的是,之前无论如何没办法查清的身份问题,不知怎么又明朗了起来。据说白景皓终于开口说出了自己的身份,户籍档案一查还真属实:他真名就叫“白景皓”,家住在长春旁边的一个县城,六岁丧母,父亲名叫“白启纹”,是外交官,在乌兹别克斯坦领事馆驻外,一年只有元旦时才回来一次。孩子原本是叔叔婶婶带着,暑假从家偷跑出来,闹出这么一件事。
被害人死于六年前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了检察院。保存一具尸体六年,然后拿出来吓唬人,当然就算不上谋杀了。白景皓的行为勉强可以构成不当处理尸体罪,但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有犯杀人、放火、投毒等八种重大罪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当处理尸体罪不在其列。民事方面张淑芳只说李伟的尸体早在六年前已经火化了,根本不相信这次的尸体就是李伟,自然也不打算_0_qi_0_su白景皓。
其实这事还有很多解释不了的地方,比如偷了何家房子住在那里六年的到底是谁、李桂梅一年间所见的白氏父子又是谁、白景皓怎么会有李伟的血液等等,还有最主要的,究竟是谁杀了李伟。不过事情太过诡异,公安和检察院都有些犯忌讳,不想再深究下去。因为白启纹案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只能做撤销案件处理,程序走了三四天,然后放人了事。
事情就这么没着没落地结束了。
师父知道了这件事是我查出来的,对我大加赞赏,说什么“名师出高徒”之类的,还不断撺掇我毕业之后就考市检的公务员继续跟着他干。我连连推辞,心想这样劳心劳力的事情还是算了吧,天塌下来交给个高的顶着,我还是安安分分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市民就好。
因为腿瘸了走路不方便
都说那种地方遍地都是妖精,鬼跟妖精打一打还有点看头,何苦来为难我这杀只鸡都不敢的文弱书生……
不然去趟镜泊湖给他送回去也行,就算找不到那个龙王庙,离得近一点他更好找一些……
那琉琉说不定是他很重要的东西,他见到琉琉回去了,应该会很高兴吧……
嗯,就这么办了,给他送回镜泊湖去……
就这么办……
——————————————————————————————————
那一夜我睡得特别香。什么梦都没做,一觉到第二天中午。果然心里的事放下了,睡眠质量也会变好。
我是被手机吵醒的,心里嘀咕我明明取消了闹钟,迷迷糊糊拿起来看,竟然是电话,还是未知号码,想也没想就挂断了,准备继续睡。
可那电话隔了5秒不到就又打进来,活脱脱一副你再挂我再打,挂几次打几次的架势,我被闹得神烦,还是接了起来:“……喂?”
“韩宇,我是陈老师,你现在来经开公安分局一趟,有要紧事。”
听到“陈老师”仨字我立马醒了一半,记起之前给他写邮件时留了我的手机号码,我暗暗清了清嗓子,希望别被他听出我还没起床什么的,然后才说:“陈老师,什么事啊?”
他顿了一下,“电话里说不清楚,总之你快过来,到大门口打我电话。”说罢就收了线。
我在床上呆呆地躺了五分钟,等大脑清醒过来。
陈老师这着急的态度,不用想也知道跟白启纹的案子有关。我昨晚告诉了他李伟的事,想必是他顺着李伟案查出了什么,要我去确认一下。
可我昨天已经下定决心不再管白景皓(连再管就剁手这种话都说了),现在真心不愿意再蹚这趟浑水。
想了半天觉得老师特意打电话过来我要是不去也太不礼貌了,还是起来洗漱收拾,师生一场,权当是应酬吧。
起床的时候已经10点多了,我腿残了动作又不灵便,折腾到快12点才到公安分局的门口。到那给陈老师打电话,他直接挂了,过了2分钟不到人就出来了,神色看起来非常凝重。他可能觉得我来的太慢,表情有些不悦,看到我拄着拐也没发作。
陈老师带我去了他的办公室,拿出一本案卷给我。“这本卷子不在数据库里,可真让我好找。你看看吧。”
我看了下封面上的标签,果然是李伟案,心下了然:公安局为了追求破案率,不破不立的风气一直很盛,尤其还有“命案必破”这种死规矩压着,李伟这种无头悬案,当年公安很可能没查出什么线索,就没有立案。
虽然已经听张淑芳说过两起案件的情况极为相似,翻开案卷我还是吃了一惊:这种相似的程度,单说是复刻了现场远远不够,简直就是同一起案件。
从勘验笔录看来,六年前李伟家房子的格局与现在的白家完全相同,一百米左右的小户型,两室两厅,进门有段很短的玄关,从主卧到玄关一路到处都是血迹。凭我粗略的印象,墙壁和地板上血迹的分布跟白启纹案也是相同的。被害人李伟跟白启纹长相、身高、发型都一模一样,被捅了二十二刀,伤口的位置和大小也与白启纹分毫不差。不怪张淑芳会把我给她看的白启纹案的照片当成是六年前李伟案的照片。
我一边翻一边唏嘘不已:“怎么会这么像呢……”
陈老师哼了一声:“岂止是像,简直完全一样!从哪到哪都完全一样!我办案这么多年,从没见过这么奇的案子!”
