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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家女-分卷阅读15

也要回北疆!”

卫蔷退后了一步,看向其他人。

“你们可曾听见何人在说话?”

其他人纷纷转头看向其他方向,口中说道:“未曾听到有人说话啊,怕是风声吧?”

“元帅,南市有人卖的大肉硬饼甚香,我们去买来给您尝尝?”

屋内,听一群同袍舍了自己,卫行歌气急:“元帅,行歌知错了,我今日就写自检书,写一万字的自检书,再不敢损伤自身,使这等苦肉计了!”

卫行歌武艺高强又擅交游,今年才二十有二,已经身居从五品归德郎将,到了何人眼里也都是一青年才俊,唯独在卫蔷的面前,他依稀还是少年模样。

是十二岁,因为太冷躲在羊肚子底下,被蛮族发现,差点被人用鞭子抽死的蛮族汉奴。

是被人用鞭子在他身上捆了两只羊才保住了体温没被冻死的“小冻疮狗”。

是抱着卫蔷的腿不放,又是装聋又是作哑,连话都不肯说的孤儿。

那年卫蔷也不过十七岁,却已经在蛮族腹地手握几千汉家兵,又养了几百个孩子。

她给说不出自己家世来历的少年取名叫“卫行歌”。

她教卫行歌不要为了争抢一口粮食就假作柔弱,她教卫行歌学着自立于人世间,在经年战事里,她教卫行歌将自己锤炼成了一个军人。

眼前,卫蔷站在门口笑着看他:

“一万字自检书?呵,我图你那一手烂字么?赶紧把伤养好,从何郸那查到的禁军名录,圣人给了我,养好了身子咱们一起看看。”

“是,元帅。”

十二岁卫行歌就已经知道,其实,她本可以让那个少年变成世上任何一种鬼魅妖魔的样子,她可以随意抽掉任何一根骨头,随手拿捏三魂七魄。

可她没有。

她做了世间最难之事——她教他做人。

“元帅!”

“嗯。”

卫行歌有些赧然:“其实我只是想给您做一次先锋官。”

卫蔷笑道:“若不是知道你的这份心,你_0_pi_0_gu都已被我打烂了,爬回床上躺着去。”

“是!”

看过了卫行歌,卫蔷换了一身棉袍带着卫清歌和陈重远一起往南市去。

卫清歌的年纪小,懂事的时候已经被养在了定远军中,卫蔷有心让她知道在北疆之外的地方物价大有不同。

“家主,我可是问过了,杏酪粥真的是香甜好喝,东都的糖这么贵,咱们在府里做又要炖上好一阵,还不能只做一两碗,又废柴又废糖,还不如去外面买着吃。”

骑在骡子上的卫清歌精打细算,脸上又是喜气洋洋。

卫蔷坐在骡子上,一身骨头都散了下来,看了小姑娘一眼,轻声说:

“你怎么不问问我有没有骂行歌?”

卫清歌扁了扁嘴:“家主你就应该骂他的,骂了还不算,下次写信我要告诉燕歌,让她来收拾行歌。”

卫蔷晃了晃脑袋,想想燕歌双刀出鞘的样子,突然觉得行歌有些可怜。

“倒也不必。”

陈重远“哒哒哒”跟在后面,双腿用力曲着。

第10节

他是骑马来了东都的,那匹马如今就在国公府的马槽里吃陈家送来的马草。

阿蔷姐姐说着要出门,却舍不得骑马,牵了头骡子。

陈重远不敢跟卫清歌抢另一头骡子,就只能屈从在了仅剩的这头驴身上。

可怜他长得也算高大,骑在驴身上看着却有些委屈,委屈到就差“喵”一声了。

卫清歌还替那驴委屈呢,走一走就要回头看两眼。

“咱俩换换,你骑骡子吧。”

“不用不用,清歌姑娘放心,我骑驴子便好。”

一个自以为是谦让,一个心疼驴子,看得卫蔷觉得好笑。

两骡一驴踢踢踏踏行在旌善坊的青石路上,卫蔷看看两侧的锦绣朱门,打了个哈欠。

“你说你这偌大一个洛阳城,留得住衣冠袍带,留得住金玉珍宝,留得住玉玺,留得住虎符,怎么就偏偏留不住人呢?”

