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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分卷阅读17

把‘危邦不入’参悟得如此通透,难得你能放下男人最舍不得放下的东西,既然想好了,为师便不必多说,昔日孔子座下学生端木赐,便是个经商的奇才,愿你能超越他,做出不逊于公侯的伟业来。”

与白圭说了几句后,他便举步入了房内。

方才的酒宴可以说是不欢而散,根本还未食用什么菜品。

以前在谷里时,除非王诩特意提出了什么菜肴,不然都是莘奴做主三餐菜品。

今夜也是如此,炭火正旺的小炉上是铁制的锅釜。此时铁锅内烧得正沸,满满一锅肥腻的猪肉煮得烂熟,雪白得有些晃眼……

作者有话要说:  咩,谷主,你家莘奴喊你吃肉~~~~

ps 昨日有童鞋在文下说文抽第三章打不开,晚上狂仔一看,果然第三章点击被啃, 漏看第三章的亲们若是有时间,点一点,看见狗啃的第三章点击,狂仔闹心啊~~

第14章

锅里煮的乃是庖厨为了宴席而宰杀的野猪。可莘奴偏偏鲜嫩之处,单选了厚实的肥膘,又拣选了一副猪肠与香料混煮在一处,这番做法就连庖厨也有些瞠目结舌。

要知道时人讲究,“君子不食溷腴”。但凡讲究一些的士,若是自认君子绝不会食猪狗之肠,表示不与肮脏沆瀣一气为伍。

甚至屠户那里,切下了的肥猪肚肠也多是用来喂狗的

可是莘奴烹了这一整副的出来,简直是露白到极点的唾骂了,直接痛斥云梦山主的心肠堪比猪狗!

这莘奴也是憋闷了一个晚上,若是当时没有回味过来,现在也彻底想明白了王诩的用心。

心肠何其毒!何其龌龊!当下竟一时忘了对他的惧意,整治这喷香的出来。

王诩挥手命一旁准备帮他脱衣的奴婢退下,径自脱下了深衣,扔在了席榻上,然后半点形象全无地盘腿坐在了桌案前,看了看锅内之物,并没有如莘奴预料的那般动怒,只用一旁铜盘里的水净手后,用长箸夹起那幅肠子,放入陶盘里,伸手取来切肉的薄刃将那肠子划开,甚是熟练地切成一段段后,命仆役取来炙烤之用的碳炉,将切好的肠铺在碳炉的铜盘上,取盐与桂椒撒在其上,不一会一股独特的异香便弥散在屋室内。

这时,他才低声说道:“过来。”

屋内只莘奴一人,自然是冲着她说的。莘奴跪伏在桌案旁甚是不情愿地磨蹭了过去。

这时王诩已经夹起一片烤熟的,用紫苏叶裹好,单手捏住送到了莘奴的嘴边。

莘奴原以为王诩就算动怒也不过是掀桌而已,哪里想到他竟然从善如流,将这第一口鲜嫩的反送到了自己的嘴里。

看着那红菱抿成了一条线,王诩嘴角弯翘道:“你是妇人,又不是君子,有什么忌讳?若是不吃,我可要捏开你的嘴巴了。”

这等私下的粗鄙,哪里有半点方才人前恩师的儒雅?

莘奴被他的无动于衷也弄得泄了气,张嘴狠狠地咬住了那紫苏包。这一入口才发现,这等被厌弃之物竟然是说不出的美味。

因着在锅里沸煮了一阵,里面的肥腻去了大半。再用火炙烤,撒上桂椒遮盖腥味,包裹以紫苏清香,竟然迥异于牛羊肉味。

自小养成的用餐礼仪,遇美味当用徐徐咀嚼,慢慢吞咽,这是一时也改不掉的。面前的小女子用心品尝炙肠的模样,与她潜读竹简中的疑句时的认真一般无二,引得王诩又包了几个送入她的嘴里。眯眼又看了莘奴一会,王诩包了一个,放入到自己的口中,一边咀嚼一边回味道:“小时家贫,食不到肉,曾与狗抢食,发现这肥肠其实倒是美味得很,所以经常食用,倒觉得这味道比肉还鲜美,今日得你提醒,才发现已经许久未曾品尝这小时难得的美味了。”