我觉得他这语气不太对,就放下案卷抬头看他。他带着有些自嘲的怪笑,继续说道:“小韩,这事还有更奇的——白启纹与李伟的DNA比对,竟然是吻合的!”
“您说什么?”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这句话的意思,问道。
“DNA是吻合的,年龄是吻合的,骨骼和牙齿也是吻合的,最过分的是,李伟腰上有一大片胎记,白启纹腰上也有,形状颜色一点都不差。如果只是DNA,还可以用血缘关系来解释,现在相似到这种地步,根本没办法解释。我问过出现场的法医,发现白启纹尸体时他的死亡时间不超过6个小时,但事实摆在眼前,白启纹就是李伟,他六年前就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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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老师,对不起……”
张淑芳说我给她看的照片是六年前的照片时,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对的:本案被害人死于六年前,六年前发生的重大事件,就是这个。
我后来的那些推理,虽然当时起到了安慰自己的作用,细想起来却很牵强:世上怎么会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呢?
学姐说冷冻血液可能保存10年以上,那么,白家那些用血袋甩到墙上去的血,也是六年前准备好的?
要从一个人那里抽这么多血,很难想象在不经过他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办到。李伟死前就预料到了有一天需要用他的血液复刻案发现场,所以预留了血液交给白景皓保存。
这样想来,李伟和白景皓不仅不是敌对关系,反而可能是在进行某种诡异仪式的同谋者。
我死死咬着牙,心里暗骂了一句:草!韩宇你个贱皮子,不是说过不再管了么,怎么还想这些事?他们是死对头也好,是欢喜冤家也好,还是gay也好,跟你有毛关系?
微定了定神,我又问陈老师:“那六年前的李伟案,尸体最后怎么处理了?”
陈老师叹了口气,“按规矩交还被害人家属自行处理。他们究竟是怎么办的我就不清楚了,可现在真的有技术能保存一具尸体六年,还能蒙骗过法医,说死亡时间只有六个小时?当年尸体交还家属时死亡时间已经超过一个礼拜了啊!活见鬼,真是活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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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之前无论如何没办法查清的身份问题,不知怎么又明朗了起来。据说白景皓终于开口说出了自己的身份,户籍档案一查还真属实:他真名就叫“白景皓”,家住在长春旁边的一个县城,六岁丧母,父亲名叫“白启纹”,是外交官,在乌兹别克斯坦领事馆驻外,一年只有元旦时才回来一次。孩子原本是叔叔婶婶带着,暑假从家偷跑出来,闹出这么一件事。
被害人死于六年前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了检察院。保存一具尸体六年,然后拿出来吓唬人,当然就算不上谋杀了。白景皓的行为勉强可以构成不当处理尸体罪,但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有犯杀人、放火、投毒等八种重大罪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当处理尸体罪不在其列。民事方面张淑芳只说李伟的尸体早在六年前已经火化了,根本不相信这次的尸体就是李伟,自然也不打算_0_qi_0_su白景皓。
其实这事还有很多解释不了的地方,比如偷了何家房子住在那里六年的到底是谁、李桂梅一年间所见的白氏父子又是谁、白景皓怎么会有李伟的血液等等,还有最主要的,究竟是谁杀了李伟。不过事情太过诡异,公安和检察院都有些犯忌讳,不想再深究下去。因为白启纹案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只能做撤销案件处理,程序走了三四天,然后放人了事。
事情就这么没着没落地结束了。
师父知道了这件事是我查出来的,对我大加赞赏,说什么“名师出高徒”之类的,还不断撺掇我毕业之后就考市检的公务员继续跟着他干。我连连推辞,心想这样劳心劳力的事情还是算了吧,天塌下来交给个高的顶着,我还是安安分分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市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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