听见卫蔷说话,卫清歌顾不上心疼驴了:“家主,您是在跟我说话?”

“不是,我是在跟这洛阳城闲聊呢。”

“城也能说话?”

“如何不能?咱们的麟州城就天天和窟野河吵架。”

“我怎么听不见?”

“因为怕你这傻姑娘学坏,它们就不让你听见。”

卫清歌信了。

她的嘴又撅了起来。

刚走出不到两里路,一个仆从骑着匹马从国公府追了过来。

“国公大人,光禄寺卿于大人请您今晚赴宴。”

卫蔷接过请柬,突然笑了:“于大人?可是出身河南府于氏?”

仆从连忙应道:“是,于大人正是出身河南府。”

“你跟送信之人说,我有意结交京中世家子弟,若是到场的人不多,我可是会当场掀桌子的。”

“是,国公大人。”

那仆从走了,卫蔷对卫清歌笑着说:“我也回去,让狸奴领着你在南市逛逛,想买点儿什么只管花钱,那杏酪粥你也给行歌和宋岳他们都买一碗带回去,不用省着,再多买两碗也行。”

听见卫蔷如此大方,卫清歌抱紧了自己手里的剑,小心翼翼地说:“家主大人,您是要把行歌卖掉吗?”

回答她的是拍在她骡子_0_pi_0_gu上的一巴掌。

“我是要去讨债!”

第12章 罗裙 “虽然军功彪炳,也少了几分教养……

河南府于氏,自前唐便是关中豪族,唐灭之后,关中被几路兵马犁了个细碎,好在于氏见机将全族迁入了洛阳,又在高祖举兵横扫中原之时主动依附,避过了战火纷乱。

康俗坊于府如今住的光禄寺卿于崇也是河南于氏嫡枝,执一族牛耳。

天色未暗,于府上下已经张灯结彩,热闹不堪。

于崇身形高大,四方正脸,看面相绝难想到是从三品文官,坐在堂前,望向院中来往使女,他一抹长须,差点又笑出声来。

“诸公今日是没看到那姜家老狗的脸色,哈哈哈哈,那定远公果如陈相所言乃天下第一凶兵,一刀下去,便砍掉了一条狗腿,痛快!实在是痛快!”

于家在两京十三世家中称不上是豪富,却因未经战火,留了不少前唐时的好东西,每到宴时,案几坐垫无不精美,牙箸碗盘也是华贵非常,加上于府的牡丹养得极好,于崇又是极爱排场之人,所以于府每次宴请,也是洛阳世家权贵欢聚之时。

要请定远公,是于崇临时起意,因为他实在是高兴,巴不得全洛阳都来和他一通欢饮达旦,喝了一杯酒,他有些遗憾地说道:

“可惜陈相不肯来,不然今日,就是我们两京世家给那姜老狗送葬的好日子!”

坐在左下首的是礼部侍郎郑裘,他出身河阴郑氏,年过半百,可谓是年高权重且身宽,虽不像于崇那般喜形于色,郑裘也是饶有兴致地取了一朵艳红的牡丹簪在了头上。

“兵部之事不过一皮毛,不过皇后从此不可擅专,实乃大幸事也。”

于崇又哈哈大笑,看向郑裘的斜后方,他大声道:“林贤弟,之前我也觉得定远公这把刀着实昂贵,没想到竟然如此快利,你也莫要再作扭捏情态。”

那姓林之人自然是来自被卫蔷扒过地皮的鄜州林家,前几日他收到家中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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