莘奴默默咽下口里的,心内冷笑,竟是忘了他的出身,贱民而已,怎么会如那些世家君子一般饮食严苛呢?与狗抢食?倒也下得去嘴!不过王诩一向是会吃的,若是没有记错,他当初好像是在鬼谷厨下主厨许久。

那段时间,奴仆们端上来的食物都很特别,虽然是些常见的鲜鱼肉糜,谷物青菜,可是因为庖厨的用心取巧,而格外的美味。

那时母亲还特意唤来他,细细询问了美食的烹制方法,准备亲自去做几样。可是他却跪在庭前,紧抿着嘴,一语不发。

这般无礼,气得当时的管事照着他的脊梁狠狠地踹了几脚,还是母亲不同他一般见识,只当是他尚年少,珍爱自己的技艺,生怕失了安身的本事罢了。更是欣赏他不同于一般奴婢卑躬屈膝的气度,向父亲推荐,让他去了谷内的书院,照顾经常废寝忘食的父亲的起居,也好跟着学些笔墨,多些安身的本领。

从那以后,他才得以跟随父亲学习,一步步摆脱了他那贱民的身份,摇身一变,成为如今诸侯士卿的授业恩师。

等莘奴回过神来,王诩连那锅里的肥肉也食了。虽然油腻,可是包裹了芥泥,沾取了酱料后,鬼谷家主依然食得津津有味。

这样一来,莘奴满腔的怒火便泄气了一半。事实上,就算在他的身边服侍了许久,莘奴依然觉得自己不太了解这个男人,永远也推算不准他是因何而怒,又或者为何在本该大怒时淡定从容。

食饭后,她服侍王诩躺下,本来心存侥幸,想着夜饮那般疲累,王诩又饮了许多酒,许是能逃过一劫,却还是被男人无情地拉扯到了枕席中来。

“你今日为何要恼?是因为那孙伯不复年少时的俊朗?”

莘奴懒得回答这等问题,只被他压在身下紧抿着嘴唇。

被他如同煎鱼一般反复折腾时,莘奴觉得若是想要让鬼谷家主变得同那孙伯一样痴肥倒是很难。因为那一锅肥肉都已经变成了无穷的精力,最后都应验在了自己的身上!

待得家主又食了另一番饱足,莘奴依然累得睁不开了眼儿,昏昏沉沉地睡去了。

不过第二日一大早,王诩却早早醒来,推醒了莘奴,命她起身给自己备下衣物,看起来是准备出游的样子。

当他穿好衣服后,看了看一旁的莘奴,突然命她换上了男衫,将头发梳拢头上,用簪子固定,又戴了男子外出喜戴的章甫。这章甫形状呈方形,可莘奴脸儿小,奴婢们拿来的章甫却略大些,这般扣在头上,竟是连那一点红痣连同细眉一起扣进了黑布里。只将那固定的绳儿绕过耳后,系在下巴处,才算是勉强固定住了头上的章甫。

王诩让自己这番打扮是何用意?莘奴百思不得其解,而他做事向来是不与人解释的。只看着莘奴套着不太合身的男子衣袍,又滑稽地顶着章甫,遮住了大半姿色的模样,嘴角翘了翘便带着她出门了。

等莘奴上了车马,又走了许久,她这才发现,马车是在进入大梁。

此时城外开凿贯通的运河已经启用了名字,这绵延通往远方的运河被魏王正式命名为“鸿沟”。有了这运河,与魏相邻的齐地海盐便可更加方便地售卖到诸侯各地。大梁的商贾身影也日渐增多,一时繁华热闹得很。

自三家分晋以来,魏国一枝独秀,愈加鼎盛繁华,这一切当时归功于魏文侯时,国相李悝的变法,让魏国实力大大增加。不然就算那庞涓再骁勇,也难以抵挡魏国的四面环敌。

“你是待我去魏宫见王?”莘奴远远地看着大梁城门,讶然问道。

看王诩点了点头,莘奴的眼睛亮了亮,不再言语,静静地端坐在马车里,心内思踱着一会见王时的言语。

此次入魏宫,却不再如上次那般行走于通往后宫的偏门。只见魏宫的正门打开,着红色深衣的侍官们分立两侧迎接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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